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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翻译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12:40:51

商标翻译论文范文

英汉翻译过程包括理解和表达两个重要的阶段,只有在正确理解原文词义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表达原文。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汉翻译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探析英汉翻译陷阱

【摘 要】英语陷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常是句子或词语的表层结构与其要表达的真实含义相反。为了避免落入英语陷阱,学习者对英语的某些词句、语义应克服表面化的理解,也不能简单照搬辞典上的释义,更不能望文生义;对中西文化差异也必须有深刻的了解。只要对英语陷阱多注意、多分析、多体会,便可避免误入一些似是而非的“陷阱”。

【关键词】英汉翻译;陷阱;表层结构;深层含义

英语陷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对学习者来说的确是一个必须要注意的问题。在英汉翻译中,初学者往往从语法角度对英汉两种语言做机械对比,有时还下意识地将词典释义不加斟酌,拿来就用。在审查译文表达是否准确时,又习惯于将自己的母语思维定势用作衡量正误的标准。这些做法实际上都很容易造成释义与原文真实含义的脱节,甚至南辕北辙,落入英语“陷阱”。

一、短语翻译中的陷阱

例子如下:

1、confidence man

误译:值得信赖的人

正译:

2、sleep late

误译:睡觉很晚

正译:起床很晚

3、black tea

误译:黑茶

正译:红茶

4、gas mask

误译:赌气面具

正译:防毒面具

5、mad-doctor

误译:发疯的医生

正译:精神病医师

6、lightning rod

误译:闪电针

正译:避雷针

7、trouble man

误译:制造麻烦的人

正译:故障检修员

8、be in control

误译:被控制

正译:掌控……,控制……

9、flu mask

误译:流感口罩

正译:卫生器具

10、fire engine

误译:点火机器

正译:救火车、消防车

11、fire wall

误译:着火的墙

正译:防火墙

对这些短语均须准确理解,否则便会落入陷阱之中。

二、习语翻译中的陷阱

在翻译英语习语时,初学者有时总想找一个汉语的习语或成语,使之与英语习语相对应。虽然这种对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做到,但却不一定在所有情况下都能成功。英语陷阱的特点就是其表层意思和深层含义常常貌合神离,甚至南辕北辙,若抛开语言文化差异而不顾,盲目追求“形似”,就难免会落入英语陷阱。如:

1、Gild(或Paint)the lily

该习语似乎与“锦上添花”意思相近,但实际上却相差甚远。在汉语中,“锦上添花”比喻使美好的事物更加美好,而这个习语的意思是指对已经很完美的东西做不恰当甚至过分的修饰,结果是破坏了原来的美。这有点近似于汉语的“画蛇添足”。

2、Strange bedfellows

这个习语不等于“同床异梦”。“Strange bedfellows”指走到一起的不同类型的人,萍水相逢的人;或有些人性格、兴趣、习惯等都不相同,本来不会碰到一起,而现在却成了伙伴。“同床异梦”指的是虽然共同生活或共同从事某项活动,但各有各的打算,面和心不合。可见“strange bedfellows”和“同床异梦”所指很不一样。

3、Turn the table

这个习语很容易被误译为“把桌子掀翻”,而且好像还带有气愤至极的味道。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对的,“turn the table”在含义上并不带有这种激动的成分。譬如,一对夫妻吵架、闹离婚,经过调解之后,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丈夫的一位美国朋友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当知道是这么一种结果时,便说:“Oh,thank God!You turned the table.”这位男士听后很不理解:朋友是不是以为自己对妻子动粗了?其实,这个习语的意思和掀翻桌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也不带有什么负面的感情色彩,它的意思是“扭转了局面”。

4、The last straw

如:The service in this shop has been bad before,but this is the last straw.

误译:这家商店的服务一向不好,这可是救命稻草。

学习者对这句英文容易误译的原因就是在阅读时容易忽略中西方文化因素,望文生义。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很容易把“the last straw”和“最后一根稻草(救命稻草)”联系起来。可是在英语中,“the last straw”指的是“the last in a series of bad events, makes it impossible for somebody to accept a situation any longer(令人忍无可忍之事;终于使人不堪忍受的最后一件事或一个因素等)”。该习语源于谚语“It is the last straw that breaks the camel’s back”。(最后添加的一根稻草压断骆驼脊背。)可见,它的指称意义与汉语的“救命稻草”大相径庭。所以,“The service in this shop has been bad before,but this is the last straw.”应该译为:这家商店的服务一向不好,这一次更是叫人受不了。

三、句型翻译中的陷阱

释义与原义南辕北辙,这种现象在某些英语句型和特殊结构的翻译中也很常见。当然,之所以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归根到底还是由于没有掌握英语陷阱的规律。由于英语中一些固定结构的深层含义与表层含义相反,所以,若仅仅按照句子的表层结构进行翻译,那就很容易会落入英语陷阱之中。

1、For all 结构

如:For all I care,you can throw it away.

误译:你把它丢了,我很在乎。

正译:你把它丢了,我也不在乎。

2、It + be + adj.+ n.+ that 结构

著名翻译家钱歌川教授认为像这一类的句型应从反面理解,以适应英语语言的独特意境。

如:It is a good workman that never blunders.

误译:一个好的技工从来不会犯错。

正译: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It is a wise father that knows his own child.

误译:聪明的爸爸会了解自己的孩子。

正译:聪明的爸爸也未必了解自己的孩子。

3、being + a.

如:They are being friendly.

误译:他们现在很友好。

正译:他们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

“being friendly”之所以是“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或姿态)”,是因为从深层结构看,“being”表示的意思是“目前”或“现在”,其含义短暂。它说明这是主语有意识的一个动作,因而在这类句子里面就隐含着一个意思:他们平时并不这么友善,现在是故意作秀。在这个句型里,“being”的含义相当于“故意地”。

4、形式否定,实为肯定

(1)….cannot…….too

如:You cannot be too careful when driving.

误译:你开车的时候不能太小心了。

正译:你开车的时候越小心越好。

此结构在形式上是否定的,但意义却是肯定的。表示一个人“无论怎么…..也不过分”,“越……越好”。

(2)……never……but……

如:I never go to that city but I want to eat the characteristic food there.

误译:我从来不去那个城市,但是我想吃那里的特色食品。

正译:我每次去那个城市都要吃那里的特色食品。

在“……never……but……”这个结构中,never和but是用来加强语气的,实表肯定的意思,可译为“每次……都/必……”。

(3)……nothing if not……

如:The book is nothing if not interesting.

误译:这本书没有什么意思。

正译:这本书相当有意思。

在这里,“nothing if not”是一个双重否定,实际上它是一个强调肯定意义的结构。“nothing if not”相当于“extremely”、“very”,意思是“极其……”,“非常……”。

5、形式肯定,实为否定

(1)……the last…… + 不定式短语/定语从句

如:This is the last thing I expect him to do.

误译:这是我希望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正译:这是我最不希望他做的事。

在这个句型中,“last”应理解为“最不可能的”。

(2)……anything but……

如:This math text is anything but easy.

误译:这次数学考试很容易。

正译:这次数学考试一点也不容易。

“……anything but……”应理解为never,意思是“决不”。

6、貌似全部否定,实为部分否定

如:All of the students did not turn up.

误译:所有的学生都没有出席。

正译:并非所有的学生都出席了。

Both of us are not teachers.

误译:我们俩都不是教师。

正译:我们俩并不都是教师。

英语中,当all,both,every,each等表示整体意义的代词与否定词not连用时,一般只表示部分否定,而不是全部否定。

7、否定转移

如:He was not ready to believe something just because Aristotle said so.

误译:他不会相信此事,因为亚里士多德这样说过。

正译:他并不会因为亚里士多德说过如何如何就轻信此事。

否定转移结构往往貌似一般否定结构,not的位置与一般否定结构中的not完全相同,但实际上却是一种部分否定,not由一部分转移到了另一部分。

英汉翻译中稍不留意就会出现意思南辕北辙的现象还有很多,例子不胜枚举,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四、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从上面所举的这些例子不难看出,英语陷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学习者可谓一不留神就会落入陷阱。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首先,学习者对英语的词句、语义应努力克服机械理解,不能简单照搬辞典上的释义,更不能想当然。在翻译时,望文生义是最要不得的。

第二,学习者对中西文化差异必须要有深刻的了解。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折射不同民族文化的一面镜子。有时,英汉翻译之所以会掉入陷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学习者忽视对中西文化差异的学习和掌握,这种忽视势必会使学习者误入歧途,掉入文化的“陷阱”。只有在文化中去探寻词语或某些特殊表达方式的真实内涵,才会有效地避免翻译中的“南辕北辙”;只有了解不同国度的文化差异,在英汉翻译过程中才不会落入陷阱。正如王佐良先生所指出的:“在寻找与原文相对的‘对等词’的过程中,就要做一番比较,因为真正的对等应该是在各自文化的含义、作用、范围、感情色彩、影响等各个方面都相当。这当中,陷阱是不少的,如果我们望文生义就会出毛病……译者做的文化比较远比一般人细致、深入。他处理的是个别的词;他面对的则是两大片文化。”由此可见,学习者对中西文化的了解何其重要。

第三,对英语陷阱的规律要多注意、多分析、多体会。

英译汉有时可以做到形式结构上的对等,但并不是每个英文习语、短语都能在汉语中找到意义对等且形式结构也相当的习语或惯用法。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可采用音译加注、意译、增译等其他技巧来表达某些英语特殊结构或词语的真正含义,这样才能避免误入一些似是而非的“盲区”或“陷阱”。

参考文献:

[1]孙海运.英语成语来龙去脉[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989.

[2]鲁迅.准风月谈[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3].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七版)[M].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

[4]董乐山.英译汉理论与实例[M].北京出版社,2005.

[5]王佐良.翻译中的文化比较[J].中国翻译,1984(01).

英汉翻译的词序差异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英汉翻译中经常出现但又不被重视的词序问题。通过以词序中的副词、形容词为研究对象来体现在英汉翻译中词序使用正确的价值与意义,从而促进英汉翻译技能的成熟与完整。

关键词:词序渊源;副词词序;形容词词序

在平时的练习中我们不难发现英译汉的过程中词序的一些变化,这种差异值得学习的人研究和琢磨。因此,在英汉翻译中应首先了解这种差异中的一种,即词序的变化对翻译者而言是有价值的。价值何在?通过以下的比较研究,让我们来认识这一点,并且让这一点服务于翻译。

一、练习

妇女要求同工同酬。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能应付这种局面的人。译者的对应结构式:“Woman demands equal pay for equal work.”这句话没有问题。但对第二句话的词序就犯了愁,怎么写呢?“They finally found a man equal to the they found an equal man to the occasion.”前一句的翻译正好是在说汉语原句的意思,这句是对的,而后一句会产生歧义。看的人会认为意思是:他们终于找了一个公平公正的人去应付这种局面。这些经常出现的问题体现了译者的基础薄弱。对词序的不甚了解而导致了问题的出现。这种问题在翻译中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甚至是负面的影响,好在初学者大多是在练习中而已。试想,对于一个翻译工作者来讲,掌握且精通词序是有意义的。

这便给我们提了个醒。要怎样才能掌握好副词在句中的词序呢?“diligently”,“characteristically”等置于动词之前时,仅修饰动词本身。而置于句末时,其修饰对象及句意均有变化。对比以下句子可以看出这种特点。The people in the show their capacity on settling the diligently complex problems,for instance,the colleague ,Lillian showed Parent Zhang all around Beijing City,who comes from Shanghai.

二、给出的例句

The kitty nearly touched the back of herself as she would be the greatest painter around Town Sony.翻译成:这可爱的猫咪一伸手就能摸到自己个儿的背,看起来像是索尼镇上最了不起的画家。这显示猫咪并不真的是画家,只是有一种能显示出猫咪妖娆的色彩,让人觉得她是灵活的、聪明可爱的。我们也能感受到,似我们在其他情绪中如“蕴酿”一般,没有体现一个什么过程,只是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没多想就写出来了。

从以上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句中的副词“nearly”与“too”是相反的。置于不同的词之前,会产生不同的句意。而“too”只是强调所紧跟的词,无论该词是人称代词还是地点名词。如:I,too,brushed the yellow 此处强调主语I。而My grandpa and I brushed the yellow shoes,too.该处仔细读来是在强调“爷爷也刷了他的黄色的鞋子”这件事情。

因为副词在语法上的功能是做状语使用,所修饰的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或是某个形容词,使语言本身更富色彩。在词序的学习研究中,副词的研究很具代表性。

下面我们来研究一下形容词在词序上的位置给句子带来的变化。例句:Young Chairman Mao,proper pioneer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which put him involved into the liberation of whole China)had gained the support from the bosom friends as in his student year.(作为身兼解放全中国伟大事业及带领中国共产党的合适的领袖,年轻的毛主席以自己学生时代的志同道合者们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石。)They failed to trust the matter to a responsible man.(他们未能将此事委托给一个负责任的人.)The man responsible was at last punished.(应负责任的当事人最终受到了处罚。)三个形容词proper,bosom,responsible在两组句子里不同的位置可以看出形容词作前置定语与后置定语所产生的在汉语上的效果。“合适的领袖、志同道合的朋友、一个负责任的人、应负责任的人”,这些理解把形容词带给语言的修饰功能已经带出来了。让语言本身拥有多变的外貌,统一的思想,即:实现语言所表达的色彩。

三、除了以动词、副词和形容词的例句来研究词序外,还涉及到的内容

这些包括连贯(Coherence)、强调(Emphasis)、悬念(Suspense),分别来了解一下。

In the inn the Kuomintang set for the so-called Hot Red liberators,Yuan Juemin kneed on the cold looked like that he would say no other words from now a slim light put on his white and skinny face as a shower that made him feel so smiled then,no other words,just smile that also covered the roommates from the front corner to the back roommates also said no other words knew clearly what waited before them.

如果翻译只达到“信”,这让人觉得这橡皮筋被拉扯得太过费劲,且那么不自然,让业内人士一看就觉得动力火候欠缺,不够专业。那要如何处理呢?我们不妨来剖析剖析这个句子。主人翁是袁觉民,一个被国民党当成赤色分子关在监狱里的革命人。当我们看到因为长久没见到阳光,而现在哪怕见到从窗户里挤进来的一丝阳光就满足得心甘情愿接受折磨也不透漏出卖同志的一个字。他跪在冰冷的地上时,我们按一般的思维会产生一个悬念:接下来他要哭还是难受还是怎样。待全句读完,这个悬念才待释。原来他不难受不伤心,而是很满足,很知道从这一刻起生命、人生对他来讲的意义是什么。一个大转折,让读者读完也产生一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豪情壮志。一瞬间那种所谓的民族豪情便油然而生。而且全句都是连贯且有强调的,强调袁觉民的表现。译句中体现出悬念再加上深具节奏,读来抑扬顿挫,语句丰润有泽,所以佳句便呈现出来了。

四、我们来检验检验词序在翻译上的作用与之服务的意义

The young sisters told their teacher all their young sisters told all their troubles to their teacher.从前译者认为这两句话所说的是一个意思,译作同一个句子便可。便直接译为:这对姐妹把他们的烦恼全都告诉了他们的老师。这样看似是对的。但严格的放到词序这个问题上来分析,前一句的信息核心是all their troubles——告诉了老师什么?后一句的信息核心是to their teacher——告诉谁?因此,该译文只适合后一句,而前一句当译成:这对姐妹对老师讲了他们所有的烦恼。

仅以本文的陈述、论述和例证来让译文在对待英汉翻译上从大局出发,从小节着手,如词序问题,从而译出叫人拍手称好、张嘴叫绝的文字,从理论上更上一个研究的新台阶。从实践中印证英汉翻译的细节讲究,为英汉翻译积累更多更好的原始佐证材料,促使译文的发展和完整。

参考文献:

[1]郑立信,王菊泉.英汉语言文化对比研究[M].北京: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从莱庭,徐鲁亚.西方修辞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翻译是在准确、通顺的基础上,把一种语言信息转变成另一种语言信息的行为。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毕业论文英语翻译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谈英文化妆品的翻译

摘 要: 名称的翻译对于化妆品至关重要。本文旨在寻找一个汉译英文化妆品名称的好方法。作者首先介绍了翻译对品牌的重要性,接着对语言和文化关系进行了讨论,然后介绍了中英翻译的四种方法,最后进行了总结。为达到最好的翻译效果,译者应在不同的情况下使用不同的翻译方法。

关键词: 翻译 品牌 化妆品

品牌是由制造商或商品经营者确定的产品徽标。一个良好的品牌翻译将提升该产品的价值,它会吸引公众的眼球,激发他们的购买热情,甚至会影响一个企业的发展。为了迎合消费者,在新的市场,品牌名称应翻译得当。

根据奈达的等价翻译原理,对于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熟悉两种文化比掌握两种语言更重要(杨朝燕,2001:45)。广告业的大师黄�先生也曾说过:“作为业内人士,我们的工作是要富有创造性的翻译。”(周兆祥,2000:55)因此,在翻译品牌名称时,译者不仅要知道英文单词的字面意思,而且要理解它的文化内涵。这样翻译时才能够正确理解英文品牌的含义,解决文化冲突,吸引消费者。我以外国品牌化妆品为例,讨论翻译的方法。

1.影响英文化妆品品牌翻译的因素

品牌与文化就像是两个彼此密切相关的亲密朋友,哪里有文化,哪里就会有品牌。品牌实际上是一座搭在两个不同的国家之间连接两种不同文化的桥梁。一般来说,文化包括社会意识形态、审美标准、价值观、认知等。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市场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国化妆品已敲开了中国市场的大门,品牌的翻译变得非常重要。

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对品牌的翻译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意识形态会限制品牌的文化内涵。虽然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但西方和中国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例如,在西方,人们更加注重个人主义。他们更喜欢使用人名、地名或《圣经》中的词汇来命名一个品牌。但在中国,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人们更加重视集体主义。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价值给予品牌独特的文化内涵。在古代,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农业国,寻求统一的概念,而西方则充斥着价值膨胀和冒险精神。举个例子:“安娜苏”,这个是一个国外化妆品品牌,也是它创始人的名字。这就是一个对个人主义价值观很好的解释。

认知是指人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审美标准是指衡量、评价对象审美价值的相对固定的尺度。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的产品,译者必须认真翻译品牌,才能使翻译的化妆品满足不同消费者不同的认知和审美心理。例如,大多数人可能听说过著名的香水“Poison”,这个是迪奥公司在1985年专门为西部妇女设计生产的,以满足她们对神秘事物的好奇和对冒险精神的追求。该产品在西方市场销量极好,“神秘和令人难忘的”是西方女性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共同感受。但是在东方,女性往往更温柔、安静,它被翻译成“百爱神”而不是“毒药”,说明译者选择了适应其民族特点和文化价值的语言。总之,在翻译前译者应该先了解中国和西方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以便在全球市场上更好地翻译。

2.翻译方法

品牌名称的翻译是一个转换和再造的过程。追求同等价值的信息是成功翻译的关键因素。

音译

音译是指根据其目的语发音用近似发音的汉字进行翻译。以“Maybelline”为例,中国将它翻译成“美宝莲”。每一个字都有特别的含义,“美”是指它将会让使用它的女性变得美丽动人;而“莲”是指莲花,表明这个美容效果会使消费者像一个美丽的莲花自然清爽。这些都表明它的功能是让消费者比以前更漂亮。

“Clean&Clear”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该品牌被翻译成“干净清透”,它就会失去翻译之美。该品牌被翻译成“可伶可俐”,与品牌原名一样使用了头韵的修辞手法,也有一个类似的原始发音。同时人们将永远清楚这个品牌的目标消费者是可爱的年轻女孩。

“Dove”的本义是鸽子,在国外这是一个温柔和可爱的象征。但在中国,鸽子只是一种鸟类。作为皮肤美容品,如果翻译为“鸽子”,很难被公众接受。因此,在中国它被翻译成“多芬”,意味着更多的芬芳。

还有更多的例子:“EsteeLauder”被翻译成“雅诗兰黛”,“SISTEIN”翻译是翻译成“希斯汀”,“Elizabeth Arden”被翻译成“伊丽莎白・雅顿”等。

意译

意译是指根据原品牌的内涵来翻译,有利于消费者记住该品牌。相比较音译,意译更加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和美学价值。例如,化妆品“BIOCEAN”被翻译成“碧欧泉”。“BIO”是指“生物”,“OCEAN”的意思是“大海”,将海洋生命之美延伸至自然之美,但如果使用音译,将会翻译成“比奥希昂”,显得烦琐和不雅,而“碧欧泉”则避免了这些缺陷。

“Uriage”是一个化妆品的名称,也是阿尔卑斯山中一个温泉的名字,那里的温泉专门用于治疗皮肤问题。作为一个化妆品品牌,“依泉”是一个好的翻译。翻译品牌的同时也展示了该品牌的组成成分和产品功用。

创造性翻译

创造性翻译认为音译和意译都有一部分缺陷,为了达到音、义的完美结合,译者创建另一个单词或词组来充分展示产品的功能。让我们以“Plantesystem”为例。这个品牌是由法国最大的医疗化妆品厂生产的。它的中文意思是“植物系统”。但译者翻译成“欧萃碧”。这种转换不仅使消费者感觉良好,而且强调这是一个来自欧洲以植物为原料的化妆品。

不译

不译即不进行翻译,只是使用原来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汉字、少数民族语言、外来词和字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随着中国市场的迅速扩展,越来越多的外国化妆品厂商在中国直接注册商标品牌。这样既可以节省翻译费用,又确保了该品牌的异国情调。“VOV”、“HR”、“DHC”这些都是典型的例子。

3.结语

由于社会意识形态、价值观念、认知在中国和西方的审美标准的差异,翻译必须尊重不同的文化背景,并保留其民族特色和品牌的魅力,使原来的语言承担所有的信息和功能。一个成功的品牌翻译,能给消费者深刻印象,而失败的翻译,会令消费者失去兴趣。为了更好地表明外国化妆品的魅力,译者应该寻求最佳的方式来翻译品牌。如果我们将市场比喻成一场战争,成功的品牌名称就像一面旗帜永不落。如果一家公司想打开国外市场,就必须打动消费者。因此,品牌名称的翻译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包惠南.文化语境与语言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

[2]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3]杨朝燕.跨文化广告传播与商标翻译[J].山东师大外国语学院学报,2001,(4).

[4]周兆祥.翻译与人生[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浅析英汉语言文化差异及其翻译

【摘要】把汉语译成英语或把英语译成汉语是一种语言活动,它既涉及汉英两种语言本身的知识,也涉及多方面的文化背景知识。这就需要译者对汉英两种语言的特点、差异及各方面的文化知识有较全面的了解,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表达完整,翻译出的作品才会忠实于原作。

【关键词】汉语;英语;文化差异;理解与翻译

英语和汉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其思维方式和表达习惯可以说是千差万别,不了解这些差别,翻译出的作品肯定会洋相百出、词不达意。因此,要想处理好翻译过程中的难题,关键是要了解汉语与英语的区异。一般来说,所涉及到的汉英语言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英语语法结构严谨,汉语遣词造句形式灵活

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曾经说过:“就句子的结构而言,西洋语言是法治的,中国语言是人治的。”汉语和英语的习惯用法不同。汉语中某一说法本来是很清楚的,谁也不会误解,但如果生搬硬套,逐字译成英语,就很可能词不达意,甚至还会引起误解,闹出笑话,或铸成大错。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就必须在译文中增补适当的词,把原文中暗含的意思明确地表达出来。例如:

原文: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如果想当然地翻译成:“Good good study, day day up.”就要贻笑大方了,因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是典型的中文表达,直接翻译成英文不符合英文语法。正确的翻译应该是:Work hard and make progress everyday.

另外,汉语中的典故、谚语等,汉语读者熟悉,一看就明白,但是英语读者就不见得能懂,因此翻译时就得适当地添加一些注释性的词语。例如:

“班门弄斧”可译成 This is like showing off one’s proficiency with the axe before Lu Ban,the master carpenter。

在这个例子中,如果不在译文中加上the master carpenter而只译作Lu Ban, 不知道典故的外国读者就会感到茫然,不知道Lu Ban是何许人,因而也就无法理解本句子内在含义。

二、英语句子如参天大树枝叶横生,汉语句子似万顷碧波层层推进

由于英语是“法治”的语言,只要结构上没有出现错误,许多意思往往可以放在一个长句中表达;汉语则正好相反,由于是“人治”,语义通过字词直接表达,不同的意思往往通过不同的短句表达出来。例如:

原文:In the doorway lay at least twelve umbrellas of all sizes and colors.

译文:门口放着一堆雨伞,少说有十二把,五颜六色,大小不一。

如果把这个句子译成“门口放着至少有十二把五颜六色大小不一的雨伞”,译文一听就是翻译腔调,语言色彩大打折扣。

英语句子不仅可以在简单句中使用很长的修饰语使句子变长,同时也可以用从句使句子变复杂。例如:

原文:Can you answer a question which I want to ask and which is puzzling me for a long time?

译文:有一个问题困扰我好长时间了,想请教你,你能回答吗?

汉语用三个分句表达原文的意思,显然效果很好,如果译成:你能回答一个长时间困扰着我使我想问你的问题吗?不仅效果不好,而且显得绕嘴。

三、英语中被动式居多,汉语中主动式居多

我们知道,在汉语中被动式使用较少,我们叙述一种行为的时候常采用主动式。而英语则不然,大量的及物动词可以用被动式,不少相当于及物动词的短语也可以用被动式。例如:

(1)English is spoken here. 这儿讲英语。

(2)It is hoped that you will have a chance to visit China. 欢迎你有机会来中国访问。

汉语的被动句子,从结构上来说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带有表达被动意义的标记,如“被”、“受”、“遭”、“给”、“挨”等;另一类则不带这种标记。普通而常见的是后一类。但不论哪一类,译成英语时基本上都可运用被动语态。例如:

(1)他被选为学生会主席。He was elected Chairman of the Students’Union.

(2)这个问题正在研究。The problem is now bEing studied.

但必须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带被动标记的句子都一定要译成英语的被动式。比如“老太太被风吹病了”,若译成“The old lady was blown sick by the wind” 就成了中国式的英语了,而只有译成“The old lady fell ill because of the draught.”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四、思维习惯差异

不同文化的人,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都有很多不同,翻译时也必须作等值意义转换。如:英语民族的人见面时喜欢谈天气,说“Lovely weather,isn’tit”之类的话,根据英美人的习惯,这无非是一句最方便、最不得罪人的见面语。而在我国, 自古就“民以食为天”,人们见面时爱说“吃了吗?”在多数情况下,说话人并不十分关心别人是不是吃饭了,而只是一种招呼罢了。中国人听到这些问话也只是回答说“吃了”或“没吃呐”,实际上是个应酬。这样的对话如果译成英文只说“A:How do you do? B:How do you do?”或“A:Hi! B:Hi!” 就行了。如果将A的问话改译成“Have you had you meal?”如果被问者B是英语民族的人,他心理上首先的反应是:“Yes, I have.”或 “No, l haven't”或“Do you mean to invite me to dinner?”由于这种文化上的差异,汉语中许多围绕“吃饭”问题所形成的词语,在英语中就很难找到字面对应的表达法,对于“饭桶”、“吃不开”、“吃不了兜着走”等这一系列说法只好分别意译为“good- for-nothing”,“be unpopular”,“land oneself in serious trouble”,等才能基本如实传达原文的含义。

五、物指联想差异

同一客观事物,在不同的文化里可能包含不同的价值,引起不同的联想,具有不同的内涵。动物比喻(Animal Metaphors)在汉英两种语言中均有广泛的使用。然而,由于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不同,人们对动物比喻的正确理解和翻译存有障碍。从翻译的角度总体说来,动物比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译语与原语存在对应的关系,翻译时可采用同值、近值互借法,以再现原语形象。例如:

(1)He is as sly as a fox. 他狡猾得像个狐狸。

(2)A wolf in sheep’s clothing 披着羊皮的狼

另一类是:同一动物形象在原语和译语中的语用意义相去甚远。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就出现了动物形象名称的转换。这种动物形象的转换可以是一种动物形象转换为另一种动物形象, 也可以是一种动物形象转换成人的形象,例如:

(1)Talk horse.吹牛。(horse译为“牛”)

(2)Black sheep.害群之马。(sheep译为“马”)

(3)Every dog has his day. 凡人皆有得意日。(dog 译成“人”)

翻译过程中出现的这种动物形象的喻体转换丰富了动物成语的内涵,同时,它作为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法,创造出生动、鲜明的形象,能产生良好的艺术效果。

为使译文读者得到和原文读者基本相同的文化信息,在翻译中遇到两种文化差异特别大时,用直译无法使译文传达信息,译者就要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在译文文化中寻找对应的表达方式,做出各种必要的转换,进行意译。

【参考文献】

[1]张道真2002《张道真英语语法》商务印书馆

[2]范仲英 1994 《实用翻译教程》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喻家楼 1991 《汉语成语英译词典》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商标翻译原则与文化禁忌论文范文

【摘要】 中西方在诸多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商标的翻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同的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消费心理。在人们消费的过程中,商标是架设在商品和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梁,其地位十分重要。

【关键词】 商标 跨文化交际 消费心理 文化禁忌

一、商标翻译的原则

1、尊重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迎合其消费心理

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文化的影响,它限制并规定着我们感受世界和形成观念的过程,从而形成了一些由文化决定的感知定势。这些感知定势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消费心理。商标的翻译,必须考虑所面对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不能简单的音译和意译了事。如我国生产的芳芳牌化妆品,其商标在出口时采用汉语拼音,被音译为Fang Fang,Fang在英语中是“毒牙”,“狗牙”,“狼牙”的意思,如果到了外国市场上,想想谁会愿意买这种化妆品?再如“白象”牌电池,译为White Elephant,遭到同样的命运,原来在英语中White Elephant是“无用到累赘的东西”。可见商标翻译时要慎重考虑。

进口商标的翻译需要兼顾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注意迎合我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中国人对于人或事物的名字自古以来都是十分重视和讲究的,具有很强的正名意识。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 子语》)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要想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深受中国消费者的喜欢,应拥有一个符合中国消费者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的译名。如美国饮料Coca-Cola,在中国初次试销,有位翻译用了几个与之谐音的汉字当作其商标名,结果无人问津,因为这几个汉字连在一起让人想起形不雅、意不佳的“啃蜡蝌蝌”。后来有位叫蒋彝译者经过仔细推敲、谐音取义将之译为“可口可乐”,既保留了Coca-Cola的发音,又迎合了中国消费者的心理;点明了其“可口”的味道,又道出了其“可乐”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Coca-Cola能在中国市场上畅销,这一声意俱佳的译名起了很大的作用。“可乐”也成了中国现代社会中饮料的代名词。

“可口可乐”的译名还昭示出中国人的另一种语言文化习惯,即中国人喜欢吉利语,乐于使用吉利祥和的字眼。在翻译进口商标名字时,选字一定要斟酌推敲,精心选择符合中国消费者追求吉利心理的褒义词语。如Lactov(饮料)—乐口福,Konka(电器)—康佳,Safeguard(香皂)—舒肤佳,Virtune(衬衫)—富绅,Foster(香烟)—富士达,消费者普遍喜爱的“福”、“乐”、“富”、“佳”、“宝”等褒义吉利字眼。迎合消费者心理,会给消费者留下美好印象,起到促销作用。

2、语言简练,易于上口

商标译名应简练醒目,易于上口,便于记忆。由于汉英两种语言的语音、构词(字)、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一些在一种语言中简练有力的商标译成另一种语言则可能显得拖沓冗长,难以记忆。如黄鹤楼译为“Huang He Lou”. Fairchild汉译为“费尔紫尔德”这样的译名拖沓冗长,另人费解,不易上口,且难以记忆。

商标汉译时,多宜采用两字或三字。双音节符合中国人的指称习惯和音韵审美心理。汉语中由两个音节组成的商标名比比皆是,如创维、美菱、三鹿等,而三字商标则符合中国传统老字号的商标,如全聚德、同仁堂、稻花香等。进口商标在汉译时,应将其译成符合中国消费者习惯的双音节或三音节译名,对于英语较多音节的商标名,翻译时可以删去某些音节,使译名简洁易记。如Budweiser啤酒,原译为“百德威瑟”,现译为“百威”,McDonald连锁快餐店,原译为“麦克唐纳”现在译为“麦当劳”,一字之差,“麦当劳”不仅显得简练易记,且更符合中国人的姓氏特点。再如Hewlett-Packard电器,在大陆曾被译为“休利特—帕卡德”,近年来该译名逐渐被港台译为“惠普”所代替。

因此在翻译商标时,应牢记商标的记忆功能,使译名简洁朴实,易于上口,便于记忆,避免那些冗长繁琐,即无实义,难读又难记的译名。

3、音韵神韵贯通,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

商标翻译除了使译名简洁易记之外,还要将其神韵融入其音韵中,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如目前在市场上较为走俏的牙膏Colgate利用谐音又关法译为“高露洁”,译名不仅在音韵上与原名相分相似,更重要的是一个“洁”字突出了商品的性能,具有明确的点题效果。再如出口化妆品“美家净”英译为“MAXAM”谐音取意,音意结合,同样富有神韵。

进口药物Function,译为“芬格欣”,其中“芬”和“欣”都能激起人们对药品的有益联想,传出神韵。洗发水“Head and Shoulders”,译为“海飞丝”,其中“海”是Head的音译,使人联想到大海的宽广,“丝”是Shoulders的音译使人想到头发的发丝,“飞”则使人想到头发的飘逸。又如饮料Sprite谐音取义译为“雪碧”,不但色彩鲜艳而且内涵丰富,在炎热的夏季,人们看到这两个字,就会联想到洁白冰凉的雪和生机勃勃的绿,不由想买上一瓶,喝上几口。这类译名不仅保留了原来商标音韵的精华,还在这些基础上开拓创新,体现了产品的性能与个性内涵,可堪称声意俱佳的译例,商标翻译的典范。

总之,搞好商标的翻译并非易事,需要译者不仅能熟练地掌握英汉两种语言,熟悉他们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还要有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二、商标的译法

商标翻译是一门创造性的艺术。翻译出的商标不仅能给人以美感,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还要坚持译文的标准化。好的译文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市场形式。一般来说,商标主要有以下四种译法。

1、音译法

采用音译法的商标名,多由人名、企业名或其他专有名词构成,包括一些设计者臆造的商品名。在英文商标和中文商标的翻译中均有此种翻译方法。

常见的采用此种方法的英文商标如Sony索尼;Audi奥迪;Nike耐克;Simens西门子;Casio卡西欧;Ford福特。

2、意译法

有的商标采用音译法而无法体现产品特征或象征意义,采用意译法则可直接体现出寓词优雅、词语华丽的特点。

如英文商标“Dynasty”的葡萄酒译为“皇朝”,使人一看便知是陈年好酒。中外合资的`洗发产品“飘柔”的原词为“Rejoice”,译者并没有将此词音译为“欢欣”,而是意译为“飘柔”,给人以轻扬飘逸的感觉。

中国商标中的“永久”牌自行车译为“Forever”给人“经久耐用,直到永远”的感受;还如熊猫(彩电)Panda;太阳神(口服液)Apollo。

3、谐音取义法

即在翻译的过程中、在同音或近音的字中,选取那些带有积极意义的词以达到便于记忆,加深印象的效果。

Benz译为“奔驰”,暗示出车速之快,十分形象且动感十足;Ronstar译为“农思它”,农民一看便知是农用产品。还如“索”牌塑料绳具译为“Solid”,吻合了原文中“坚固耐用”的含义;联想集团将商标译为“Legend”(传奇)。

4、调整法

此方法可用来翻译那些既难音译又难意译的商标。

Seven-up若译为“七上”,中国消费者会联想到“八下”。而“up”的向上之意转为“喜”,则易感染消费者。“仙力”牌弹簧产品若译为“Magic Power”或“Spring”则显平淡无奇,而译为Hercules则十分动人。Hercules是西方神话中的力量之神,易在西方消费者中产生共鸣。

三、商标翻译中的文化禁忌

1、动物

首先以Dragon(龙)和Phoenix(凤凰)为例,在中国和西方,它们拥有不同的喻意。龙在我国是吉祥的象征,但在西方文化中,dragon通常代表邪恶,说一个人有点像dragon,是说此人飞扬跋扈令人讨厌。凤凰在中国传说中是一种神异动物,在古代,凤凰的出现预示着天下太平;在西方传说中是一种不死鸟,有“再生”“复活”的意思。

Turtle(龟)在日本象征长寿,但在其它国家却视为丑恶;Elephant(大象)在东南亚国家很受喜爱,在欧美人眼里却变得呆头呆脑。

2、植物

在中国,菊花倍受青睐,有高洁坚贞之美誉。有许多商品用“菊花”做品牌,如“菊花”牌香烟。但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却偏爱玫瑰而讨厌菊花;日本和拉丁美洲许多国家也都禁忌菊花。

3、数字

在中文与日语中,“4”和“死”读音想同,因而成为禁忌数字,“14”、“24”也避免使用。“13”和“星期五”在英语国家被禁忌,因为耶稣在那天被送上绞刑架,因而在西方一些国家楼层不设13层,公共汽车不设13路。中国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英译名为“Three Guns”,这一产品若销往日本、哥伦比亚和北非地区,定会倍受欢迎,因为数字“3”在这些地区具有积极意义。但若销往乍得、贝宁等地,应改换译名,因为在乍得奇数被视为具有消积意义,在贝宁“3”具有巫术之意。而出口英国的商品则不宜用“666”因为它在圣经中象征恶魔。

中国许多厂家相争以“8”字为产品命名,人们取“8”与“发”谐音,并赋予“八”周全,积极之意;在日语中“八”也有运气越好、事业越来越旺的含义;在英语中具有相似意义的数字为“7”,例如美国的“七喜”牌(7-up)饮料。

4、颜色

美国人大都不喜欢紫色;法国人讨厌墨绿色而喜欢蓝色;比利时和埃及人则视蓝色为倒霉;巴西人忌讳棕黄色;在马来西亚,绿色是疾病的象征;西方人以白色象征纯洁,以黑色比作死亡等等。在中国绿色象征生命,红色象征热情,白色象征纯洁,黑色象征庄严肃穆。

四、结束语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商标翻译都是为了使消费者产生愉悦的感觉、深刻的印象、美好的联想,诱导其进行消费,购买产品。而民族文化差异则是商标翻译的无形羁绊。因此在商标翻译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采用适当的翻译方法,又要考虑到不同的民族文化背景和禁忌。译者必须了解和运用商品生产国和商品销售国之间的民族文化差异,以灵活多样的翻译方法,译出优美、高雅、易记、给人印象深刻的商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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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标翻译中文化信息的处理论文

在个人成长的多个环节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商标翻译中文化信息的处理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关键词:商标翻译;文化传递;消费者文化心理;产品促梢

相关论文查阅:大学生论文、工商财务论文、经济论文、教育论文

论文摘要:商标是商品的形象代表,不仅可以体现商品的价值,同时还能折射出其丰富的历史文化意蕴。译者在进行商标翻译时必须了解掌握本国与他国的民族文化差异,既要注意文化信息的传递,使异域文化在译入语中再现,又要迎合消费者的文化心理以达到产品促梢的目的。

商标是商品的形象代表,好的商标名犹如好的产品质量,同样能达到促销目的。商标是商品的标记,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知识产权,有着企业“黄金名片”之称,是企业走向国外市场的“金护照”。商标不仅可以体现商品的价值,同时又能折射出其丰富的历史文化意蕴。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文化积淀丰富。如“孔府家酒”、“杏花村”等就有很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在商标上,也显现出浓郁的东方文化色彩。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形象,常被用来比喻尊贵吉样和美好的事物,因此也经常出现在商标名中。比如“龙牌”酱油,“喜得龙”服饰等。“杜康””酒商标使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曹操的诗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小糊涂仙”酒则使人联想起郑板桥的“难得糊涂”。这些富有诗意和文化内涵的商标反映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文化,极为耐人寻味。商标的文化内涵对企业商品的宣传、推销起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在进行商标翻译时,译者经常会遇到文化信息处理的问题。这时译者该如何处理商品广告中商标的翻译呢?既然商品广告的目的是促销,其商标的翻译也应该能起到促销的作用。由于各民族存在着许多文化差异,将一种文化中的商标翻译成另一种文化中的商标时,有时很可能产生令人尴尬的结局甚至意想不到的恶果。怎样才能克服和跨越商标广告传译中的文化障碍呢?

在进行商标的选用和翻译时必须了解掌握本国与异国的民族文化差异,既要注意文化信息的传递与对等,在译人语中找到准确的词语使异域文化在译人语中再现,又要迎合消费者的文化心理以达到促销目的。具体来说,在进行汉语商标翻译时,对其中所蕴含的文化信息的处理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尽量传达原商标的文化内涵

语言学家注重商标译名的语言学特性,要求译名响亮悦耳、易记,词法简洁,有积极的联想寓意,与原名有联系(如音似)更佳。因为品牌具有巨大的无形价值,所以译者倾向于保留商标名原名的特点以保护其价值,音译类译法往往成为译者的第一选择。许多商标名是姓氏名或新造词,本身并无太多含义,就可以采用音译法。这种方法的目的在于保留原商标名的语言形式特征,以达到价值保存或品牌名“洋化”、“异化”的效果。如将“MOtorolS"译为“摩托罗拉”," Elizabeth Arden”译为“伊丽莎白·雅顿”," Mentholatum”译为“曼秀雷敦”," Est-ee Lauder”译为“雅诗兰黛”等,这些品牌特意向读者传递一种“异国情调”,满足了人们追求异国情调的心态,因此它们在中国的销售都很好。同样,一些中国品牌也可以直接采用音译法保留其中国特色。如安踏( ANTA )、利郎(LILANG )、拼牌(PIN)等。

但音译法也有弊端,对于那些文化内涵丰富的商标名,如果采用音译法,就是单纯强调原名的语言形式特征而牺牲其丰富语义,可能使译名过于单调、苍白而缺乏人文内涵,有时甚至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例如,“长虹”以其汉语拼音CHANGHONG作为附注商标,但CHANGHONG在外国人眼里没有任何含义。“爱妻牌”洗衣机(广东产)这个商标给懂汉语的人以美好的印象。丈夫买回这个牌子的洗衣机,标志着丈夫深爱自己的妻子,一心要免除妻子洗衣的劳苦,妻子每次看到或使用这台洗衣机时便会联想到丈夫对自己的爱,因此这一品牌的洗衣机深受中国消费者的欢迎。如果将其译成AiQiWashing Machine,商标名变成了一个冷冰冰的符号,汉语里“爱妻”的丰富寓意在外国消费者心里则荡然无存。再如,将中国名酒“杜康”翻译成英语一般按发音译为Dukang,英语国家读者看到英语商标Dukang时,只会把它与酒联系起来,而不会想到中国历史上酿酒的高手“杜康”,也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把“杜康”与“好酒”联系起来。“芳芳”牌化妆品在国外的商标被翻译为“FangFang",而fang在英文中是指“毒蛇的尖牙”,谁敢把有毒的东西往身上抹?如此一来,芳芳化妆品的销售在国际市场受挫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就要采用变通的方法,有时可采用意译法,尽力传达原商标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比如,“杜康”的音译Dukang作为商标,文化信息没有完全对等。我们不妨用希腊酒神的名字Bacchus作“杜康”酒的英语商标,这样,文化信息的对等无疑比“杜康”要好得多,因为Bacchus会使西方人产生更多有关好酒的联想。“芳芳”不如译成" Fragrance(芳香)”,效果要好得多。它使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对同一产品产生相同或相似的认识,因此也达到了翻译的目的。中文商标“皇朝”葡萄酒,英文译名是“Dynasty",不仅使人一下就联想到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国度酿造了数百年的陈年好酒,还会让人禁不住诱惑想去品尝一下美酒的味道。“飞鸽”牌自行车有令人喜爱的英文商标“Flying Pi-geon,它是和平的象征,而Flying更是把自行车的特点表现得活灵活现。

二、优先考虑消费者文化接受心理,服务于商品推销

音、形、意等只是商标的表层符号,而真正能深刻影响读者的是其精神、文化、审美等深层次需要,如马斯洛提出的归属与爱、尊重和自我实现等高级需要。因此,商标译名应在音美、形美及意美的基础上揭示产品的价值、功能与特点,译名应符合其品牌形象定位,迎合读者在文化、审美及消费心理方面的需求,做到与译语文化及其价值体系有亲和力等。

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指出:“对于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熟悉两种文化甚至比掌握两种语言更重要,因为词语只有在其作用的文化背景中才具有意义。”在这一个国家被认为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到了另一个国家其含义可能会完全相反。比如,在我国“蝙蝠”这个词给人美好的联想,因为“蝠”与“福”同音,因此在我国有“蝙蝠”牌电风扇,但是“蝙蝠”的英文bat却是吸血鬼的意思。又如,如果将“双羊”牌高档羊绒被的商标名译成英文Goats,销路不可能会好,原因在于英语中goat这个词除了本意“山羊”外,还有“色鬼”之意。配上这样的英文商标,无论这种羊绒被的质量有多好,英语国家的人也不会愿意把它铺上床的。凤凰在中国古代传说中是百鸟之王,汉语中的“凤凰”有“祥瑞尊贵”之意,许多商品的商标或图案喜欢用凤凰作标记。但是在英语文化中“凤凰”指“神话中生活在沙漠里的一种鸟,每500一600年自焚,并于灰烬中重生”。“凤凰”牌自行车的商标若直译为Phoe-nix,势必使人产生“死而复生、死里逃生”等不吉利的联想,英语文化受众难以从心理上接受这一英译商标。中国一男子内衣商标为“紫罗兰”,但是其英文名不能用“pansy,因为在英文中“pansy”指无大丈夫气概的男人或搞同性恋的男人,这样,大多数西方男性消费者是不会喜欢这个品牌的。还有一些实例:“西子”香皂如果译成Shitze Toilet Soap,Shitze与英文词shits泻肚子)同音;“普科”牌手电筒如果译成Puke Flashlight, Puke与英语词puke呕吐)同形,都可能造成不好的商标译名,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如果译者过分拘泥于音译或直译,不仅难以传递汉语原文寓意,有时还会译出不良的英语词形引起英语读者的误解。在音译与意译法无法照顾到受众文化接受心理的时候,要优先考虑受众心理,服务于商品推销的目的。

商标翻译者可以采用借译或改译的方法,迎合读者在文化、审美及消费心理方面的需求,这种方法也叫“音义结合法”。“音义结合法是传达商标神韵的有效手段。又称为谐音取义,即并非严格按照音译,而是取与原商标名发音大致相近的谐音,赋予译名实际意义,利用汉字所蕴含的多义文化信息,诱导接受信息者产生种种联想和遐想,起到跨文化营销的理想效果”。如“雅戈尔”服饰商标借译为Younger,英文意思是“更年轻”,译名富有神韵,给人一种“穿上它会更年轻”的美好暗示。“乐凯”胶卷,其汉语商标叫起来朗朗上口,易识易记,音译成“Lucky",增添了受众国的文化信息,词美意好,诱导接受信息者购买“Lucky",起到跨文化营销的理想效果。又如,与“长虹”商标的纯音译不同,“海信”采用了改译的方法,注册了“HiSense”的英文商标,它来自high sense,即“高灵敏、高清晰”的意思,这非常符合其产品特性。同时,high sense又可理解为“高远的见识”,体现了品牌的远大理想,具有全球战略眼光。

有时宁愿用一个无具体意义但不带任何负面效应的品牌名。即生造一个音韵性质较好且在多种文化中无明确含义,因此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商标名。例如索尼(SONY),不论是中文名还是英文名,都没有具体的内涵,不会带来任何负面效应。当然,此类译名在使用之初常会遇到困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样会得到消费者的认知和接受。

三、译名要因地域而异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禁忌语。如果我们把商品投人市场时,商标的翻译违背了当地的禁忌语,就会造成不堪想象的后果,因此我们要做好调查研究,对同一商品在不同文化地区采用不同的'译名,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

例如,在中国和日本“4”是一个禁忌语,人们普遍认为“4”即“死”,而“8”“9”和“6”人们却特别钟爱。不要把用“666”作商标的商品出口到英国,因为“666”在《圣经》里象征魔鬼。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是名牌产品,“三枪”翻译成英语是Three Guns。如果将Three Guns牌内衣出口到日本、哥伦比亚及北非地区,会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因为“三”在这些国家表示“积极”的意思。但是,在乍得、贝宁等地,则不能将“三枪”翻译成Three Guns ,因为在乍得像“三”这样的奇数表示“消极”的意思,在贝宁,“三”含有“巫术”的意思。

在对英语国家推销产品时,不要把“白象”方便面的商标译为White Elephant,因为英语中white e1-ephant是“大而无用的东西”。也不要把中国传统出口产品“帆船牌”地毯的商标译为“Junk",因为英语中junk除了“帆船”之意外还有“垃圾破烂”的意思。

商标的作用就是让消费者能对商品的种类及特色一目了然,商标本身就是一则最为简洁有力的广告,给消费者的感性认识更为直接,更容易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其目的之一是诱使潜在的消费者对商品产生兴趣,激发其购买欲并使其采取购买行动。因此,与其他翻译不同的是,商标翻译不应单纯地以“忠实原文”、“形式对应”为衡量标准,而应立足于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译名不但要能较好地体现产品的特色,使原商标承载的信息的多重意义及功能最大限度地通过翻译体现出来,还应该考虑到消费者的文化接受心理和审美心理等,依据具体语境,灵活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翻译。

一、中西方文化差异对奢侈品商标翻译的影响

奢侈品主要来自西方国家,由于中西方语言文化之间的差异,中西方的人们对同一语言信息的理解也可能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同样,深为某一群体喜爱和欣赏的信息未必另一文化群体会青睐。因此,好的译者在奢侈品商标翻译过程中必须将中西方文化差异对奢侈品商标翻译的影响考虑在内。

、思维方式差异的影响

罗素曾说过若把中国文明和欧洲文明进行比较后不难看出,中国文化的大部分内容在希腊文化中也是可以找到的,但人类文明中的另外两个元素:犹太教和科学,在中国文明中是找不到的。事实上,中国是一个缺乏宗教的国家,不仅上层社会中没有宗教,对于全体人民而言,也同样没有。罗素的话不无道理,在一定程度上说,古代中国人没有宗教,也没有科学,原因在于中西方思维方式的不同。中国是阴阳意象思维,只关心现象世界是具体“怎么样”,关心事物的功用,是经验感性的思维,造成了中国无宗教,无科学的文化性格。这种思维方式是经验总结式的思维方式,停留在现象表面的思维方式,即意象的思维方式。西方是因果逻辑思维,更关心现象世界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关心事物的抽象本质,是超验理性的思维,造成了西方有宗教,有科学的文化性格。这种思维方式是注重因果逻辑的思维方式。因此,在进行奢侈品品牌翻译时就要考虑这一差异。比如,法国的服装品牌Chanel有着众多西方奢侈品品牌的一些共同特点,一个是以其品牌的创始人的姓氏命名的,另一个是以其产品的高质量和独特性而闻名的。这反映了西方人的逻辑分析思维方式,也就是他们在创造品牌和接受品牌时,更多的是考虑产品本身的质量和特点。而中国人的直觉感性思维方式导致中国人在接受和认可品牌时,不仅考虑产品本身的质量和特点,同时也会考虑品牌名称给人带来的感觉。Chanel品牌的常见中文翻译有两种:“夏奈尔”和“香奈儿”。笔者认为后者更受中国消费者的欢迎,因为“香奈儿”既保留了洋品牌的神秘色彩,同时又给人以遐想的空间。

、审美意趣差异的影响

美,其实是人的一种心理感觉。美感是审美主体在对审美客体的观察中,通过以直觉为起点的知、情、意心理因素的综合性心理活动,而产生的情理交融的精神性愉悦。“美”是对应事物的“真”、“善”和谐统一所产生的情感理想状态,这对于中西方民族来说是统一的。但中西民族的美感心理结构是不同的,中国人更多表现为美善统一,西方人更多表现出美真统一。也就是说,中国人的审美在情,美善统一,心物和谐;西方人的审美在形,美真统一,形式和谐。中国人都喜欢吉祥、如意,不管做什么事,都希望图个吉利。因此,奢侈品要想打进中国人的生活圈子,对商标的翻译就一定要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尽量使用具有美好内涵而又高雅别致的词汇。比如,法国化妆品牌LANCOME的中文译名为“兰寇”就顺应了中国消费者的审美情趣。LANCOME这一名称来自于法国中部的一座城堡LANCOSME。由于这座城堡周围种植了很多玫瑰,充满了浪漫的意境,于是玫瑰花就成了兰寇品牌的象征。中文译名“兰寇”二字均是对植物的命名“,兰”可以给人兰草一般高贵的芳香感,香气清幽而淡雅,让人情不自禁地迷恋和沉醉在其香气里。“寇”则让人联想到含苞待放的豆寇花,继而联想到体态优美、妩媚多姿的少女,会让中国消费者产生绝美的联想。这么高端又上档次的译名,怎会不让广大女性消费者心动呢?不难看出,在中国,译者在对奢侈品牌进行翻译时,只有使用有那些有内涵又符合中国消费者群体审美心理的译名才能使这些商品备受青睐。只有当译名点成功地燃了消费者内心对美的追求欲望,并与消费者的审美意趣近乎一致时,才能彻底激起他们内心的购买欲,并将欲望付诸为行动去购买,从而为从事奢侈品经营的商家们带来一笔笔丰厚的利润,同时为企业塑造品牌形象。

、价值观念差异的影响

价值观念是文化中最深层的一部分,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关于事物的判断标准和价值取向。由于中西方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同,因此而造成了他们价值观念上的不同。比如,欧美国家更重视个人主义。而由于儒家思想长期对中国的影响,在中国,中庸之道、谦虚、不重竞争和团结等则更受重视。并且,中国人很重视“面子”。“面子”文化是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之一。事实上,面子文化对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消费行为有着极深的影响。很多中国消费者把奢侈品当作他们身份及品位的象征,并因此而产生购买行为。因此,译者在把奢侈品品牌翻译成中文时,要尽量使用能代表一定身份地位并具有积极语义的词语。比如,瑞士的手表品牌Piaget一直遵循着“精湛技术,时尚创作”的品牌风格,每一件作品中都将精湛的工艺与无限的创意融入其中,将腕表与珠宝的精湛工艺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其中文译名为“伯爵”(欧洲国家对贵族的称乎),这既突出了该品牌高端的技术和时尚的创意,又会让消费者感觉到其浓浓的贵族韵味。这一译名牢牢地抓住了中国消费者在购买奢侈品时的心理,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也将“伯爵”其成功地打入了中国人的“面子”市场,成为一张象征身份的“黄金名片”。

、词语文化内涵差异的影响

语言既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人类思维的工具和文化载体。因此,有些词语在中西方文化中蕴藏着迥异的文化内涵,能让人们联想到特殊的信息。例如,西方人对狗情有独钟,他们不但将狗视为宠物,还认为狗是人的忠实朋友,对狗倍加爱护。从英语的下列词汇中可以看出:“Heisaluckydog”(他是个幸运的人),“Lovemelovemydog”(爱屋及乌),“Everydoghashisday”(凡人皆有得意日),它们都含有褒义。而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中,人们对狗是贬多褒少。在汉语词汇中也多含贬义,如“狗腿子”、“狼心狗肺”等,多表示“龌龊”、“厌恶”、“鄙视”等含义。在西方文化中有爱狗的传统,而中华民族则崇敬龙。比如,在中国就有“生龙活虎”、“龙腾虎跃”等这样的词汇,其中“龙”的含义都是褒义的。“龙”在我国历史上还曾被作为帝王的象征,而在西方文化里“龙”的含义恰恰相反,根据《圣经》里面的描述“,龙”是恶魔,是象征邪恶和恐怖的动物。法国的珠宝奢侈品牌Boucheron的中文译名宝诗龙就很好的诠释了其品牌风格“古典优雅、精细考究”,也是很好地利用了“龙”这一汉语词汇的文化内涵的一个典范,从而使中国消费者对该品牌一见钟情。德国汽车品牌BMW的中文译名“宝马”同样利用了词语的文化内涵。在中国文化中,宝马有日行千里之意,象征着该品牌车经久耐用。中国消费者很容易将汽车性能与宝马的特性联系在一起,从而爱上该品牌。再有,汽车品牌“Hummer”(“悍马”)也将中华文化的特点考虑在其品牌汉译中。“Hummer”的英语意思是“蜂鸟”。在西方文化中,蜂鸟的翅膀被视为需要一直不停的拍动才能飞行的物体,一旦停止煽动就会很快的死亡。因此被人们视为一种永不停歇、顽强不屈的崇高精神。但是,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蜂鸟却没有西方的那种文化蕴含,自古以来就赋予“千里马”一种吃苦耐劳的高贵品格。根据汉英语言文化的差异,译者并没有把“Hummer”译为“蜂鸟”,而是巧妙地将其译成为“悍马”。“悍”字容括了其持久耐用的特点,而“马”字又会让中国消费者联想到驰骋千里的骏马。这样的译名既体现了该品牌浓厚的中国文化信息,也让其备受消费者的青睐。

二、奢侈品商标翻译原则

根据“功能对等”原则,为了消除文化差异从而准确地再现源语文化,译者在进行奢侈品商标翻译时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努力创造出既能体现原文语义又展现原文文化特色的译作。由于不同的语言象征着不同的文化特点,译者要最大限度地将源语文化进行还原。第二,当意义和文化不能同时兼顾时,译者应优先舍弃形式对等。通过在译文中改变原文的方法对原文的语意和原文化特色的还原。第三,当形式的改变还是无法还原原文的意思或反映出其文化特质时,可以采用“重创”(实际就是将源语文章的文化内涵用译语的词汇来阐述和说明的一种翻译方法)的方式来解决文化上的差异,使源语和目的语达到意义层面上对等的效果。

三、结束语

在奢侈品商标的翻译中,中西方由于思维方式、审美意趣、价值观念和词语文化内涵等方面的不同而产生的文化差异是在所难免的,因此,译者想要跨越文化差异,使中国消费者接受并喜爱商标的译名,就必须依据文化差异进行适度的、灵活的调整来解决。根据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译者应力图实现最自然和贴切的文化信息对等,充分把握原语和目的语文化内涵。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对中西方文化进行对比,从而了解文化上存在的差异并在翻译时进行调整,最终在目的语中找到对等的语言表达方式。

关键词:商标;音译;意译;移译;原则

引言

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外国产品涌入国内市场,同时又有更多的国内产品打入世界市场。商标是企业宣传和推销产品的利器,也是消费者认识或购买商品的向导,其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因此研究商标的翻译方法,提高商标的翻译质量是极其重要的一环。笔者结合商标的特征及自己对商标翻译的研究,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对商标翻译适用的方法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一、翻译方法

1、来源于专有名词(如:“张小泉”剪刀、Philips 电器);

2、来源于普通名词(如:“海鸥”相机、“playboy ”服饰);3、来源于臆造词汇(如:“乐凯”胶卷)。对于第一类商标一般采用音译。如“Philips-菲利浦”;第二类则常用意译法,如“pearl –珍珠”;第三类可用音译也可用意译。以上方法只是一般规律,针对一个特定的商标到底应采用那一种译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及实际效果而定。大致来看,商标翻译可采用四种方法:

1、音译法(transliteration );

2、意译法(free translation );

3、音义结合法(combining transliteration and free translation);4移译法(transference )。

(一)音译法

音译法即根据译入词的发音规律将愿意的文字拼写出来的翻译方法。有相当一部分商标,尤其是专有名词和臆造词的商标往往是不具备任何语意的,而只是作为一个标识符号来用。在这种情况下,翻译主要不在传递名称本身的语意信息,而是创造赏心悦目的美感,再现原文的音韵之美,或体现商标所蕴涵的异国情调。要实现这一类翻译目的,用音译法当属一种较为恰当的选择。例如:“Audi”(汽车)、“Hilton”(香烟)、“Coca-Cola”(饮料)分别译为“奥迪”、“希尔顿”和“可口可乐”;国内产品“茅台”(酒)、“康佳”(电器)、“上菱”(电梯),则分别译成“Mao Tai”、“Konk”、“Shang Ling”。这些商标自身都不具备任何意义,意译不仅符合译入语的发音习惯,而且也符合作为商标应简洁明快的特征,不失为商标名称翻译的佳作。

(二)意译法

意译法是从意义出发,将原文的大意表达出来。用意译法有时会更加地体现商品的功能和品质。如国产的“皇朝”葡萄酒、“永久”自行车、“太阳神”口服液;进口的“Blue Ribbon”啤酒、“Crow”汽车、“International”收音机等等。对这类品牌的翻译若仍用音译法的话,不仅会大大破坏原文的意境美,难以达到原文吸引消费者的效果,而且还有可能因字数过多导致不便记忆。而使用意译则能有效再现原文的意境,同时又能避免译文冗长的问题,是一种更为可行的翻译方法。例如美国一种香烟商标“Good Companion ”,若意译为“良友”,则简洁并使人产生亲切感。中国商标也是同样道理。

(三)音、意译结合法

对于原无实际意义的商标,按照译入语的发音规律进行音译,同时在措辞上又能考虑到译入语的文化和消费者的心理接受特点,富裕译文一定的实际意义,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到了音义兼顾,这种音译意译结合的方法是商标翻译中又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这不仅从形式上再现原名称的发音美,在内容上也能体现产品的特征。

(四)移译法

移译法是将原文原封不动地移到译文中去。相对于前面提到的几种译法,这应是最简单的一种。在英语中,某些商标是由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或产品构成成分等词语构成,因为名称过长不符合商标特征而取其首字母缩略形式。在汉语中若取原文的音译或意译,会同样出现名称过长的问题。在此情况下,用移译法不失为解决问题的良策。

商标翻译原则与文化禁忌论文范文

【摘要】 中西方在诸多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商标的翻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同的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消费心理。在人们消费的过程中,商标是架设在商品和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梁,其地位十分重要。

【关键词】 商标 跨文化交际 消费心理 文化禁忌

一、商标翻译的原则

1、尊重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迎合其消费心理

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文化的影响,它限制并规定着我们感受世界和形成观念的过程,从而形成了一些由文化决定的感知定势。这些感知定势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消费心理。商标的翻译,必须考虑所面对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不能简单的音译和意译了事。如我国生产的芳芳牌化妆品,其商标在出口时采用汉语拼音,被音译为Fang Fang,Fang在英语中是“毒牙”,“狗牙”,“狼牙”的意思,如果到了外国市场上,想想谁会愿意买这种化妆品?再如“白象”牌电池,译为White Elephant,遭到同样的命运,原来在英语中White Elephant是“无用到累赘的东西”。可见商标翻译时要慎重考虑。

进口商标的翻译需要兼顾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注意迎合我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中国人对于人或事物的名字自古以来都是十分重视和讲究的,具有很强的正名意识。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 子语》)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要想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深受中国消费者的喜欢,应拥有一个符合中国消费者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的译名。如美国饮料Coca-Cola,在中国初次试销,有位翻译用了几个与之谐音的汉字当作其商标名,结果无人问津,因为这几个汉字连在一起让人想起形不雅、意不佳的“啃蜡蝌蝌”。后来有位叫蒋彝译者经过仔细推敲、谐音取义将之译为“可口可乐”,既保留了Coca-Cola的发音,又迎合了中国消费者的心理;点明了其“可口”的味道,又道出了其“可乐”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Coca-Cola能在中国市场上畅销,这一声意俱佳的译名起了很大的作用。“可乐”也成了中国现代社会中饮料的代名词。

“可口可乐”的译名还昭示出中国人的另一种语言文化习惯,即中国人喜欢吉利语,乐于使用吉利祥和的字眼。在翻译进口商标名字时,选字一定要斟酌推敲,精心选择符合中国消费者追求吉利心理的褒义词语。如Lactov(饮料)—乐口福,Konka(电器)—康佳,Safeguard(香皂)—舒肤佳,Virtune(衬衫)—富绅,Foster(香烟)—富士达,消费者普遍喜爱的“福”、“乐”、“富”、“佳”、“宝”等褒义吉利字眼。迎合消费者心理,会给消费者留下美好印象,起到促销作用。

2、语言简练,易于上口

商标译名应简练醒目,易于上口,便于记忆。由于汉英两种语言的语音、构词(字)、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一些在一种语言中简练有力的商标译成另一种语言则可能显得拖沓冗长,难以记忆。如黄鹤楼译为“Huang He Lou”. Fairchild汉译为“费尔紫尔德”这样的译名拖沓冗长,另人费解,不易上口,且难以记忆。

商标汉译时,多宜采用两字或三字。双音节符合中国人的指称习惯和音韵审美心理。汉语中由两个音节组成的商标名比比皆是,如创维、美菱、三鹿等,而三字商标则符合中国传统老字号的商标,如全聚德、同仁堂、稻花香等。进口商标在汉译时,应将其译成符合中国消费者习惯的双音节或三音节译名,对于英语较多音节的商标名,翻译时可以删去某些音节,使译名简洁易记。如Budweiser啤酒,原译为“百德威瑟”,现译为“百威”,McDonald连锁快餐店,原译为“麦克唐纳”现在译为“麦当劳”,一字之差,“麦当劳”不仅显得简练易记,且更符合中国人的姓氏特点。再如Hewlett-Packard电器,在大陆曾被译为“休利特—帕卡德”,近年来该译名逐渐被港台译为“惠普”所代替。

因此在翻译商标时,应牢记商标的记忆功能,使译名简洁朴实,易于上口,便于记忆,避免那些冗长繁琐,即无实义,难读又难记的译名。

3、音韵神韵贯通,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

商标翻译除了使译名简洁易记之外,还要将其神韵融入其音韵中,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如目前在市场上较为走俏的牙膏Colgate利用谐音又关法译为“高露洁”,译名不仅在音韵上与原名相分相似,更重要的是一个“洁”字突出了商品的性能,具有明确的点题效果。再如出口化妆品“美家净”英译为“MAXAM”谐音取意,音意结合,同样富有神韵。

进口药物Function,译为“芬格欣”,其中“芬”和“欣”都能激起人们对药品的有益联想,传出神韵。洗发水“Head and Shoulders”,译为“海飞丝”,其中“海”是Head的音译,使人联想到大海的宽广,“丝”是Shoulders的音译使人想到头发的发丝,“飞”则使人想到头发的飘逸。又如饮料Sprite谐音取义译为“雪碧”,不但色彩鲜艳而且内涵丰富,在炎热的夏季,人们看到这两个字,就会联想到洁白冰凉的雪和生机勃勃的绿,不由想买上一瓶,喝上几口。这类译名不仅保留了原来商标音韵的精华,还在这些基础上开拓创新,体现了产品的性能与个性内涵,可堪称声意俱佳的译例,商标翻译的典范。

总之,搞好商标的翻译并非易事,需要译者不仅能熟练地掌握英汉两种语言,熟悉他们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还要有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二、商标的译法

商标翻译是一门创造性的艺术。翻译出的商标不仅能给人以美感,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还要坚持译文的标准化。好的译文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市场形式。一般来说,商标主要有以下四种译法。

1、音译法

采用音译法的商标名,多由人名、企业名或其他专有名词构成,包括一些设计者臆造的商品名。在英文商标和中文商标的翻译中均有此种翻译方法。

常见的采用此种方法的英文商标如Sony索尼;Audi奥迪;Nike耐克;Simens西门子;Casio卡西欧;Ford福特。

2、意译法

有的商标采用音译法而无法体现产品特征或象征意义,采用意译法则可直接体现出寓词优雅、词语华丽的特点。

如英文商标“Dynasty”的葡萄酒译为“皇朝”,使人一看便知是陈年好酒。中外合资的`洗发产品“飘柔”的原词为“Rejoice”,译者并没有将此词音译为“欢欣”,而是意译为“飘柔”,给人以轻扬飘逸的感觉。

中国商标中的“永久”牌自行车译为“Forever”给人“经久耐用,直到永远”的感受;还如熊猫(彩电)Panda;太阳神(口服液)Apollo。

3、谐音取义法

即在翻译的过程中、在同音或近音的字中,选取那些带有积极意义的词以达到便于记忆,加深印象的效果。

Benz译为“奔驰”,暗示出车速之快,十分形象且动感十足;Ronstar译为“农思它”,农民一看便知是农用产品。还如“索”牌塑料绳具译为“Solid”,吻合了原文中“坚固耐用”的含义;联想集团将商标译为“Legend”(传奇)。

4、调整法

此方法可用来翻译那些既难音译又难意译的商标。

Seven-up若译为“七上”,中国消费者会联想到“八下”。而“up”的向上之意转为“喜”,则易感染消费者。“仙力”牌弹簧产品若译为“Magic Power”或“Spring”则显平淡无奇,而译为Hercules则十分动人。Hercules是西方神话中的力量之神,易在西方消费者中产生共鸣。

三、商标翻译中的文化禁忌

1、动物

首先以Dragon(龙)和Phoenix(凤凰)为例,在中国和西方,它们拥有不同的喻意。龙在我国是吉祥的象征,但在西方文化中,dragon通常代表邪恶,说一个人有点像dragon,是说此人飞扬跋扈令人讨厌。凤凰在中国传说中是一种神异动物,在古代,凤凰的出现预示着天下太平;在西方传说中是一种不死鸟,有“再生”“复活”的意思。

Turtle(龟)在日本象征长寿,但在其它国家却视为丑恶;Elephant(大象)在东南亚国家很受喜爱,在欧美人眼里却变得呆头呆脑。

2、植物

在中国,菊花倍受青睐,有高洁坚贞之美誉。有许多商品用“菊花”做品牌,如“菊花”牌香烟。但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却偏爱玫瑰而讨厌菊花;日本和拉丁美洲许多国家也都禁忌菊花。

3、数字

在中文与日语中,“4”和“死”读音想同,因而成为禁忌数字,“14”、“24”也避免使用。“13”和“星期五”在英语国家被禁忌,因为耶稣在那天被送上绞刑架,因而在西方一些国家楼层不设13层,公共汽车不设13路。中国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英译名为“Three Guns”,这一产品若销往日本、哥伦比亚和北非地区,定会倍受欢迎,因为数字“3”在这些地区具有积极意义。但若销往乍得、贝宁等地,应改换译名,因为在乍得奇数被视为具有消积意义,在贝宁“3”具有巫术之意。而出口英国的商品则不宜用“666”因为它在圣经中象征恶魔。

中国许多厂家相争以“8”字为产品命名,人们取“8”与“发”谐音,并赋予“八”周全,积极之意;在日语中“八”也有运气越好、事业越来越旺的含义;在英语中具有相似意义的数字为“7”,例如美国的“七喜”牌(7-up)饮料。

4、颜色

美国人大都不喜欢紫色;法国人讨厌墨绿色而喜欢蓝色;比利时和埃及人则视蓝色为倒霉;巴西人忌讳棕黄色;在马来西亚,绿色是疾病的象征;西方人以白色象征纯洁,以黑色比作死亡等等。在中国绿色象征生命,红色象征热情,白色象征纯洁,黑色象征庄严肃穆。

四、结束语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商标翻译都是为了使消费者产生愉悦的感觉、深刻的印象、美好的联想,诱导其进行消费,购买产品。而民族文化差异则是商标翻译的无形羁绊。因此在商标翻译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采用适当的翻译方法,又要考虑到不同的民族文化背景和禁忌。译者必须了解和运用商品生产国和商品销售国之间的民族文化差异,以灵活多样的翻译方法,译出优美、高雅、易记、给人印象深刻的商标。

【参考文献】

[1] 郭健中:文化与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2] 许金杞:意美、音美、形美——英文商标的汉译[J].北京: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11).

[3] 曹彬:商标翻译的原则及商标翻译的文化禁忌[J].Sino-US English Teaching, ISSN1539-8072,USA,Jun. 2006,Volume 3, (Serial )

[4] 步雅云:商标翻译的“同化”与“异化”[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4).

[5] 朱耀先:漫谈文化因素与商标翻译[J].河南大学学报,2003(3).

[6] 龚冰:中英商标的文化特色与翻译[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

[7] 王瑞华:试论商标名称的翻译原则与机制[D].清华大学,2005.

研究商标翻译的论文

商标翻译原则与文化禁忌论文范文

【摘要】 中西方在诸多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商标的翻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同的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消费心理。在人们消费的过程中,商标是架设在商品和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梁,其地位十分重要。

【关键词】 商标 跨文化交际 消费心理 文化禁忌

一、商标翻译的原则

1、尊重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迎合其消费心理

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文化的影响,它限制并规定着我们感受世界和形成观念的过程,从而形成了一些由文化决定的感知定势。这些感知定势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消费心理。商标的翻译,必须考虑所面对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不能简单的音译和意译了事。如我国生产的芳芳牌化妆品,其商标在出口时采用汉语拼音,被音译为Fang Fang,Fang在英语中是“毒牙”,“狗牙”,“狼牙”的意思,如果到了外国市场上,想想谁会愿意买这种化妆品?再如“白象”牌电池,译为White Elephant,遭到同样的命运,原来在英语中White Elephant是“无用到累赘的东西”。可见商标翻译时要慎重考虑。

进口商标的翻译需要兼顾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注意迎合我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中国人对于人或事物的名字自古以来都是十分重视和讲究的,具有很强的正名意识。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 子语》)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要想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深受中国消费者的喜欢,应拥有一个符合中国消费者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的译名。如美国饮料Coca-Cola,在中国初次试销,有位翻译用了几个与之谐音的汉字当作其商标名,结果无人问津,因为这几个汉字连在一起让人想起形不雅、意不佳的“啃蜡蝌蝌”。后来有位叫蒋彝译者经过仔细推敲、谐音取义将之译为“可口可乐”,既保留了Coca-Cola的发音,又迎合了中国消费者的心理;点明了其“可口”的味道,又道出了其“可乐”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Coca-Cola能在中国市场上畅销,这一声意俱佳的译名起了很大的作用。“可乐”也成了中国现代社会中饮料的代名词。

“可口可乐”的译名还昭示出中国人的另一种语言文化习惯,即中国人喜欢吉利语,乐于使用吉利祥和的字眼。在翻译进口商标名字时,选字一定要斟酌推敲,精心选择符合中国消费者追求吉利心理的褒义词语。如Lactov(饮料)—乐口福,Konka(电器)—康佳,Safeguard(香皂)—舒肤佳,Virtune(衬衫)—富绅,Foster(香烟)—富士达,消费者普遍喜爱的“福”、“乐”、“富”、“佳”、“宝”等褒义吉利字眼。迎合消费者心理,会给消费者留下美好印象,起到促销作用。

2、语言简练,易于上口

商标译名应简练醒目,易于上口,便于记忆。由于汉英两种语言的语音、构词(字)、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一些在一种语言中简练有力的商标译成另一种语言则可能显得拖沓冗长,难以记忆。如黄鹤楼译为“Huang He Lou”. Fairchild汉译为“费尔紫尔德”这样的译名拖沓冗长,另人费解,不易上口,且难以记忆。

商标汉译时,多宜采用两字或三字。双音节符合中国人的指称习惯和音韵审美心理。汉语中由两个音节组成的商标名比比皆是,如创维、美菱、三鹿等,而三字商标则符合中国传统老字号的商标,如全聚德、同仁堂、稻花香等。进口商标在汉译时,应将其译成符合中国消费者习惯的双音节或三音节译名,对于英语较多音节的商标名,翻译时可以删去某些音节,使译名简洁易记。如Budweiser啤酒,原译为“百德威瑟”,现译为“百威”,McDonald连锁快餐店,原译为“麦克唐纳”现在译为“麦当劳”,一字之差,“麦当劳”不仅显得简练易记,且更符合中国人的姓氏特点。再如Hewlett-Packard电器,在大陆曾被译为“休利特—帕卡德”,近年来该译名逐渐被港台译为“惠普”所代替。

因此在翻译商标时,应牢记商标的记忆功能,使译名简洁朴实,易于上口,便于记忆,避免那些冗长繁琐,即无实义,难读又难记的译名。

3、音韵神韵贯通,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

商标翻译除了使译名简洁易记之外,还要将其神韵融入其音韵中,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如目前在市场上较为走俏的牙膏Colgate利用谐音又关法译为“高露洁”,译名不仅在音韵上与原名相分相似,更重要的是一个“洁”字突出了商品的性能,具有明确的点题效果。再如出口化妆品“美家净”英译为“MAXAM”谐音取意,音意结合,同样富有神韵。

进口药物Function,译为“芬格欣”,其中“芬”和“欣”都能激起人们对药品的有益联想,传出神韵。洗发水“Head and Shoulders”,译为“海飞丝”,其中“海”是Head的音译,使人联想到大海的宽广,“丝”是Shoulders的音译使人想到头发的发丝,“飞”则使人想到头发的飘逸。又如饮料Sprite谐音取义译为“雪碧”,不但色彩鲜艳而且内涵丰富,在炎热的夏季,人们看到这两个字,就会联想到洁白冰凉的雪和生机勃勃的绿,不由想买上一瓶,喝上几口。这类译名不仅保留了原来商标音韵的精华,还在这些基础上开拓创新,体现了产品的性能与个性内涵,可堪称声意俱佳的译例,商标翻译的典范。

总之,搞好商标的翻译并非易事,需要译者不仅能熟练地掌握英汉两种语言,熟悉他们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还要有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二、商标的译法

商标翻译是一门创造性的艺术。翻译出的商标不仅能给人以美感,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还要坚持译文的标准化。好的译文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市场形式。一般来说,商标主要有以下四种译法。

1、音译法

采用音译法的商标名,多由人名、企业名或其他专有名词构成,包括一些设计者臆造的商品名。在英文商标和中文商标的翻译中均有此种翻译方法。

常见的采用此种方法的英文商标如Sony索尼;Audi奥迪;Nike耐克;Simens西门子;Casio卡西欧;Ford福特。

2、意译法

有的商标采用音译法而无法体现产品特征或象征意义,采用意译法则可直接体现出寓词优雅、词语华丽的特点。

如英文商标“Dynasty”的葡萄酒译为“皇朝”,使人一看便知是陈年好酒。中外合资的`洗发产品“飘柔”的原词为“Rejoice”,译者并没有将此词音译为“欢欣”,而是意译为“飘柔”,给人以轻扬飘逸的感觉。

中国商标中的“永久”牌自行车译为“Forever”给人“经久耐用,直到永远”的感受;还如熊猫(彩电)Panda;太阳神(口服液)Apollo。

3、谐音取义法

即在翻译的过程中、在同音或近音的字中,选取那些带有积极意义的词以达到便于记忆,加深印象的效果。

Benz译为“奔驰”,暗示出车速之快,十分形象且动感十足;Ronstar译为“农思它”,农民一看便知是农用产品。还如“索”牌塑料绳具译为“Solid”,吻合了原文中“坚固耐用”的含义;联想集团将商标译为“Legend”(传奇)。

4、调整法

此方法可用来翻译那些既难音译又难意译的商标。

Seven-up若译为“七上”,中国消费者会联想到“八下”。而“up”的向上之意转为“喜”,则易感染消费者。“仙力”牌弹簧产品若译为“Magic Power”或“Spring”则显平淡无奇,而译为Hercules则十分动人。Hercules是西方神话中的力量之神,易在西方消费者中产生共鸣。

三、商标翻译中的文化禁忌

1、动物

首先以Dragon(龙)和Phoenix(凤凰)为例,在中国和西方,它们拥有不同的喻意。龙在我国是吉祥的象征,但在西方文化中,dragon通常代表邪恶,说一个人有点像dragon,是说此人飞扬跋扈令人讨厌。凤凰在中国传说中是一种神异动物,在古代,凤凰的出现预示着天下太平;在西方传说中是一种不死鸟,有“再生”“复活”的意思。

Turtle(龟)在日本象征长寿,但在其它国家却视为丑恶;Elephant(大象)在东南亚国家很受喜爱,在欧美人眼里却变得呆头呆脑。

2、植物

在中国,菊花倍受青睐,有高洁坚贞之美誉。有许多商品用“菊花”做品牌,如“菊花”牌香烟。但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却偏爱玫瑰而讨厌菊花;日本和拉丁美洲许多国家也都禁忌菊花。

3、数字

在中文与日语中,“4”和“死”读音想同,因而成为禁忌数字,“14”、“24”也避免使用。“13”和“星期五”在英语国家被禁忌,因为耶稣在那天被送上绞刑架,因而在西方一些国家楼层不设13层,公共汽车不设13路。中国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英译名为“Three Guns”,这一产品若销往日本、哥伦比亚和北非地区,定会倍受欢迎,因为数字“3”在这些地区具有积极意义。但若销往乍得、贝宁等地,应改换译名,因为在乍得奇数被视为具有消积意义,在贝宁“3”具有巫术之意。而出口英国的商品则不宜用“666”因为它在圣经中象征恶魔。

中国许多厂家相争以“8”字为产品命名,人们取“8”与“发”谐音,并赋予“八”周全,积极之意;在日语中“八”也有运气越好、事业越来越旺的含义;在英语中具有相似意义的数字为“7”,例如美国的“七喜”牌(7-up)饮料。

4、颜色

美国人大都不喜欢紫色;法国人讨厌墨绿色而喜欢蓝色;比利时和埃及人则视蓝色为倒霉;巴西人忌讳棕黄色;在马来西亚,绿色是疾病的象征;西方人以白色象征纯洁,以黑色比作死亡等等。在中国绿色象征生命,红色象征热情,白色象征纯洁,黑色象征庄严肃穆。

四、结束语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商标翻译都是为了使消费者产生愉悦的感觉、深刻的印象、美好的联想,诱导其进行消费,购买产品。而民族文化差异则是商标翻译的无形羁绊。因此在商标翻译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采用适当的翻译方法,又要考虑到不同的民族文化背景和禁忌。译者必须了解和运用商品生产国和商品销售国之间的民族文化差异,以灵活多样的翻译方法,译出优美、高雅、易记、给人印象深刻的商标。

【参考文献】

[1] 郭健中:文化与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2] 许金杞:意美、音美、形美——英文商标的汉译[J].北京: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11).

[3] 曹彬:商标翻译的原则及商标翻译的文化禁忌[J].Sino-US English Teaching, ISSN1539-8072,USA,Jun. 2006,Volume 3, (Serial )

[4] 步雅云:商标翻译的“同化”与“异化”[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4).

[5] 朱耀先:漫谈文化因素与商标翻译[J].河南大学学报,2003(3).

[6] 龚冰:中英商标的文化特色与翻译[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

[7] 王瑞华:试论商标名称的翻译原则与机制[D].清华大学,2005.

商标的翻译方法分析论文

[摘要] 商标是对产品宣传的一个首要途径,如何翻译文字商标,使产品商标同本国文化相切合则成为企业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就文字商标的汉英译法进行归纳总结,旨在从翻译方法上进行分析,以提高商标翻译的艺术性。

[关键词] 商标音译法意译法兼译法

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商标是对产品宣传的一个首要途径,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如何翻译文字商标,使产品商标同本国文化相切合则成为企业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文字商标的译法进行归纳总结,旨在从翻译方法上进行分析,以提高商标翻译的艺术性。

一、音译法

音译法,即把原语商标中的音翻译成发音相似或相同的目的语的翻译法,其特点是翻译快捷、简便,能够显示商品的异国特色,切合大众追求外国品牌的心理。这种译法可分为纯音译法和谐音译法两种。纯音译法也称为直接音译法,即根据外文商标词的读音,选择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汉字组合在一起,这些词组在汉语中常常没有任何意义。纯音译法保留了原文商标的音韵美和呼唤功能,如Nokia诺基亚(手机)、Sony索尼(彩电),Jeanswest真维斯(西部牛仔),雅马哈YAMAHA。Ford福特,Audi奥迪,BUICK别克等轿车;服装商标如PierreCardin皮尔.卡丹等。

谐音译法也称谐音双关法,即在翻译时充分考虑不同国家文化取向,选择一些能够激起消费者联想的具有国家特色的词汇,当然,这些是以读音为相近为前提而进行的翻译活动。通常在翻译时大多选择发音响亮、意境优美的字来表现。很多化妆品牌因大多面对女性,在意境选择上特色尤为突出,如大家熟知的L’Oreal欧莱雅、Arche译为“雅倩”、Pantene译为“潘婷”,既保留了原音音节的响亮,同时选用“倩”、“婷”等表现女性的秀美汉,字更突出了化妆品的的商品特色。谐音译法也经常适用于国外研制的农药,如:Decis敌杀死,Ordram禾大壮,Saturn杀草丹,Sumisadin速灭杀丁等。

二、直译法

直译法其实是一种对等翻译,即将商标按照词义直接翻译,译文的目的语与原文的始发语表达的形式和内容往往相同。这也是一种应用广泛的方法,这种译法能够让消费者更能体会到原商标的涵义,甚至引发联想而产生兴趣、好感,利于商品的`销售。比如“Jaguar”(轿车)美洲虎——风驰电掣,如美洲虎一样;“Pony”(轿车)小马——小巧快捷;“Pioneer”(音响)先锋——音响行业的先驱。轿车Crown译为“皇冠”,暗示轿车的显贵,若音译为“克朗”,感觉就相差甚远。

三、意译法

意译法就是注重原文内容,而不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也称解释性释义法。其特点是重在使产品的效用、性能等表达得更加准确、形象,有时还富于感染力,引发联想,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比如饮料Sprite,原是“可口可乐”广告上促销小孩的名字,后扩展为一个新品牌。如果采用音译“斯普赖特”,则不能明确产品特征,或直译“小妖精,调皮鬼”,显然不妥。饮料初次出现在香港市场上时,根据港澳取吉利心理的常规,按其谐音取名为“事必利”,实际销售情况并不好。后汉译为“雪碧”,给人以冰凉解渴的印象,充分表达了产品的特性,产品也随之为消费者接受。再如洗发液Rejoice,直译是“高兴”,意译为“飘柔”,意为头发飘逸柔顺,既能充分地显示商品的特性和品质,又能给消费者留下美好的心理回味。

四、兼译法

兼译法或称分译法,就是把原商标名按词或音节分别进行不同汉译的方法。如前部分直译,后部分音译,或后部分直译,前部分音译等等。其特点是灵活利用发音、文化,更有利于商品名同文化的结合。这种方法可以更灵活深入地挖掘目的语国家的文化背景,充分表达商品的特性和效能,从而更有利于诱导消费。例如:Goldlion直译应是“金狮”,本来寓意很不错,但根据谐音在粤语中是“金输”,实在不吉利,自然不受欢迎。“Goldlion”商标的创立者曾宪梓先生绞尽脑汁为“金狮”更名,最终将前部分“Gold”直译为“金”,而后部分“lion”用谐音译为“利来”。金与利一起来,使商品更添富丽堂皇的气派、并切中人们渴望吉利,追求豪华的心理,进而使“金利来”迅速成为驰名而响亮的品牌。再如日产唇膏英文商标“KissMe”,直译就是“吻我”,“亲我”。这种译法难于被含蓄的国人接受,因此有人用谐音法把它译成“奇士美”。对此汉译名,译界评论多,总的讲不是很满意,因为原文生动幽默的语义,以及同文化背景的结合都没有表达,但也没有人拿出受大家公认的译名。设想如果采用兼译法译作“西施”,将“Me”用谐音译为“美”,即“西施美”,应该会更容易被大众接受吧。

好的商标翻译是宣传商品的一面旗帜,有人把商品销售比作一场战争,商标无疑是先头部队,是商品的一面旗帜。商标的翻译不仅是一种语言上的翻译,更是一种文化翻译。因此准确地掌握商标的翻译方法,注重同目标语国家文化的结合,才能译出符合消费者心理需求的商标,从而争得消费市场。

参考文献:

[1]廖国强:经贸英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吴伟雄:好易学英汉笔译[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

[3]陈全明:论进口品商标翻译的方法与技巧[J].中国科技翻译,1996

[4]翁凤翔:实用翻译[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

商标翻译的研究论文

你好,写论文的确是一件费神的事,很庆幸我一次就通过了,嘿嘿~~而且我也是学英语的,我学的是商务英语,虽然没有怎么接触过商标翻译之类的,但我想我还是能给你一些帮助的,主要是我自己关于写论文得出的一些结论吧。首先,选择论文题目时,最好是先准备好资料再决定要写哪一个题目。有的时候老师会给出一些题目,你就可以从中选择两到三个相似的题目再去找资料。其次,我觉得你要把题目的核心意思弄懂,千万不要跑题了,老师在答辩时问的问题一般是和题目有关的。所以题目是关键,如果你觉得一个题目不好写时,马上放弃。最后,就是要按论文格式写,这方面老师会有一个专门的指导。我相信用心去做,就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的。祝你成功!

英语论文:商标翻译方法及原则

[摘要] 商标翻译日趋重要,本文从实用角度讨论了商标翻译所适用方法,同时总结了在商标翻译中应遵循的原则,以期有助于促使这类翻译活动更加规范化。

关键字: 商标;音译;意译;移译;原则

引言

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外国产品涌入国内市场,同时又有更多的国内产品打入世界市场。商标是企业宣传和推销产品的利器,也是消费者认识或购买商品的向导,其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因此研究商标的翻译方法,提高商标的翻译质量是极其重要的一环。笔者结合商标的特征及自己对商标翻译的研究,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对商标翻译适用的方法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一、翻译方法

(一)音译法

音译法即根据译入词的发音规律将愿意的文字拼写出来的翻译方法。有相当一部分商标,尤其是专有名词和臆造词的商标往往是不具备任何语意的,而只是作为一个标识符号来用。在这种情况下,翻译主要不在传递名称本身的语意信息,而是创造赏心悦目的美感,再现原文的音韵之美,或体现商标所蕴涵的异国情调。要实现这一类翻译目的,用音译法当属一种较为恰当的选择。例如:“Audi”(汽车)、“Hilton”(香烟)、“Coca-Cola”(饮料)分别译为“奥迪”、“希尔顿”和“可口可乐”;国内产品“茅台”(酒)、“康佳”(电器)、“上菱”(电梯),则分别译成“Mao Tai”、“Konk”、“Shang Ling”。这些商标自身都不具备任何意义,意译不仅符合译入语的发音习惯,而且也符合作为商标应简洁明快的特征,不失为商标名称翻译的佳作。

(二)意译法

意译法是从意义出发,将原文的大意表达出来。用意译法有时会更加地体现商品的功能和品质。如国产的“皇朝”葡萄酒、“永久”自行车、“太阳神”口服液;进口的“Blue Ribbon”啤酒、“Crow”汽车、“International”收音机等等。对这类品牌的翻译若仍用音译法的话,不仅会大大破坏原文的意境美,难以达到原文吸引消费者的效果,而且还有可能因字数过多导致不便记忆。而使用意译则能有效再现原文的意境,同时又能避免译文冗长的问题,是一种更为可行的翻译方法。例如美国一种香烟商标“Good Companion ”,若意译为“良友”,则简洁并使人产生亲切感。中国商标也是同样道理。

(三)音、意译结合法

对于原无实际意义的商标,按照译入语的发音规律进行音译,同时在措辞上又能考虑到译入语的文化和消费者的心理接受特点,富裕译文一定的实际意义,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到了音义兼顾,这种音译意译结合的方法是商标翻译中又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这不仅从形式上再现原名称的发音美,在内容上也能体现产品的特征。

(四)移译法

移译法是将原文原封不动地移到译文中去。相对于前面提到的几种译法,这应是最简单的一种。在英语中,某些商标是由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或产品构成成分等词语构成,因为名称过长不符合商标特征而取其首字母缩略形式。在汉语中若取原文的音译或意译,会同样出现名称过长的问题。在此情况下,用移译法不失为解决问题的良策。

二、商标翻译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有益联想原则

商标对消费者的心理产生一定影响。商标得当,适应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则会引起人们的兴起,激发购买欲望;相反,如果商标容易引起人们的负面联想,则肯定会使产品的推广大打折扣。如:“芳芳”系列化妆品曾一度风靡中国城市,其英文商标译为“Fang Fang”。译者在音译的同时却忘了Fang这个词在英文中可指“狼牙”或“毒蛇的牙齿”。一个Fang不够,还要再加上一个,岂不令人毛骨悚然,望而生畏!而英国一家食品公司用“Anchor”作为其商标,原文的喻意是容易令消费者满意的;船抛锚后停泊不再漂移,比喻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但如果直接意译成中文“抛锚”或“锚位”,中国人恐怕难以把它与食品的质量可靠联系起来,若音译为“安可”,人们会自然联系到“安全,安心,可爱”等字眼,其商标有意联系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二)避繁就简 朗朗上口原则

有些英语商标本身较长,若完全按音译会出现拗口或难以记忆的译文,因此应灵活掌握,讲求技巧。如:美国著名胶卷“Kodak”,要是严格按其发音来译,应译为“柯达克”,单实际上“柯达”才真正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这不仅因为其简单上口,还在于它能够在音韵上更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产品的性能。(“柯达”与按快门的“喀哒”声相似。)

我也研究中英文商标起名。我资料有案例。

[摘要]商标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符号,是商品显著特征的浓缩,是商品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它既是标识,又是诱饵,最终是要招揽顾客,出售商品。商标翻译符合符号学的翻译观,是由解码到编码的过程,是两种文化的移植。好的商标翻译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富;反之,糟糕的商标翻译可以让企业损失惨重,所以企业的生死存亡与商标翻译息息相关。同时商标翻译能够拓宽语言学研究空间,丰富语言学的内涵,促进语言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的有机结合。本文收集了一些典型商标,经过系统的分析,借鉴并吸收了一些翻译方法,重新总结归纳了一些商标翻译的策略,还针对不同策略的商标翻译提出了需要注意的事项。[关键词]英文商标 翻译 策略1.前言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己生产销售的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一种显著标志。它是商品显著特征的浓缩,是商品文化的核心部分。在国际市场上,商标常被企业家和消费者视为简化了的企业名称。商标一出现就成为企业的象征,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对话的桥梁,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中国的对外开放正在进一步深化,随之而来的国外企业在华的经济活动也在增加。这极大的丰富着中国人民的经济生活,并因此而衍生出了诸多对于国人而言全新的经济及商业活动。大量的国产商品正在出口到世界各地,而国外的商品也已蜂拥至国内市场。合法的商品都有一个自己的商标。因此,随着中外产品的交流,商品商标的翻译问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2.英文商标翻译的策略.音译商标翻译过程中,音译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手段,具有极强的普遍性。音译是指在不背离“汉语语言规范和不引起错误联想或误解的条件下,按照原商标名称的发音,找到与之语音相近的汉语字词进行翻译。其优点是简单易行,译文有异国情调,可使产品具有一定吸引力。音译又分为:纯音译、谐音译和省音译。. 纯音译纯音译即根据英文的读音逐字地用相近发音的汉字进行匹配的翻译。主要适用于专有名词,如:人名商标和地名商标。这种翻译法是商标在译为中文时,因无法找到相应的汉语表达而不得不采用的翻译方法。人名商标有些商标是姓氏构成的,如:Hoover(胡佛)真空吸尘器,是源于生产商William Henry Hoover的姓氏;Rael-Brook(雷尔-布鲁克)男装,是源于公司创始人的姓氏。有些商标是人的全名,如:Walt Disney(沃尔特·迪斯尼)制片公司,是根据公司创始人Walt Disney的姓名而定;Pierre Cardin(皮尔·卡丹)时装,是根据该时装的制造者Pierre Cardin的姓名而定;“benz”品牌最早含义是卡尔本茨的姓,根据译音,在中国翻译成“奔驰”。地名商标Santana(桑塔纳)轿车,San Tana原是美国加利福尼亚洲一座山谷的名称;Nokia(诺基亚)手机是根据芬兰北部一座名为Nokia的小镇命名的。谐音译这种译法是以音为引子,经常是在纯音译的基础上改动个别字眼,这些字眼与原商标读音谐音,改动后的音译商标又结合产品特征。例如:为纪念航空公司创始人Willian Edward Boeing 人们以其姓氏确定的商标Boeing,译作“博音”,但作为商标,译者改用谐音“波音”,这就可以使人们对这类超音速飞机产生无尽的遐想。省音译省音译是根据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双音节和三音节的商标更能令人过目不忘,有些英文商标单词较长音节较多,如果逐字翻译,读起来拗口且不便记忆,可采用省音译来简化。意译意译是根据原商标的意思,翻译为意义相同或相近的汉语。意译能较好地体现原商标确立者的初衷和希冀,对一些形象鲜明,寓意优雅,词语华丽的商标可采用意译。意译可分为纯意译、择意译和增减意译。纯意译某些商品的商标本身具有鲜明的意思,并且在中西方文化中都具有优雅美好的含义,这时可以用纯意译。例如:Blue bird(蓝鸟)汽车,就是取自比利时作家Maurice Materlinek于1911年所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剧《Blue bird》剧中“Blue bird”,象征“未来幸福”,而汉译为“蓝鸟”,因为“蓝”意为“青”,“蓝鸟”即“青鸟”。唐朝李商隐有句诗云:“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青鸟乃蓬莱仙境的使者,将中西方文化转换,可见译者用心良苦。择意译有些商标如果按照其字面含义进行直译的话,可能无法将商标的内涵完全表达出来,或者有些商标字面含义有好几层,无法用简练的文字把这几层意思都完整地用汉语语言表达出来。这时就必须对商标的意义进行选择,选取其中最佳的,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意义。例如:Good Company(良友)香烟,Good Company可译为“好朋友”、“好伙伴”、“良友”、“好公司”等,从这些翻译中选择最佳的——“良友”作此商标。增减意译是根据原商标的意思适当增加或减少其原商标所包含的意思,使翻译后的商标更适合消费。例如:Transfer,原语商标意思是“变形”,“变换”,但译者根据中国潜在消费者的心理巧妙添加了“金刚”二字。“金刚”为汉民族文化所特有的,是佛的侍卫的名字。因其手拿金刚杵(一种印度兵器)而得名,在中国人心目中,“金刚”力大无比,武艺超群,勇斗妖魔,百战百胜,是无坚不摧的勇士的化身。“金刚”成了孩子们心中的偶像,也成了家长们教育孩子勇敢坚强的教具之一。因此以“变形金刚”为商标名的玩具深受中国儿童喜爱。音义结合有些商标是由臆造词组成的,文化内涵成分大,就需要用音义结合的翻译方法。音义结合即将“音译”和“意译”结合起来进行翻译。也就是说,将英文商标中一部分或全部灵活选取“音译”或“意译”的适宜方法,并加以结合使之成为适宜的商标。这是较为复杂的翻译方法,除了臆造词外,也适合于某些专有和普通名词。引经据典法有些商标多为专有名词或臆造的词语符号,根据原商标的语音,将中华民族的五千年的积淀溶于翻译中而创造出来的新的商标,这种商标既意义深刻又有中国特色。例如:BMW(宝马)汽车,商标BMW是源于德文Bayerishe Motoren Werke德国巴伐利亚汽车公司的三个首字母缩略而成的。译者根据辛弃疾之“宝马雕车香满路”(青玉案·元夕)将其译为“宝马”使中国消费者联想到日行千里的宝马,将汽车性能与宝马的特性联系在一起。近音联想法近音联想法要求商标译名与原商标发音相近,也可与其部分读音相似,联想某些美好的中文意思并将产品的特点结合进去。例如:成立于1887年的美国Johnson&Johnson公司是经营医疗卫生保健品和护理产品,她是Robert Wood Johnson, James Wood Johnson和Edward Mead Johnson三兄弟创办的。如果直译则为“约翰逊”无任何特别之处,但如果用近音联想法就译为“强生”——联想为强壮生命力,和该公司的卫生保健和健康护理产品相联系。近音转义法这种译法兼顾语音和语义,一般原商标都是有意义的单词或词组,但为了符合汉语的文化习惯,将其转义,而语义又非原文的词义,需加创造,但又不能脱离一定的范畴。例如:Sprite饮料,这个单词在英文中为“精灵”,“妖精”之意。在莎翁的一些戏剧中,“精灵”是十分可爱的。西方国家过万圣节,万圣节前夜,孩子们就化装成各种“精灵”、“妖精”,挨家挨户“乞讨”糖果,但在中国人心中却是邪恶的。若直译必然不妥,所以转义为“雪碧”。“雪”清新凉爽,“碧”玲珑剔透,该译名给人玉洁冰清的感受。

商标翻译论文研究思路

[摘要]商标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符号,是商品显著特征的浓缩,是商品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它既是标识,又是诱饵,最终是要招揽顾客,出售商品。商标翻译符合符号学的翻译观,是由解码到编码的过程,是两种文化的移植。好的商标翻译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富;反之,糟糕的商标翻译可以让企业损失惨重,所以企业的生死存亡与商标翻译息息相关。同时商标翻译能够拓宽语言学研究空间,丰富语言学的内涵,促进语言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的有机结合。本文收集了一些典型商标,经过系统的分析,借鉴并吸收了一些翻译方法,重新总结归纳了一些商标翻译的策略,还针对不同策略的商标翻译提出了需要注意的事项。[关键词]英文商标 翻译 策略1.前言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己生产销售的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一种显著标志。它是商品显著特征的浓缩,是商品文化的核心部分。在国际市场上,商标常被企业家和消费者视为简化了的企业名称。商标一出现就成为企业的象征,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对话的桥梁,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中国的对外开放正在进一步深化,随之而来的国外企业在华的经济活动也在增加。这极大的丰富着中国人民的经济生活,并因此而衍生出了诸多对于国人而言全新的经济及商业活动。大量的国产商品正在出口到世界各地,而国外的商品也已蜂拥至国内市场。合法的商品都有一个自己的商标。因此,随着中外产品的交流,商品商标的翻译问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2.英文商标翻译的策略.音译商标翻译过程中,音译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手段,具有极强的普遍性。音译是指在不背离“汉语语言规范和不引起错误联想或误解的条件下,按照原商标名称的发音,找到与之语音相近的汉语字词进行翻译。其优点是简单易行,译文有异国情调,可使产品具有一定吸引力。音译又分为:纯音译、谐音译和省音译。. 纯音译纯音译即根据英文的读音逐字地用相近发音的汉字进行匹配的翻译。主要适用于专有名词,如:人名商标和地名商标。这种翻译法是商标在译为中文时,因无法找到相应的汉语表达而不得不采用的翻译方法。人名商标有些商标是姓氏构成的,如:Hoover(胡佛)真空吸尘器,是源于生产商William Henry Hoover的姓氏;Rael-Brook(雷尔-布鲁克)男装,是源于公司创始人的姓氏。有些商标是人的全名,如:Walt Disney(沃尔特·迪斯尼)制片公司,是根据公司创始人Walt Disney的姓名而定;Pierre Cardin(皮尔·卡丹)时装,是根据该时装的制造者Pierre Cardin的姓名而定;“benz”品牌最早含义是卡尔本茨的姓,根据译音,在中国翻译成“奔驰”。地名商标Santana(桑塔纳)轿车,San Tana原是美国加利福尼亚洲一座山谷的名称;Nokia(诺基亚)手机是根据芬兰北部一座名为Nokia的小镇命名的。谐音译这种译法是以音为引子,经常是在纯音译的基础上改动个别字眼,这些字眼与原商标读音谐音,改动后的音译商标又结合产品特征。例如:为纪念航空公司创始人Willian Edward Boeing 人们以其姓氏确定的商标Boeing,译作“博音”,但作为商标,译者改用谐音“波音”,这就可以使人们对这类超音速飞机产生无尽的遐想。省音译省音译是根据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双音节和三音节的商标更能令人过目不忘,有些英文商标单词较长音节较多,如果逐字翻译,读起来拗口且不便记忆,可采用省音译来简化。意译意译是根据原商标的意思,翻译为意义相同或相近的汉语。意译能较好地体现原商标确立者的初衷和希冀,对一些形象鲜明,寓意优雅,词语华丽的商标可采用意译。意译可分为纯意译、择意译和增减意译。纯意译某些商品的商标本身具有鲜明的意思,并且在中西方文化中都具有优雅美好的含义,这时可以用纯意译。例如:Blue bird(蓝鸟)汽车,就是取自比利时作家Maurice Materlinek于1911年所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剧《Blue bird》剧中“Blue bird”,象征“未来幸福”,而汉译为“蓝鸟”,因为“蓝”意为“青”,“蓝鸟”即“青鸟”。唐朝李商隐有句诗云:“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青鸟乃蓬莱仙境的使者,将中西方文化转换,可见译者用心良苦。择意译有些商标如果按照其字面含义进行直译的话,可能无法将商标的内涵完全表达出来,或者有些商标字面含义有好几层,无法用简练的文字把这几层意思都完整地用汉语语言表达出来。这时就必须对商标的意义进行选择,选取其中最佳的,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意义。例如:Good Company(良友)香烟,Good Company可译为“好朋友”、“好伙伴”、“良友”、“好公司”等,从这些翻译中选择最佳的——“良友”作此商标。增减意译是根据原商标的意思适当增加或减少其原商标所包含的意思,使翻译后的商标更适合消费。例如:Transfer,原语商标意思是“变形”,“变换”,但译者根据中国潜在消费者的心理巧妙添加了“金刚”二字。“金刚”为汉民族文化所特有的,是佛的侍卫的名字。因其手拿金刚杵(一种印度兵器)而得名,在中国人心目中,“金刚”力大无比,武艺超群,勇斗妖魔,百战百胜,是无坚不摧的勇士的化身。“金刚”成了孩子们心中的偶像,也成了家长们教育孩子勇敢坚强的教具之一。因此以“变形金刚”为商标名的玩具深受中国儿童喜爱。音义结合有些商标是由臆造词组成的,文化内涵成分大,就需要用音义结合的翻译方法。音义结合即将“音译”和“意译”结合起来进行翻译。也就是说,将英文商标中一部分或全部灵活选取“音译”或“意译”的适宜方法,并加以结合使之成为适宜的商标。这是较为复杂的翻译方法,除了臆造词外,也适合于某些专有和普通名词。引经据典法有些商标多为专有名词或臆造的词语符号,根据原商标的语音,将中华民族的五千年的积淀溶于翻译中而创造出来的新的商标,这种商标既意义深刻又有中国特色。例如:BMW(宝马)汽车,商标BMW是源于德文Bayerishe Motoren Werke德国巴伐利亚汽车公司的三个首字母缩略而成的。译者根据辛弃疾之“宝马雕车香满路”(青玉案·元夕)将其译为“宝马”使中国消费者联想到日行千里的宝马,将汽车性能与宝马的特性联系在一起。近音联想法近音联想法要求商标译名与原商标发音相近,也可与其部分读音相似,联想某些美好的中文意思并将产品的特点结合进去。例如:成立于1887年的美国Johnson&Johnson公司是经营医疗卫生保健品和护理产品,她是Robert Wood Johnson, James Wood Johnson和Edward Mead Johnson三兄弟创办的。如果直译则为“约翰逊”无任何特别之处,但如果用近音联想法就译为“强生”——联想为强壮生命力,和该公司的卫生保健和健康护理产品相联系。近音转义法这种译法兼顾语音和语义,一般原商标都是有意义的单词或词组,但为了符合汉语的文化习惯,将其转义,而语义又非原文的词义,需加创造,但又不能脱离一定的范畴。例如:Sprite饮料,这个单词在英文中为“精灵”,“妖精”之意。在莎翁的一些戏剧中,“精灵”是十分可爱的。西方国家过万圣节,万圣节前夜,孩子们就化装成各种“精灵”、“妖精”,挨家挨户“乞讨”糖果,但在中国人心中却是邪恶的。若直译必然不妥,所以转义为“雪碧”。“雪”清新凉爽,“碧”玲珑剔透,该译名给人玉洁冰清的感受。

浅谈商标翻译中文化信息的处理论文

在个人成长的多个环节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商标翻译中文化信息的处理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关键词:商标翻译;文化传递;消费者文化心理;产品促梢

相关论文查阅:大学生论文、工商财务论文、经济论文、教育论文

论文摘要:商标是商品的形象代表,不仅可以体现商品的价值,同时还能折射出其丰富的历史文化意蕴。译者在进行商标翻译时必须了解掌握本国与他国的民族文化差异,既要注意文化信息的传递,使异域文化在译入语中再现,又要迎合消费者的文化心理以达到产品促梢的目的。

商标是商品的形象代表,好的商标名犹如好的产品质量,同样能达到促销目的。商标是商品的标记,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知识产权,有着企业“黄金名片”之称,是企业走向国外市场的“金护照”。商标不仅可以体现商品的价值,同时又能折射出其丰富的历史文化意蕴。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文化积淀丰富。如“孔府家酒”、“杏花村”等就有很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在商标上,也显现出浓郁的东方文化色彩。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形象,常被用来比喻尊贵吉样和美好的事物,因此也经常出现在商标名中。比如“龙牌”酱油,“喜得龙”服饰等。“杜康””酒商标使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曹操的诗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小糊涂仙”酒则使人联想起郑板桥的“难得糊涂”。这些富有诗意和文化内涵的商标反映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文化,极为耐人寻味。商标的文化内涵对企业商品的宣传、推销起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在进行商标翻译时,译者经常会遇到文化信息处理的问题。这时译者该如何处理商品广告中商标的翻译呢?既然商品广告的目的是促销,其商标的翻译也应该能起到促销的作用。由于各民族存在着许多文化差异,将一种文化中的商标翻译成另一种文化中的商标时,有时很可能产生令人尴尬的结局甚至意想不到的恶果。怎样才能克服和跨越商标广告传译中的文化障碍呢?

在进行商标的选用和翻译时必须了解掌握本国与异国的民族文化差异,既要注意文化信息的传递与对等,在译人语中找到准确的词语使异域文化在译人语中再现,又要迎合消费者的文化心理以达到促销目的。具体来说,在进行汉语商标翻译时,对其中所蕴含的文化信息的处理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尽量传达原商标的文化内涵

语言学家注重商标译名的语言学特性,要求译名响亮悦耳、易记,词法简洁,有积极的联想寓意,与原名有联系(如音似)更佳。因为品牌具有巨大的无形价值,所以译者倾向于保留商标名原名的特点以保护其价值,音译类译法往往成为译者的第一选择。许多商标名是姓氏名或新造词,本身并无太多含义,就可以采用音译法。这种方法的目的在于保留原商标名的语言形式特征,以达到价值保存或品牌名“洋化”、“异化”的效果。如将“MOtorolS"译为“摩托罗拉”," Elizabeth Arden”译为“伊丽莎白·雅顿”," Mentholatum”译为“曼秀雷敦”," Est-ee Lauder”译为“雅诗兰黛”等,这些品牌特意向读者传递一种“异国情调”,满足了人们追求异国情调的心态,因此它们在中国的销售都很好。同样,一些中国品牌也可以直接采用音译法保留其中国特色。如安踏( ANTA )、利郎(LILANG )、拼牌(PIN)等。

但音译法也有弊端,对于那些文化内涵丰富的商标名,如果采用音译法,就是单纯强调原名的语言形式特征而牺牲其丰富语义,可能使译名过于单调、苍白而缺乏人文内涵,有时甚至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例如,“长虹”以其汉语拼音CHANGHONG作为附注商标,但CHANGHONG在外国人眼里没有任何含义。“爱妻牌”洗衣机(广东产)这个商标给懂汉语的人以美好的印象。丈夫买回这个牌子的洗衣机,标志着丈夫深爱自己的妻子,一心要免除妻子洗衣的劳苦,妻子每次看到或使用这台洗衣机时便会联想到丈夫对自己的爱,因此这一品牌的洗衣机深受中国消费者的欢迎。如果将其译成AiQiWashing Machine,商标名变成了一个冷冰冰的符号,汉语里“爱妻”的丰富寓意在外国消费者心里则荡然无存。再如,将中国名酒“杜康”翻译成英语一般按发音译为Dukang,英语国家读者看到英语商标Dukang时,只会把它与酒联系起来,而不会想到中国历史上酿酒的高手“杜康”,也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把“杜康”与“好酒”联系起来。“芳芳”牌化妆品在国外的商标被翻译为“FangFang",而fang在英文中是指“毒蛇的尖牙”,谁敢把有毒的东西往身上抹?如此一来,芳芳化妆品的销售在国际市场受挫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就要采用变通的方法,有时可采用意译法,尽力传达原商标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比如,“杜康”的音译Dukang作为商标,文化信息没有完全对等。我们不妨用希腊酒神的名字Bacchus作“杜康”酒的英语商标,这样,文化信息的对等无疑比“杜康”要好得多,因为Bacchus会使西方人产生更多有关好酒的联想。“芳芳”不如译成" Fragrance(芳香)”,效果要好得多。它使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对同一产品产生相同或相似的认识,因此也达到了翻译的目的。中文商标“皇朝”葡萄酒,英文译名是“Dynasty",不仅使人一下就联想到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国度酿造了数百年的陈年好酒,还会让人禁不住诱惑想去品尝一下美酒的味道。“飞鸽”牌自行车有令人喜爱的英文商标“Flying Pi-geon,它是和平的象征,而Flying更是把自行车的特点表现得活灵活现。

二、优先考虑消费者文化接受心理,服务于商品推销

音、形、意等只是商标的表层符号,而真正能深刻影响读者的是其精神、文化、审美等深层次需要,如马斯洛提出的归属与爱、尊重和自我实现等高级需要。因此,商标译名应在音美、形美及意美的基础上揭示产品的价值、功能与特点,译名应符合其品牌形象定位,迎合读者在文化、审美及消费心理方面的需求,做到与译语文化及其价值体系有亲和力等。

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指出:“对于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熟悉两种文化甚至比掌握两种语言更重要,因为词语只有在其作用的文化背景中才具有意义。”在这一个国家被认为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到了另一个国家其含义可能会完全相反。比如,在我国“蝙蝠”这个词给人美好的联想,因为“蝠”与“福”同音,因此在我国有“蝙蝠”牌电风扇,但是“蝙蝠”的英文bat却是吸血鬼的意思。又如,如果将“双羊”牌高档羊绒被的商标名译成英文Goats,销路不可能会好,原因在于英语中goat这个词除了本意“山羊”外,还有“色鬼”之意。配上这样的英文商标,无论这种羊绒被的质量有多好,英语国家的人也不会愿意把它铺上床的。凤凰在中国古代传说中是百鸟之王,汉语中的“凤凰”有“祥瑞尊贵”之意,许多商品的商标或图案喜欢用凤凰作标记。但是在英语文化中“凤凰”指“神话中生活在沙漠里的一种鸟,每500一600年自焚,并于灰烬中重生”。“凤凰”牌自行车的商标若直译为Phoe-nix,势必使人产生“死而复生、死里逃生”等不吉利的联想,英语文化受众难以从心理上接受这一英译商标。中国一男子内衣商标为“紫罗兰”,但是其英文名不能用“pansy,因为在英文中“pansy”指无大丈夫气概的男人或搞同性恋的男人,这样,大多数西方男性消费者是不会喜欢这个品牌的。还有一些实例:“西子”香皂如果译成Shitze Toilet Soap,Shitze与英文词shits泻肚子)同音;“普科”牌手电筒如果译成Puke Flashlight, Puke与英语词puke呕吐)同形,都可能造成不好的商标译名,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如果译者过分拘泥于音译或直译,不仅难以传递汉语原文寓意,有时还会译出不良的英语词形引起英语读者的误解。在音译与意译法无法照顾到受众文化接受心理的时候,要优先考虑受众心理,服务于商品推销的目的。

商标翻译者可以采用借译或改译的方法,迎合读者在文化、审美及消费心理方面的需求,这种方法也叫“音义结合法”。“音义结合法是传达商标神韵的有效手段。又称为谐音取义,即并非严格按照音译,而是取与原商标名发音大致相近的谐音,赋予译名实际意义,利用汉字所蕴含的多义文化信息,诱导接受信息者产生种种联想和遐想,起到跨文化营销的理想效果”。如“雅戈尔”服饰商标借译为Younger,英文意思是“更年轻”,译名富有神韵,给人一种“穿上它会更年轻”的美好暗示。“乐凯”胶卷,其汉语商标叫起来朗朗上口,易识易记,音译成“Lucky",增添了受众国的文化信息,词美意好,诱导接受信息者购买“Lucky",起到跨文化营销的理想效果。又如,与“长虹”商标的纯音译不同,“海信”采用了改译的方法,注册了“HiSense”的英文商标,它来自high sense,即“高灵敏、高清晰”的意思,这非常符合其产品特性。同时,high sense又可理解为“高远的见识”,体现了品牌的远大理想,具有全球战略眼光。

有时宁愿用一个无具体意义但不带任何负面效应的品牌名。即生造一个音韵性质较好且在多种文化中无明确含义,因此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商标名。例如索尼(SONY),不论是中文名还是英文名,都没有具体的内涵,不会带来任何负面效应。当然,此类译名在使用之初常会遇到困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样会得到消费者的认知和接受。

三、译名要因地域而异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禁忌语。如果我们把商品投人市场时,商标的翻译违背了当地的禁忌语,就会造成不堪想象的后果,因此我们要做好调查研究,对同一商品在不同文化地区采用不同的'译名,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

例如,在中国和日本“4”是一个禁忌语,人们普遍认为“4”即“死”,而“8”“9”和“6”人们却特别钟爱。不要把用“666”作商标的商品出口到英国,因为“666”在《圣经》里象征魔鬼。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是名牌产品,“三枪”翻译成英语是Three Guns。如果将Three Guns牌内衣出口到日本、哥伦比亚及北非地区,会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因为“三”在这些国家表示“积极”的意思。但是,在乍得、贝宁等地,则不能将“三枪”翻译成Three Guns ,因为在乍得像“三”这样的奇数表示“消极”的意思,在贝宁,“三”含有“巫术”的意思。

在对英语国家推销产品时,不要把“白象”方便面的商标译为White Elephant,因为英语中white e1-ephant是“大而无用的东西”。也不要把中国传统出口产品“帆船牌”地毯的商标译为“Junk",因为英语中junk除了“帆船”之意外还有“垃圾破烂”的意思。

商标的作用就是让消费者能对商品的种类及特色一目了然,商标本身就是一则最为简洁有力的广告,给消费者的感性认识更为直接,更容易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其目的之一是诱使潜在的消费者对商品产生兴趣,激发其购买欲并使其采取购买行动。因此,与其他翻译不同的是,商标翻译不应单纯地以“忠实原文”、“形式对应”为衡量标准,而应立足于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译名不但要能较好地体现产品的特色,使原商标承载的信息的多重意义及功能最大限度地通过翻译体现出来,还应该考虑到消费者的文化接受心理和审美心理等,依据具体语境,灵活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翻译。

一、中西方文化差异对奢侈品商标翻译的影响

奢侈品主要来自西方国家,由于中西方语言文化之间的差异,中西方的人们对同一语言信息的理解也可能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同样,深为某一群体喜爱和欣赏的信息未必另一文化群体会青睐。因此,好的译者在奢侈品商标翻译过程中必须将中西方文化差异对奢侈品商标翻译的影响考虑在内。

、思维方式差异的影响

罗素曾说过若把中国文明和欧洲文明进行比较后不难看出,中国文化的大部分内容在希腊文化中也是可以找到的,但人类文明中的另外两个元素:犹太教和科学,在中国文明中是找不到的。事实上,中国是一个缺乏宗教的国家,不仅上层社会中没有宗教,对于全体人民而言,也同样没有。罗素的话不无道理,在一定程度上说,古代中国人没有宗教,也没有科学,原因在于中西方思维方式的不同。中国是阴阳意象思维,只关心现象世界是具体“怎么样”,关心事物的功用,是经验感性的思维,造成了中国无宗教,无科学的文化性格。这种思维方式是经验总结式的思维方式,停留在现象表面的思维方式,即意象的思维方式。西方是因果逻辑思维,更关心现象世界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关心事物的抽象本质,是超验理性的思维,造成了西方有宗教,有科学的文化性格。这种思维方式是注重因果逻辑的思维方式。因此,在进行奢侈品品牌翻译时就要考虑这一差异。比如,法国的服装品牌Chanel有着众多西方奢侈品品牌的一些共同特点,一个是以其品牌的创始人的姓氏命名的,另一个是以其产品的高质量和独特性而闻名的。这反映了西方人的逻辑分析思维方式,也就是他们在创造品牌和接受品牌时,更多的是考虑产品本身的质量和特点。而中国人的直觉感性思维方式导致中国人在接受和认可品牌时,不仅考虑产品本身的质量和特点,同时也会考虑品牌名称给人带来的感觉。Chanel品牌的常见中文翻译有两种:“夏奈尔”和“香奈儿”。笔者认为后者更受中国消费者的欢迎,因为“香奈儿”既保留了洋品牌的神秘色彩,同时又给人以遐想的空间。

、审美意趣差异的影响

美,其实是人的一种心理感觉。美感是审美主体在对审美客体的观察中,通过以直觉为起点的知、情、意心理因素的综合性心理活动,而产生的情理交融的精神性愉悦。“美”是对应事物的“真”、“善”和谐统一所产生的情感理想状态,这对于中西方民族来说是统一的。但中西民族的美感心理结构是不同的,中国人更多表现为美善统一,西方人更多表现出美真统一。也就是说,中国人的审美在情,美善统一,心物和谐;西方人的审美在形,美真统一,形式和谐。中国人都喜欢吉祥、如意,不管做什么事,都希望图个吉利。因此,奢侈品要想打进中国人的生活圈子,对商标的翻译就一定要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尽量使用具有美好内涵而又高雅别致的词汇。比如,法国化妆品牌LANCOME的中文译名为“兰寇”就顺应了中国消费者的审美情趣。LANCOME这一名称来自于法国中部的一座城堡LANCOSME。由于这座城堡周围种植了很多玫瑰,充满了浪漫的意境,于是玫瑰花就成了兰寇品牌的象征。中文译名“兰寇”二字均是对植物的命名“,兰”可以给人兰草一般高贵的芳香感,香气清幽而淡雅,让人情不自禁地迷恋和沉醉在其香气里。“寇”则让人联想到含苞待放的豆寇花,继而联想到体态优美、妩媚多姿的少女,会让中国消费者产生绝美的联想。这么高端又上档次的译名,怎会不让广大女性消费者心动呢?不难看出,在中国,译者在对奢侈品牌进行翻译时,只有使用有那些有内涵又符合中国消费者群体审美心理的译名才能使这些商品备受青睐。只有当译名点成功地燃了消费者内心对美的追求欲望,并与消费者的审美意趣近乎一致时,才能彻底激起他们内心的购买欲,并将欲望付诸为行动去购买,从而为从事奢侈品经营的商家们带来一笔笔丰厚的利润,同时为企业塑造品牌形象。

、价值观念差异的影响

价值观念是文化中最深层的一部分,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关于事物的判断标准和价值取向。由于中西方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同,因此而造成了他们价值观念上的不同。比如,欧美国家更重视个人主义。而由于儒家思想长期对中国的影响,在中国,中庸之道、谦虚、不重竞争和团结等则更受重视。并且,中国人很重视“面子”。“面子”文化是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之一。事实上,面子文化对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消费行为有着极深的影响。很多中国消费者把奢侈品当作他们身份及品位的象征,并因此而产生购买行为。因此,译者在把奢侈品品牌翻译成中文时,要尽量使用能代表一定身份地位并具有积极语义的词语。比如,瑞士的手表品牌Piaget一直遵循着“精湛技术,时尚创作”的品牌风格,每一件作品中都将精湛的工艺与无限的创意融入其中,将腕表与珠宝的精湛工艺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其中文译名为“伯爵”(欧洲国家对贵族的称乎),这既突出了该品牌高端的技术和时尚的创意,又会让消费者感觉到其浓浓的贵族韵味。这一译名牢牢地抓住了中国消费者在购买奢侈品时的心理,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也将“伯爵”其成功地打入了中国人的“面子”市场,成为一张象征身份的“黄金名片”。

、词语文化内涵差异的影响

语言既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人类思维的工具和文化载体。因此,有些词语在中西方文化中蕴藏着迥异的文化内涵,能让人们联想到特殊的信息。例如,西方人对狗情有独钟,他们不但将狗视为宠物,还认为狗是人的忠实朋友,对狗倍加爱护。从英语的下列词汇中可以看出:“Heisaluckydog”(他是个幸运的人),“Lovemelovemydog”(爱屋及乌),“Everydoghashisday”(凡人皆有得意日),它们都含有褒义。而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中,人们对狗是贬多褒少。在汉语词汇中也多含贬义,如“狗腿子”、“狼心狗肺”等,多表示“龌龊”、“厌恶”、“鄙视”等含义。在西方文化中有爱狗的传统,而中华民族则崇敬龙。比如,在中国就有“生龙活虎”、“龙腾虎跃”等这样的词汇,其中“龙”的含义都是褒义的。“龙”在我国历史上还曾被作为帝王的象征,而在西方文化里“龙”的含义恰恰相反,根据《圣经》里面的描述“,龙”是恶魔,是象征邪恶和恐怖的动物。法国的珠宝奢侈品牌Boucheron的中文译名宝诗龙就很好的诠释了其品牌风格“古典优雅、精细考究”,也是很好地利用了“龙”这一汉语词汇的文化内涵的一个典范,从而使中国消费者对该品牌一见钟情。德国汽车品牌BMW的中文译名“宝马”同样利用了词语的文化内涵。在中国文化中,宝马有日行千里之意,象征着该品牌车经久耐用。中国消费者很容易将汽车性能与宝马的特性联系在一起,从而爱上该品牌。再有,汽车品牌“Hummer”(“悍马”)也将中华文化的特点考虑在其品牌汉译中。“Hummer”的英语意思是“蜂鸟”。在西方文化中,蜂鸟的翅膀被视为需要一直不停的拍动才能飞行的物体,一旦停止煽动就会很快的死亡。因此被人们视为一种永不停歇、顽强不屈的崇高精神。但是,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蜂鸟却没有西方的那种文化蕴含,自古以来就赋予“千里马”一种吃苦耐劳的高贵品格。根据汉英语言文化的差异,译者并没有把“Hummer”译为“蜂鸟”,而是巧妙地将其译成为“悍马”。“悍”字容括了其持久耐用的特点,而“马”字又会让中国消费者联想到驰骋千里的骏马。这样的译名既体现了该品牌浓厚的中国文化信息,也让其备受消费者的青睐。

二、奢侈品商标翻译原则

根据“功能对等”原则,为了消除文化差异从而准确地再现源语文化,译者在进行奢侈品商标翻译时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努力创造出既能体现原文语义又展现原文文化特色的译作。由于不同的语言象征着不同的文化特点,译者要最大限度地将源语文化进行还原。第二,当意义和文化不能同时兼顾时,译者应优先舍弃形式对等。通过在译文中改变原文的方法对原文的语意和原文化特色的还原。第三,当形式的改变还是无法还原原文的意思或反映出其文化特质时,可以采用“重创”(实际就是将源语文章的文化内涵用译语的词汇来阐述和说明的一种翻译方法)的方式来解决文化上的差异,使源语和目的语达到意义层面上对等的效果。

三、结束语

在奢侈品商标的翻译中,中西方由于思维方式、审美意趣、价值观念和词语文化内涵等方面的不同而产生的文化差异是在所难免的,因此,译者想要跨越文化差异,使中国消费者接受并喜爱商标的译名,就必须依据文化差异进行适度的、灵活的调整来解决。根据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译者应力图实现最自然和贴切的文化信息对等,充分把握原语和目的语文化内涵。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对中西方文化进行对比,从而了解文化上存在的差异并在翻译时进行调整,最终在目的语中找到对等的语言表达方式。

关键词:商标;音译;意译;移译;原则

引言

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外国产品涌入国内市场,同时又有更多的国内产品打入世界市场。商标是企业宣传和推销产品的利器,也是消费者认识或购买商品的向导,其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因此研究商标的翻译方法,提高商标的翻译质量是极其重要的一环。笔者结合商标的特征及自己对商标翻译的研究,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对商标翻译适用的方法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一、翻译方法

1、来源于专有名词(如:“张小泉”剪刀、Philips 电器);

2、来源于普通名词(如:“海鸥”相机、“playboy ”服饰);3、来源于臆造词汇(如:“乐凯”胶卷)。对于第一类商标一般采用音译。如“Philips-菲利浦”;第二类则常用意译法,如“pearl –珍珠”;第三类可用音译也可用意译。以上方法只是一般规律,针对一个特定的商标到底应采用那一种译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及实际效果而定。大致来看,商标翻译可采用四种方法:

1、音译法(transliteration );

2、意译法(free translation );

3、音义结合法(combining transliteration and free translation);4移译法(transference )。

(一)音译法

音译法即根据译入词的发音规律将愿意的文字拼写出来的翻译方法。有相当一部分商标,尤其是专有名词和臆造词的商标往往是不具备任何语意的,而只是作为一个标识符号来用。在这种情况下,翻译主要不在传递名称本身的语意信息,而是创造赏心悦目的美感,再现原文的音韵之美,或体现商标所蕴涵的异国情调。要实现这一类翻译目的,用音译法当属一种较为恰当的选择。例如:“Audi”(汽车)、“Hilton”(香烟)、“Coca-Cola”(饮料)分别译为“奥迪”、“希尔顿”和“可口可乐”;国内产品“茅台”(酒)、“康佳”(电器)、“上菱”(电梯),则分别译成“Mao Tai”、“Konk”、“Shang Ling”。这些商标自身都不具备任何意义,意译不仅符合译入语的发音习惯,而且也符合作为商标应简洁明快的特征,不失为商标名称翻译的佳作。

(二)意译法

意译法是从意义出发,将原文的大意表达出来。用意译法有时会更加地体现商品的功能和品质。如国产的“皇朝”葡萄酒、“永久”自行车、“太阳神”口服液;进口的“Blue Ribbon”啤酒、“Crow”汽车、“International”收音机等等。对这类品牌的翻译若仍用音译法的话,不仅会大大破坏原文的意境美,难以达到原文吸引消费者的效果,而且还有可能因字数过多导致不便记忆。而使用意译则能有效再现原文的意境,同时又能避免译文冗长的问题,是一种更为可行的翻译方法。例如美国一种香烟商标“Good Companion ”,若意译为“良友”,则简洁并使人产生亲切感。中国商标也是同样道理。

(三)音、意译结合法

对于原无实际意义的商标,按照译入语的发音规律进行音译,同时在措辞上又能考虑到译入语的文化和消费者的心理接受特点,富裕译文一定的实际意义,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到了音义兼顾,这种音译意译结合的方法是商标翻译中又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这不仅从形式上再现原名称的发音美,在内容上也能体现产品的特征。

(四)移译法

移译法是将原文原封不动地移到译文中去。相对于前面提到的几种译法,这应是最简单的一种。在英语中,某些商标是由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或产品构成成分等词语构成,因为名称过长不符合商标特征而取其首字母缩略形式。在汉语中若取原文的音译或意译,会同样出现名称过长的问题。在此情况下,用移译法不失为解决问题的良策。

大致上有两种思路:1.对同一作品(比如一本小说)的不同译文进行对比。然后给出自己的评析。2.选取某种类型的翻译(比方说商标翻译,化妆品翻译等等)作为研究对象。此种类型,一般的思路是先介绍适用的翻译理论,然后给出该种类型翻译的正确方法论;最后是要用实例来证明方法论的可行性。、当然你也可以写口译方面的论文。不过这需要你采集一定的数据来进行分析,相比之下可能比写笔译要花更多的功夫。建议你去看看翻译类的期刊,图书馆应该有的,比如说《中国翻译》,《上海翻译》,里面的文章很有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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