杂志信息网-创作、查重、发刊有保障。

甘肃农业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4-07-06 22:46:01

甘肃农业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最新政策

公费(不交学费),每月400的补助(2012级起),2011级以前都只有200的补助。再就是,看导师给你给还是不给,给的话看能给多少了。

甘肃农业大学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以上,工科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成绩在90分以上,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在100分以上。 甘肃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甘肃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Gansu Agricultural University,部标代码为10733,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培养层次以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为主,学校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邮政编码为730070,学校网址为,招生咨询电话:0931-7631109。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农业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大学、甘肃省重点建设大学。学校是1946年10月1日创建于兰州的我国第一所兽医专业的高等院校,时名国立兽医学院。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学生4300名。60个招生专业方向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原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2014年普通本科收费标准为: 英语(翻译方向)、英语(商务英语)、英语(英语语言文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信息管理系统、农林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基地班)专业4300元/年·生。 其他专业:农学类、理学类专业4300元/年·生;工学类4500元/年·生;管理类、经济类、文学类、法学类3800元/年·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条件。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第七条 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等情况由我校确定,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八条 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九条 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录取方式,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工科类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专业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第十条 第二志愿。按志愿优先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所有招生专业只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 第十二条 相关科目要求。我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以上,工科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成绩在90分以上,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往届生。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第十五条 江苏省录取方案。 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 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作为排序依据,结合考生的选测科目、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按照第九条的具体规定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全日制本科毕业全是公费(非定向),2012级每月300的助研费,学校规定导师每月外加100(大多不发),还有就是好导师很重要

甘肃农业大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研究生招生要求如下:(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甘肃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11﹞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推荐。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草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可接受直博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报名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

甘肃农业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最新

能去上的。可以上甘肃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个人比较推荐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雅玛里克山脚下,巩宁古城遗址上的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现任党委书记谢树青教授,校长蒋平安教授。学校现有老满城校区、亚心校区、陆港校区、天格尔校区等四个校区,谢家沟草地试验站、呼图壁牧草试验示范站等7个校属实习基地和152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师资力量: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525人,专任教师920人,其中教授140人,副教授368人,有博士学位的365人。学校拥有院士3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获自治区人民政府特贴专家40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名,农业农村部岗位科学家2名。以上内容参考: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2022年暑假放假时间: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2年暑假开始时间为7月12日(该日为假期第一天),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参照执行。二、全寄宿制高中阶段学校2022年暑假开始时间为7月15日;其他高中阶段学校2022年暑假开始时间为7月12日。三、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2021年秋季学期放假时间和2022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精神,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8月25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四、从7月12日起,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甘肃省部分高校的暑假时间甘肃农业大学:学生们开始放假时间是2022年7月16日,开学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兰州交通大学:学生们开始放假时间是2022年7月18日,开学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兰州财经大学:学生们开始放假时间是2022年7月18日,开学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甘肃政法大学:学生们开始放假时间是2022年7月16日,开学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河西学院:学生们开始放假时间是2022年7月13日,开学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

甘肃政法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农业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最新文件

一级学会的论文奖励包括荣誉证书,专项奖金以及其他荣誉感等。国家一级学会的论文从行政级别上来说属于国家级。由于各个题认可度不同,定级也不同,我们不能笼统定性地说明论文的具体奖励,要具体看各地的职称评审文件怎么规定的国际标准分类中,一级学会和二级学会的却别涉及到服务、电车、黑色金属、辐射测量、电气工程综合、照明、流体动力系统、核能工程、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词汇、制冷技术、电容器、信息技术应用、电子元器件综合、电工器件、热力学和温度测量、钢铁产品、轴承、道路车辆装置、光学和光学测量、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石油产品综合、焊接、钎焊和低温焊。在中国标准分类中,一级学会和二级学会的却别涉及到、通用零部件、线路器材、无轨电车与其他车辆综合、电离辐射计量、核反应堆与核电厂核岛设备、、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制冷工程、电力电容器、程序语言、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电力系统、核电厂核岛、温度与压力仪表、电工用钢、电子系统工程、建筑玻璃、通讯网综合、核反应堆综合、反应堆、核电厂安全配电设备、滚动轴承、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颜色、航空、航天材料基础标准、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这种科研论文奖励的办法都是以金钱的形式或者以现金的方式发放

收稿日期:2007-10-25基金项目: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基金资助项目作者简介:王丹(1982-),女,辽宁本溪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植物生物技术研究。注:雷江丽为通讯作者。大花美人蕉茎尖组织培养技术研究王 丹1,2,雷江丽2,吴燕民3,吕 慧2,郁继华1(甘肃农业大学 农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深圳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广东 深圳 518003;中国农业科学院 生物技术研究所,北京 100081)摘 要:以大花美人蕉(Canna×generalis)根茎茎尖为外植体进行组织培养技术研究,筛选出芽诱导适宜的培养基为MS + 6-BA 0mg/L(单位下同)+ TDZ 03;MS + 6-BA 0 + TDZ 03 + NAA 1 培养基能较好地诱导分化出丛生芽, 继代增殖培养中与MS + 6-BA 0 + TDZ 03 + NAA 1 培养基交替使用可减少畸形芽,增殖系数达67;适宜的生根培养基为MS + 6-BA 0 + NAA 5,生根率达67%,且植株生长健壮,移栽易成活。关键词:大花美人蕉;茎尖;组织培养中图分类号:Q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791(2008)01-0033-04Research on Shoot-tip Culture of Canna×generalisWANG Dan1,2, LEI Jiang-li2, WU Yan-min3, LÜ Hui2, YU Ji-hua1(College of Agronomy, Gansu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Lanzhou 730070, Gansu China; Shenzhen Institute of LandscapeGardening, Shenzhen 518003, Guangdong China; Bio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Sciences, Beijing 100081, China)Abstract: The paper mainly studied on tissue culture of Canna×generalis with the stem tip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bud inoculation medium was MS + 6-BA 0mg/L+ TDZ03mg/L; the best of clump shoot induction and differentiation medium was MS + 6-BA 0mg/L +TDZ 03mg/L + NAA 1mg/L; using MS + 6-BA 0mg/L + TDZ 03mg/L + NAA 1mg/L asproliferation medium, an optimal proliferation rate was When the two kinds of mediumused alternatively, the effect was The optimum rooting medium was MS + 6-BA 0mg/L +NAA 5mg/L, the rate of rooting could reach 67%, and cultured in this medium, the plant grewwell and easy to Key words: Canna×generalis; shoot-tip; tissue culture大花美人蕉(Canna×generalis)属美人蕉科(Cannaceae)美人蕉属(Canna)的园艺杂交种[1],是多年生喜光宿根草本花卉,原产美洲热带和非洲等地。其枝叶茂盛、花朵艳丽、姿态优美、花期长,在深圳地区几乎全年开花,是配置大型花坛的优良品种。大花美人蕉不仅观赏价值高,而且能吸收硫、氯、氟、汞等有害物质,具有净化空气、保护环境的作用,因此,世界许多城市的园林绿化中都广泛应用。美人蕉传统的繁殖方式主要采用分切地下根茎的方法,繁殖速度慢、增殖效率低,而且连续营养繁殖造成病毒积累致使病毒病在各地相当普遍,严重影响其观赏价值。利用茎尖组织培养进行脱毒试管苗快繁,是目前大力繁殖与推广美人蕉的主要手段。关于美人蕉组织培养的研究报道较少[2,3],本研究探索其组织培养高效的再生体系,以期为品种提纯复壮及遗传转化、性状改良奠定基础。2008,37(1):33-Subtropical Plant Science第·34· 37 卷1 材料与方法1 材料供试材料为目前城市绿化中普遍应用的大花美人蕉‘President’品种。2 外植体选择与处理选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良母株,挖取带芽胞的根茎,去除表面老皮并用肥皂水清洗。用75%乙醇棉擦拭,然后采用不同的消毒剂及处理时间(1%升汞10min、2%次氯酸钠10min、2%次氯酸钠20min、2%次氯酸钠 + 1%升汞5min、2%次氯酸钠 + 1%升汞10min),封闭式振摇灭菌。无菌水冲洗5 次,置于超净工作台上备用。接种前,剥去外部叶片,露出生长点,立即切取茎尖进行接种。3 培养方法及培养条件试验于2006 年10 月在深圳市园林科学研究所组培室进行。诱导、增殖和生根培养基均选用MS为基本培养基,在不同培养阶段附加不同种类、不同浓度配比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表2~表4),蔗糖3%,pH 8。培养温度(28±2)℃,光照强度2 500 lx,光照周期为14h/d,相对湿度70%~80%。每处理接种30 瓶。定期观察试管苗生长与分化情况。2 结果与分析1 不同消毒处理方式对外植体无菌化的影响因供试外植体取自美人蕉地下根茎,表面污染物较多,不易消毒,且不同植物及外植体的成熟度对消毒剂的反应不同,故本试验选用升汞和次氯酸钠进行灭菌效果比较,以筛选合适的消毒剂及消毒处理时间。由表1 可知,2%次氯酸钠20min 处理的无菌化效果较好,但茎尖褐化较严重,说明灭菌时间过长对去老皮后的幼嫩根茎影响较大。1%升汞10min 处理与2%次氯酸钠 + 1%升汞 10min处理,无菌化效果差异不大,但2%次氯酸钠 + 1%升汞 10min 处理有轻微药害。因此,后续实验选用1%升汞处理10min 进行外植体消毒。2 不同生长调节剂配比对芽诱导的影响以MS 为基本培养基,附加不同浓度6-BA、NAA、2,4-D、KT、TDZ 等(表2),以筛选出较适宜美人蕉茎尖诱导分化的配方。因美人蕉根茎具有休眠特性,芽诱导分化较难。TDZ 具有很强的促进细胞分裂活性,05~0μmol/L 即可有效促进分化[4],因此,本实验对TDZ 的诱导效果进行初步探索。试验表明,在不添加任何生长调节剂的MS 基本培养基(1 号)上,茎尖接种10d 后开始生长,叶片展开后,生长停止;15d 后转接到新的MS 培养基上无明显生长,随后叶片逐渐变黄、萎蔫,说明基本培养基中添加生长调节剂是美人蕉离体培养的必要条件。在仅添加6-BA 的2、3、4 号培养基中,高浓度的2 号培养基分化率为33%,明显好于3、4号培养基,说明美人蕉启动芽诱导分化需要高浓度的细胞分裂素(表2)。11~16 号培养基添加物为不同生长调节剂与TDZ 组合(表2)。仅添加TDZ 的培养基分化率为0,而多种生长调节剂配合使用分化效果更好[5]。其中15 号培养基的侧芽分化率最高,达33%,且每个茎尖可增殖2~3 个侧芽,但个别茎尖经多次转接后有畸形芽;与2 号培养基相比,分化率明显提高,说明添加低浓度TDZ 可促进芽诱导分化(表2)(图版-a)。5、6、7 号培养基为生根培养基,探讨NAA 对美人蕉茎尖生长和生根的影响。试验结果初步说明美人蕉在6-BA/NAA 小于2/5 时生根率可达50%以上(表2)。8、9、10 号培养基,探讨美人蕉脱分化,诱导愈伤组织,但结果均不理想。因此,建立高效的美表1 不同消毒剂及处理时间对外植体无菌化的影响处 理 接种数污染数污染率(%) 药害情况1%升汞10min 30 5 67 基本无药害2%次氯酸钠10min 30 12 00 无药害2%次氯酸钠20min 30 4 33 20%有轻微药害2%次氯酸钠+1%升汞5min 30 10 33 3%有轻微药害2%次氯酸钠+1%升汞10min 30 5 67 7%有药害第1 期 王丹,等:大花美人蕉茎尖组织培养技术研究 ·35·人蕉遗传转化再生体系还需进一步探索愈伤组织诱导途径。3 芽继代增殖为了探讨优化的芽继代增殖培养基配方,按表3 设计6-BA、NAA、TDZ 的正交实验,以15 号培养基上分化出的丛生芽为接种材料,进行继代增殖培养(图版-b)。由表3 可见,除17、18 号培养基外,低浓度TDZ(03mg/L)的分化促进作用较高浓度(3mg/L)的效果好,说明高活性的TDZ 浓度过高反而抑制分化。当TDZ03mg/L 时, NAA 1mg/L 促分化作用显著优于NAA5mg/L。在TDZ、NAA 浓度相同的情况下,随着6-BA 浓度的升高,分化率提高。但随着继代次数的增多,含高浓度6-BA的27 号培养基分化率略有下降,甚至有个别畸形芽产生,说明高浓度细胞分裂素对短期的分化有促进作用[9],但继代数次后,芽已经萌动,自身具有分化能力,需适当降低6-BA 浓度进行壮苗,以避免畸形芽产生。因此,在增殖过程中交替使用分化增殖系数较高的19 号培养基和27 号培养基,既可保证较高的芽分化率,又可使继代苗生长健壮,减少畸形芽。4 生根诱导增殖芽3~5cm 长时,转接到生根培养基上培养约10d 后,可见到根生成(图版-c)。接种20d 后统计生根结果(表4)。从表4可见,所用培养基上都有根生成,说明美人蕉生根较容易;结合生根率和生长势,我们认为MS + 6-BA 0 + NAA 5培养基较适宜美人蕉生根。表2 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组合的比较植物生长调节剂(mg/L) 编号6-BA NAA 2,4-D KT TDZ分化率(%) 生根率(%) 备注1 0 0 0 0 02 9 0 0 0 0 33 参考[2]3 5 0 0 0 0 33 参考[3]4 3 0 0 0 0 675 2 1 0 0 0 006 2 5 0 0 0 677 2 2 0 0 0 08 0 0 4 0 09 0 0 2 1 0 参考[6]10 0 2 0 2 0 参考[7]11 0 0 0 0 2 012 0 1 0 0 2 33 参考[8]13 0 0 5 0 1 3314 0 0 1 0 1 6715 8 0 0 0 03 3316 5 0 5 0 03 00表3 不同生长调节剂配比对芽继代繁殖的影响生长调节剂(mg/L) 编号6-BA NAA TDZ接种数分化率(%)增值系数 生长势17 0 5 03 30 00d 20d ++18 0 5 30 30 67cd 50bc ++19 0 1 03 30 67a 67a ++20 0 1 30 30 33cd 46bc ++21 0 5 03 30 33c 60ab ++22 0 5 30 30 67d 33c ++23 0 1 03 30 67a 60ab ++24 0 1 30 30 33ab 57b +25 0 5 03 30 00b 53b ++26 0 5 30 30 67d 37c +27 0 1 03 30 00a 73a ++28 0 1 30 30 67d 37c +注:++ 表示生长势强;+表示生长势弱。同列中不同字母表示差异显著(P<05=,表4 同。表4 不同的生长调节剂配比对组培苗生根的影响生长调节剂(mg/L) 编号6-BA NAA接种数生根苗数生根率(%)植株生长势29 0 5 30 19 33b +30 0 0 30 21 00a ++31 0 5 30 20 67ab +++32 0 0 30 16 33c ++注:+++ 表示生长势强;++表示生长势中等;+表示生长势弱。第·36· 37 卷3 结 论美人蕉根茎生长在土壤中,无菌化操作较困难。灭菌试验表明,1%升汞震荡灭菌10min 效果较好,采回的外植体应尽快处理接种,放置时间过长伤口处易染菌,导致接种后褐化较严重。MS + 6-BA 0 + ZDT 03 + NAA 1 培养基能较好地诱导分化丛生芽,MS + 6-BA 0 + TDZ 03+ NAA 1 为较好的增殖培养基,在增殖培养过程中这两种配方交替使用效果更好;短时间使用高浓度生长调节剂对增殖有促进作用,但长时间使用高浓度生长调节剂会使组培苗质量下降。在试验中还发现,转接次数多的茎尖较转接次数少的分化率大,建议在接种后的10~20d 内及时转接。选用MS + 6-BA 0 + NAA 5 为生根培养基,生根率较高,根系粗壮、根毛密集,植株生长健壮(图版-d),且移栽成活率较高。参考文献:[1] Segeren W, et The genus Canna in Northern South America[J] Acta Bot N, 1971,20(6): 663-[2] 刘文萍,等 美人蕉茎尖组织培养及快繁技术[J] 北方园艺, 2001(6): [3] 丁爱萍,等 美人蕉组织培养及快速繁殖技术[J] 园林科技, 2006(1): 11-[4] Singh N D, et The effect of TDZ on organogenesis and somatic embryogenesis in pigeonpea (Cajanus cajan L Millsp)[J]Plant Science, 2003,164(3): 341-[5] 王关林,等 高活性细胞激动素TDZ 在植物组织培养中的应用[J] 植物学通报, 1997,14(3): 47-[6] 宣朴,等 生姜茎尖组培快繁技术研究[J] 西南农业学报, 2004,17(4): 484-[7] Kromer K, et In vitro cultures of meristem tips of Canna indica L[J] Acta Horticulturace, 1985,167: 279-[8] Vendrame W A, et In vitro propagation and plantlet regeneration from Doritaenopsis Purple Gem 'Ching Hua' flowerexplants[J] HortScience, 2007,42(5): 1 256-1 [9] 刘敏 花卉组织培养与工厂化生产[M] 北京: 地质出版社, 2002: 101-

科研论文的奖励办法就是直接按照你的排名来进行奖励的

甘肃农业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文件

平均分达到高校要求,平均分也就是说二年半下来全部课程成绩平均分要达到75分。论文答辩达到良好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科研论文的奖励办法就是直接按照你的排名来进行奖励的

科研论文奖励办法对,如果你知道这是为什么的话,你可以当时见面问一下别人,他们都是会给你奖励的

科研论文奖励的办法都是有原则可查找的,每十年都有新文件下达。

甘肃省优秀论文奖励办法最新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发明创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甘肃省专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予等活动。第三条 甘肃省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包括专利奖和专利发明人奖。  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第四条 甘肃省专利奖坚持激励创造、保护创新、引导运用、公开公正的原则。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甘肃省专利奖励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甘肃省专利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甘肃省专利奖励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甘肃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评审工作。第六条 专利奖的申报主体应当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申报专利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利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二)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  (三)在本省实施应用两年以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显著;  (四)专利有完善的保护措施。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利奖:  (一)保密专利或者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  (二)存在权属争议的;  (三)已获得中国专利奖、甘肃省专利奖的;  (四)专利权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第八条 专利发明人奖的申报人应当是本省常住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二)主要发明创造活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  (三)申报人授权专利数量多、质量高,且为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四)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突出贡献。第九条 甘肃省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  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授奖比例为1∶4∶5,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50项。  专利发明人奖授奖名额不超过15个。第十条 甘肃省专利奖采取推荐的方式,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推荐:  (一)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二)市、州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三)中央在甘单位;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  (五)省级行业协会、学会;  (六)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第十一条 申报专利奖,应当填写《甘肃省专利奖申报书(专利类)》,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主体为单位的,提供法人证明材料;申报主体为个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二)专利权有效性证明材料;  (三)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有关材料;  (四)针对该专利采取的保护措施说明;  (五)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者实物照片。第十二条 申报专利发明人奖,应当填写《甘肃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人类)》,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发明创造活动的情况说明;  (三)专利权有效性证明材料;  (四)专利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突出贡献的有关材料。第十三条 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合格的材料提交甘肃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  甘肃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按照专业领域和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独立提出评审意见。第十四条 参与甘肃省专利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与申报单位或者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五条 甘肃省专利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拟奖励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异议及时处理。  公示结束后,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将拟奖励名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励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分以下四类:  (一)甘肃省科技功臣奖;  (二)甘肃省自然科学奖;  (三)甘肃省技术发明奖;  (四)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第四条 省科学技术奖励按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创新驱动,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民主的评审制度。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由专家、学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奖励类别分别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其中甘肃省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中来自企业的专家不少于50%。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管理人员等5人组成监督委员会,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和异议处理的监督工作。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二章 奖励范围第六条 甘肃省科技功臣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卓有建树的。第七条 甘肃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要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要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第八条 甘肃省技术发明奖授予在技术发明、技术创造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并在本省得到实施的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要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经实施应用三年以上,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第九条 甘肃省科技进步奖授予在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项目,科学普及和企业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经实施应用,明显优于同类技术产品和经济指标的;  (二)在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并使之产业化的项目中,对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  (四)在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对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营造创新环境、弘扬创新精神产生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经实施应用三年以上,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甘肃省科技进步奖中涉及企业技术创新的奖项,重点奖励企业自主创新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第三章 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十条 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甘肃省科技功臣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名,可以空缺;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甘肃省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授奖比例为145,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50项。第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候选项目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  (一)市、州人民政府;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三)中央在甘单位;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有关部门;  (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甘肃省科技功臣;  (六)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其他单位。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励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分以下四类:  (一)甘肃省科技功臣奖;  (二)甘肃省自然科学奖;  (三)甘肃省技术发明奖;  (四)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第四条 省科学技术奖励按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创新驱动,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民主的评审制度。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由专家、学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奖励类别分别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其中甘肃省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中来自企业的专家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管理人员等五人组成监督委员会,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和异议处理的监督工作。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二章 奖励范围第六条 甘肃省科技功臣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卓有建树的。第七条 甘肃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要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要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第八条 甘肃省技术发明奖授予在技术发明、技术创造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并在本省得到实施的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要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经实施应用三年以上,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第九条 甘肃省科技进步奖授予在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项目,科学普及和企业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经实施应用,明显优于同类技术产品和经济指标的;  (二)在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并使之产业化的项目中,对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  (四)在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对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营造创新环境、弘扬创新精神产生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经实施应用三年以上,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甘肃省科技进步奖中涉及企业技术创新的奖项,重点奖励企业自主创新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第三章 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十条 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甘肃省科技功臣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一名,可以空缺。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甘肃省科技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特等奖不超过二项,可以空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授奖比例为1∶4∶5,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一百五十项。第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候选项目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  (一)市、州人民政府;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三)中央在甘单位;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甘有关单位;  (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甘肃省科技功臣;  (六)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其他单位。

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