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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01:03:21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毕业论文

很不错哦,新校区是很漂亮的,现在又多了个人工湖...我是10级的比你大一届。来这你至少不会后悔,这个学校比其他专科要好很多,硬件比本科都好特别是住宿情况。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59年历史的高等院校,隶属于河北省委政法委。前身是河北省建设学院,成立于1949年7月,当时的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同志兼任院长。1954年4月,改建为河北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1月,改建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承担法律专业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和全省政法系统在职干部岗位培训。1998年4月,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协会联合建立了河北律师学院,定期对执业律师进行培训。2001年4月,改建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并继续承担成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大学后继续教育任务。2004年4月,河北林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院。2004年7月,为了加强政法干部培训职能,恢复“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59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培训了大批政法业务骨干和各类法律人才。目前,累计培训政法干警7万多人次,轮训执业律师7000余人次,培养大专层次学历生16000多人。学院还先后与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等本科院校联合举办了法学专升本、专接本教育,共培养7届本科生1000多人。1992、1997年学院两次被河北省教委授予“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00年11月,在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质量检查中学院被评为A级学校。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以法学为主,兼容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专业,集普通高职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于一身,面向社会一线,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人才的高等院校。在2004年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高校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体育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检查评估中学院均被评为优秀。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占地1229亩,总建筑面积20 多万平方米。校本部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西院位于学府路77号,新校区位于友谊北大街。学院现有教职工725人,其中,专任教师516人,外聘教师184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5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127人,“双师型”教师236人,他们既是教师又是律师、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卓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学院现有教学机构11个(8系3部),开设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国际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国际金融、法律文秘、会展策划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应用英语、应用英语(法律英语方向)、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图形图像设计、经济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安全保卫、社会工作、交通管理、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森林生态旅游、工程测量与监理、环境艺术设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会计(司法会计方向)、会计电算化等35个高职专业。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学院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的思想,从高职教育的规律及职业特点出发,逐步探索并构建了“四个环节、三个模块”的教学新模式。为配合这一教学模式,组织教师编写了实践教学系列教材,还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了电视教学系列片,并在校内外建立了实训基地。学院十分重视并深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研学术与创新就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素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近3年来,学院学术科研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广大教学、科研工作者共出版著作、编写教材48部;发表学术论文354篇,其中国家级报刊63篇,省部级报刊291篇。有519人次参加国家及省级学术研讨会;获国家级学会奖6项、省部级政府奖11项、省部级学会奖20项。申请并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立项2项,申请并完成省部级立项课题4项。学院主办的《河北法学》杂志,创刊20多年来,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刊发了大量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在法学界享有较高的声誉。近年来,连续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学院坚持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相结合,依托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学院教师利用自身的智力优势,通过授课、参加立法听证会和论证会、专题研讨会,以及参加省各大新闻媒体的有关节目,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许多教师被聘为省政府、市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或法律顾问,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加强我省法制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益民同志现兼任河北省律师协会会长、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就业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并成立了就业指导专门机构,负责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我院毕业生具有“厚基础、有专长、高素质、善创新”和“朴实、安心、能干”的特点,倍受用人单位的青睐,目前,已形成“立足政法、面向社会、服务河北、辐射全国”的就业格局。

社会考生的话也是可以单招去这个学校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去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Adult university entrance exam)简称成人高考,是我国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的毕业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教育,已经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成人高考同普通高考一样,都是选拔人才的国家考试,只是由于本身的学习特征需要,才在学习形式等环节上有所差别,进行了一定区分。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设立之初,是为解决在岗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问题,参加者多为成年人,是国家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成人高考分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学习形式存在全脱产(全日制)、半脱产(业余)、函授(自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三种形式。经过系统的学习后,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成人高考报名从2007年开始实行网上报名,此举标志着成人高考步入网上报名、网上阅卷、网上录取信息化时代成人高考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8月中旬至9月上旬,随后,考生要到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带网报号及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外地考生需要带暂住证。10月中旬的一个双休日参加全国统考。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期间,考生登录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时,除要填写个人信息、选报志愿学校 和专业外,还要同时完成网上缴费,才算完成了全部网报手续。如果考生未按规定网上缴费,其报名无效,随后也将无法参加现场确认和统一考试。

学校挺好的,学校既重视教学,也重视德育。

学校管理很严,学生成绩比很多公办都强,老师很负责,校风学风都不错。校园环境优美,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自成一体,布局和谐统一,各项设施配置齐全、先进,办学条件一流。

学校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运动、艺术、生活设施,是同学之间生活的家园、求知的学园、成长的乐园,身边的同学都很喜欢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竞争。

学校有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4个专业被确定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建设项目1个,3门课程被列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备选建设项目。

学院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2397篇,市级以上立项课题702项,获市级以上科研奖励272项。学院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246篇,学院科研处、高职教育研究中心承担省(部)级课题12项、地市级课题11项、其他课题18项。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论文范文

开题报告能1天写完吗

开题报告能1天写完吗,在生活中有时候老师说需要写开题报告的,可是有一些人不知道怎么写磨磨蹭蹭了好久,不知道一天能不能写完的,我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开题报告能1天写完吗。

可以的。

开题报告比较好写,可以先去数据库搜集下与自己写作方向有关的文章,然后借鉴一下,写个研究背景、意义、研究方法、创新之处、文章架构以及大纲,最后再加上写参考文献即可。其实写起来挺快的,只是老师提了一些意见后续又要修改找资料什么的

开题报告800字

本选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行业的简单分析,透过对影响我国会计行业发展的潜在因素的分析,结合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我国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的策略,以期吸引更多部门、组织和个人参与到这项事业当中来,并通过各种手段,整合相应的工作资源和社会力量,形成构建我国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的整体合力,以为更好地推动我国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抛砖引玉。

本选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问题的研究这个选题,国内外已经有一些学者发表过一些文章,也分析研究了我国会计国际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但是纵观当代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在从业人员素质、会计准则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并且没有得到改善,因此选择我国会计国际化问题的研究这个课题进行研究依旧是十分有现实意义的。

围绕本选题已做哪些准备工作,计划再做的工作:

已经通过互联网的途径查询了很多需要的资料,例如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这方面的学术研究,认真研读了他们的学术文章,还研读了一些有关会计准则的资料。计划再通过身边能接触到的互联网信息,会计从业人员等方面综合分析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及方法。

计划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1.计划查找大量资料,全面了解会计国际化这个进程。

2.尽可能多的、范围尽可能大研究该领域其他学者的学术文章,寻找到其中的共同点。

3.尽可能全面的分析出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给出合理化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1]胡玉红.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0(28)

[2]唐芳.中国会计国际化的.探讨[J].中国市场.2010(26)

[3]王延祥.试论我国会计国际化[J].经济研究导刊.2010(11)

[4]徐世伟.我国会计国际化发展现状及发展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6)

[5]王婉.浅析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J].企业技术开发.2011(03)

[6]王潇明,王成龙,王青.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及策略选择[J].中国经贸导刊.2010(15)

[7]黄小敏.会计国际化的总体策略[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1)

[8]世居文.论我国的会计国际化[J].民营科技.2012(01)

[9]杨勇.我国会计国际化的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05)

[10]李松.会计国际化进程中的问题及对策[J].国际商务财会.2011(04)

开题报告1000字

一、选题意义

社区是管理一定区域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社会自治组织,因而自然承担了基层调解的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房屋租赁、邻里关系、经济债务、损害赔偿等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生发的民间纠纷日益增多。社区调解可以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再者社区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的,就是以国家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为依据,通过调解组织耐心细致的说服和劝导工作,促使群众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中,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维护稳定。调解工作要力求及时、公正,傲到以法服人,以理劝人,以情动人,使公民明法识理。但是由于社区调解制度的不完善、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社区调解的效果差,形式化的一种现象。这对于社会安定是极为不利的。

社区调解制度生长于我国传统的“和合文化”背景下,对于我国转型期发展民主法治、构建和谐社区具有重大意义,它是社会主义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又具有独特的功能与特点,如何做好社区调解工作,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促进社区邻里和睦,维护社区安定团结的局面,是当前社区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认识到社区调解的弊端所在,才能更好的进行社区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垫定基矗

二、方案拟定与分析法

本论文准备结合课堂所学理论和实习过程中的实例,从以下几方面分析论题:

三、社区概述

(一)社区调解概述

(二)社区调解与社会关系的概述

1、社区调解的工作总体介绍

2、社区调解的弊端

(一)硬件上

1、场地

2、资金

(二)软件上

1、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2、缺乏系统的工作流程

3、缺乏有效的管理规范

4、调解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

三、如何进行改进

(一)加快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加快调解中心建设,优化整合调解资源。

(二)创新社区调解工作管理机制。

(三)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素质。

(四)切实发挥“合力作用”。

四、实施计划

XX年.——XX年.论文选题

XX年.——XX年.开题报告

XX年.——撰写初稿

——论文修改

——论文定稿

——论文答辩

五、参考文献

1、张璇.现代调解制度的价值考察[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XX,(05).

2、唐茂林.论人民调解的转型[d]湘潭大学,XX

3、黄翘云.和谐社区长效机制的探讨[j].武汉学刊,XX,(01)

4、张芝霞.我对社区调解工作的几点体会[j].社区,XX年,(05)

5、姜振华.社区参与:对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互动关系的透视[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XX年,(03)

6、郝增福.社区调解引入“民主听证”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司法,XX,(04)

7、罗淳.社区问题探讨理论与改革,1999,(02)

8、陈新江.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之我见[j].中国司法,XX,(07)

9、姜良栋.建立治安调解中心的探索与实践[j].公安研究,XX,(07)

10、江舟.治安调解处理的背后[j].检察风云,XX,(19).

11、刘武俊.重估调解制度的价值[j].中国司法,XX,(01).

12、约翰·布拉德,戈玉和.社区调解、刑事司法与恢复性司法——法律制度的重构[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XX,(03).

开题报告1200字

一、课题研究背景

(一)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1、网络教学的设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缺乏系统性

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的学术刊物(如《电化教育研究》、《中国电化教育》、《EducationalTechnology》等)、教育网站和国际国内有关学术会议(GCCCE、ICCE、CBE等)的论文集进行分析,网络教学的设计研究主要是关于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设计和协作学习的设计等方面,缺乏系统的研究,开题报告范文。可以说,网络教学的设计理论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去研究和探索。例如,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主动学习、利用虚拟情境进行探究学习、利用通讯工具进行协商学习、利用工具进行创造学习的设计以及教师指导性活动的设计等方面,都值得我们去研究。

2、网络教学的评价研究才刚刚起步

随着Internet应用的普及,网络教学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手段和教学场所。然而,与传统教学相比,网络教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却显得不够完善、健全。如何保证网络教学的质量,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网络教学评价模型,已成为网络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时至2000年,教育部批准全国31所高校建立网络教育学院,但却没有制定出如何保证网络教育质量的相关政策。美国国家教育政策研究所(TheInstituteForHigherEducationPolicy)于2000年4月也发表了一份名为"在线教育质量:远程互联网教育成功应用的标准"的报告,然而,这些文章(报告)也仅仅是描述性的定义网络教学的评价指标,而对如何组织评价、如何获取定量数据、评价数据如何促进教学等方面则很少涉及,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范文》。目前,网络教学的支撑平台中的学习评价模块往往只含有测试部分,而缺乏相应的分析与反馈。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1、促进网络教学的发展,提高网络教学的质量

由于网络教学可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网上组织最优秀的教材和教法,使学习者在网上可以学到最新的知识,因此是教学改革发展的方向。通过本项目的研究与实践,使网络教学更能为学习者提供一个建构主义的学习环境,充分体现学生的首创精神,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在不同情境下去运用他们所学的知识,而且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行动的反馈来形成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从而提供网络教学的质量。

2、寻找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学生远程交互自主学习的教学设计的技术解决方案

3、完善和发展教学设计理论

网络环境下的教学与传统教学,不仅是教学环境的不同,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传播形式上都有本质的区别。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能够解决网络环境下,教学如何进行教学设计,如何调控教学过程,如何有效实施教学活动以达成教学目标,是对教学设计理论的完善和发展。

二、课题研究内容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1、网络教学设计理论体系的研究

包括教学目标的设计、建构性学习环境的设计、学习情境的设计、学习资源的设计、学生自主学习活动的设计、学生协作学习活动的设计、教师指导性活动的设计、学习评价工具的设计等。

2、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策略与教学模式的研究

(1)网络教学策略的研究,如网络环境下的教学内容组织策略、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情景营造策略、网络环境下的教学对话组织策略、网络环境下的的课堂管理策略等

(2)网络教学模式的研究,如项目化学习模式、探索性学习模式、研究性学习模式等

3、网络教学评价的内容体系、方法、步骤与模型的研究

4、网络教学设计系统软件的开发与应用

5、网络教学评价系统软件的开发与应用

社区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 张璇. 现代调解制度的价值考察[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 XX,(05) . 2、唐茂林. 论人民调解的转型[d]湘潭大学 , XX 3、黄翘云. 和谐社区长效机制的探讨[j]. 武汉学刊 , XX,(01) 4、张芝霞. 我对社区调解工作的几点体会[j]. 社区 , XX年,(05) 5、姜振华. 社区参与:对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互动关系的透视[j].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 XX年,(03) 6、郝增福. 社区调解引入“民主听证”的'实践与思考[j]. 中国司法 , XX,(04) 7、罗淳. 社区问题探讨[j]. 理论与改革 , 1999,(02) 8、陈新江. 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之我见[j]. 中国司法 , XX,(07) 9、姜良栋. 建立治安调解中心的探索与实践[j]. 公安研究 , XX,(07) 10、江舟. 治安调解处理的背后[j]. 检察风云 , XX,(19) . 11、刘武俊. 重估调解制度的价值[j]. 中国司法 , XX,(01) . 12、约翰·布拉德, 戈玉和. 社区调解、刑事司法与恢复性司法——法律制度的重构[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 XX,(03). 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应该是一个大专,应该不是本科院校。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版面费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经没有一本二本的概念了。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并非本科学院。建校1982年。

学校简介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教委双重领导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1982建校,2000年试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2003年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9月,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大兴、杨闸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杨闸校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有固定资产总值10多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50余万册;开设5系1部、21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100余人。

专业设置

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开设5系1部、21个专业。

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法律文秘。

北京市重点支持和建设专业:法律文秘、安全保卫。

市级特色专业:法律文秘专业。

科研成果

截至2016年4月,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各类科研成果千余项,其中论文1222篇,有71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师资力量 学校建筑 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教职工近400人,其中北京市专业带头人3人,创新团队2个,北京市教学名师4人,职教名师1人,北京市优秀教师3人,青年英才5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4人,北京市师德先锋5人。学院有专任教师17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超过40%;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0%,绝大多数教师是北大、人大、北师大、政法大等名校毕业;具有留学背景或海外培训经历的教师超过60%;“双师型”教师占比为70%。

学术期刊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是以应用法学研究为主的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季刊),主要栏目有学者专论、理论与实践、外国法制、比较法学、法学教学研究、案例评析、政治学研究、哲学研究等,该刊已被维普、万方、 知网收录。

学术交流

2016年,学院作为主发起单位成立的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主持召开了“第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法院论坛”、“第二届京台法律实务论坛”、“WIPO仲裁与调解专题交流研讨会”,举办由北京预防跨国犯罪研究会主持的“基层人民调解培训与服务”项目报告与专家论证会,由北京预防跨国犯罪研究会、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恐学院共同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文化教育中心协办的“新形势下暴力恐怖犯罪的法律应对研讨会”,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合作开展“在押服刑人员民商事权益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研究等一系列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现在不收版面费的刊物实在不多,还给稿酬的可谓少之又少,下面根据同事及大家的共享信息,公布一些不收版面费甚至还有稿酬的刊物。《公路》《铁道建筑技术》《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中国药房》不收审稿费和版面费(两位网友有异议:审稿费50元,版面费还不菲)《中医杂志》不收版面费(网友反映还收版面费)《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不收版面费(网友反映收取版面费)《浙江中医杂志》不收版面费(网友反映收取版面费)《中国运动医学》不收版面费(网友反映收取版面费)《医商网刊》不收版面费《中国高教研究》(有稿酬,千字50元);《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没有稿酬,也没有版面费);《中国劳动》(有稿酬,千字40元)《中国人才》(有稿酬,千字40元)《职教论坛》(有稿酬,千字30元,也有同事反映该刊收费,不知何故)《班主任》(有稿酬,千字50元)《人力资源》(有稿酬,千字40元左右)《经营与管理》(有人说收800版面费,有人说有40稿酬)《中国改革》(有稿酬,数额不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稿酬30元/千字)《企业管理》(有稿酬,千字50元,不同栏目有差别)《石油教育》(没有稿酬)《演讲与口才》(稿酬很高,不同栏目有差别)《包装世界》(可能有稿酬,但我没收到)《中外管理》(稿酬很高,200元/1000字)《人力资本》(有稿酬,40元/1000字)《继续教育》(没有稿酬)《中小学教师培训》(有稿酬,15元/1000字)《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有稿酬)《人力资源管理》(没有稿酬,也不收版面费)《新资本》(有稿酬,千字50元)《中国出版》(有稿酬,千字60元)《中外企业文化》(有稿酬,千字50元)《上海教育》《上海企业》《财经问题研究》

是的,自己发的是比较难的。

法学杂志很垃圾?08版北大核心期刊吧?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论文答辩

河北司法警官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警察、法律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一般来说,河北司法警官是好就业的,以下是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比较好的热门专业,分别是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法律事务、司法警务。 扩展资料 河北司法警官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警察、法律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一般来说,河北司法警官是好就业的,以下是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比较好的热门专业,分别是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法律事务、司法警务。

(1):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校环境非常优美,建筑的面积也很大,校园活动也非常的丰富可以让学生开阔视野,其中宿舍都是六人间,并且带独立卫浴。                                         (2):喝杯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河北省司法厅,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警察,法律类的高等职业学院。同学也要穿着制服上课,使人们看起来非常的精神,老师的经验也十分的丰富,能够给学生带来许多课堂上没有的知识。

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邯郸,河北省会设石家庄校区校园环境幽雅,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有独具警院特色的司法鉴定中心、实弹射击馆、警体训练馆、机动车驾驶训练场以及模拟法庭、远程视频教学中心、计算机教室、英语语音教室等完备的教学、实训设施,承担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以及干警在职业务培训任务。此外,河北省法学教育协会、河北省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河北省法学会社区矫正研究会和河北省国家司法考试研究中心等省级研究基地也由学院承办。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期刊

旅游杂志个人认为比较好看的有 《中国旅游》、《时尚旅游》、《地理知识》、《国家地理》、《旅行家》、《新旅行》、《旅行者》。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个人认为国家地理最好,很人文

这样的学校一般你上专科线就可以报。就业率问题,学校出来的数据可信度也还可以。呵呵,我不在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但我上的学校现在叫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类似。

中国国家地理 中国人文地理 中国美食地理 国家地理周刊 中国西部旅游这些都是国内比较有名气的,中国国家地理是我每月都会抽时间来看。中国国家地理:价格:月刊 元/期;详情:是中国大陆著名的有关地理的杂志。因该社隶属中国科学院,有一大批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专家学者作为该社顾问,同时还有许多战斗在科考第一线的工作者与杂志社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具有很强的独家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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