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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毕业论文法学系

发布时间:2024-07-07 05: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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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的学生在写作法学专业 毕业 论文的时候,必须重视论文的题目的重要,题目有一半文的作用,好的题目有助于提高一篇法学专业论文的质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一:民法 1、论民法的私法性质 2、论民法的权利本位 3、民事法律行为的转换 4、强制性规定对民事行为的效力影响 5、法律行为的形式及其对效力的影响 6、论不法给付 7、论胎儿的利益保护 8、论亡者的利益保护 9、新型生殖技术对民法的挑战 10、论植物人的法律地位 11、事业单位法人化问题研究 12、公法人制度研究 13、法人本质的 反思 14、法人与具体行为人的责任关系分析 15、论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异同 16、论表见代理 17、论诉讼时效 18、论保证期间的性质和应用 19、试论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体系 20违反合同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比较研究 21、论债与民事责任 22、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2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讨 24、试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5、我国民法典的结构体系探讨 26、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27、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28、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29、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30、试论我国物权制度的体系与特色 31、合同担保制度 32、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比较研究 33、我国人格权的民法保护与法律思考 34、试论善意取得 35、试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36、试论特许 经营合同 37、融资 租赁合同 研究 38、抗辩权制度研究 39、人身损害赔偿研究 40、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41、退伙中的合伙人权益保护 42、、名誉权问题研究 43、、抵押权问题研究 44、、人肉搜索法律问题研究 45、风俗在民法中的地位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二:刑法 1、社会危害性的刑法学地位解析 2、刑事违法性根据研究 3、犯罪主体的消极身份研究 4、不作为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研究 5、刑事犯与法定犯之比较研究 6、认识因素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7、犯罪客体的理论价值研析 8、犯罪情节论衡 9、特别自首与人权保障 10、法规竞合研究 11、经济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12、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困境及改进 13、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14、金融罪论纲 15、论非法经营罪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三:民事诉讼法 1. 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 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3. 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4. 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探究 5. 试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 6. 试论我国民事再审制度 9. 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10.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1.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 措施 13.督促程序的特征及其运用 15.对诉讼第三人问题研究 17.送达制度研究 18.简易程序问题研究 19、诉调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20、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 21、关于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的研究 22、试论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23、审判监督程序问题探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3.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论文题目大全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篇2 浅析“村官”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论文摘要“村官”是掌管一方权力的基层组织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针对“村官”职务犯罪现状,笔者总结了当前农村干部可能触及的罪名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特点有:呈上升趋势、犯罪数额小危害大、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以及利益关系之间上下连动,相互榨取,钻空子各取所需。而发案原因有: 文化 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 法律知识 严重匮乏;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村、社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导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此外,本文还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和措施。 论文关键词检察理论“村官”犯罪工作探讨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虽然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村官”)不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但他们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家事务管理时,如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钱财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范围,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那么,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有可能触犯什么罪名?它的特点怎样?有什么预防的对策吗?在此,笔者试图在本文中予以探讨。 一、“村官”有可能触犯的几个刑法罪名 1.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贪污数额达到5000元时,应立案侦查,或个人贪污数额虽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立案侦查。花都区雅瑶镇有一位村委书记邓_,伙同该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村委副主任以及一名社会人员,经密谋后,趁新街河防洪整治工程征收该村土地之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丈量,谎报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数目等手段,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然后分赃,这位村书记分得90000元人民币,这就是贪污,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受贿罪。在现实执法中,普通受贿罪必须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索贿,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有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权钱交易是普通受贿罪的本质特征。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村委主任黄某某,于2004年9月至2006年 春节 前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广州立信染整有限公司与岐山村22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程中,先后三次收受徐某贿送现金8万元。 3.挪用公款罪。按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 4.职务侵占罪。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我区新华街新街村出纳员梁某,女,利用负责新街村属下的四个经济社的财务工作之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以及支票取现金等手段,多次挪用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部分用于赌博活动及家庭支出。最后,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二、“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农村干部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主要表现为:一是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通过调查,农村干部犯罪案件由前三年占同期之案总数上升到现在占同期立案总数的。二是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三是在犯罪性质上贪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占比重较大,占近几年的有罪判决案件的70%。 (二)犯罪数额小危害大 村干部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农村第一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农村干部犯罪涉案尽管金额不大,但涉及面广,危害大。它破坏了国家的法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一方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三)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 从整体来看,农村干部经济犯罪的手段不像其他领域那样狡猾,反侦查意识相对来讲比较弱,犯罪中智力因素参与较少。作案的手段往往采取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打白条支出,伪造单据,虚报冒领等直接对公款公物予以侵吞。许多村干部借招待来客,“跑项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送礼,购买抢险物资等事项为由,虚列、虚增开支,冒领公款占为己有。 三、“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 导致“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法律知识严重匮乏 在违法犯罪的村干部中,多数仅为中小学文化。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作为村干部,尽管对贪污受贿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道理都知晓,但在日常交往中,尤其是在收受好处费时,何谓收受贿赂,何谓正常人情往来,往往又划不清界限,有的“村官”竟以“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为由,肆意实施受贿犯罪。如在2008年8月,我们在查办赤坭镇剑岭村第12经济社原社长蓝某贪污“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28000元一案中发现,蓝某就是以“我为你办事,你们必须每人支付200元给我,否则我不为你办”,并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却没有想到这是犯罪行为。 (二)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 有的“村官”大权独揽,毫无民主作风可言,自以为不贪公家一分钱、不拿村社一分钱、一心一意为村民谋利益,就不会犯罪。如:原狮岭镇振兴村十四经济社社长毕某,以为经济社牟利为目的,多次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未经批准,决定将该经济社部分土地以公开拍卖方式,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为该经济社非法获利600多万元。后毕某被法院以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三缓刑,并处罚金二万元。 (三)村、社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当然,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村、社一级基本上实行了“社账村管、村账镇管”的严管措施,使得暗箱操作、滥施权力、缺乏监督等现象大大减小,有效地杜绝了这类案件的发生。 (四)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导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许多农村,村干部之间为争夺村主任大权,不同姓氏派别之间相互告状明争暗斗,选举时拉帮结派破坏选举,掌权后厚此薄彼。有的村会计、出纳员与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存在特殊裙带关系,他们相互串通,对违法违纪现象守口如瓶。有些村干部凭借家庭势力当上村干部后大耍特权,只要群众稍有不同意见,就打击报复。致使群众即使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也敢怒不敢言,为部分村干部长期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懂法守法 当今农村,普遍存在着村民学历层次低、学习主动性差、小农意识重的现象。尽管有村民会议、学习会等,但这些会议只用于议事,不用于学习。因此,法律、法规、政策未能得到有效的学习和宣传。由于对政策和法律的不正确理解,往往容易引起上访。如新华街某村村民,拿着国家新出台的有关征地方面的政策,到检察院上访,质询十多年前该村与征地单位签订的征地合同的合法性,并以此为由,怀疑当时的村干部贪污受贿,继而举报。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他们的误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对有关政策的实施一定要到位 有些通过试点、实践,证实行之有效的管理方面的政策,一定要抓好落实。比如现行的财务代理制度(即村帐镇管、社帐村管)是比较成功的。但是社一级的会计由于历史的原因,普遍存在着社长会计一人担、无会计基础知识、账目管理水平低的现象,再加上没有一个班子,无人监管,以致账目混乱、无法清算。因此“社帐村管”的政策一定要到位,做到票据专管,社的票据要有村的会计填写;社的开支实行“用款申报”制,涉及一定数额的开支,须经村的审批;社的“清算小组”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在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用款申报”制加以细化,并做好监督,务必解决账目混乱问题。 (三)认真抓好村社一级干部的纪律、法规教育 新时期关于加强农村干部、尤其是新当选的农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以及反腐倡廉教育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有关部门应多点组织农村干部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加强法律法规、政令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村(社)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拒腐防变能力,使之成为人民信赖、政府放心的好干部。 (四)严惩腐败分子,维护法律尊严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腾飞,某些村干部抵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腐败,引起农村群众严重不满。然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新华街原团结村村委主任邓某挪用公款案、原岐山村书记黄某受贿案、花东镇鸿鹤村原村委主任张某贪污案、原村治保主任曾某挪用公款案等案的纷纷告破,震慑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农民群众的交口称赞。猜你喜欢: 1.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2. 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3.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4. 有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5. 电大毕业论文法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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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大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模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就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来看,刑事侦查与诉讼得到充分重视,反而是民事行政则被看轻。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长期处于弱化地带。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各类诉讼井喷化的大背景之下,司法部门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呈现无力应对状态,没有达到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需求。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相较于刑事侦查普遍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建立一套独立的,专属于民事与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机制,十分迫切。

一、从规范现有体制着手,促进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体制独立化发展

我国宪法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交予检察机关,是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与职能。通过调解、审判,保证司法对诉讼双方公平,保证侦查过程无违法偏私行为发生。

就实践方面来讲,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时,并未将民事与行政这两类实际区分开来。然而,无论是在监督的对象、方式和功能方面,二者均存在很大的区别,不可归为一类。从我国司法部门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据来看,在2012至2013一年的时间内,发生数百起民事行政案件,而真正得到检察监督的,所占比例不到40%。这也就说明了我国现阶段检察监督部门在民事行政类诉讼案件上的过大负荷,加重检察监督机关工作量的同时,也导致一些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无法真正受到检察和监督。再有,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比重上要远大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也属于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缺失。而且,就本质上来讲,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时,检察院与法院之间存在固有矛盾,此种矛盾不利于民事诉讼案件监督机制的有效开展。因此,针对我国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检察监督体制,必须将民事诉讼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区分开来,以促进其独立化的发展方向。

二、比较行政与民事案件的法定检察监督机制,促进独立化发展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无论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还是民事诉讼案件,都拥有同等的监督权力。且两种检察监督体制在细节上存有一定的`差别。通过对不同监督体制的分析,将二者分开处理,是促进检察监督机制独立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监督对象上看,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主要是以行政单位为监督对象,不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活动,控诉双方在地位上存在一定差距;而民事诉讼的监督对象,是对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检察监督,且对当事人和整个诉讼活动都要进行监督检察。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监督对象上,具有权力更大、涉及更广、难度更高的特点。

从功能定位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针对行使司法过程和权力的法院审判进行监督;而在行政监督功能方面,则除了履行监督职能外,还具有在审判过程中,保障原告与被告皆具备的独立行使诉讼权益。而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特点,就法律方面来讲,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更需肩负监督和保障职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仅在于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当事人诉讼活动的监督,还在于通过这样一种监督机制,将检察权能和审判权能统一起来,即以司法权之权威形成对行政权的有效制约,进而实现对审判权和诉讼权的有力保障。

从监督方式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皆具有监督职责。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以“抗诉”的形式来实行监督责任。就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抗诉而言,由于在行政诉讼案件方面,对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力上,对理由以及理由和理由之间的关系和适用范围都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给检察机关就行政诉讼案件提起抗诉增添了难度,以致于检察机关常常运用民事诉讼案件的抗诉模式。从而造成在运用“抗诉”方式监督时,出现了形式混乱的局面。基于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案件“抗诉”模式,对促进检察机关工作效率和检察监督独立化发展而言,十分必要。同时,检察监督部门还应当注重于对新的监督方式的开发和创建,紧跟时代潮流,行使检察监督职能。

从诉讼原理上看,行政诉讼案件与民事诉案件存有本质上差别。二者在性质、特点以及运行原理上皆有不同。其中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地位,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则不具有平等属性,由此导致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具有不同的运行原理。其中,民事诉讼案件检察监督本质为,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诉讼身份下,行使民事诉讼活动;而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在控诉双方的诉讼地位上就无法保障其平等地位。且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这个整体进行检察和监督,行政机关并不具有反诉讼的权益。

三、结论

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检察和监督上,首先在法律上就有明显差异。然而检察机关却将二者放在了同一职能部门进行检察和监督活动。二者在监督对象、监督功能定位、监督方式和诉讼原理上皆存在不小的差异,从而易导致检察监督工作混乱的情形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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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巩富文,田鹤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关系论[J].人民检察,2011,(6):26-30.

[4]邰桂艳.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异化[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27(4):15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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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帮到你哦,更多内容请浏览()。

题目: 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目 录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1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2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2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2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3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3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4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5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6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6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9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12

四、结束语………………………………………………………………13

参考文献 ………………………………………………………………15

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内容摘要】 本文着重论述我国实施缓刑制度的现状及在适用上、考察监督上存在的种种具体问题和弊端,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针对我国缓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考察监督制度等方面提出规范完善的建议,有效地抑制对缓刑的滥用,使缓刑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

【关键词】 缓刑制度 现状 适用条件 适用程序 考察监督

近年来,我国推行刑事轻刑化的司法理念,作为在判刑的同时暂不执行刑罚的缓刑,无疑成为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宠儿。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我们刑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缓刑的具体实施及如何去实施、如何监督等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往往使该适用缓刑的却未适用,不该适用却适用,导致缓刑的目的无法实现,甚至有些法官、有些地方使缓刑成为有钱、有权人的避难所,大大破坏了罚当其罪的立法原则,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完善缓刑制度。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特殊的刑罚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制度,它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刑法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法院对公诉案件判决时适用缓刑的比例逐年增加,据某市法院统计:xx年缓刑适用人数与判决人数的比例为8%, xx年则为15%,xx年为31%,这样快速提高比例,未免有滥用之嫌。、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

1、职务犯罪。据统计,恩平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宣判上,90%以上案件适用了缓刑。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罪犯罪属于过失犯罪,大部分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后又能及时报案、积极抢救被害人和赔偿其经济损失,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护被害人亲属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判决后群众认同度高,占缓刑案件总数的25%。

3、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率也很高,法院在进行宣判时,同民事赔偿挂钩,并决定着是否去适用缓刑。

4、其它的侵犯财产罪,像犯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被告人,盗得的数额没有达到巨大时,法院也经常会有宣判缓刑的。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审判人员将罚金的数额大小及其到位率作为决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时也会误导一些不懂法的人认为违法犯罪不要紧,只要交钱就不用坐牢,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主要是地方财政差,法院依靠罚金上缴后返还使用来弥补经费不足。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

xx年上半年,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案件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70%,比往年未成年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大大地上升了。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司法实践中减轻处罚的较多,如果再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情节,法院一般都会判处缓刑。在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由于具有法定减轻情节而适用缓刑的,也有一定比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相信以后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判决会继续上升。

总之,缓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之一,正确适用缓刑制度,不仅能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减少社会矛盾,而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果滥用这项制度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从我国目前缓刑制度适用和执行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问题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

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2)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的这一规定,对缓刑适用的具体情节、罪犯的悔罪表现、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等方面,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什么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践中不好掌握,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缓刑的适用。有使司法机关在适用缓刑的问题上实际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很可能会致使法官在考虑是否对犯罪人适用缓刑时陷入无所适从的状况,同时又容易误导法官过度滥用刑罚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也极有可能为一些徇私枉法者提供了借口,这不符合量刑标准的统一和公开、公正,容易导致对一些本不该适用缓刑的罪犯适用缓刑,对一些应当适用缓刑的罪犯却没有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

程序公正是做到实体公正最有力的保障。程序公正可以排除在选择和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意向,而且还能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我国虽然有一些司法解释对缓刑适用的程序性内容有所提及,但我国缓刑制度上没有设置程序性规范,极大地影响了缓刑裁量的公正性,从而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

1、缺少透明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是否判缓刑,须通过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评议,讨论犯罪人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三个条件,随后才作出适用缓刑的判决,但其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讨论决定过程是秘密进行的,而且,谁也不知作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标准是如何预测的,这点使人难以信服,同时使社会也难以理解。以至于形成了“暗箱操作”。

2、缺少有效的监督。缓刑适用的取决权只在法院,它是法院审判权的一个方面。但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有效的监督,若则必然导致贪腐。检察机关虽然可提起抗诉,但检察机关对缓刑的适用认识比较模糊,极少就那种可与不可适用缓刑的案件提起抗诉,故这种抗诉权对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有效监督。

3、缺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在司法实践中,判适用缓刑前缺少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监督权,只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判缓刑,对一些无经济来源闲散人员、平时表现不够好的被告人也判缓刑,社会效果不好,不利于对缓刑犯的监管改造。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

对缓刑犯的考察,1997年《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这种考察和管理机制,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1、监督考察的组织不健全。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但实际上,由于公安机关的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目前尚未建立缓刑考察机构,对缓刑考察无暇顾及。往往由法院代行公安职能对缓刑犯进行走访考察。另外,缓刑犯所在的单位及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它们并不清楚自己有协助执行的义务,甚至对罪犯的判刑情况和需要考验也不清楚,还认为罪犯被无罪释放,使得缓刑考察几乎成为空白地带。

2、交付监管脱节。法院在缓刑判决后,只送达执行通知书给公安机关,而不负责将执行落实到位;有的作出判决后,让缓刑犯自行到所在地派出所报到;有的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交付监管文书送达执行机关;还有的缓刑犯有意或无意不去报到,而外出打工,造成缓刑犯事实上的脱管。由于监管手续未能很好的衔接,在实践中基层派出所未能全面及时掌握本辖区缓刑犯的情况,影响了监管和考察工作的开展。

3、现行的考察方法不适应新形势。现在流动人员犯罪日渐突出,原来以户籍、粮籍、工作单位为手段的社会控制机制已经无法有效地实现对缓刑犯管理、考察、帮教等职能。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1、缓刑适用条件要详细、明确、具体。缓刑适用条件,即具备哪些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这在判处刑罚时对是否适用缓刑起着决定作用。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我国缓刑适用条件。

犯罪情节是指在犯罪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对他人的攻击性,以及由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和损失,因而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应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实际情况。如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深而且造成了较大的客观危害,仍然对其适用缓刑,则可能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故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考察犯罪情节的主要内容是犯罪人主观恶性以及犯罪所造成的客观危害程度。基于这一标准,成为对犯罪人是否适用缓刑时的考察对象有:(1)能够理解和宽容的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如,因经济困难而盗窃的犯罪人主观恶性要小于出于贪图享乐和敛财为动机的犯罪人。对于前者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但对后者考虑适用缓刑时,则须慎重考虑适用缓刑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2)过失犯罪。过失犯其实其主观上并不想犯罪,其并不支持危害结果的出现。因此可以相信即使不对其实际执行刑罚,其也不会再去实施犯罪行为,对此类犯罪同样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3)因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而造成的犯罪。因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而构成犯罪的,其行为人本身主观恶性较小,适用缓刑一般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4)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和某些犯罪未遂。中止犯虽然是在故意心态的支配下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他在犯罪过程中,心态已经发生转变。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表明犯罪造成的客观危害不严重,同样可以考虑去适用缓刑。

悔罪表现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所表现出来的对自己行为的主观心态的外在反映。犯罪行为是已经客观存在的事实,犯罪行为人对这些事实持何种态度,这是刑事审判活动中定罪量刑的一项重要依据。只有犯罪行为人真正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有消除这种危害性的愿望和表现,才能够说明犯罪行为人已经从中汲取了教训。悔罪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类:(1)以积极的行为减少因其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如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积极进行协助抢救、退赃、消除影响、恢复原状、积极赔偿等等;(2)愿意接受处理、积极配合侦查工作。这包括主动投案自首、揭发同案犯、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等情形。

在考察了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后,还应考虑到若对其适用缓刑,将来是否会危害社会。社会危害性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将影响到犯罪行为人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和刑罚执行方式,对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的预测结果关系到缓刑的适用。所以,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缓刑预测制度,内容应包括:(1)犯罪历史。(2)个人经历。(3)生活环境。(4)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可以期待到的效果。如果是真正想通过得到缓刑机会来痛改前非,这种犯罪人一般都会十分珍惜缓刑这样的机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改过自新,努力去证明自已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故可以期待对这类犯罪人适用缓刑能取得较好的效果。(5)一贯品行。(6)犯罪人身体和精神条件。像患病或残疾而丧失犯罪能力的犯罪人,可以多考虑适用缓刑。相反,那些心理变态、情绪难以自我控制,以及具有某方面瘾癖的犯罪人,则容易在不正常心理和情绪的驱使下,或者在某方面瘾癖(如吸毒、酗酒)的控制下再次犯罪。

2、明文规定应当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以便有法可依。我国刑法应当作出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规定,以便法官在考虑是否适用缓刑时做到有法可依,笔者认为,对我国刑法“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改为“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详细表述如下:“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初犯,若真诚悔罪,对其适用缓刑不危及社会秩序的,应当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初罪,若其真诚悔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危及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2)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犯罪的;(3)犯罪中止的;(4)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5)被胁迫、被诱参加犯罪的;(6)丧失危害社会能力的聋哑人、盲人及其他病残者。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1)累犯;(2)缓刑或假释期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3)同时犯数罪的;(4)惯犯、教唆犯及团伙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和屡教不改者;(5)犯罪性质严重或影响极为恶劣的。(6)犯罪后拒不认罪的。

3、支持、鼓励法官依法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标准,实际上是由法官根据各方面因素作出的主观判断。作出宣告缓刑的法官,极有可能要面对被判处缓刑的人以后再次犯罪,若因此就归咎于法官的判断失误,就可能会影响到法官对犯罪人宣告缓刑的积极性,从而阻碍了缓刑功能的发挥。因此,鉴于这方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应当支持、鼓励法官有足够的事实依据令其相信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因再次犯罪而被撤销缓刑,也不必追究原判法官判断失误的责任。另一方面还应规定,法官若不按照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人进行审查,在犯罪人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宣告缓刑,致使被判处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再次危害社会的,就应当追究原判法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权力的责任。这样可以监督法官滥用缓刑,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励法官依法大胆地去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我国刑法有必要增设缓刑适用程序的规定,把人民法院的缓刑裁量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发言权、社会的参与权都置于阳光之下,现笔者提一些粗浅的建议:

1、提高缓刑适用的透明度。凡判决缓刑的案件,审判人员应从犯罪情节、犯罪危害、社会影响、主观性等在判决书中全方位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综合论证,结合公安机关、公诉机关及受害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在法律的准绳下将证据列举分析论证适用缓刑的理由,杜绝暗箱操作。

2、采取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法院各级领导要重视缓刑案件的审判工作,制定有关适用缓刑案件的监督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既要加强对个案审理的监督、指导

和把关,确保个案质量,也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控制好缓刑案件的总量和质量。不但要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发挥本院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对缓刑案件定期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增设缓刑听证制度。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可适用缓刑的,应举行缓刑听证会。引入缓刑听证制度,使与案件有关的被害人、公诉人、侦查人员及被告人单位、学校、社区管理人员、村民居委会等参与人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因为他们与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被告人平时的表现甚至犯罪的基本情况都比较了解,对被告人能否适用缓刑的意见也比较客观,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缓刑适用的参考,能提高缓刑适用的客观性和依据性。缓刑听证参加人来自被告人辖区的不同地方,是各种不同意见的代表者,他们可以在对法律负责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意愿如实发表意见,这样可能做到有理当面讲,极大地保证程序上的公平公正,进而可以保证实体上的公平公正,使法官作出的裁判更加客观公正,也更能体现民意。再次,尊重了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对缓刑犯的考察。一方面,通过缓刑听证,使被告人所在辖区的公民知道了被告人适用缓刑与否的原因,极大程度地尊重了公民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激发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使之自觉地参与到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之中,从而改变过去对缓刑考察不好执行的窘况,是对缓刑制度的有益完善。对缓刑听证程序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参加人员。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的公诉人、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受害人及其家属、被告人及其家属、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被告人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上述人员除公诉人外,并非法定参加人,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法院的邀请参与听证没有法律上的保证,是否参加听证会应当由其自行决定,因为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提供证据并非其法定义务。笔者认为,听证人员不需要固定模式全部参加,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案件的关键人员能够到场即可,如伤害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的单位和住所地的管理人员等,公诉人到庭时可以征求其意见,侦查人员和其他有关的人员,如果不能到场,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意见。听证方式可以灵活掌握。但听证人员必须是与被告人“相关”的人。

(2)听证内容。应当围绕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区改造环境、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能否得到切实履行等进行核实,并确认对犯罪分子缓刑考察期间的监督责任能否落实。

(3)听证的程序。首先,由法官支持适用缓刑;其次,由各方发表同意或者反对的意见,并可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法官可以主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法庭上公开;再次,由被告人作陈述,表明对自己适用缓刑的态度和在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如何去落实等。

(4)听证结束。听证后,合议庭应根据各方的意见综合考虑,作出适用或不适用缓刑的判决。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为了充分发挥缓刑在感化挽救犯罪人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缓刑适用的社会效果,现行刑法关于缓刑考察制度的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设立监督考察组织。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的缓刑监督组织和专职从事缓刑监管工作,制定规范的考察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对缓刑犯的监督考察工作,并通过立法加以规定。对具体缓刑的考察,可由县级考察机构直接委派考察人员,专职负责考察工作,并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对缓刑犯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如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了解其表现情况,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的缓刑犯进行法制教育等。另外,还定期向法院提交缓刑犯的考察报告。

2、加强对缓刑执行的监督。缓刑犯交付工作之所以脱节,主要是缺乏监督所致,因此,应尽快完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缓刑犯监管工作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自身要对缓刑执行的监督高度重视,对公安机关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此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列入对监所部门的考核范围。

3、完善交付执行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对在押的缓刑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确保交付执行前对缓刑犯进行有效的监管。同时,建立执行回折制度,在法院送达的执行文书上附加执行回折,此回折不是为了证明执行文书是否送达,而是让执行机关将缓刑执行是否落实的情况及时以回折的形式回复给法院,法院收到此回折,确定执行已经落实后完成执行交付手续。另外,应制定制式协助执行通知书,缓刑犯有工作单位的,发到缓刑犯工作单位请其协助执行,没有工作单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发到缓刑犯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请其协助执行,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加强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帮教。

4、在缓刑犯所在地进行公示。将缓刑犯的罪行、判决结果、悔罪表现在被告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进行公示,说明缓刑犯应当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发动当地群众协助对缓刑犯的监督和帮教。并在缓刑犯工作单位、居住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便于随时了解群众意见。

5、建立考察联动机制。对经过批准外出的缓刑犯,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目的地的公安机关予以继续考察,以确保缓刑考察的连续性。另外,采取户籍网络登记,即将缓刑犯的基本信息登记在公安系统的人口信息网络,全国共享,对其进行联网监督。

四、结束语

通过对我国缓刑制度适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发现目前司法实践中缓刑适用的盲目性大,有些司法人员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的原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与法治的要求相差太远。另一方面,有些司法人员对缓刑适用的冷淡态度令人忧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缓刑适用以及缓刑考察方面进行谈论,对我国缓刑制度提出完善见解,细化缓刑适用条件,规范缓刑适用程序,设置专门的监督考察机构,建立健全缓刑考察制度,充分体现缓刑制度的功能,使公、检、法都 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缓刑的真实效用。

大学毕业论文机电系

实习报告今年暑假,学院为了使我们更多了解机电产品、设备,提高对机电工程制造技术的认识,加深机电在工业各领域应用的感性认识,开阔视野,了解相关设备及技术资料,熟悉典型零件的加工工艺,特意安排了我们到几个拥有较多类型的机电一体化设备,生产技术较先进的工厂进行生产操作实习.为期23天的生产实习,我们先后去过了杭州通用机床厂,杭州机密机床加工工厂,上海阀门加工工厂,上海大众汽车厂以及杭州发动机厂等大型工厂,了解这些工厂的生产情况,与本专业有关的各种知识,各厂工人的工作情况等等。第一次亲身感受了所学知识与实际的应用,传感器在空调设备的应用了,电子技术在机械制造工业的应用了,精密机械制造在机器制造的应用了,等等理论与实际的相结合,让我们大开眼界,也是对以前所学知识的一个初审.通过这次生产实习,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所学的理论知识,弥补以前单一理论教学的不足,为后续专业课学习和毕业设计打好基础.杭州通用机床厂 7月3日,我们来到实习的第一站,隶属杭州机床集团的杭州通用机床厂.该厂主要以生产M-级磨床7130H,7132H,是目前国内比较大型的机床制造厂之一.在实习中我们首先听取了一系列关于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和需注意的项目,在机械工程类实习中,安全问题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然后通过该厂总设计师的总体介绍.粗略了解了该厂的产品类型和工厂概况.也使我们明白了在该厂的实习目的和实习重点.在接下来的一端时间,我们分三组陆续在通机车间,专机车间和加工车间进行生产实习.在通机车间,该车间负责人带我们参观了他们的生产装配流水线,并为我们详细讲解了平面磨床个主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工艺和整机的动力驱动问题以及内部液压系统的一系列构造.我最感兴趣的应该是该平面磨床的液压系统,共分为供油机构,执行机构,辅助机构和控制机构.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把液压系统分成不同的形式.按油液的循环方式,液压系统可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开式系统是指液压泵从油箱吸油,油经各种控制阀后,驱动液压执行元件,回油再经过换向阀回油箱。这种系统结构较为简单,可以发挥油箱的散热、沉淀杂质作用,但因油液常与空气接触,使空气易于渗入系统,导致机构运动不平稳等后果。开式系统油箱大,油泵自吸性能好。闭式系统中,液压泵的进油管直接与执行元件的回油管相连,工作液体在系统的管路中进行封闭循环。其结构紧凑,与空气接触机会少,空气不易渗入系统,故传动较平稳,但闭式系统较开式系统复杂,因无油箱,油液的散热和过滤条件较差。为补偿系统中的泄漏,通常需要一个小流量的补油泵和油箱.由于闭式系统在技术要求和成本上比较高,考虑到经济性的问题,所以该平面磨床采取开始系统,外加一个吸震器来平衡系统. 现代工程机械几乎都采用了液压系统,并且与电子系统、计算机控制技术结合,成为现代工程机械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设计好液压系统,是提高我国机械制造业水平的一项关键技术.在专机车间,对专用磨床的三组导轨,两个拖板等特殊结构和送料机构及其加工范围有了进一步的加深学习,比向老师傅讨教了动力驱动的原理问题,获益非浅.在加工车间,对龙门刨床,牛头刨床等有了更多的确切的感性认知,听老师傅们把机床的五大部件:床身,立柱,磨头,拖板,工作台细细道来,如孢丁解牛般地,它们的加工工艺,加工特点在不知不觉间嵌们我们的脑袋.在通机工厂的实习,了解了目前制造业的基本情况,只是由于机械行业特有的技术操作熟练性和其具有的较大风险性,很遗憾地,不能多做一些具体实践的操作,但是观察了一台机床的各个零件的生产加工过程及其装配过程,使许多自己从书本上学的知识鲜活了起来,明白了本专业在一些技术制造上的具体应用.

机电设备的安装好坏对企业的日常中安全和经济运行起到最直接的影响效果,对于机电设备的安装是众多工程人士关注的对象。下面是我整理的机电一体化毕业论文。欢迎参考!

机电一体化毕业论文一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机电一体化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而机电一体化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与发展也促进了工程机械的不断进步。

本文主要对机电一体化技术以及其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与发展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工程机械 机电一体化技术 应用 发展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以及新兴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融合,同时也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的革新与创新。

目前,机电一体化已经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技术,在各行各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应用。

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机电一体化的进步与创新,并且在工程机械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

积极地采用机电一体化,将机械、电子技术和液压技术进行了有效的结合,大大地提高了机械的多种功能,

比如说,动力性能提升,燃油的经济效益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大增,操作的精准度和舒适度都大幅度提高,机械的使用寿命也随之延长。

所以,研究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的应用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一、机电一体化技术的概述

机电一体化就是综合地运用机械、计算机、微电子、电力电子、光学、接口等技术,对各个功能进行合理的配置,从而实现了高质量、多功能、低能耗的价值和功能。

机电一体化也称之为机械电子学,属于一门新兴的边缘综合科学, 机电一体化技术是将机械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和

精密机械技术有机结合,并综合应用到实际中去的综合技术。

主要是通过微电子技术的应用,把微电子技术引进到相关的动力功能、机械主功能、控制功能等方面,在软件方面能够使得机械装置与电子装置相互进行有机结合而形成有效的系统。

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电一体化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处于不断创新与进步之中。

机电一体化技术逐渐走向了高智能化、微型化、网络化、个性化和绿色化的趋势。

而机电一体化技术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能够使得各种性能方面都得以明显改善,比如操作舒适性能够得以有效提高;机械能耗能有效大幅度降低,明显提高机械功效。

可靠性不断提高;不断提高相应的作业精度和作业效率。

二、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

机电一体化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极高的应用价值,尤其是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更具广泛性和有效性,机电一体化技术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在工程机械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方面的应用

在传统的工程机械中,能量的充分利用率和使用率比较低。

比如说,液压挖掘机其燃料的充分利用率仅仅占了30%,剩下的70%左右的能量都被浪费了。

在能源资源高度紧张的今天,迫使机械工程的发展必须向着“节能降耗”的方向发展。

比如说,小松公司生产的挖掘机能够很好地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大约可以节省23%的燃料,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新型的控制节能器的采用。

日立公司生产的挖掘机,采用了“卡特电子效率”节能控制体系,通过对泵以及发动机的综合、全面控制,大大提高了利用率,其能量利用率能够达到98%左右,生产率也相应地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所以说工程机械中电子节能控制器的运用,大幅度提高挖掘机等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能量利用率,一定程度上发挥到了节能的作用。

电子节能控制器操作比较简单,对机械的磨损也相对减少,从而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2、在自动化以及半自动化的作业全过程中的应用

工程机械全面地实现作业自动化以及半自动化水平,可以有效地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大大减少了因为操作人员的经验不足或技术不到位对于操作精度的影响。

比如说,三菱公司设计生产的挖掘机,有控制挖掘机轨迹系统的功能,相关的操作人员在控制板上将铲斗的运动形状和运动轨迹设定好之后,

相应的微机操作系统就会根据不同角度的传感器发出的信号,对动臂、铲刀和斗杆的运动进行自动的控制,从而实现多种特定断面沟槽、开口和斜坡的精准挖掘,有效地实现了挖掘操作的自动化水平。

3、在控制柴油机上的应用

要想进一步深入发展柴油机技术, 应该要解决发动机排放质量与最低油耗间的矛盾。

在电子技术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采用电子节能液压泵系统能够有效减小能耗, 还能自动控制冷风扇的转速随温度的变化, 这样的条件下, 电子控制自动变速,

还包括根据负荷条件自动调节柴油机油门等内容都能得以实现, 能够使得在各种变工况下的柴油机,在满足经济指标和排放指标的最佳喷油时间的同时, 能够实现净化排气、节约能源、提高效率。

4、机械操作的自动化能够降低劳动强度

在工程机械施工操作中引入机电一体化实现操作的自动化或者半自动化,这样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大大减少了因为操作者工作经验不足而造成的作业精度的影响。

5、在工程作业精确度方面的应用

在工程机械设备中使用电子控制系统可以将称量的过程自动化,对称量系统实现微机控制,使得称量更加精确。

自动找平装置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混凝土沥青摊铺机的工作效率和施工质量。

自动供料系统(超声波技术)的应用,完美地完成了混凝土沥青摊铺机对于供料的自动调节,全面提升了摊铺的效果和质量。

与此同时,铲运机铲斗刀、平地机刮刀以及推土机铲刀的电子化操作控制,减少了误差,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节约了人力,降低了施工人员的工作强度,高效、快捷,符合现代工程施工的要求。

6、电子监控、故障自诊以及自动报警

电子监控、故障自诊以及自动报警,也就是说对于工程机械的工作装置,传动系统、发动机、液压系统以及制动系统进行全面的监控,一旦在运行的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就会自动地找出故障的位置并自动进行报警提示。

机电一体化的发展和应用,大大地改善了操作人员的现实工作条件,全面提高了机械设备的工作效率。

与此同时,简化了机械设备检查和维护的工作,相应地减少了维修费用,大大降低了维修停机的时间,对于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有很大的作用和意义。

三、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发展

1、传感技术的融合

目前,传感器技术在现代工程机械上应用较为广泛,比如,发动机可以通过机油压

力传感器、冷却水温度传感器等来进行发动机的运转状态的检测和控制;

沥青摊铺机上的传感器能够实现摊铺机在工作时实现自动找平且行走速度不变的特点,还能满足摊铺出来预定的平整度、坡度和厚度的路面的要求。

在感器技术的迅猛发展的今天,精度要求越来越高,可靠性和稳定性也能不断提高,越来越广的采集信息范围也超着集成、多功能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所以,未来在工程机械上将应用越来越多种类的传感器。

2、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趋于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技术的应用

计算机是实现信息处理的主体, 信息处理技术包括范围应用比较广, 主要包括

信息的输入、识别、运算、变换、存储及输出等等方面。

计算机技术范围涉及到网络与通信技术、硬件和软件技术、数据库技术等等方面。

要想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技术发展不断进步, 应该大力发展计算机应用及信息处理技术。

3、电子控制理论的指导性增强

工程机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就是以微电子为核心的高新技术, 通过其应用和推广,在相关控制理论指导下,能够满足系统智能化设计的要求,完成相关的设计后的系统仿真等等。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机电一体化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发展是当前机械工业发展必然的趋势,也是振兴和发展机械工业的必经之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还会有着更多的创新与发展,未来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将会融合机、电、光以及磁的综合性能,更好地促进工程机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彬. 论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现代工程机械中的应用与发展[J]. 现代商贸工业,2012,05:180.

[2]申宁,李国铭. 论机电一体化的发展及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J]. 企业技术开发,2012,32:90-91.

[3]史凤兰. 机电一体化技术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J]. 科技致富向导,2010,30:206-207.

[4]冷俊.机电一体化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J].科技资讯,2009(07).

机电一体化毕业论文二

【摘要】: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国内的大型机组均使用电液调节系统进行控制,实现转速控制、同步并网、负荷控制等功能。

本文以电厂300MW机组使用的上海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汽轮机为例,介绍其系统机构、调试要点和实现功能。

【关键词】:300MW机组;电液调节系统;控制;调试

近年来,300MW机组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国内的大型机组均使用电液调节系统进行控制,实现转速控制、同步并网、负荷控制等能。

改变了系统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了控制能力和控制效果,大大提高了发电机组的自动化水平[1]。

本文以电厂300MW机组使用的上海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汽轮机为例,介绍其系统机构、调试要点和实现功能。

1、系统简介

该电厂的机组热控系统采用上海新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Symphony系统,是一套集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数据库和网络为一体的产品,

具有独立的分散控制系统、监控技术及数据采集系统、控制系统,能够满足各个生产领域对信息管理和过程控制的需求。

系统采用合理的软、硬件功能配置和模块化设计,具有易于扩展的能力,将离线和在线调试集中于一体,便于调试及修改,设备的各个控制相对对立。

由高速数据网、DPU以及连接在网上的人机接口站组成,采用开放式的系统结构,设计了冗余TCP/IP网络结点在不同类型的站。

其中,汽轮机系统的功能模件组成了一个过程控制单元,,包括汽机基本控制、超速保护和汽机自启停3个功能,并分别由3个冗余的功能控制器和相应的功能子模件完成。

其硬件配置图如下:

图一 汽轮机硬件配置

机组的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操作员站是基于WindowsNT(2000)环境下的人机系统,具有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的特点。

共设置了包括总貌、趋势、棒图、操作面板、报警信息等11幅画面,为运行人员提供了方便的操作手段,通过监控画面实施检测汽轮机的运行。

2、控制功能

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的控制功能由3对冗余的BRCl00控制器实现,主要控制汽轮机的转速和功率,通过GV、TV、RSV和 IV实现,同时还具备防止汽机超速的保护逻辑。

主要功能包括超速保护、基本控制和自启停,3部分之间既相互独立,又通过对总线的控制交换控制信息。

超速保护

这部分的作用主要是超保护逻辑、DEH跳闸逻辑及超速试验选择逻辑、提供有开关状态及汽机自动停机挂闸状态三选二、转速三选二,控制着OPC电磁阀,,并汇总DEH跳闸信号通过接线将其送到ETS[2]。

能够有效防止汽轮机的转速飞快上升,维持转速在3000r/min。

超速实验必须在大于2950 r/min的定速3000 r/min、油开关未合闸的情况下进行。

基本控制部分

基本控制部分是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的核心,它提供与转速及复合相关的控制逻辑、调节回路,

通过一对冗余的BRC100实现所有伺服阀接口和闭环控制的PID调节器。

3 柴油机电控技术的特点 柴油机电控技术与汽油机电控技术有许多相似之处,整个系 统都是由传感器、电控单元和执行器三部分组成。在电控喷射方 面柴油机与汽油机的主要差别是,汽油机的电控喷射系统只是 控制空燃比(汽油与空气的比例),柴油机的电控喷射系统则 是通过控制喷油时间来调节输出油量的大小,且柴油机喷油控制 是由发动机的转速和加速踏板位置(油门、供油拉杆位置)来决定 的。柴油机电控技术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柴油喷射电控执行 器复杂,二是柴油电控喷射系统的多样化。 柴油机是一种热效率比较高的动力机械 柴油机燃油喷射具有高压、高频、脉动等特点。其喷射压力 高达200MPa,为汽油机喷射压力的百倍以上。对燃油高压喷射系 统实施喷油量的电子控制,困难大得多。而且柴油喷射对喷射正 时的精度要求很高,相对于柴油机活塞上止点的角度位置远比汽 油机要求准确,这就导致了柴油喷射的电控执行器要复杂得多。 由于柴油机的喷射系统形式多样 传统的柴油机具有直列泵、分配泵、泵喷油器、单缸泵等结构完全不同的系统。实施电控技 术的执行机构比较复杂,形成了柴油喷射系统的多样化;同时柴 油机需要对油量、定时、喷油压力等多参数进行综合控制,其软 件的难度也大于汽油机。 4 电控柴油喷射系统分类 最先出现的是电控喷油泵技术,而后又发展了电控泵喷嘴技 术和高压共轨喷射技术,后两种技术是现在最主要的柴油机电控 喷射技术。其中,电控泵喷嘴技术的喷油压力非常高,可以达到 200MPa,并且泵和喷嘴装在一起,所以只需要很短的高压油引 导部分,泵喷嘴系统也可以实现很小的预喷量,其喷油特性是三 角形的,并采用了分段式预喷射,这是很符合柴油机的要求 (大众公司的TDI发动机就是使用这种技术)。但电控泵喷嘴技 术的喷油压力受柴油机转速影响,使用蓄压系统的高压共轨技 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它的喷油压力低于泵喷嘴系统,能达到 160MPa。有些公司看中了它对任意缸数的发动机喷油压力调节 很宽泛的特点,逐步扩大其使用范围(最早使用高压共轨的轿车 是阿尔法罗密欧156和奔驰C级别车)。 第一代柴油机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也称位置控制系统,它用 电子伺服机构代替机械调速器控制供油滑套位置以实现供油 量的调整。其特点是保留了传统的喷油泵——高压油管—— 喷油器系统,只是对齿条或滑套的运动位置由原来的机械调速器控制改为计算机控制。这类技术已发展到了可以同时控制定时和预喷射的TICS系统。 第二代柴油机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也称时间控制系统,其特点 是供油仍维持传统的脉动式柱塞泵油方式,如博世公司的电控泵 喷嘴系统,但供油量和喷油定时的调节则由电脑控制的强力快速响应电磁阀的开闭时刻所 决定。一般情况下,电磁阀关闭时,执行喷油,电磁阀打开时,喷 油结束;喷油始点取决于电磁阀关闭时刻,喷油量则取决于电磁阀关闭时间的长短。时间控制系 统的控制自由度更大。 第三代也称为直接数控系统,它完全脱开了传统的油泵 分缸燃油供应方式,通过共轨和喷油压力/时间的综合控制, 实现各种复杂的供油回路和特性。 因柴油机的喷射系统形式多样。国外柴油机的电控系统也型 式多样,有直列泵和分配泵的可变预行程TICS系统,有基于时间 控制的泵喷嘴系统,有蓄压共轨系统和高压共轨系统等。各种技 术方案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但高压共轨系统是总的发展方向。 5 高压共轨电控喷射系统 共轨(Common-rail)式电控燃油喷射技术的原理 在汽车柴油机中,高速运转使柴油喷射过程的时间只有 千分之几秒。实验证明,在喷射过程中高压油管各处的压力是随时间和位置的不同而变化的。由于柴油的可压缩性和高压油 管中柴油的压力波动,使实际的喷油状态与喷油泵所规定的 柱塞供油规律有较大的差异。油管内的压力波动有时还会在 主喷射之后使高压油管内的压力再次上升,达到令喷油器的 针阀开启的压力,将已经关闭的针阀又重新打开,产生二次 喷油现象。由于二次喷油不可能完全燃烧,于是增加了烟度和碳 氢化合物(HC)的排放量,油耗增加。此外,每次喷射循环后高压 油管内的残余压力都会发生变化,随之引起不稳定的喷射,尤 其在低转速区域容易产生上述现象,严重时不仅喷油不均匀,而 且会发生间歇性不喷射现象。为了解决柴油机这个燃油压力变化 的缺陷,现代柴油机采用了一种称为“共轨”的技术。 共轨技术是指由高压油泵、压力传感器和ECU组成的闭环 系统中,将喷射压力的产生和喷射过程彼此完全分开的一种供油 方式,由高压油泵把高压燃油输送到公共供油管,通过对公共供 油管内的油压实现精确控制,使高压油管压力大小与发动机的转 速无关,可以大幅度减小柴油机供油压力随发动机转速的变化, 因此也就减少了传统柴油机的缺陷。ECU控制喷油器的喷油量, 喷油量大小取决于共轨管(公共供油管)压力和电磁阀开启时间 的长短。 共轨式电控燃油喷射技术,通过共轨直接或间接地形成恒定 的高压燃油分送到每个喷油器,并借助于集成在每个喷油器上的 高速电磁开关阀的开启与闭合,定时定量地控制喷油器喷射至柴油机燃烧室的油量,从而保证柴 油机达到最佳的燃烧比和良好的雾化,以及最佳的着火时间、足 够的着火能量和最少的污染排放。 其主要由电控单元、高压油泵、共轨管、电控喷油器以及各 种传感器等组成。低压燃油泵将燃油输入高压油泵,高压油泵将 燃油加压送入高压共油轨,高压共油轨中的压力由电控单元根据 共油轨压力传感器测量的共油轨压力以及需要进行调节,高压共 油轨内的燃油经过高压油管,根据柴油机的运行状态,由电控单 元从预设的MAP图中确定合适的喷油定时、喷油持续期由电液 控制的电子喷油器将燃油喷入汽缸(见图4)。 共轨式电控燃油喷射技术的特点 柴油机共轨式电控燃油喷射技术是一种全新的技术,集计算 机控制技术、现代传感检测技术以及先进的喷油器结构于一身。 它不仅能达到较高的喷射压力、实现喷射压力和喷油量的控制, 而且还能实现预喷射和分段喷射,从而优化喷油特性、减低柴 油机噪声和大大减少废气有害成分的排放量。其特点为: (1)采用先进的电子控制装置及配有高速电磁开关阀,使得 喷油过程的控制十分方便,并且可控参数多,利于柴油机燃烧过 程的全程优化。 (2)采用共轨方式供油,喷油系统压力波动小,各喷油器间相 互影响小,喷射压力控制精度较高,喷油量控制较准确。 (3)高速电磁开关阀频率高,控制灵活,使得喷油系统的喷射压力可调范围大,并且能方便地 实现预喷射等功能,为优化柴油机喷油规律、改善其性能和降低 废气排放提供了有效手段。 (4)系统结构移植方便,适应范围广,尤其是与目前的小型、 中型及重型柴油机均能很好匹配,因而市场前景广阔。 高压共轨电控燃油喷射技术的发展前景 高压共轨系统被认为是20世纪内燃机技术的3大突破之一。目前,有待研究的有: (1)高压共轨系统的恒高压密封问题。 (2)高压共轨系统中共轨压力的微小波动所造成的喷油量 不均匀问题。 (3)高压共轨系统三维控制数据的优化问题。 (4)微结构、高频响应电磁开关阀在制造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 题。 综上所述,共轨式电控燃油喷射技术有助于减少柴油机的有 害尾气排放量,并具有降低噪声、降低燃油耗、提高动力输出 等方面的综合性能。高压共轨电控燃油喷射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地 球环境保护,加速促进柴油机工业、汽车工业,特别是工程机械 相关工业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春明.《汽车发动机燃油喷射技术》主编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 蒋向佩.《汽车柴油机构造与使用》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3. 朱仙鼎.《特种发动机》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毕 业 论 文 一、机电一体化技术发展历程及其趋势 自电子技术一问世,电子技术与机械技术的结合就开始了,只是出现了半导体集成电路,尤其是出现了以微处理器为代表的大规模集成电路以后,"机电一体化"技术之后有了明显进展,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 (一)机电一体化"的发展历程 1.数控机床的问世,写下了"机电一体化"历史的第一页; 2.微电子技术为"机电一体化''带来勃勃生机; 3.可编程序控制器、"电力电子"等的发展为"机电一体化"提供了坚强基础; 4.激光技术、模糊技术、信息技术等新技术使"机电一体化"跃上新台阶. (二)机电一体化"发展趋势 1.光机电一体化.一般的机电一体化系统是由传感系统、能源系统、信息处理系统、机械结构等部件组成的.因此,引进光学技术,实现光学技术的先天优点是能有效地改进机电一体化系统的传感系统、能源(动力)系统和信息处理系统.光机电一体化是机电产品发展的重要趋势. 2.自律分配系统化——柔性化.未来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控制和执行系统有足够的“冗余度”,有较强的“柔性”,能较好地应付突发事件,被设计成“自律分配系统”。在自律分配系统中,各个子系统是相互独立工作的,子系统为总系统服务,同时具有本身的“自律性”,可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作出不同反应。其特点是子系统可产生本身的信息并附加所给信息,在总的前提下,具体“行动”是可以改变的。这样,既明显地增加了系统的适应能力(柔性),又不因某一子系统的故障而影响整个系统。 3.全息系统化——智能化。今后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全息”特征越来越明显,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这主要收益于模糊技术、信息技术(尤其是软件及芯片技术)的发展。除此之外,其系统的层次结构,也变简单的“从上到下”的形势而为复杂的、有较多冗余度的双向联系。 4.“生物一软件”化—仿生物系统化。今后的机电一体化装置对信息的依赖性很大,并且往往在结构上是处于“静态”时不稳定,但在动态(工作)时却是稳定的。这有点类似于活的生物:当控制系统(大脑)停止工作时,生物便“死亡”,而当控制系统(大脑)工作时,生物就很有活力。仿生学研究领域中已发现的一些生物体优良的机构可为机电一体化产品提供新型机体,但如何使这些新型机体具有活的“生命”还有待于深入研究。这一研究领域称为“生物——软件”或“生物——系统”,而生物的特点是硬件(肌体)——软件(大脑)一体,不可分割。看来,机电一体化产品虽然有向生物系统化发展趋,但有一段漫长的道路要走。 5.微型机电化——微型化。目前,利用半导体器件制造过程中的蚀刻技术,在实验室中已制造出亚微米级的机械元件。当将这一成果用于实际产品时,就没有必要区分机械部分和控制器了。届时机械和电子完全可以“融合”,机体、执行机构、传感器、CPU等可集成在一起,体积很小,并组成一种自律元件。这种微型机械学是机电一体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二、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 机电一体化产品分系统(整机)和基础元、部件两大类。典型的机电一体化系统有:数控机床、机器人、汽车电子化产品、智能化仪器仪表、电子排版印刷系统、CAD/CAM系统等。典型的机电一体化元、部件有:电力电子器件及装置、可编程序控制器、模糊控制器、微型电机、传感器、专用集成电路、伺服机构等。这些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分析从略。 三、我国发展“机电一体化”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机电一体化工作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用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其目的是节能、节材,提高工效,提高产品质量,把传统工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一步;二是开发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机电产品,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 (一)我国“机电一体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1. 我国用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工作量大而广,有难度 2. 我国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呼声高,有压力。 3. 我国用机电一体化产品取代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耗能、耗水、耗材高,污染、扰民产品的责任重,有意义。在我国工业系统中,能耗、耗水大户,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还占相当大的比重。近年来我国的工业结构、产品结构虽然几经调整,但由于多种原因,成效一直不够明显。这里面固然有上级领导部门的政出多门问题,有企业的“故土难离”“死守故业”问题,但不可否认也有优化不出理想的产业,优选不出中意的产品问题。上佳的答案早就摆在了这些企业的面前,这就是发展机电一体化,开发和生产有关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功能强、性能好、质量高、成本低,且具有柔性,可根据市场需要和用户反映时产品结构和生产过程做必要的调整、改革,而无须改换设备。这是解决机电产品多品种、少批量生产的重要出路。同时,可为传统的机械工业注入新鲜血液,带来新的活力,把机械生产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实现文明生产。 另外,从市场需求的角度看,由于我国研制、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历史不长,差距较大,许多产品的品种、数量、档次、质量都不能满足需求,每年进口量都比较大,因此亟需发展。 (二) 我国“机电一体化”工作的任务 我国在机电一体化方面的任务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一句话是广泛深入地用机电一体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另一句话是大张旗鼓地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促进机电产品的更新换代。总的目的是促进机电一体产业的形成、为我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作贡献。 总之,机电一体化技术既是振兴传统机电工业的新鲜血液和源动力,又是开启我国机电行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大门的钥匙。 四、我国发展“机电一体化”的对策 (一)加强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计划 目前,我国从事“机电一体化”研究开发及生产的单位很多。各自都有一套自己的发展策略。各单位的计划由于受各自立足点、着眼点的限制,难免只考虑局部利益,各主管部门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也有统一考虑不足,统筹安排不够的问题,同时缺少综观全局的有权威性的发展计划和战略规划。因此,建议各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统管全局的“机电一体化”研究、开发、生产计划和规划,避免开发上重复,生产上撞车! (二)强化行业管理,发挥“协会”作用 目前,我国“机电一体化”较热,而按目前的行业划分方法和管理体制,“政出多门”是难哆的。因此,我国有必要明确一个“机电一体化”行业的统管机构,根据目前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以及机电一体化行业特点,我们建议,尽快加强北京机电一体化协会的建设,赋予其行业管理职能。“协会”要进一步扩大领导机构——理事会的代表层面和复盖面,要加强办公室、秘书处的建设;要通过其精明干练的办事机构、经济实体,组织“行业”发展计划、战略规划的拟制;指导行业布点布局的调整,进行发展突破口的选择,抓好重点工程的试点和有关项目的发标、招标工作…… (三)优化发展环境、增大支持力度 优化发展环境指通过宣传群众,造成一种社会上下、企业内外都重视、支持“机电一体化”发展的氛围,如尽快为外商到我国投资发展“机电一体化”产业提供方便;尽可能为兴办开发、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开绿灯;尽力为开发、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调配好资源要素等。 增大支持力度,在技术政策上,要严格限制耗电、耗水、耗材高的传统产品的发展,对未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落后产品限制强制淘汰;大力提倡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对有关机电一体化技术对传统产业乾地改造,对有关技术开发、应用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支持,对在技术开发、应用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领导、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等。 (四)突出发展重点,兼顾“两个层次” 机电一体化产业复盖面非常广,而我们的财力、人力和物力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在抓机电一体化产业发展时不能面面俱到、平铺直叙,而应分清主次,大胆取舍,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注意抓两个层次上的工作。第一个层次是“面上”的工作,即用电子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在传统的机电设备上植入或嫁接上微电子(计算机)装置,使“机械”和“电子”技术在浅层次上结合。第二个层次是“提高”工作,即在新产品设计之初,就把“机械”与“电子”统一起来进行考虑,使“机械”与“电子”密不可分,深度结合,生产出来的新产品起码正做到机电一体化。 结束语:本论文在各位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已完成。在学习和生活期间,也始终感受着导师的精心指导和无私的关怀,我受益匪浅。在此向各位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本设计能够顺利的完成,也归功于各位任课老师的认真负责,使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同时我在网上也搜集了不少资料,才使我的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完成。在此向学院工程系的全体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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