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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国际学院论文答辩

发布时间:2024-07-06 16:08:26

暨南大学国际学院论文答辩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答辩通过率95%以上。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可知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答辩通过率95%以上,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通过率一般情况下为95%以上,对于即将毕业的同学都要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才可以正式毕业。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是全国首批试行学分制的高校。

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

(2)参考文献的写作格式为:

①参考文献是连续出版物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

②参考文献是专著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

③参考文献是论文集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起止页码

④参考文献是学位论文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⑤参考文献是专利时,其格式为:[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专利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3)参考文献著录中需要注意:个人作者(包括译者、编者)著录时一律姓在前,名在后,由于各国(或民族)的姓名写法不同,著录时应特别注意,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编写点()。另外,作者(主要责任者)不多于3人时要全部写出,并用“,”号相隔;3人以上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或相应的文字如“et al”。“等”或“et al”前加“,”号。

(三)装订格式

1.毕业设计(论文)一律左边装订成册;

2.装订顺序为:封面、诚信声明(见附件)、论文摘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附录、参考文献、论文评定表。

八、答辩

(一)本科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前学院须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二)学院按选题方向组织成立若干个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应由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校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我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三)每一学生的答辩日期和次序,由学院排定后,应至少提前1天予以公布。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其中个人简要报告5~8分钟。

(四)答辩小组成员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

(五)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评定成绩。

九、成绩评定

(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

2.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文水平、动手能力等);

3.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设计(论文)质量、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创新等);

4.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

5.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语。

(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分5个档次,分别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其中优秀者比例不宜过高,原则上应控制在本组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5%以内,宁缺勿滥。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论文答辩

【高校能否作为行政主体?】能。

【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能。

【有相关司法解释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有真实案例吗?】有。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1)行提字第12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甘露。

委托代理人湛中乐,北京大学教授。

委托代理人湛中卓,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暨南大学。

法定代表人胡军,该校校长。

委托代理人李伯桥,该校教师。

委托代理人陆宇星,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甘露因诉被申请人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行终字第709号行政判决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粤高法行监字第6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后认为原生效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以(2010)行监字第1023号行政裁定提审本案。本案提审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甘露的委托代理人湛中乐、湛中卓,暨南大学的委托代理人李伯桥、陆宇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行终字第709号终审判决认定以下事实:甘露原系暨南大学华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2004级硕士研究生。2005年间,甘露在参加现代汉语语法专题科目的撰写课程论文考试时,提交了《关于“来着”的历时发展》的考试论文,任课老师发现其提供的考试论文是从互联网上抄袭,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要求重写论文。甘露第二次向任课老师提供的考试论文《浅议东北方言动词“造”》,又被任课老师发现与发表于《江汉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东北方言动词“造”的语法及语义特征》一文雷同。2006年3月8日,暨南大学作出暨学[2006] 7号《关于给予硕士研究生甘露开除学籍处理的决定》,给予甘露开除学籍的处分。甘露不服,向广东省教育厅提出申诉,广东省教育厅于2006年5月16日作出粤教法[2006] 7号《学生申诉决定书》,认为暨南大学对甘露作出处分的程序违反《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影响甘露的陈述权、申诉权及听证权的行使,不符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暨南大学对甘露的违纪行为重新作出处理。暨南大学收到广东省教育厅的决定书后,于2006年6月1日将调查谈话通知单送达给甘露母亲赵小曼,并于当天就甘露违纪事件进行调查。2006年6月2日,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向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议给予甘露开除学籍的处分。6月6日,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向学校领导提交有关给予硕士研究生甘露开除学籍处理报告,建议对甘露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6月7日,暨南大学将违纪处理告知书送达给甘露母亲赵小曼,并制作了告知笔录。2006年6月13日,赵小曼将陈述、申辩材料交暨南大学。暨南大学也对甘露陈述申辩作了记录。2006年6月15日,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给予甘露开除学籍的处分,并将给予甘露开除学籍处分的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6月19日,暨南大学召开2006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会议决定同意给予甘露开除学籍的处分,并制作了暨学[2006] 33号《关于给予硕士研究生甘露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开除学籍决定),对甘露作出开除学籍处分。6月21日,暨南大学将处分决定送达给赵小曼。6月23日,暨南大学又通过特快专递EMS将开除学籍决定寄送给甘露。2007年6月11日,甘露以暨南大学作出的开除学籍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及处罚太重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暨南大学作出的开除学籍决定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2007)天法行初字第62号行政判决维持了开除学籍决定。甘露不服提起上诉。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暨南大学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六十八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项、原《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本案中,甘露两次抄袭他人论文作为自己的考试论文,其行为属于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在任课老师已经指出其错误行为后,甘露仍然再次抄袭欺老师,这种治学态度是很不严谨的。暨南大学认为甘露违规行为属情节严重,主要证据充分,甘露认为其行为属考试作弊的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在学校处理过程中甘露书面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也委托母亲接受了暨南大学的调查、进行了申辩,暨南大学处理程序并未影响甘露行使法定权利,甘露认为开除学籍决定程序违法的主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在适用法律方面,暨南大学根据法律授权制定了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并依照该规定对甘露作出开除学籍决定,并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已对开除学籍情形作出规定的情况下,暨南大学在开除学籍决定中没有引用该规定不妥,但该瑕疵不足以影响开除学籍决定的合法性。综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07)天法行初字第62号行政判决维持暨南大学的开除学籍决定正确。因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甘露上诉,维持原判。

后甘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以(2010)粤高法行监字第6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驳回其再审申请。

甘露向我院申请再审称:其作为暨南大学2004级硕士研究生在修读学位课程现代汉语语法专题时,先后两次上交的课程论文存在抄袭现象属实。但该课程考试形式是以撰写课程论文方式进行的开卷考试,抄袭他人论文的行为违反了考试纪律,应按违反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处分。但这种抄袭行为并不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项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十三条第(五)项规定所称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违纪行为。暨南大学适用《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处分程序不合法,且处分明显偏重。请求本院撤销原审判决并撤销开除学籍决定,责令暨南大学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直接将开除学籍决定变更为其他适当的处分,同时赔偿因诉讼多年而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直接支出费用89601元和因丧失学习机会造成的间接损失及精神赔偿100000元。

暨南大学答辩称:学期课程论文作为研究生修读课程的考试形式之一,也是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研究成果的一部分,研究生理应严格认真对待。甘露连续两次的抄袭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丧失了作为一名学生所应有的道德品质,应按照《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即便如申请人所述,其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行为,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仍然可以给予申请人开除学籍处分。因此,开除学籍决定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本院依法维持原审判决,并驳回甘露在原一、二审期间未曾提出的赔偿请求。

本院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原生效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均无异议,本院经审查后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在复查期间和提审后,曾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但暨南大学坚持不自行撤销开除学籍决定,而甘露则坚持在暨南大学不自行撤销开除学籍决定情况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因而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庭审后,甘露再次向本院书面说明,因已经失去5年最好的光阴,其已不愿意回到学校修完学业。

本院认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遵守高等学校依法制定的校纪校规。学生在考试或者撰写论文过程中存在的抄袭行为应当受到处理,高等学校也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但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特别是在对违纪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等直接影响受教育权的处分时,应当坚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做到育人为本、罚当其责,并使违纪学生得到公平对待。违纪学生针对高等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等严重影响其受教育权利的处分决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并可参考高等学校不违反上位法且已经正式公布的校纪校规。

《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暨南大学的上述规定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制定,因此不能违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应条文的立法本意。《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列举了七种可以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其中第(四)项和第(五)项分别列举了因考试违纪可以开除学籍和因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以开除学生学籍的情形,并对相应的违纪情节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五)项所称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系指高等学校学生在毕业论文、学位论文或者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著作,以及所承担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中,存在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情形。所谓“情节严重”,系指剽窃、抄袭行为具有非法使用他人研究成果数量多、在全部成果中所占的地位重要、比例大,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大、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甘露作为在校研究生提交课程论文,属于课程考核的一种形式,即使其中存在抄袭行为,也不属于该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援引《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项和《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一、二审法院判决维持,显属不当,应予纠正。鉴于开除学籍决定已生效并已实际执行,甘露已离校多年且目前已无意返校继续学习,撤销开除学籍决定已无实际意义,但该开除学籍决定的违法性仍应予以确认。甘露在本院再审期间提出的其在原审期间未提出的赔偿请求,本院依法不予审查。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行终字第709号行政判决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07)天法行初字第62号行政判决;

二、确认暨南大学暨学[2006]33号《关于给予硕士研究生甘露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违法。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100元,由被申请人暨南大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郭修江

审  判  员:段小京

代理审判员:耿宝建

二О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徐  超

要看具体案由。如果民事法律关系淡然不是行政范畴。通常其行政职能为学位的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高校作为国家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代表国家对受教育者行使授予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的职权。因此不管权力的行使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是事业单位组织,只要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千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六种除外情形,都可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旦其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性质,并处分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或影响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就应当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

高校作出的授予学位的行为为授权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就高校授予学位的行为起诉。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论文答辩

没有。暨大论文答辩由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或其代表组成,将会严格遵循答辩的程序,是没有后门的。暨南大学(JinanUniversity)简称“暨大”,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广东省三方共建大学。

答辩前的准备,最重要的是答辩者的准备。要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和效果,关键在答辩者一边。论文答辩者要顺序通过答辩,在提交了论文之后,不要有松一口气的思想,而应抓紧时间积极准备论文答辩。 首先,要写好毕业论文的简介,主要内容应包括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姓名,选择该题目的动机,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以及本议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次,要熟悉自己所写论文的全文,尤其是要熟悉主体部分和结论部分的内容,明确论文的基本观点和主论的基本依据;弄懂弄通论文中所使用的主要概念的确切涵义,所运用的基本原理的主要内容;同时还要仔细审查、反复推敲文章中有无自相矛盾、谬误、片面或模糊不清的地方,有无与党的政策方针相冲突之处等等。如发现有上述问题,就要作好充分准备——补充、修正、解说等。只要认真设防,堵死一切漏洞,这样在答辩过程中,就可以做列心中有数、临阵不慌、沉着应战。第三,要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写论文相关联的知识和材料。如自己所研究的这个论题学术界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什么程度?目前,存在着哪些争议?有几种代表性观点?各有哪些代表性著作和文章?自己倾向哪种观点及理由;重要引文的出处和版本;论证材料的来源渠道等等。这些方面的知识和材料都要在答辩前做到有比较好的了解和掌握。 第四,论文还有哪些应该涉及或解决,但因力所不及而未能接触的问题,还有哪些在论文中未涉及到或涉及到很少,而研究过程中确已接触到了并有一定的见解,只是由于觉得与论文表述的中心关联不大而没有写入等等。 第五,对于优秀论文的考生来说,还要搞清楚哪些观点是继承或借鉴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哪些是自己的创新观点,这些新观点、新见解是怎么形成的等等。

暨南大学论文答辩没过

毕业答辩如果只是一辩,没过的话会被老师或者专业组组长安排进入二辩。

如果指的是二辩也没过的话,面临的是两条方面:

一、会被院长叫过去面谈。

二、再读一年。

毕业论文答辩的注意事项:

1、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

2、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

3、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

4、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

5、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

6、对没有把握的观点和看法,不要在答辩中提及。

7、不论是自述,还是回答问题,都要注意掌握分寸。强调重点,略述枝节;研究深入的地方多讲,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最好避开不讲或少讲。

8、通常提问会依据先浅后深、先易后难的顺序。

9、答辩人的答题时间一般会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除非答辩教师特别强调要求展开论述,都不必要展开过细。直接回答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去掉旁枝细节,简单干脆,切中要害。

本科论文答辩没过:毕业答辩如果只是一辩,没过的话会被老师或者专业组组长安排进入二辩。(跟指导老师或者专业组组长没有什么多大“仇恨”的话,二辩好好准备一下肯定会过的。)如果指的是二辩也没过的话,面临的是两条方面:一、会被院长叫过去面谈很久(具体谈什么就不知道了);二、再读一年。以上所有出现想看到的或者不想看到的,很大程度上都是自己的态度决定的。

暨南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

研究生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要承担研究生部的行政工作,同时协助部领导综合协调各办公室共同搞好各项工作。具体的业务工作范围和职责为: 1、研究生毕业证书和非学历教育研究生有关证书的管理,包括预订、制作(填写、加盖印章等),发放、上报使用情况等。2、文件、信函、印章管理:负责研究生部各种文件、信函的收、发、转、编、存、资料打印、印章管理。3、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材料购置和管理。依据研究生部的发展需要做好研究生部的全部固定资产建设计划、购置、清查、入库、报废、更新、卡片管理等工作,做好保护、保养工作并严格管理,统一研究生部文具用品的领取和发放。4、统筹管理研究生部的办公场地,含协商调整,整修建设等。5、经费管理:统管研究生部的各项经费收支,含各种业务经费和基金。协助部领导审核各办公室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6、协助部领导组织研究生部全体职工开展集体活动,联络研究生工作秘书。7、做好领导交托的会务工作。8、工会工作及其他有关研究生部工作人员的福利工作等。10、完成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暨南大学各类研究生(含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其基本业务范围和职责是: 一、计划管理1、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该校学科建设情况,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协助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目录(含博士、硕士;国内及外招),及时上报该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目录及有关数据报表。2、计划的实施与动态管理。协助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形势和该校学科建设情况的变化,及时、合理地调整研究生招生计划,含招生规模、类别、学科专业分布等方面的适当调整。二、宣传与咨询服务通过网络、新闻媒介、橱窗、专业刊物、电话等工具以及利用各类音像、图文资料等做好与研究生招生有关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有:1、宣传国家和广东省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安排及该校的招生管理规定等。2、宣传该校的学科建设情况、研究生招生情况,含综合性宣传和专项宣传。3、编印和发布全校各类研究生招生简章,统一审核各院系、学位点单独印发的各类研究生招生简章。4、在研究生招生的不同时期和各阶段及时向校内各招生单位和管理人员发布有关信息。5、接收各类与研究生招生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三、接收报名与考务工作1、接收单独考试研究生及博士生的报名,审核学校驻港澳办事处接收的外招生报名材料。2、接收和协助全国各报名点接收内招统考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工作,含相关信息资料的发送、收集、整理、上报、归档等一系列工作。3、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4、组织命题及相关管理工作,含各类专业课及博士、硕士单考、外招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共课命题,试卷印刷、装订、保管、寄发等。5、组织考场考试及相关管理,含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分考场设置,该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港澳海外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等。6、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试卷的阅卷及相关管理,含试卷的回收、装订整理、加密、编号、组织阅卷、成绩录入和校对,上报相关数据报表等。7、寄发初试成绩通知单,接受必要的相关查询。四、招生录取工作1、协助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复试范围,制订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名单,寄发复试通知,含应届推免、单独考试、提前攻博等。2、审核复试结果及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录取名单。3、调档并审查考生档案,接收保管学生档案。4、审核调剂录取及破格录取人员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时上报有关数据报表。5、及时向研究生部各有关办公室及校内有关单位报送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资料,以便学校及时做好宿舍调整和安排、收费管理、新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等。 一、新生入学的有关工作1、从研招办交接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档案资料,做好新生教学计划和入学教学安排。2、协助财务处并督促院、系做好研究生收费管理工作。3、协助部办公室开展迎新工作:包括协助组织接待新生入学报到、注册,组织召开迎新会议、新生入学教育、开学典礼等工作。二、学籍管理1、协助办理新生户籍及各类证件,建立新生学籍管理数据库,包括学籍表、学号,及时向部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新生注册及学籍管理情况。2、做好各年级学籍管理,包括在校生的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延期毕业等工作,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及时上报各年级研究生注册情况和有关数据报表。3、研究生各类证件的管理,包括审核、补发丢失证件等。4、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审核发放。三、培养、教学、教务工作1、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单科进修人员的教学、教务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的审核、检查、督促、成绩管理等各项工作。2、根据研招办有关新生录取和报到、注册情况和有关数据资料,准备好新生入学须填写的各种表格,包括经费下拨表、个人培养计划、成绩登记表、教学安排的有关表格资料,做好发放、回收、检查验收的管理工作。3、修订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并督促各培养单位严格执行,依据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计划。负责制订、申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计划。定时组织修订培养方案和学位课程教学大纲。4、审核、批准各培养单位和教学单位的开课申请、课程安排、课程调整和变更,监督各研究生教学和课程执行及完成情况。5、检查督促有关培养单位和教学单位做好各年级、各类课程在新学期开学的教学、教务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和教育评估、检查工作。6、密切联系院、系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共同检查督促培养计划的制订、执行、落实情况。7、督促各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及时上交课程成绩和教学档案资料,管理好课程成绩和相关的学籍档案,办理有关全日制研究生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单科进修学习人员的成绩单、成绩查询业务,办理毕业研究生的中英文成绩单。8、协调研究生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组织开办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9、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10、检查、督促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工作。11、协助院系做好研究生四、六级英语的报考及考务工作。12、做好各项教学、教务经费管理计划,协助财务处下拨有关费用(包括研究生业务费,导师书报费等)。四、博士后工作该校的博士后管理是由研究生部、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总务处等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组(以下简称博管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下设博士后管理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研究生部。具体工作为:1、负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事务,含招收进站人员、博士后在站人员管理、出站管理的各项工作。2、协助主管校长负责博管组成员单位及博士后设站单位的联络工作。3、开展对外与博士后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包括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该校博士后工作情况及有关的数据报表,及时向学校各有关单位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等。4、博士后的证书管理及各项相关工作。5、组织协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设,含新设站的申报等。6、组织博士后在站人员开展集体活动和联谊活动。 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是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学位办的基本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位工作1、担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秘书工作,处理学校有关学位的日常事务,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其基本职责。2、协调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开展与学位有关的各项工作。3、分春夏两季组织毕业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过程管理,建立论文抽查制度。协调组织成人教育专升本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工作。4、学位证书的发放管理、数据报表上报等,学位服的管理。5、组织评审优秀学位论文。6、受理申请、组织审查、申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工作。7、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举行学位授予仪式。8、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暨大专场的考试工作及成绩合格证书制作发放。二、学科和导师师资队伍建设1、协助学校领导和研究生部领导组织制订该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2、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工作。3、配合国务院学位办、广东省学位办对学位授权点的各项评估(含博士点、硕士点的合格评估;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评估,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评估、专业学位点等各种与学位有关的评估工作)。4、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包括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导师的科研情况审核等。5、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6、组织博士、硕士授权点的建设和申报。7、开展组织专业学位试办权的申报、试办建设及与专业学位授予的有关工作。8、根据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情况,协助研招办编制研究生招生目录。

需要。需要发表小论文的,毕业要求同专业硕士是一样的。暨南大学在职研究生论文要求并不高,但是考生还是要认真的撰写论文,因为每年也是有很多考生通不过论文答辩的。根据院校的论文基本要求,院校对考生的论文题目和论文字数要求很严格,考生要在题目中反映出论文的核心内容,但是字数不能超过三十字。

在不针对某个院校的前提下我们来看下在职研究生申硕难度: 一月全国联考在职研究生难度系数 ★★★★★报考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才能报考;申硕流程:获得具体院校考试信息——报名——初试——调剂——复试——录取一月非全日制统考原来的专业(MBA、MPA、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硕士)毕业颁发学历和学位双证。申硕考试内容:逻辑、英语、数学、专业课综合,具体根据专业而定。录取标准:国家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未达到标准可申请调剂五月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难度系数 ★★★该路径属于先入学后考试的申硕类型,考生必须先选择学校就读研究生课程班,满足国家申硕条件可参加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每年5月底全国统一的同等学申硕考试。一般是3月初网上报名,每年5月的最后一个周日考试。报考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在职课程研修班,本科满3年可申硕;申硕流程:在职课程研修班(获得结业证书)——参加申请学位考试 ——发表论文——论文答辩——获得证书申硕考试考两个内容:英语水平考试和专业课综合水平考试。英语水平考试难度国家定位在大学英语四级到六级之间,原来的听力已改为如今的情景对话选择题。专业课综合水平考试内容是你所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综合(4门)通过标准:英语水平考试和专业课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统一60分通过。总结: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月全国联考在职研究生的考试难度要远远高于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所以建议那些基础知识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先学习后考试的五月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跟多可以去在职研究生吧一探究竟。

暨南大学在职研究生一月联考申硕考试难度较大,由于一月联考是需要进行入学考试的,而且考试通过后还需参加复试,复试通过才可以近高级研修班进行学习,而未通过的学员只能等下一年10月份在开始报名,而且考试是与全日制考生一同进行,并且考试科目与考试试题与全日制考生也是相同的。而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较小一些,并且同等学力申硕是免试入学的形式,对于在职人士来讲是非常受欢迎的,而且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只有外语考试与专业综合考试两种,并且达到60分就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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