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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举制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0:48:07

论科举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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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举制兴起之前,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为“察举制”。所谓“察举”,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考察、举荐。“察”是从上至下,是领导考察;“举”是从下到上,是群众推荐。这一制度形成的准确时间不太清楚,至少在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曾下诏求贤,要求各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之先河。至汉文帝,察举制度体制化,成为汉王朝选拔官员的一项正式制度,不断由各郡国向中央荐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此为统治阶级提供新鲜力量。稍后,在汉武帝的主持下,察举制度进一步规范:一是规定以儒术作为取士的标准;二是规定察举的内容应该包括德行、学问、法令和谋略4个方面;三是将察举分为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常科,每年进行。科目有孝廉、秀才。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上6百石以下的官员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他们提名之后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荐,其出路一般是到中央政府任郎官。孝廉的名额有限制,东汉和帝时规定凡满20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20万人的每两年举一人,不满10万人的郡国3年举一人。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所谓诏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特科,人数不限、时间不定。无论岁举还是诏举,这些被选中的贤良文学到了中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程序才能获得任命。考试的办法主要有对策和射策两种。对策就是命题作文,射策就是抽签考试。凡属诏举上来的人士,一般由天子直接面试,大多问些皇上当时最关心的事情。应该承认,领导考察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察举制,在实行的几百年中也为两汉王朝选拔了大量有用人才,只是随着政治腐败日趋严重,察举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至东汉晚期,察举制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这一制度才逐步失去其创设之初的功能。为纠正两汉察举制度的缺陷,曹魏政权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按照这一制度,中央政府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察访、评定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划分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推荐出仕人选,士人德才有变,“中正”有权升降其品级。“九品中正制”的意义是将士人评议品级的权力由豪门名士之手收归中央,这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东汉以来豪门名士操纵察举的局面,从而使人才的选拔相对来说更加公平和公正。但是到了南北朝,由于门阀大族势力重新抬头,“九品中正制”遭到严重破坏,负责人才选拔的官吏利用其掌控的考核权力,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任意品评,败坏吏治,天下汹汹,但争品位,不闻推让,最后结果就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晋书·刘毅传》)。九品中正成了九品不中不正,所有上品皆为世家大族,而寒门弟子即便怀抱真才实学,也只能屈居下品。鉴于“九品中正制”既压抑了大批寒士的进取之途,又妨碍了皇权专制的强化,因而当隋朝建国不久,即废除中正,另设“州都”负责举荐人才,但不再给士人划分品级,只需参照“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进行考察,分别荐进。炀帝即位后,又于大业三年(607)令各级文武举荐人才,共分10科: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又二年,诏诸州荐人分为4科: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显然,隋朝的选官办法是两汉察举制的沿袭与改良,依然无法解决人才选拔中的客观标准问题。继隋而立的唐朝在开国后便调整官吏选拔制度,正式建立科举考试制度。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令诸州进行人才选拔考试,报名资格是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资格认定后由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其合格者,由各州每年10月向中央推荐,谓之举进士,经考试合格者,皆称进士。这就将进士作为一个重要的科目规定下来,并第一次明确每年10月到中央考试,明确州县地方考试只是预试,相当于后来的乡试,只有到中央的正式考试,才是国家大考。第二年,唐中央政府明确士人自愿报名,投牒自应,而不必再经过任何官府或官吏的举荐,这样便使下层寒士真正获得了进入统治阶层的机会。在唐朝,这种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举行的考试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50多种,这就叫作“分别科目”进行考试和选拔。又由于这些参加考试的士子由各地政府举送而来,所以科举两字的准确含义就是“分别科目,举送人才”的意思。明经、进士两科,在唐朝最初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这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儒家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儒家经典和唐朝的官方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死记硬背比较容易,文学才能毕竟需要某种天赋,所以重诗赋的进士科比较难,而以儒家义理为主的明经科则相对容易。科举制虽然在唐朝建立了,但这个制度的完善与定型并对中国政治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还是到了北宋时期。北宋熙宁年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科举制度的改革首当其冲。其内容主要有:1.合并唐朝科举制中复杂的科目,只设进士一科。2.废除考试中的诗赋、帖经、墨义等形式,专以经义、论、策取士。3.殿试仅试策一道,且不得少于一千字。4.取士必须由学校逐次升等,最后参加中央组织的统一考试。这种办法也在明清确定下来,形成童生、生员(即秀才)、举人、进士4个固定的等级,重要的3个考试分别是州试、省试和殿试。州试由各地方举行,通过的举人进京参加由礼部在贡院举行的3天省试。殿试则由皇上亲自主持,在宫内举行。凡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再需要经吏部选试。宋朝确立的科举制度在金元时期受到破坏,到了明朝全面恢复北宋比较严格的科举取士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与调整。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诏开科举,规定中外文臣都必须通过科举途径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科举考试成了官僚体制的重要构成。1644年清兵入关,两年后,清政府举行首次科举考试,大体照搬明朝成例,在清一代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其形式与内容差不多完全承袭明王朝。后来人总是说科举制度抑制人才的成长,殊不知,在没有其他更好选拔方式的历史条件下,严格的考试制度可能是最好的选拔制度。而科举大概就属于这样的制度。按照科举制的一般原则,它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点或意义:一是投牒自应,读书人不论出身、地位、财产状况,均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再经过官吏的举荐。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朝为田中郎,暮登天子堂”、“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大概是绝对公平的考试制度下一切读书人的追求。这个制度之所以被日本、越南、韩国长期采纳,被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看重,其实就是它的“三公”原则。英国在19世纪中期开始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法以及由此而确定的文官制度,显然是对科举制的“制度移植”。二是科举考试定期进行,不必再等候专门下诏才能举行。这有利于考试制度规范化、程序化,命题官总在琢磨着命题,考生们总在潜心准备,一切都在有序的进行,一切结果都是可预知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三是考试格外严格,录取与否完全取决于考场文章的优劣,这便有效排除了世袭贵族作为一个阶级的存在,从而促成社会阶层的良性流动,保证了统治阶层的新鲜、活力与动力。严格的考场纪律和严厉的作弊惩处机制,保证了这项制度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据统计,明清两朝的进士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读过书但并没有做过官的人,是典型的“寒门”出身。四是作为一个稳定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在其存在的1300多年中,为中国社会选拔了大量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历代进士接近10万人,举人、秀才数以百万。这些人当然并不都是精英和杰出人士,但他们在一层又一层的选拔中能够过五关、斩六将,破门而出,也并非等闲之辈。宋明以来的名臣能相、国之栋梁,除极个别特例,基本上都是进士出身。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是:不是进士入不了翰林,不是翰林入不了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吏的必由之路。五是科举制对知识普及和民间读书风气的养成,起到了很大的推进和示范作用。功名利禄的引诱,光宗耀祖的期待,有时或许可以说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但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鞭策、一种动力。因此从客观效果上说,科举入仕的风尚提升了民间社会的境界,净化了民间社会的风气,基层读书人虽然难免有着浑身的酸腐味,但正是这种酸腐味加大了民间社会的书香气。当然,科举作为一种制度,在最充满活力的时候也潜伏着深刻的危机。王安石废除科举考试中的诗赋等科目,改以经义取士,原本是认为唐代诗赋取士,华而不实,于是并多科为一科,一律改试经义。王安石的改革有其进步意义,更没有使之教条化的企图。然而法久必弊,王安石以经义策士的做法到了元代逐步僵化。至明初,或许是出于考试规范化、客观化的要求,总之,洪武年间诏开科举时,又对制度、文体提出明确要求。洪武年间的科举考试文体虽然有要求,但并不明确,到了成化年间,经王鏊、谢迁等人提倡,逐渐形成比较严格的程式,科举考试日趋教条化,成为“八股”。所谓“八股”,通俗的说法类似于今日中学作文教育中的分段,即每篇文章均按照一定格式、字数,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8个部分组成:破题规定用两句话点明题义,即将题目之义破开。其实用今天的话来解释,就是点题。也就是说,在开篇就必须用简略的文字点明题意,让读者知道你这篇文章要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且规定点明题意只能用两句话,这两句话是概括题意、解释题意,但不能直说题意,要留有悬念。破题是八股文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破题好坏直接影响后面的表达。有一篇题为《子曰》的八股文,其破题的两句话是:“匹夫而为天下法,一言而为天下师”。前一句破“子”字,后一句破“曰”字。这是比较标准的破题。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紧要之点,是对主题的进一步补充,具有“导语”的功能,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三句、五句皆可。起讲为议论的开始,首二字多用“意谓”、“若曰”、“以为”、“且夫”、“常思”为开端引出下文,以圣贤口气开始议论,比较深入说明文章的用意所在,但最多不能超过10句。入手为起讲后入手处。这些是八股的前半部分。接着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大部分才是八股文的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所以又称起二比、中二比、后二大比、末二小比。有的研究者说或称提比、小比、中比、后比;或说是提比、中比、后比、束比。比者,对也,是全篇正式的议论。这样,四股当中,每股都有两段比偶文字,句子的长短、字词的繁简,都要相对,合计共八股,所以称为八股文。换句话说,在这四段文字中,要求尽量使用排比句,要讲究词性相对、平仄相对。由此不难想象,一句诗找出可对之句,似乎并不太难,难的是这长篇大论都要讲究排比,讲究词性,讲究平仄,讲究韵律,这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八股文是融经义、策论、诗赋为一体的考试格式,所讲究的就是文辞。明朝规定科举考试中的四书义不得少于200字,多则不限。到了清乾隆年间,规定每篇文章不得超过700字。批评者总是以为八股文不仅体制僵硬,而且要代圣贤立言,于是八股文大都是一些半通不通的文字,毫无文采和气势可言。清初学者徐大椿的《道情》在描写八股文的害处时说:读书人,最不济,背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才计,谁知道便作了欺人技。两句破题,三句承题,摇头摆尾,便道是圣门高第。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唏嘘!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叫他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这个批评对于八股末流可谓切中时弊。因为随着科举制度日趋规范,命题自然越来越有规律可寻,于是一些不良补习老师不是要求士子认真读书,结合实际充分理解儒家经典微言大义,而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聪明猜题、押题,结果正如顾炎武所批评的那样:士子连儒家经典都不要读了,只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几十篇范文而已。(《日知录·拟题》)这与现在高考中语文复习特别是作文复习的弊病有很大相似性。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八股取士束缚了人们的灵性和创造性。八股文后来的弊病当然不是制度创设者的原初本意,这个制度的设立主要的还是出于考试规范化、客观化等一系列公平公正性问题的考虑,因为只有在规定的字数内、时间单位内,才能考察各位考生的差异。这就像体育竞赛一样,所有竞赛者必须遵循同一规则,没有例外。而且作文的评估从来都是阅读者主观色彩最浓的一科,如果不对文章结构进行细密解析,阅卷者势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这个制度的创设犹如苏轼所说的那样,“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书吴道子画后》)即要求所有试子在一定规则限制下,从事创新,一决胜负,衡量优劣。而这个“一定规则”,就是设定文章的特定章法、规则、结构、引证、论据、材料以及理论深度、文采等要素。如果作者不能紧扣题目,下笔千言,离题万里,那当然也不能得分,所以那些补习老师就不断总结经验,终于归纳出能够紧扣题目、讲究文章气势、结构,而又能进行个性表达、张扬个性的办法。在八股取士的几百年中,当然是鱼龙混杂,即便是那些所谓状元,也不是个个都是优秀人才,就像现在的高考一样,我们不能因为高考选出来的并不都是优秀人才而将高考废弃,因为这种相对说来最为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制度,所选出来的毕竟优秀者居多。翻看明清进士题名录,就可以深切理解这个制度的利弊得失。鸦片战争后,中国人逐渐感到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远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于是他们开始了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艰难旅程。魏源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强调应将中国传统学问从文史经义扩大到科学技术。此后不久,冯桂芬更明确提出改变科举取士的方法与内容,严厉指责八股取士使“聪明智巧之士穷老尽气,销磨于时文、试帖、楷法无用之事”。这便将吴敬梓《儒林外史》、曹雪芹《红楼梦》以及蒲松龄《聊斋志异》等文学作品对科举制的讥讽更加理论化、理性化,终于敲响了科举制的丧钟。伴随着此后一连串战争失败后的割地赔款,尤其是甲午战争后,许多有识之士更感到单单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并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改变中国的处境,他们特别指责科举制度贻害人才,试图以改革乃至废除科举制作为中国进步的首要或先决条件。严复在1895年发表的《救亡决论》中强调,甲午后天下之理最明而势所必至者,就是中国不变法则必亡。但是中国变法将从何处入手?严复的答复很简单,就一句话,曰莫亟于废八股。他指出,不是说八股损害了中国,而是说八股取士的结果是中国无有用之才。他根据个人体验,归纳八股取士的弊病有三:其一害曰锢智慧;其二害曰坏心术;其三害曰滋游手。有了这三大害中的一害,不亡国灭种是不可能的,何况中国现在是三害兼有。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在清廷最高决策层那里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经过几十年的议论,这一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再明显不过了,但究竟应该怎样改革,是否可能一下子废除,在清廷最高决策层那里似乎很难下决心,因为这毕竟牵涉到无数青年才俊的出路,必须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所以,光绪帝在1898年6月11日宣布明定国是诏时,一是明确宣布创立京师大学堂,作为新知识教育的基地以及将来青年知识分子获取功名的培养基地,似乎期待以新学堂的创办去取代旧的教育体制;二是将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的弊端大体指出,但对是否废除科举、怎样改革科举考试,并没有提出明确的看法,似乎依然期待能够寻求一个最佳的妥善方案。清政府在涉及到无数青年才俊前途的考试制度方面的改革取谨慎态度无疑是对的,以先立后破的方式着手创建京师大学堂和各地新式学堂,以便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过渡期的缓冲地,无疑也是政府应该采取的审慎态度。然而,清政府对科举考试制度模棱两可的暧昧态度,终于激起了主张变法维新的年轻一代知识分子的极端不满。6月16日,康有为利用面见光绪帝的机会,当面指陈八股科举考试制度的危害:学八股者,不读秦汉以后之书,更不考地球各国之事,然可以通籍,累至大官。今群臣济济,然无以应事变者,皆由八股致大位之故。故台湾、辽东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二万万之款,不赔于朝廷而赔于八股;胶州、旅大、威海、广州湾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这就将中国之所以衰败的根本原因归罪于八股取士制度,这当然符合新知识分子群体的一般认识。康有为的建议获得了光绪帝的认同,光绪帝也认为中国与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在于各自的教育制度,西方人所学为有用的实学,而中国人所学则基本上是没有用的东西。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当然是指以八股取士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6月23日,光绪帝宣布废除八股取士制度,要求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不要再使用《四书》进行命题,而一律改试策论。同时又宣布这一改革并不从今年开始,而是三年之后正式施行,至于如何分场、命题、考试等一切详细章程,还可以再讨论,然后由相关主管机关制定公布。在光绪帝指示下,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湖南巡抚陈宝箴稍后联名呈递《妥议科举新章折》,就废八股之后如何改进科举制度,如何保障青年知识分子的权益提供了全面的方案,比较务实地解决了废八股、改科举过程中所涌现出来的矛盾。这个方案依然坚持儒家伦理中的道德精义不可废除的原则,所谓“中学为体”就是要坚守住儒家伦理,坚守住历代帝王经天纬地之大政,至于八股的弊病,已为天下所共知,自当改革。但由于科举体制为天下学术之所系,国家治本之所关,所以任何改革都当慎之又慎,妥议方案。他们认为,八股科举考试的弊病可以从5个方面进行讨论,也就是说所谓改革也只是局限于这样5个方面:一是正名。将多年来沿袭的所谓八股考试正名为四书义、五经义,以示复古,其格式大略如讲义、经论、经说;二是定题。四书义出四书原文,五经义出五经原文,或全章,或数章,或全节,或数节,或一句,或数句均可,不得删改增减一字,亦不得用其义而改其词;三是正体。所有考试文章,以朴实说理,明白晓畅为贵,不得涂泽浮艳,作骈俪体,亦不得钩章棘句,作怪涩体;四是徵实。所有考试的作文准其征引历史事实进行陈说,博采群书,详加论证,应当鼓励,但不得违背经旨,更不得以无所顾忌的时文混入其中;五是闲邪。若周秦诸子之谬论,释老二子之妄谈,异域之方言,报章之琐语,凡一切离经叛道之言论,都必须严加屏黜,不准阑入。果能做到这样5个方面,张之洞、陈宝箴相信,所谓八股考试的格式虽然有所改变,但考试衡文的宗旨与要求,仍与清真雅正之圣训相符,这样自然也不会引起考生们的反对,因为毕竟没有从根本上废弃他们赖以发展的道路。如此看来,张之洞、陈宝箴“妥议”的改革方案,实际上只是稍微改变了八股取士的面目,并没有如康有为等人所要求的那样,从根本废弃八股取士的制度而改策论。但是,张、陈方案的好处是逐渐变革,是在保留旧的考试形式的前提下逐步变化其内容,这样自然比较容易被那些生员们所接受,因而引起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也就小很多。至于考试的形式,张之洞、陈宝箴的方案仍主张三场定案,但对三场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略有调整。根据他们的设计,大抵第一场的宗旨在于选出那些博学之士,第二场于博学中求通才,第三场于通才中求纯正。先博后约,先粗后精,这样所选拔的人才既无迂暗庸陋之才,亦无偏颇狂妄之弊。三场考试各有重点,前两场以中西经济时务之学为主,后一场侧重于考察这些生员对儒家伦理精义的认识与理解,范围限定在四书义、五经义。至于录取的顺序,他们建议不必等待三场考试全部结束,而是从第一场开始就进行淘汰,分场发榜,下第者先归,这样三场下来,考生越来越少,“寒士无候榜久羁之苦,誊录无卷多错误之弊,主司无竭蹶草率之虞”。一举三善,人才必多。至于三场考试之后的殿试,张之洞、陈宝箴认为不仅不应废除,而且应该加强,应该加以改进。殿试的宗旨是由皇帝亲自考察人才,登进贤良,自宜求得正谊明道如董仲舒、直言极谏如刘蒉者而用之,所以断不宜继续以小楷优劣决定去取。实际上所有经过殿试的考生都将被授予相应的官职,他们日后的主要工作是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所以那些文艺小楷之类的内容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在殿试中再出现,而应该以他们的政治见识、实际能力为依据,授予相应的官职,从而鼓励他们汲汲讲求强国御敌之方,以切于任官修政之急务。当然,词章书法,润色鸿业,也是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才,自亦不可尽废。不过,朝廷如果确实需要此类人才时,自可颁布特旨,偶一为之,不必列为常例,略如过去南书房等招考故事。应该承认,张之洞、陈宝箴的设计在默认八股取士制度必须改革的前提下,对旧的考试制度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这主要体现在内容上,至于形式,这个方案尽量不做大的调整,以免引起激烈的反弹,造成无谓的争论。所以这个方案,既迎合了新的潮流,又充分照顾了数百年来所形成的旧习惯,是一个新旧两宜的折衷选择。7月19日,清政府以这个方案为蓝本颁布废八股后的新科举方案。至此,由康有为等人所鼓吹的废八股运动,终于由张之洞等“稳健改革家”的“稳健方案”得到落实。张之洞等人的稳妥方案只是暂时平息了新旧冲突,实际上随着新知识的传播,科举制本身就面临着深刻的生存危机。特别是1901年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后,各地新教育风起云扬、热火朝天,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念的转变和社会对新知识需求的加大,极大地压缩了科举生源。至1904年,清政府颁布《学堂章程》,这样一来,科举制虽然继续存在,但已不是青年学子的进身之阶,青年学子纷纷进入洋学堂或直接出国留学,科举制的存在已经意义不大。1905年9月,清政府肇准袁世凯、张之洞立停科举的奏请,宣布自第二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经历了1300多年的风风雨雨,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寿终正寝。用今天的眼光看,科举制的问题一是容易造成“官本位”的社会心态。知识阶层是社会文化的代表,然而科举制度却垄断了这个阶层的几乎全部精力。行政权力至上,这就决定了富依赖贵、财依赖权,否则财富便没有保障。地主富商要想继续发财或逃避破产,主要依靠政治手段而非经济手段,于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所有富裕之家几乎无不谋求科举仕进,至少也要培养出一个能与当地官府打交道的秀才,从而维护自己家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宋真宗的那篇有名的《劝学文》宣称“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便真实地道出了科举制下读书人的实际目的。于是整个中国传统社会虽然人们都在追求知识,但这种追求说到底都是为了仕,为了当官,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学而优则仕”。只有仕才能保障自己的富贵和享受。所谓“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云云,也是说的这个意思。这一方面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的社会心态,另一方面也实在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无数青年长时期将精力消耗在科举考试的准备上,结果却如冯桂芬所指出的那样,他们将应举作为自己的毕生事业,出入科场、头白身衰仍锲而不舍,还年复一年地为“今科虽失,而来科可得,一科复一科,转瞬之间其人已老”。(《校邠庐抗议·改科举议》)人人都期待跻身于统治阶层,但最终能够实现理想的毕竟是少数。科举制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导致中国人知识结构的畸形,这个问题越到近代越突出。在科举制下,中国知识分子为了应付考试,必然将全部精力都用在科举所要求的知识内容上,结果造成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在科举考试的牢笼中挣扎,眼不离四书五经,终日所学只是做官应举的学问,而对于那些真正对国计民生有用的真知识,却不屑一顾。中国古代自然科学落后不必说,即便是那些实用工艺技术虽然还算发达,但却一直是那些非知识分子出身的匠人所为,而被正统知识分子视为“奇技淫巧”。科举制下知识分子满脑子都是官方所允许的那些东西,始终只善于考试而不善于自由地创造性的思维。

1905年9月2日,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由光绪皇帝下诏废止。但科举的影响并未从此消失,对它的是非得失,许多评论失之偏颇,缺乏历史唯物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应该如何评价它呢?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种制度存在一千多年,不被别的制度所取代,说明它本身的优越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它是当时先进的选拔人才的方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两汉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度正在逐渐完备,如何选拔人才,统治者起先采取的是征辟、荐举的办法,由地方官或世家豪族向上级以至中央政府推荐人才,被推荐的往往是世家子弟。推荐的标准是门第高贵, “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度,把人才分为九等进行品评,但主要根据仍是家庭出身,道德、文章、才干都是次要的。主持品评的大小中正也都是世家豪族,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因此从东晋到南北朝,北方的崔、卢、王、谢,南方的朱、张、顾、陆,这些名门大族高踞政府的要津,连皇帝老子也要退让他们三分,这种门阀政治造成贵族与平民之间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堵塞了平民百姓中优秀人才的晋身之路。隋朝以后实行科举制度,开科取士,“十年窗前勤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寒素之家的子弟也能由读书科举进入仕途,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做官权利的局面,国家选拔人才也就有了更广阔的天地,而且一个人中了举人、进士,改变了自己的地位,也鼓励了十个人、一百个人勤奋读书,对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也是有好处的。唐和两宋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巅峰的时期,也是科举制度逐步完备的时期,当时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其中就有科举制度的一份功劳。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治者起先不懂得科举的作用,后来有所认识,也加以恢复使用。明太祖朱元璋虽然自身没有多少文化,但很了解实行科举有利于巩固他的统治,即位之后很快开科取士。清朝统治者也是这样。经世致用含华咀英从整个封建社会来说,读书人不敢谈经世致用的时间是不长的,因此,以儒家学说为指导思想的科举考试,也大都不是脱离实际的。南宋宝佑四年(1256年)文天祥中状元的那一科,考试题目有五百八十六字之多,最后几句说:“天变至臻,民生寡遂,人才乏而士习浮,国计殚而兵力弱,荷泽未靖,边备孔棘,岂道不足以御世欤?抑化裁推行有未至欤?”题目毫不隐讳地指出了国家的严重情况,要士子们出谋划策,化解危机。清光绪壬寅科(1902年)福建乡试(考举人),主考官是闽浙总督许应骙。这次出了三个题目:《汉唐宋开国用人论》、《勾践焦思尝胆论》、《子贡使外国论》。第一个题目评论历史,有古为今用的意义。第二个题目很有现实意义,当时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之役中国一败涂地,惨遭割地赔款的屈辱,提倡发扬勾践卧薪尝胆的精神,誓雪国耻,这和形势结合得多么紧密。第三个题目很有趣,也很高明。子贡是孔子学生中善于理财会做生意的,汉朝为什么不能派像子贡这样的人到匈奴做生意,进行经济交流使双方都有利,求得边境的长期安宁。接下来的会试(考进士),因为北京的贡院遭到八国联军的破坏还没有修好,便改在开封举行。大总裁盛宣怀出了个题目《论铁路收归国有》。这是当时的热门话题,后来还成为武昌起义的导火线之一。中国的科举,历来是以儒家学说作为指导思想的。儒家从孔子开始,就是讲经世致用的。孔子思想的精髓在于《论语》,如果《论语》没有经世致用的作用,就不可能有“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的说法。儒家学说是经过不断改造的,每次改造都与当时的思想政治相联系,因此说儒家学说和经世致用脱节,是片面的。在封建社会中,读书人不敢评论时政,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但一旦文网松懈,情况就变了,道光年间,经世致用的呼声高入云霄,因而出现了像龚自珍、魏源这样开一代风气之先的思想家。选拔精英机制完善像李白、杜甫这样的旷世奇才,都没有考中进士,因而有人认为科举并不公正。其实,在我国实行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目的是让读书人通过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配他们做各级官吏,实现学而优则仕原则的精英选拔机制。首先,科举的录取率很低,除恩科而外,正科三年一次,每省乡试只取一二百人,全国的会试取三百多人,绝大多数人是要落榜的,这样的录取率,怎能做到像唐太宗所说的“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其次,有人兴趣在于走“终南捷径”,不愿意一个台阶一个台阶走科举的路。第三,科举选拔的是做官的人才,不是培养诗人。当然,诗人文学家符合科举选拔人才条件的,也能够入选。唐宋八大家中,除苏洵以外,其他七人全是进士出身。总的来说,科举一般是公正的,但不可能完全公正。科举从隋唐起直到清末,实行一千多年,各种制度都比较完善。比如进入考场,要经过严格的搜查,搜身而外,用具(笔墨砚)也要检查,带进去的午餐干粮都要切开来看看,要夹带进入号房是很难的。收买考官也不容易,每次考试,一位主考三四位同考,只要遇到一个刚正不阿不要钱的,把你揭发出去,就要被判重罪。而且考试的文章是要公布的,称为“闱墨”,还要刊刻印书,卖给参加考试的人做范文。《儒林外史》中马二先生就是干这个行当的。文章不太像样,拿不出手,刊刻出来更会惹祸。朝廷对科场作弊都用重典,被处以极刑的屡见不鲜。咸丰年间大学士柏俊就因科场作弊被腰斩。鲁迅的前辈也因涉及科场案弄得倾家荡产,身陷囹圄。因此除偶尔有人铤而走险外,人们大都不敢以身试法,考试作弊的现象实属少见。科举考中的状元以及进士、举人等,在社会上大都是一时俊彦,颇能干出一番事业。清朝260多年中,举行殿试112次,中状元的有112人,其中出了不少人才。比如乾隆庚辰科状元毕沅,除官至湖广总督而外,经、史、文字学、金石学造诣都很深,并且主持编纂《续资治通鉴》220卷。咸丰丙辰状元翁同龢,官至军机大臣、尚书,是同治、光绪两朝的帝师,甲午战争中坚决主战,戊戌变法时坚决支持光绪皇帝,以致被慈禧太后革职,其胆识为时人称赞和景仰。毛泽东说过,谈到中国的现代工业,不能忘记四个人。这四个人中有一个叫张謇的,是中国民族工业的奠基者之一,此人就是光绪甲午科的状元。中状元也有靠运气的,光绪癸卯科殿试时,适值慈禧太后70大寿,进士王寿彭名字吉利(古代传说中彭祖寿高八百岁),因而中状元。乾隆甲辰、丁未、庚戌三科,屈居榜眼的王鸣盛、孙星衍、洪亮吉都是名噪一时的大学问家,而状元则不太出色,有人讥讽考官有眼无珠,说三个状元都是撞上了大运,但这毕竟是少数。其实,科举中最大的不公正是对生员的出身有一些不合理的限制。上辈或本人要过饭,可以参加科举并中状元,如宋朝的吕蒙正和明朝的范际昌;可是有的职业却被视为“贱业”,如剃头的和唱戏的,子孙不能参加科考,这是毫无道理的规定,是科举制度中严重的不公正。废除科举兴利除弊科举制度本身也存在着许多弊病。唐宋时代,限制还没有那么多。明清以后,解释儒家经典要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标准,不能越雷池一步,这就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明清两朝还规定,科举考试的文体为八股文,这种死板僵化的文体,对人们思想的束缚更为严重,这两项颇为世人所诟病。科举制度最致命的弱点,是清朝中后期它选拔出来的人才不能适应国家和社会的需要。清朝同治、光绪年间,一部分官僚推行洋务运动,创办了一些新式企业,如招商局、电报局等。这些企业是要用西方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来经营管理的,出身于科举的举人秀才对这些东西十分陌生,无法胜任工作。西方的学校正是培养这方面人才的,它们有小学、中学、大学,各种专门学科齐全,这显然比我们的科举制度优越。如果我们还是八股取士、策论取士,新的人才从何而来?再说,西学东渐之后,各门自然科学如物理、化学等向全世界传播,我们的知识分子茫然无知,还在整天子曰诗云,如何跟得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因此我国的有识之士抨击科举,提出“废科举,兴学堂”,这是完全正确的。这不仅是一种主张,而且已付诸实践。1895年,北洋大臣王文韶在天津创办北洋西学堂(北洋大学前身),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南洋公学(交通大学前身),后来各省也陆续创办了新式学堂。在这种情况下,1905年正式废止科举,由学校取而代之,就是顺理成章、势所必然的了。至此,科举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法律史博士生沈大明:中国的科举制度的特点及利与弊中国的科举制度主要表现出三个特点:贤能治国,为我所用;标准客观,竞争公平;立法保护,稳定延续。其作用和价值主要体现在:统一了价值,延续了文化;推动了教育,培养了人才;稳定了政治,推动了发展。其负面作用表现为导致了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脱离,内容单一,文体要求走向极端等。总之,因为有科举考试,才有中国官僚体制的稳定中的延续,也因为有科举考试,才有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曲折中的发展。

一、科举制度与国家治理(一)科举制度对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科举制度兴起于隋唐时期,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繁荣,封建社会开始进入鼎盛阶段,封建制度也日臻完善。随着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中小地主开始要求政治上的权利。统治者对官僚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使官僚机构更加完备,分工也更加细密,从而需要补充大量官吏。为迎合中小地主和统治者双方的需要,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治理庞大国家过程中的一种理性选择,对于国家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科举制度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公平。不管科举制实际上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至公”,但至少其制度设计是体现“至公”精神的。因为科举考试选官制比世卿世禄制及其他选官取士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更先进,更公平,也更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所以自隋唐以来历代统治者皆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它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读书入仕登上政治历史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条件和平台。过去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而今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正因为如此,自五代以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或迟或早都采用了科举制。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和人才选拔制度。2.科举制度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统治者要想更好地治理国家,就需要有一种整合社会的主导思想。秦始皇采用的是法家思想,但由此带来的严刑峻法、横征暴敛使人民不堪忍受,致秦二世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代的教训,采用黄老之学,“无为而治”,至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便成为封建专制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有效地发挥着维护封建统治、实现社会整合的作用。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其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科举制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是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之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维持,一是凭借国家暴力机器,二是依靠制度的力量,三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整合,而这些也都离不开儒家思想滋养出来的官员和知识分子。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国家制度,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唯一标准,所谓“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就使得儒学这一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通过科举制度的推行得以制度化。儒家思想与封建专制制度和科举制度相结合,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因而科举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二)科举制度对社会进步的消极影响历史地看,科举制度一方面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也因其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和自身的缺陷,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带来许多弊端。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以儒学为基础的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日益成为一种障碍。1.科举制度是强化封建专制独裁的工具科举制的价值取向首先是维护和强化封建专制制度,它体现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其目的是通过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在一起,培养和选拔甘心俯首帖耳地服务于封建王权和政治统治的奴才,即所谓“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由于科举制在封建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统治者便不断扩大科举范围,相应地造成日益严重的冗官问题。在宋代,每次科考均以几倍、十几倍于唐代的规模大量取士,凡被录取者都要授官,结果是封建官僚机构日趋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随着科举制的成熟与发展,读书做官的思想日益凝固化,相伴而生的官本位现象也日趋严重。中国古代社会从先进变落后、从文明变愚昧,与此关系甚大。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科举制最终被封建保守派用来抵制思想进步,反对社会变革,成为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2.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并不是无可置疑的随着科举制的不断发展,虽然形成了回避(包括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和保密(包括锁院、糊名、誊录等)制度以防止作弊,保证公平,但这也只是限制了那些没有门路的下层百姓。南宋学者洪迈谈到科举之弊时说:请人代答试卷虽被明文禁止,但“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其不幸而败者百无一二”。考生夹带、传递、换卷、割卷、顶名、冒籍、贿买、钻营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科场舞弊的现象与科举制度共始终。在很多有关科举的博物馆里就陈列有古代科举考试中用于作弊的各种形式的夹带品,上书蝇头小楷,密密麻麻,令人叹为观止。当权者采取各种防止舞弊的措施,追求细节上、形式上的公平,但这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公平。事实上,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提拔亲信子弟,培植自己的党羽,致使政治腐败的现象极为普遍。科举在制度设计上也有不少弊端。在唐代,士人可以在考前请托社会名流将自己推荐给主考官,即所谓“行卷”。常科登第后,还要参加吏部的“释褐试”,合格后方能脱去平民服装换上官员衣冠。其言、身、书、判四个环节,除“身”是天生的,其他都取决于主考官的意志。因此,士人钻营、请托、逢迎拍马、趋炎附势、上书献赋、攀附权贵之风极为盛行。所有这些,都使得科考作弊的各种防范措施常常成为掩人耳目的虚文。此外,科举制度还有对考生身份的限制,如从事娼、优、隶、卒等“贱业”者,其子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女性也是被排除在科举考试之外的。科举制的所谓公平性由此可见一斑。二、科举制度与学术发展科举制度在中国的文化和学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文明与文化学术的发展和繁荣都与科举制密切相关。比如,中国文化在宋代的南移,科举制就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徐晓望先生的研究,科举制极大地推进了东南地区的文化普及,促进了该地区理学的发展、出版业的兴盛、文史艺术的繁荣,使长期处于中华文明边缘的“南蛮”之地呈现出“巷南巷北读书声”及“家有诗书,户藏法律”的景象,由此形成了东南地区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的文化优势。科举在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明末清初在中国居住过22年的葡萄牙人曾昭德(Alvaroz Semedo)所言:中国人热衷科举考试,是因为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取得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种学位,“这些科举考试构成了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因为它事关权位、声望、荣誉及财富。它们是人们全力关注、魂系梦萦的事物”。科举考试凭成绩取士,注重才能,这就在全社会特别是社会中下层形成了一种惜时勉学、自觉求学的风气。无论是仕宦望族、商贾阶层,还是一般平民百姓,都极为重视科举教育。科举制还显然促进了明清时代农、工、商家庭出身的“士人”群体的涌现,使得当时社会知识阶层人数大增,从而对古代中国学术文化与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无论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兴盛还是衰落,都无法排除科举制的影响。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加明显。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科举制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且束缚了学术思想的发展。1.科举制度下“八股取士”的弊端,抑制了中国学术文化的创新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时代,实行八股取士,考试形式越来越程式化、格式化,最终形成“八股文”。八股文是一种非常刻板僵化的文体,限定论题、格式等,被鲁迅先生讽刺为“原是蠢笨的产物”。它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泯灭了人们的个性,销蚀了人们的创造力。考生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也无法展示自己的才华,只能熟读四书五经以应付科举考试。八股取士使得天下千万学子都把精力放在学做八股文上,学问由此而衰败,学风也由此而变坏,社会的学术思维创新的环境也因此走到了黑暗的极致。这使得人们即便有了新的思想和创见,也无力或无法彰显于世。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将许多知识分子的精力与研究都束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种反对独创,只尊孔孟朱程理学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读书人的创新精神,甚至到今天还有影响。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中国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2.科举制度下考试内容狭窄单一的弊端,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进步科举考试的内容狭窄单一,不外四书五经,而且只能为“圣贤”作注,不能越雷池一步。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基本内容,儒学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圣典,其他均被视为异端而排除在科举之外。儒学与科举制结合,显然也大大抑制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古代中国历来重治术轻技术,人文学科高度发达,自然科学地位低下。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侧重宏观而相对忽视微观,擅长思辨而相对拙于实证,这种现象实际上与科举制互为表里。唐代科举系统中曾设有进士、秀才、明经、明法、明算、武举及吏道等科,虽然对考试内容限制并不太严,但明算科是录取人数最少、地位最低的科目。到了宋代,考试科目的设置变成了“精贡举、罢诸科”,独存进士科,即“诗赋取士”和“经义取士”,法、道等体系的思想受到排斥。明清时期考试范围则进一步缩小,仅限于四书五经。清末受西洋坚船利炮的震撼,曾开设算学科,然而所取人数极少。当时多数人在思想观念上根本就不重视自然科学。明代名医李时珍在三次乡试不第后弃举从医,呕心沥血写成《本草纲目》进献皇帝,却被束之高阁。这种状况除了与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有关之外,显然还与科举制度的长期影响密切相关。科举考试在内容上基本把自然科学排除在外,这使得资本主义“分权时代”到来、相应的“分科之学”(西方科学的基本特征)开始主导世界科学发展潮流的时候,富有创新精神的中华民族却无法展现自己的聪明智慧。因此,明清以后中国科技大大落后于西方,科举制或许是难辞其咎的。3.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弊端,扭曲了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使得人们认为受教育、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做官”,科场功名往往成为读书人的原动力和毕生追求。“白发童生”、“寿星举人”这样的现象不仅仅体现个体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学而优则仕”的政治制度和价值取向也极大地缩小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空间。特别是到了明代实行的八股文考试,更是把科举制度的弊端推向了极致。同时,因为学习儒家经典的目的是应付科举考试然后做官,所以与之无关的知识都被视为“形下之器”,是君子不屑的“奇技淫巧”。例如经商,许多读书人只是为了改变自己在经济上的贫困地位才“弃儒经商”、“弃文经商”的,一旦他们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变,他们就往往会由商返儒。自然科学和其他学术文化在中国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知识分子只重科举的价值取向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明朝末年的著名科学家宋应星在其科学巨著《天工开物》的序言中就很有感慨地写道:“此书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显然,这是科举时代注重实际的知识分子所发出的充满郁闷的感叹。三、科举制度与人才培养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取士选官制度,属于文官考试制度,同时还兼有教育考试性质,所以它最直接地作用于教育与人才培养,其进步影响是无法抹杀的。据记载,唐代共开进士科263科,取进士近7000人,有姓名可考的状元148人,10人位至宰相,其他的也多为能人志士。如初唐“四杰”中的杨炯、王勃,其后的陈子昂、岑参、王昌龄、韦应物、白居易,中唐的孟郊、刘禹锡、韩愈、柳宗元,晚唐的杜牧、李商隐、皮日休等等,都是进士出身,王维、柳公权还是登科状元。北宋和南宋共有118榜进士,取进士30000余人、状元118人。北宋71名宰相中,有64名是进士或制科出身。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曾巩、晏殊、梅尧臣、黄庭坚、范成大、杨万里、朱熹、程颢、文天祥、范仲淹、司马光等都是进士出身。明清时代的进士中也不乏有文韬武略的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科举制度造就了古代中国的人才,塑造了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群体形象。然而,物盈则亏,法久终弊。科举制度历经千年,正如康有为所说:“凡法虽美,经久必弊。… …而不与时消息,改弦更张,则陷溺人才,不周时用,更非立法求才之初意矣。”虽然历代统治者都对科举制进行过改革,但大都是治标不治本,致使科举制弊端丛生。科举制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最大弊端在于:1.导致人才知识结构有缺陷科举考试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是一根强有力的指挥棒。由于考试只限于经书的内容,只注重经义的解释,使得考生脱离实际而专注于那种空疏之学,知识面越来越窄。对此一些西方传教士看得很清楚。英国传教士韦廉臣认为:中国士人在科举的指挥棒下,“谬于一偏之见,而不能达观,拾五经之糟粕,拘八股为文章,而于天文、地理、算学、化学、重学… …置诸不论不议之列”。另一位英国传教士麦嘉温批评那些所谓秀才、举人、进士、翰林:“用西方的观点看,获得以上学位所需要的知识是贫乏而有限的。在我们英国学生的眼里简直少得可怜”。2.造成知识分子人格扭曲前面已经讲到在科举制下人们读书就是为了做官,这种思想对读书人的危害尤其严重,不仅使他们的知识残缺,而且使他们的人格扭曲。他们梦想着经过十年寒窗,一旦及第就可一步登天。为了实现读书做官的梦想,他们不惜采取夹带、代考、行贿等舞弊手段,却还满嘴讲着正诚格致、修齐治平的漂亮话;或者像范进那样为求取功名,皓首穷经,耗尽了青春年华,最终中举却成了一个疯子。3.科举制度本身具有非人性化特征科举考试从产生之日起录取率就很低,而且科考间隔时间也很长,竞争异常激烈,在科场上脱颖而出者为数甚少,大部分人终身没有出头之日。因此,科举制的非人性化特征首先在于严重地埋没人才。对此,顾炎武在其《日知录·拟题》中给予了猛烈抨击:“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同时,儒家经典常常晦涩难懂,它远离人们的现实生活,更不会激发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所以在科举制度下,整个学习过程枯燥乏味,成为对读书人身心两方面的折磨。此外,科场考试环境也是非人性化的。为了防止舞弊,作为考场的贡院号舍被设计得狭窄封闭,只给每人约一米见方的空间,形同地狱。更有甚者,“在明英宗年间的一次考试中发生了火灾,由于考生被锁在号舍里不能逃脱,使90余名考生葬身火海”。在科举制度下,教育最主要的功能被异化了,它已经演变成了奴化、禁锢知识分子的工具,使社会的这部分最活跃的精英力量萎缩、沉寂。科举时代出身于八股科举的“人才”,有很多是低眉屏息、蝇营狗苟而绝无信仰、原则可言的庸才。他们除了功名富贵以外别无所求,不想也无力反抗黑暗的朝廷。所以,科举制度在近代教育潮流的冲击之下被废除就是毫不奇怪的事情了。综上所述,科举制度的影响是深远的。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文明曾经“先于天下”,“超于亚洲”,但后来落伍了,这都不能排除科举制度的重要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毕竟存在了1300年,这本身就说明它有一定的合理性。科举制度不仅仅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笔,还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亚洲的朝鲜、日本、越南,欧洲的英、法等国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影响。孙中山先生曾十分欣赏英国通过考试选拔文官的制度,并设想以此来改造中国的官吏体系。但他考察研究的结果是:“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制度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事实上,真正要评价科举这么一个复杂精细、影响重大的制度,需有一定的时空距离。离废科举越久远,人们越冷静客观,就看得越清晰全面。对科举制这么一个选拔了中国从隋唐到明清大部分政治家、文学家和著名学者的制度,对一个与1300年间几乎所有知识分子、所有地区和绝大部分书籍都有关的制度,对一个中国发明的被西方国家所借鉴的制度,在其存在1300年、废止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应仅仅将它作为批判的靶子,而应对它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研究,把它放入历史的长河中加以理性的考察,过滤其陈腐僵化的东西,肯定其合理积极的因素,并从中吸取对当今社会有益的智慧。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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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科举制改革发展毕业论文

1、积极影响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从总体上来说,史学界对于唐代的科举制度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它为唐统治者招揽了人才,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动摇了门阀制度,扩大了统治基础,推动了文化的发展。

2、消极影响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后期的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

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考试科目:

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科举启示录——考试与教育的关系郑若玲: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厦门361005 回眸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持续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曾经闪耀过璀璨的光芒。在科举制消逝了近百年 的今天,我们仍能感受到科举时代所积淀的传统文化之无处不在。在经历了盲目而激烈的批判之后,科举制又 渐渐为世人所慎思、所吸纳。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国家考试,科举以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政府官职为鹄的 ,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产生过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从教育的角 度看,由于深受“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影响,封建时代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足见科举对教育的影 响之大。科举废除已近百年,其对教育的影响却弥漫并积淀为现实基因的一部分。探讨科举制下考试与教育的 关系,有利于我们今天的教育考试改革鉴古知今、趋利避害。 一 我国是文明发达的古国,自夏商开始便有了正式的学校教育,经历西周、东周和汉代,学校教育的规模不 断扩大,至隋科举产生之前,已初步形成一整套招生、教学、管理(包括考试)和用人的教育制度。封建统治 者越来越热衷于兴办教育和选拔人才,以实现“贤能治国”的理想,学校教育似乎踏上了一条康庄大道。然而 ,令统治者们始料不及的是,一种新型的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科举制之建立,却突然改变了学校教育的发 展轨道,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从此走上了命运多舛的不归路。各朝学校教育与科举制之间的轻重存废,总是遵 循着重学校轻科举——科举与学校并重——重科举轻学校的一般规律。在这种矛盾互动中,看似势均力敌,实 则有其轻重,结果是科举制取得了决定性中心地位。这种态势从唐宋两代便清晰可见。 公元618年,隋灭唐起。立国之初,百废待兴。唐高祖深知教育为兴国之本,下诏恢复隋朝衰落的学校,国 子学、太学、四门学及地方州县学校相继恢复招生。到唐太宗时期,一方面继承先祖传统,大力兴办教育,使 中央官学达到了全唐空前绝后的盛况,“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注:《通典》卷五十 三《礼典》十三《大学》。)另一方面,实行开科取士。由于没有偏废一方,唐太宗时期的学校教育与科举考 试都得到了长足发展。武则天临政后,采取了重科举的政策;在学校教育方面,却一改崇儒重道的文教政策, 代之以崇佛轻儒,并频繁地对教育制度进行改革,任命一些不懂儒学的人担任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致使“学校 顿时隳废矣”。(注:《旧唐书·儒学传序》。)由于胡滥改制,加之科举不经学校,多从各地直接征召文士 到洛阳应试以及进士科举内容不以儒道为重,“重乡贡轻生徒”的社会风气已初露端倪。 到天宝年间,“重乡贡轻生徒”的社会风气愈演愈烈,学校教育的发展再次面临停滞的危险。为扭转这一 局面,励精图治的唐玄宗一方面改革科举制,作出停止乡贡、所有举子皆入中央和地方官学才许应举的决定;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学校教育,建立从地方到中央的学校教育体系,并允许私人办学。此举给面临衰颓的学校 教育带来了一丝曙光。然而好景不长,安史之乱造成“重乡贡轻生徒”的故态复萌,使学校教育终难摆脱衰败 的命运。 到了宋代,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的兴衰互动依然故我,但考教合一的理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与唐代 统治者所不同的是,宋代更关注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的连结。这种思想主要体现在三次大规模的兴学运动中。 这三次大动作的改制使宋代的学校教育得以避免了唐代时的大起大落,但在兴旺中却渐渐熔入科举体系,最终 沦为其附庸。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主政参知政事,实行三舍取士,将所有太学生员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 三等,逐次考舍升级。上舍生依考试结果,“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注:《玉梅》卷一一 二《元丰太学三舍法》。)三舍取士法将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系统地结合起来,大大刺激了当时的学校教育。 到徽宗时期,宰相蔡京在三舍取士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激进的改革,罢废科举14年。这期间录取的五榜进 士,皆由太学上舍取。这次为兴学校而罢科举的事件,表明学校教育在与科举考试的轻重存废斗争中取得了暂 时性胜利,但由于科举考试运行了500年之久的强大惯性及其广开仕途、公平公正等诸多为世人所称道的合理之 处,使得蔡京的以三舍考选代替科举取士的办法仍以失败告终。 以上对唐宋两代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互动关系的论证表明,考试与教育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的兴衰互动关系 。虽然科举也曾面临着衰落甚至停罢的危机,但在与学校教育的角逐中,多数时候仍处于主流地位,对学校教 育产生了强大的制约和导向作用。“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科举及第入仕对于绝大多数人的利诱力实在 太大。因此,只要科举的取士功能尚存,它对学校教育的强大制约和导向便不会消亡。客观上讲,只要科举考 试能根据社会的需要及时更新考试内容,它还是能够公平地选拔出社会的栋梁之才,变“贤能治国”的理想为 现实。令人扼腕的是,由于科举考试的内容几百年一贯制地局限于儒家经典,命题范围有严格的限制,要想拉 开考生间的距离以便于区分选拔,只有钻牛角尖出偏题怪题,以致举子们在八股文这种高级的汉字游戏中耗尽 人生的智慧。发展到清末,科举已无法适应近代社会要求,成了远离社会的“外星人”,不得不在1905年退出 历史舞台。 二 科举考试在与学校教育千余年的角逐之后,终于败下阵来。科举制在考试内容与形式上步入死胡同的同时 ,也带领学校教育偏离了健康发展的轨道。然而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科举制却备受赞赏,以致在19世纪 西渐欧美后,成为近现代文官制度的胚胎,也是中国政体中“受到欧洲人无条件赞美”的特别之处。现代不少 西方学者还认为科举是“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最令人赞赏的方法”。(注:威尔·杜兰 (Will Durant):《伏尔泰所赞扬的政府》,《世界文明史》第1卷(4),台湾幼狮文化出版社1978年第5版,第 196页。)这一切都缘于科举考试的基本原则——考教分离以及由此而派生出的两个最突出的优点:公平公正和 防止作弊。 1.公平与公正 古代中国是一个以家族宗法制的社会结构为基础的国度,重人情面子与讲裙带关系构成其独特的文化景观 。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实行的选士制度,若没有可操作的客观标准,“任何立意美妙的选举制度都会被异化 为植党营私、任人唯亲的工具”,(注: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1997年第4期。)最终必将走入求才的死胡同。汉代的察举制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无不由最初的唯才是 举走到最终的权贵把持便是鲜活的例证。与以往选士制度不同的是,科举制由封建王朝设科招考,士人“怀牒 自进”自由报考,采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择优录取原则。显然,它比以往的任何选士制度都更为公平与 公平。 首先从报考条件看,科举将官僚系统向全社会开放。从隋唐到清末,报考限制越来越少,清代除倡优、皂 隶之家与居父母丧者外,原则上人人旨可报考,且无须地方官举荐,可“怀牒自进”。自由报考使得一般平民 知识分子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成为官僚系统的成员,结束了魏晋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据统计,明清两代的进士平均有出生于从未有过功名的家庭。(注:刘虹:《中国选士制度史》,湖南 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44页。)其次从考试的实施看,统治者采取各种措施,包括订立繁杂而严密的贡院的 规制、命题与评卷程序以及作弊的惩罚措施等,使考试成绩能真实反映出应试者的水平,保证考试的公正性; 为防止权贵干预、确保平民子弟有较公平的竞争环境,大部分朝代还对主考官和朝官子弟作一些限制,如唐宋 时期礼部待郎亲族的别头试、明清时期严格的复试制度与回避制度以及清朝官、民子弟“分卷取中之法”,等 等。再次,从录取环节看,其不问家世阀阅,“一切以程度为去留”的录取原则具有明显的公正性。此外,由 于入仕和受教育机会在各地之间并不完全均等,故超越于考试技术上的公平与公正外,解额分配制之建立所体 现的区域公平性也不容忽视,尽管它隐藏着统治者更为深远的地缘政治的考虑。 严格地讲,科举所体现的公平与公正是相对的。首先,要通过科举的层层选拔,需要有“十年寒窗”的用 心攻读,而寒门子第少有受教育机会,也难以支付应考费用,与家道殷实者的竞争显然不是平等的。其次,妇 女无权应举入仕。再次,从本质来看,科举这种以大量财富和社会声望来犒劳少数中举者的制度,无法维护平 民百姓政治上的公平性。尽管如此,在特别注重人情、面子和关系的中国古代社会里,科举考试仍可谓“惊人 地大公无私”。(注:(美)费正清著,孙瑞芹,陈泽宪译:《美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41页 。)其考教分离原则所体现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等精神具有超越等级森严的中国封建时代之特征。 2.防止作弊 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统一考试,科举制实行考教分离的原则。虽然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在教学内容 和标准上保持高度的一致,但在职责上却具有相对独立性。学校只管教学,并不参与科举考试的各项工作。中 央官学由尚书礼部下属的国子监统辖,而科举考试为尚书省礼部专司,乡试以上主考官由朝廷选派。这种考教 分离原则至少从职责上有效地杜绝考试作弊的可能性。 此外,为确保科举考试作为“国家抡才大典”应具有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中央政府还制订了从命题到录取 的一整套严密措施,主要包括:第一,“锁院”制度。考官一经任命即刻赴贡院入闱回避,断绝与外界乃至亲 友的往来,以避免发生行贿受贿、请托舞弊等事件。第二,严格的考场和考试规则,包括报名时的结保、保廪 生认保,考前的点名、搜检,考试中的巡视以及考场秩序的维护等。第三,糊名和誊录易卷制度。考生交卷后 ,由弥封官将考生所填履历、姓名等弥封糊名,然后交由誊录手将墨卷誊为朱卷,由对读生核对完毕方可送考 官批阅。第四,复试制度。为严防录取环节的舞弊行为,科举考试对所有被录取者均采取严格的复试制度。第 五,回避制度。主持考试的主要官员,其亲属要回避科考。到了清代,回避制度几乎涉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 人员。例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规定,主考、同考、监临、临试、知贡举、提调、受卷、弥封、誊录、对 读及收掌等一切考官的子孙宗亲和近亲皆不准参加科考。在今天看来,这一系列指施中有些显得十分繁琐甚至 无理,但在弊风肆虐的当时,的确起到了防范科场舞弊、维护考试公正的巨大作用,从制度上保证了科举的高 效率与权威性。 三 无论日月如何更换,社会总在绵延不断地向前发展,而且历史总是呈现出某些“惊人的相似之处”。科举 考试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余年,是当时整个教育制度的重心和人文教育活动的首要内容,成为最受时人关 注的焦点,并对中国封建社会各方面都产生过深远影响。千余年科举考试所形成的一些传统至今仍以潜在的形 式顽强地存留于现实之中。百年前科举考试很不光彩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声息已然飘渺,而当代社会却又出现 了某些与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人们再度聚集被喻为“现代科举”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整个 社会都在激愤地抨击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并对高考的指挥棒作用群起而攻之,学术界和广大百姓也正就高 考的存废问题争论不休。假如我们能超越个人情感,以冷峻的目光审视科举,借鉴其精华、吸取其教训,也许 在高考的决策与操作上可以减少很多失误,少走很多弯路;那怕历史与现实并不完全同轨,至少能给我们的思 维以启示。 1.“片追”的阴影 “片面追求升学率”可谓近年来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谈论的热门话题,在各报章杂志往往处于十分显眼的 位置。“片追”与高考录取率有直接的关联,是伴随激烈竞争而产生的一种不正常的教育现象。它与高考如影 随行,成为笼罩在高考头上一块久久不散的乌云,“黑色七月”也因此得名。它还赋予高考以“魔力指挥棒” 的功能,使整个中学乃至小学、幼儿园阶段的教育都在这根魔棒的指挥下运转得精疲力竭,怨声载道不绝于耳 。如今,人们已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片追”在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表象下,更深地危及到社会风气和中国 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力,对“片追”的喊打声也愈来愈响亮。其实,“片追”这种伴随高考竞争在60年代萌发 滋生的教育现象,并不令人陌生。在中国这个考试的故乡,“片追”现象古已有之。 隋唐以后,科举制的选拔人才功能越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朝廷衡量州县学的优劣和对学官的奖励标准 ,主要是根据各校的科举及第率。宋代蔡京罢科举实行三舍升贡之时,升贡率(升学率)遂成为判断各校办学 成绩好坏的主要标准,教官考课“第一项,教育有方。注谓贡士至辟雍升补推恩者多”。(注:《宋会要》“ 职官”五十九之十五。)对及第率的追求即确立了科举考试的在教育中的轴心地位。 与功名利禄直接挂钩科举制强化了官本位体制,牵引着士子们一心投身科场,两眼紧盯及第,在激烈的科 场竞争中耗费终生,豪情悲壮却令人痛惜。今天的“片追”何尝不是如此?那么,我们是否只能任由“片追” 和高考的魔棒对教学秩序越来越肆虐的破坏与指挥而无所作为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我们大有可为。一 是继续改革政治体制,淡化官本位色彩,提供多种成才途径。二是改革高考,包括改革考试的科目、内容和命 题形式等。三是改变文凭至上的教育价值观,使人们从争过高考独木桥改为走多途径发展的立交桥。 2.高考的存废 1952年建立的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与中国古代科举统一考试一脉相承。与科举考试一样,作为一种选拔人才 的制度,高考在促进人才成长、推动全民族文化的发展方面,可谓功德无量。但是,在数十年的运作中也出现 了很多弊端。为了改变考试对教育教学的负面影响,一些论者提出了废止高考的主张。教育界为此展开了系列 争鸣与商榷。高考这一上关国家政策、民族前途,下系民众个人命运的制度之存废与否,已成为广大师生、家 长乃至整个社会热切关注的重大问题。现时高考的存废利弊之争和历史上的数次科举存废之争何其相似!我们 不妨把视线再次投向科举。 自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设立进士科(注:刘海峰:《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版,第24~26页。)以来,“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科举考试便显现出勃勃生机,充分发挥着公平选才的积极 功能。但由于其弊端亦十分突出,历代都就科举制的存废利弊进行过争论或改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6次。(注 :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这六次争论或改制都 发生在封建社会最高决策层,且都为不同历史条件下的重复,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结果是,科举制在经历了 数次短暂的中断之后,由于人情困扰,旋罢旋复,各朝仍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科举制在历史上之所 以长期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科举制是等级森严的中国封建社会中难得的一项具有公平精神的制度”。 (注: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而科举考试的公 平与公正,恰恰是由国家主持的统一考试来保证。 与科举制一脉相承的现代高考制度之公平精神与社会效益亦缘于统一考试,这一点已广为认同。因此无论 从科举考试的历史还是从目前中国的现实来看,都应坚持统一高考。尽管高考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种种弊端, 然而,与科举制一样,“立法取土,不过如是”。历史上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的矛盾互动最后以兴学堂废科举 为结局,那是因为科举考试的内容不合理,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今天的高考内容是与时代的要求相适应 的。在处理考试与教育的关系问题上正确的做法不是废除高考,而是改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使其更好地促进 中学教育和教学的发展。

我们不难发现,持续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曾经闪耀过璀璨的光芒。在科举制消逝了近百年 的今天,我们仍能感受到科举时代所积淀的传统文化之无处不在。在经历了盲目而激烈的批判之后,科举制又 渐渐为世人所慎思、所吸纳。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国家考试,科举以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政府官职为鹄的 ,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产生过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从教育的角 度看,由于深受“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影响,封建时代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足见科举对教育的影 响之大。科举废除已近百年,其对教育的影响却弥漫并积淀为现实基因的一部分。探讨科举制下考试与教育的 关系,有利于我们今天的教育考试改革鉴古知今、趋利避害。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科举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一、科举制度与国家治理(一)科举制度对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科举制度兴起于隋唐时期,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繁荣,封建社会开始进入鼎盛阶段,封建制度也日臻完善。随着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中小地主开始要求政治上的权利。统治者对官僚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使官僚机构更加完备,分工也更加细密,从而需要补充大量官吏。为迎合中小地主和统治者双方的需要,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治理庞大国家过程中的一种理性选择,对于国家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科举制度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公平。不管科举制实际上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至公”,但至少其制度设计是体现“至公”精神的。因为科举考试选官制比世卿世禄制及其他选官取士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更先进,更公平,也更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所以自隋唐以来历代统治者皆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它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读书入仕登上政治历史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条件和平台。过去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而今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正因为如此,自五代以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或迟或早都采用了科举制。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和人才选拔制度。2.科举制度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统治者要想更好地治理国家,就需要有一种整合社会的主导思想。秦始皇采用的是法家思想,但由此带来的严刑峻法、横征暴敛使人民不堪忍受,致秦二世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代的教训,采用黄老之学,“无为而治”,至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便成为封建专制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有效地发挥着维护封建统治、实现社会整合的作用。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其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科举制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是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之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维持,一是凭借国家暴力机器,二是依靠制度的力量,三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整合,而这些也都离不开儒家思想滋养出来的官员和知识分子。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国家制度,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唯一标准,所谓“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就使得儒学这一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通过科举制度的推行得以制度化。儒家思想与封建专制制度和科举制度相结合,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因而科举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二)科举制度对社会进步的消极影响历史地看,科举制度一方面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也因其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和自身的缺陷,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带来许多弊端。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以儒学为基础的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日益成为一种障碍。1.科举制度是强化封建专制独裁的工具科举制的价值取向首先是维护和强化封建专制制度,它体现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其目的是通过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在一起,培养和选拔甘心俯首帖耳地服务于封建王权和政治统治的奴才,即所谓“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由于科举制在封建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统治者便不断扩大科举范围,相应地造成日益严重的冗官问题。在宋代,每次科考均以几倍、十几倍于唐代的规模大量取士,凡被录取者都要授官,结果是封建官僚机构日趋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随着科举制的成熟与发展,读书做官的思想日益凝固化,相伴而生的官本位现象也日趋严重。中国古代社会从先进变落后、从文明变愚昧,与此关系甚大。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科举制最终被封建保守派用来抵制思想进步,反对社会变革,成为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2.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并不是无可置疑的随着科举制的不断发展,虽然形成了回避(包括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和保密(包括锁院、糊名、誊录等)制度以防止作弊,保证公平,但这也只是限制了那些没有门路的下层百姓。南宋学者洪迈谈到科举之弊时说:请人代答试卷虽被明文禁止,但“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其不幸而败者百无一二”。考生夹带、传递、换卷、割卷、顶名、冒籍、贿买、钻营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科场舞弊的现象与科举制度共始终。在很多有关科举的博物馆里就陈列有古代科举考试中用于作弊的各种形式的夹带品,上书蝇头小楷,密密麻麻,令人叹为观止。当权者采取各种防止舞弊的措施,追求细节上、形式上的公平,但这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公平。事实上,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提拔亲信子弟,培植自己的党羽,致使政治腐败的现象极为普遍。科举在制度设计上也有不少弊端。在唐代,士人可以在考前请托社会名流将自己推荐给主考官,即所谓“行卷”。常科登第后,还要参加吏部的“释褐试”,合格后方能脱去平民服装换上官员衣冠。其言、身、书、判四个环节,除“身”是天生的,其他都取决于主考官的意志。因此,士人钻营、请托、逢迎拍马、趋炎附势、上书献赋、攀附权贵之风极为盛行。所有这些,都使得科考作弊的各种防范措施常常成为掩人耳目的虚文。此外,科举制度还有对考生身份的限制,如从事娼、优、隶、卒等“贱业”者,其子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女性也是被排除在科举考试之外的。科举制的所谓公平性由此可见一斑。二、科举制度与学术发展科举制度在中国的文化和学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文明与文化学术的发展和繁荣都与科举制密切相关。比如,中国文化在宋代的南移,科举制就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徐晓望先生的研究,科举制极大地推进了东南地区的文化普及,促进了该地区理学的发展、出版业的兴盛、文史艺术的繁荣,使长期处于中华文明边缘的“南蛮”之地呈现出“巷南巷北读书声”及“家有诗书,户藏法律”的景象,由此形成了东南地区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的文化优势。科举在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明末清初在中国居住过22年的葡萄牙人曾昭德(Alvaroz Semedo)所言:中国人热衷科举考试,是因为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取得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种学位,“这些科举考试构成了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因为它事关权位、声望、荣誉及财富。它们是人们全力关注、魂系梦萦的事物”。科举考试凭成绩取士,注重才能,这就在全社会特别是社会中下层形成了一种惜时勉学、自觉求学的风气。无论是仕宦望族、商贾阶层,还是一般平民百姓,都极为重视科举教育。科举制还显然促进了明清时代农、工、商家庭出身的“士人”群体的涌现,使得当时社会知识阶层人数大增,从而对古代中国学术文化与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无论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兴盛还是衰落,都无法排除科举制的影响。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加明显。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科举制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且束缚了学术思想的发展。1.科举制度下“八股取士”的弊端,抑制了中国学术文化的创新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时代,实行八股取士,考试形式越来越程式化、格式化,最终形成“八股文”。八股文是一种非常刻板僵化的文体,限定论题、格式等,被鲁迅先生讽刺为“原是蠢笨的产物”。它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泯灭了人们的个性,销蚀了人们的创造力。考生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也无法展示自己的才华,只能熟读四书五经以应付科举考试。八股取士使得天下千万学子都把精力放在学做八股文上,学问由此而衰败,学风也由此而变坏,社会的学术思维创新的环境也因此走到了黑暗的极致。这使得人们即便有了新的思想和创见,也无力或无法彰显于世。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将许多知识分子的精力与研究都束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种反对独创,只尊孔孟朱程理学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读书人的创新精神,甚至到今天还有影响。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中国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2.科举制度下考试内容狭窄单一的弊端,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进步科举考试的内容狭窄单一,不外四书五经,而且只能为“圣贤”作注,不能越雷池一步。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基本内容,儒学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圣典,其他均被视为异端而排除在科举之外。儒学与科举制结合,显然也大大抑制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古代中国历来重治术轻技术,人文学科高度发达,自然科学地位低下。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侧重宏观而相对忽视微观,擅长思辨而相对拙于实证,这种现象实际上与科举制互为表里。唐代科举系统中曾设有进士、秀才、明经、明法、明算、武举及吏道等科,虽然对考试内容限制并不太严,但明算科是录取人数最少、地位最低的科目。到了宋代,考试科目的设置变成了“精贡举、罢诸科”,独存进士科,即“诗赋取士”和“经义取士”,法、道等体系的思想受到排斥。明清时期考试范围则进一步缩小,仅限于四书五经。清末受西洋坚船利炮的震撼,曾开设算学科,然而所取人数极少。当时多数人在思想观念上根本就不重视自然科学。明代名医李时珍在三次乡试不第后弃举从医,呕心沥血写成《本草纲目》进献皇帝,却被束之高阁。这种状况除了与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有关之外,显然还与科举制度的长期影响密切相关。科举考试在内容上基本把自然科学排除在外,这使得资本主义“分权时代”到来、相应的“分科之学”(西方科学的基本特征)开始主导世界科学发展潮流的时候,富有创新精神的中华民族却无法展现自己的聪明智慧。因此,明清以后中国科技大大落后于西方,科举制或许是难辞其咎的。3.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弊端,扭曲了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使得人们认为受教育、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做官”,科场功名往往成为读书人的原动力和毕生追求。“白发童生”、“寿星举人”这样的现象不仅仅体现个体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学而优则仕”的政治制度和价值取向也极大地缩小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空间。特别是到了明代实行的八股文考试,更是把科举制度的弊端推向了极致。同时,因为学习儒家经典的目的是应付科举考试然后做官,所以与之无关的知识都被视为“形下之器”,是君子不屑的“奇技淫巧”。例如经商,许多读书人只是为了改变自己在经济上的贫困地位才“弃儒经商”、“弃文经商”的,一旦他们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变,他们就往往会由商返儒。自然科学和其他学术文化在中国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知识分子只重科举的价值取向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明朝末年的著名科学家宋应星在其科学巨著《天工开物》的序言中就很有感慨地写道:“此书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显然,这是科举时代注重实际的知识分子所发出的充满郁闷的感叹。三、科举制度与人才培养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取士选官制度,属于文官考试制度,同时还兼有教育考试性质,所以它最直接地作用于教育与人才培养,其进步影响是无法抹杀的。据记载,唐代共开进士科263科,取进士近7000人,有姓名可考的状元148人,10人位至宰相,其他的也多为能人志士。如初唐“四杰”中的杨炯、王勃,其后的陈子昂、岑参、王昌龄、韦应物、白居易,中唐的孟郊、刘禹锡、韩愈、柳宗元,晚唐的杜牧、李商隐、皮日休等等,都是进士出身,王维、柳公权还是登科状元。北宋和南宋共有118榜进士,取进士30000余人、状元118人。北宋71名宰相中,有64名是进士或制科出身。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曾巩、晏殊、梅尧臣、黄庭坚、范成大、杨万里、朱熹、程颢、文天祥、范仲淹、司马光等都是进士出身。明清时代的进士中也不乏有文韬武略的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科举制度造就了古代中国的人才,塑造了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群体形象。然而,物盈则亏,法久终弊。科举制度历经千年,正如康有为所说:“凡法虽美,经久必弊。… …而不与时消息,改弦更张,则陷溺人才,不周时用,更非立法求才之初意矣。”虽然历代统治者都对科举制进行过改革,但大都是治标不治本,致使科举制弊端丛生。科举制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最大弊端在于:1.导致人才知识结构有缺陷科举考试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是一根强有力的指挥棒。由于考试只限于经书的内容,只注重经义的解释,使得考生脱离实际而专注于那种空疏之学,知识面越来越窄。对此一些西方传教士看得很清楚。英国传教士韦廉臣认为:中国士人在科举的指挥棒下,“谬于一偏之见,而不能达观,拾五经之糟粕,拘八股为文章,而于天文、地理、算学、化学、重学… …置诸不论不议之列”。另一位英国传教士麦嘉温批评那些所谓秀才、举人、进士、翰林:“用西方的观点看,获得以上学位所需要的知识是贫乏而有限的。在我们英国学生的眼里简直少得可怜”。2.造成知识分子人格扭曲前面已经讲到在科举制下人们读书就是为了做官,这种思想对读书人的危害尤其严重,不仅使他们的知识残缺,而且使他们的人格扭曲。他们梦想着经过十年寒窗,一旦及第就可一步登天。为了实现读书做官的梦想,他们不惜采取夹带、代考、行贿等舞弊手段,却还满嘴讲着正诚格致、修齐治平的漂亮话;或者像范进那样为求取功名,皓首穷经,耗尽了青春年华,最终中举却成了一个疯子。3.科举制度本身具有非人性化特征科举考试从产生之日起录取率就很低,而且科考间隔时间也很长,竞争异常激烈,在科场上脱颖而出者为数甚少,大部分人终身没有出头之日。因此,科举制的非人性化特征首先在于严重地埋没人才。对此,顾炎武在其《日知录·拟题》中给予了猛烈抨击:“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同时,儒家经典常常晦涩难懂,它远离人们的现实生活,更不会激发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所以在科举制度下,整个学习过程枯燥乏味,成为对读书人身心两方面的折磨。此外,科场考试环境也是非人性化的。为了防止舞弊,作为考场的贡院号舍被设计得狭窄封闭,只给每人约一米见方的空间,形同地狱。更有甚者,“在明英宗年间的一次考试中发生了火灾,由于考生被锁在号舍里不能逃脱,使90余名考生葬身火海”。在科举制度下,教育最主要的功能被异化了,它已经演变成了奴化、禁锢知识分子的工具,使社会的这部分最活跃的精英力量萎缩、沉寂。科举时代出身于八股科举的“人才”,有很多是低眉屏息、蝇营狗苟而绝无信仰、原则可言的庸才。他们除了功名富贵以外别无所求,不想也无力反抗黑暗的朝廷。所以,科举制度在近代教育潮流的冲击之下被废除就是毫不奇怪的事情了。综上所述,科举制度的影响是深远的。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文明曾经“先于天下”,“超于亚洲”,但后来落伍了,这都不能排除科举制度的重要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毕竟存在了1300年,这本身就说明它有一定的合理性。科举制度不仅仅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笔,还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亚洲的朝鲜、日本、越南,欧洲的英、法等国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影响。孙中山先生曾十分欣赏英国通过考试选拔文官的制度,并设想以此来改造中国的官吏体系。但他考察研究的结果是:“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制度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事实上,真正要评价科举这么一个复杂精细、影响重大的制度,需有一定的时空距离。离废科举越久远,人们越冷静客观,就看得越清晰全面。对科举制这么一个选拔了中国从隋唐到明清大部分政治家、文学家和著名学者的制度,对一个与1300年间几乎所有知识分子、所有地区和绝大部分书籍都有关的制度,对一个中国发明的被西方国家所借鉴的制度,在其存在1300年、废止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应仅仅将它作为批判的靶子,而应对它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研究,把它放入历史的长河中加以理性的考察,过滤其陈腐僵化的东西,肯定其合理积极的因素,并从中吸取对当今社会有益的智慧。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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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元:科举制度中,乡试第三名至第五名。再详细一点:会试第一名叫“会元”,第二至十名叫“会魁”,余称“贡士”。殿试后依其成绩列为一、二、三甲,才有一甲状元,榜眼、探花;二甲第一传胪及翰林之称,但均统称“进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及第六名叫“亚元”,第三至第五名叫“经元”,第七至十八名叫“亚魁”,其他正举人都叫“文魁”,副举人叫“副魁”。参考文献:据《福建通志・选举志》还有,可以傅氏祖居当地老人山西盂县 沿金龙街到北关傅氏祖居《傅氏族谱》记载:乾德,第7世,应授文林郎,字健庵,号野菜,为儒者之首,士子多拜其门,推重一时。康熙壬午(1702)经元,拣选知县。配刘氏,子三。价出:乾义,处士,配曾氏。乾业,处士,字敦勋,配陈氏,承继子一。

经元是指乡试的第二名至第五名 科举制度中有一项由地方政府向朝廷贡举人才的制度。各直省每年于府、州、县学中选送廪生入国子监肄业,其升贡入监者为岁贡生;每三年各省学政会同巡抚考选生员之优者,送国子监就读,称优贡生;乾隆七年始,每十二年(逢酉年)一次,各省学政选拨生员送国子监读书者,称拨贡生;各省“乡试”中式副榜者,准作贡生送国子监读书,称副贡生;凡遇国家庆典,恩诏加贡之生员,以及临雍之年、圣贤后裔入监听讲、陪祀,恩准入国子监读书的,均曰恩贡生;另有按例入国子监读书者,称例贡生。共计六种贡生,贡卷第一名称经元。 【中国的科举制度】 清代科举分文、武两途,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 要参加科举,必须是“生员”,为获取“生员”资格而进行的考试,称童试,也称童生试、小考、小 试。童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和院试三个阶段。三年内举行两次。童试合格称入泮,为秀才。 乡试为省一级考试,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举行,因试期多在八月,故又称“秋闱”。考试合格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唐制,举进士者均由地方解送入京,故后世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亦称“解首”。 会试也是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考试,应试者为各省举人,试期多在三月,故又称“春闱”,又因其由礼部主持,故也称“礼闱”。考试合格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殿试又名“廷试”,应试者为贡士,清代从顺治三年始行,多于四月在太和殿举行,殿试合格者为“进土”。进士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人数最多,赐“同进士出身”。“状元”起初称为“状头”。唐朝参加考试的士子,经由各州贡送到京城,应试前需递送“投状”,即类似今日考试填写的资料,考试结束之后,将最高的成绩放在最前面,居首者因曰状头,亦曰“状元”。 民间所谓 “连中三元” 的说法,即是由连中“解元、会元、状元”而来

隋文帝当皇帝后,发现“九品中正制”都被玩坏了。几百年来,朝廷官员基本是根据门第、关系来推荐的,鱼龙混杂。于是,他对大臣们说:“你们推荐的人到底有没有本事,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那就通过考试来筛选吧。”这就是科举制的雏形。此时的科举是先进行推荐,然后通过考试来过滤,基本还是在小圈子里玩。南北朝时,士族族谱是选任官员的重要依据。唐朝初年,旧士族虽已没落,但清河崔氏、范阳卢氏等数家所谓“山东士族”,仍凭借起祖先的影响,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这些家族编写族谱,标榜为华夏“高门”,自诩“家风”优良,相互间通婚。唐初那些以军功起家的大臣,也把能与他们通婚视作荣耀。直到宋朝,因为书籍的大规模传播,寒门通过读书科举来提升阶层,才真正得到实现。此后千年,再也没有门阀士族产生,也没有数百年的分裂。……两汉实行州郡推荐,朝廷考试任用的察举制;经魏晋九品中正制,至隋唐演变为自由投考,差额录用的科举制,科举制更有利于提升社会文化水平。(2019·黄石)与提示信息“十年寒窗,连中三元,金榜题名”相关的制度是科举制。(2017·黄石)2017年是我国恢复高考40周年,高考制度有利于国家人才的选拔。历史学者威尔·杜兰特在《世界文明史》里评价我国古代某制度曾写道:“没有操纵的提名,没有伪君子卑鄙的争夺……没有混战或腐化的选举,没有仅凭巧言而能登人仕途的现象”。他称赞的是中国古代的科举制。(2012·鄂州)在我国,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有“国考”之称。这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在我国古代称为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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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科举制的技术、制度与政治哲学涵义——兼论科举制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根本差异一、从技术层面看科举:一部有效而稳定的文官机器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政坛风云与官制兴革,人们回首发现:“科举竞争”无论是与我国古代的世卿世禄、察举征辟,还是与外国古代的贵族制、军功制与“奴官”(如近东的所谓马木路克制)制相比,都要合理得多。而科举废除后,我国军阀时代与后来的官制也未见得优于、甚至常常是劣于科举。另一方面现代文官制中的考试制度却有许多类似科举的程式。因此为科举制“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当然,对照现代文官制的实践,要挑科举制的毛病也是轻而易举的。诸如考试内容的陈腐、参考资格与考试规则等方面用现代眼光看也并非绝对公平。而当时的官吏铨选中除考试外也还存在着其他非竞争性因素,如世袭、恩荫、荐举、捐官、特授、奴官(太监外任或清时满洲包衣外任之类)等等。但是如果不以现代文明标准苛求前人,则应当说在前近代世界上的确难以找到一种政治人材选拔方式其“公正”性与效率能超过我国科举制度的成熟期。而且成熟期科举制度在严肃科场纪律、实行规范竞争方面的确是我们现行的考试制度所不能及、更是“察举征辟”色彩浓厚、身份与“关系”背景强烈的我国现行干部制度应当借鉴的。 撇开贵族政治(它一般与非中央集权的“软国家”相联系)不谈,历史上凡属中央集权的“硬国家”,无论中外,都有赖于高度科层化的职业官僚政治。印度莫卧儿帝国的曼萨卜达尔(mansabdar)体制有33级官阶,从“十人长”直至“万人长”,都是由朝廷自上而下征召、提拔或降黜的官吏。古罗马基础上建立的拜占廷帝国也有复杂的罗戈瑟特(logothete)文官体制,正是靠了这种体制多民族多元文化的拜占廷帝国才得以与特马(军区)制下军官贵族化倾向以及村社的地方自治倾向相抗衡而维持着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使帝国在内忧外患频仍的几个世纪中得以延续。所有这些官僚体制都有赖于一套中央铨选,考核与“雇用”官员的程序。但是,曼萨卜达尔体制的原则是“军而优则仕”,军事官僚的色彩远过于文职色彩。作为高级“国家雇员”他们脱胎于莫卧儿早期的雇佣军,其成员多为外国(印度以外的西亚、中亚伊斯兰地区)冒险家,缺少文化自律。因此尽管曼萨卜达尔体制以官僚决定薪俸极高而闻名于史,国家对他们也一直拥有任命与考核之权(如所周知,这两点即高薪与考核是当前人们谈论最多的反腐败方法),但这一体制的腐败速度与程度仍然极为惊人,可以说决不下于我国传统的科举官僚体系。[1]拜占廷的罗戈瑟特官僚体制文职色彩浓厚,而且对于具有政教合一特点的拜占廷东正教帝国来说,这一官僚体制既保持着独立于教会系统之外的世俗性,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宗教)自律。国家对文官的考核内容则包括罗马法之类的实用知识。然而罗戈瑟特在地方行政上的效能受特马军事贵族的制约而十分有限,而且由于政治贵族化的发展,官僚的作用日益减退,到14-15世纪罗戈瑟特大都已成为无权的虚衔。另一方面由于罗戈瑟特多是低薪乃至无薪职,又执掌征收赋税之权,因而腐败也非常严重。最后,这一文官体制的消亡也就成了拜占庭国家灭亡的先兆。[2]与这些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相比,我国的科举官僚体系在文职化、科层化、合理化等方面显然更胜一筹。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比政教合一体制与纯粹的雇佣官僚制都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更是在专制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扩大统治基础的有效办法。我国的传统中央集权体制延续得远比莫卧儿印度或拜占廷帝国为长久,这与科举官僚制胜于曼萨卜达尔或罗戈瑟特之类的外国传统官僚制是不无关系的。而如果以科举制奠定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的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与稳定程度要大于前期,这与官僚铨选制度由察举征辟到科举考试的演变也密切相关。当然也必须指出,科举制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它与其他土壤上萌发的制度间具有某些不可比性。科举制有赖于单一民族或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象拜占廷、印度那样民族与文化成份高度多元化的国家是难以发展出类似制度的。而他们那种形态的官僚制或许是维护这种传统多元化国家中央集权制度的最佳选择。 二、从制度层面看科举:“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 以考试选拔人材,从技术上讲无可非议。纵使它不应成为唯一的选拔方式,也至少应当是选拔方式之一或者是主要方式。起码在入仕之际并无政绩民望可考的情况下,选拔依据在逻辑上不外乎三者:即知识性考试,身份(门第、出身与其他先天性等级)以及个人与机构的随机性荐举。而考试比论身份“公平”,比荐举“客观”,这本属常识,并不是需要在学术上详加论证的深奥之理。现代文官制度中的考试制与我国历史上从察举向科举的过渡,与其说是谁学了谁,不如说两者都更多地是基于这种人类价值基础上的常识与逻辑。而它们在实行中遇到的阻力也不是因为其优点在学理上难于发现,而是因为它妨碍着某种既得利益体系。 但对于一种政治制度而言,人材选拔毕竟是个技术性问题,而政治制度的核心在于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而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科举制与它以前的世卿制、察举制以及外国的罗戈瑟特等官制一样都是以传统型或卡里斯玛型权威作为其合法性基础的。因而它们与建立在法理型权威基础上的现代文官制度、民主国家的文官制度仍有本质的区别。从这一点上来说,提出所谓“选举制好还是考试制好”的问题来就十分荒谬。民主政治中的选举是解决统治合法性问题的,它与作为人材选拔拔术的考试制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物。从某种意义上说,芸芸众生在总体上看是平庸的,为他们中多数意志所左右的选举结果也往往是平庸者而不是“英明领袖”或圣明君主当选。那么民主制意义何在?就在于它确立了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之授权这一原则,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统治的合法性基础问题。这样的“统治者”以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就与传统帝王以科举引“天下英雄入吾彀中”[3]有了本质的区别。即使后者的科场纪律比前者更严更“公平”,即使后者在技术上可以为前者所效法,这两者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制度的规定性反映在技术上,就形成了现代文官制度与古代科举的一些重大区别。一般地说,现代民主国家的官员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分途:政务官(掌权者)直接或间接由选举产生,与政党共进退;事务官(办事者)多由考试录用,按业绩或年资晋升,具有职业化、专业化特点,不受政党进退的影响。而传统科举官僚体制恰恰相反,这类体制谈不上政务官与事务官的严格区分而只有“君臣”之别(严格地说只有皇帝是“掌权者”,而百官都是为他办事的“臣仆”或奴才),但通常中央及地方的各级政要(即现代一般列为政务官的阁员、议员与地方主官的古代对应者)都由考试出身而非经选举。反而是各衙门的办事员即所谓刀笔吏者流并不通过考试,而是由种种不规范途径产生:有由正官“自辟僚属”者,从社会上招募者,经各种关系推荐者,甚至还有“学而劣则吏”、专以科场淘汰所余充之者。在明代后一途径居然成为定式,即“生员入学十年,学无所成者及有大过者,俱送部充吏”。[4]而他们在现代文官制中的对应角色正是考试录用的主要对象。 “政务官”不经选举,“事务官”不经考试,这样一种与现代文官制度完全相反的现象当然不是出于科举制设计者的考虑欠周,而是由政治制度本身的专制性质所决定的。“政务官”不经选举则不对选民负责,难以建立权力约束机制。“事务官”不经考试则会难免素质低劣,“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5]于是在统治合法性与办事效率两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缺陷。一方面“政务官”不可一世,往往“官逼民反”,另一方面“事务官”蝇营狗苟,衙门陋规泛滥,明清时常有“衙蠹”之称。这显然不是通过强化科场纪律所能解决的。考试选官在技术上确有优点,但它本身并不能解决制度性问题。相反,制度的败坏却能够歪曲这一“技术”。因此尽管到明代科场纪律已经空前严密:“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文字中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l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l官。”然而科场中的腐败现象仍然是层出不穷:“其贿买钻营、怀挟请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办甚。事属暖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6] 尽管如此,科举官僚制最大的弊病还不在科场,而在官场。即如黄宗羲所说:“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所谓取士之严,指士林出路仅有科举一途,造成严重的人材浪费;所谓用士之宽,指一旦考上即易于“ 进”,致使“在位者多不得其人”,官场气大坏。他由此叹道:“取土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7] 黄宗羲所处的明末,有识之士对科举制的评价已如此恶劣。其在两百多年后的清末变革之潮中之被废除就不难理解了。今人对“废科举”持批评态度者往往责怪清末以来在“西化”之风影响下一切求变的“激进主义”,实则科举名声的败坏早在清末“激进主义”兴起以前、甚至早在国门未开、国人尚不识西学为何物以前就很严重了。今人往往奇怪于当时的中国放着那么多的积弊不改,甚至连男人的辫子也尚未剪掉,便急急忙忙地废除了科举制这个据说是“类似于现代文官制度”的宝贝。其实人们如果注意到反科举的思潮兴起于“西化”之前,也许就不会奇怪了。历史不能假设,但倘无西方入侵,科举制在中国自身的轨道上是否就能一直运作下去,也未尝不是个问题。明末时从皇帝到社会上就已对“制科之弊”怨声不绝。崇祯皇帝因此提拔了非进士出身的陈新甲、孙元化、陈启新等人委以尚书、总督、巡抚等要职,并“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思以得度外之士”。但专制之制不改而考官之技已失,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而无益于时也”。[8]这段历史几乎可以说就是200多年后废科举后果的预演,它既说明了专制政治不变而只拿考试一法开刀,后果必然不良,也表明了在专制政治下被严重扭曲了的考试选官法本身的危机。对此如果只埋怨清末“激进改制”坏事,也是有失公正的。ッ髑迨贝科场纪律制定得如此严密,何以科举制仍会败坏呢?我以为黄宗羲的一段话道出了症结所在,虽然这段话他并不是专就科举而言的: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敛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惟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9]为什么“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种“藏天下于筐箧”即置天下于一家之私囊的立法。科举制败坏的根源就在于此。今日重新评价科举,这一点是不应回避的。三、从政治哲学层面看科举:“大共同体本位”与对个性的禁锢上述黄宗羲的话还可以引起更深层的思考。这段话表明:中国的传统统治者,乃至传统中国人,并不象表面上声称的那样相信“性善论”。他们对人的“自私”与人性的阴暗面可以说是无时或忘,并为此处心积虑地设计“防人”之法。这种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奇特景观是那些只从儒家圣贤之言来考察“传统”的人难以解释的。明清科场规则之严密,常使今天的科举肯定论者大为赞叹。然而又岂止科场规则,传统中国的“防人之法”达到极高水平的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科场防弊达到了每个“考生”派一军人给盯着的地步,官场防弊则达到了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为官的地步,这就是明清两代发展得登峰造极的回避制。那时除了世袭的土司和法定必须由孔家人任知县的曲阜一地外,全国各地的县官都必须来自外省,甚至本省其他府、县的人也不行,以防同乡结党为弊。就是这些外省人还不能久任,而须频繁调动,以防任职日久形成关系网。对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国家也常持以怀疑的眼光,尽量限制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区之间依附关系的发展。甚至对于儒家意识形态极力褒奖的家族组织,专制国家也不象表面声称的那样欣赏。从北魏的废宗主而立三长、明初“浦江郑氏九世同居”被皇帝疑忌为“以此众叛,何事不成?”而险遭杀身之祸,直到清代一些地方官府“毁祠追谱”,抑制宗族势力,专制国家对“强宗右族”的疑惧与礼教对大家族的褒奖始终并存,而且前一因素的实际影响往往超过后一因素。[10]实际上这一切都可以归之为我国政治文化中以“国家(王朝)本位”来排斥在实践上则崇刑废德、扬忠抑孝、强制分家,鼓励“告亲”,禁止“容隐”,不一而足。《秦律》中关于“妻有罪,其财界夫”,“夫有罪,妻先告,其(妻)财不收”、奴婢“盗主之父母不为盗主”的条款,明确承认父子夫妇各有其财。而秦人世风,则有所谓’借父l,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相讥。[12]这里亲情之淡漠,恐怕比据说父亲到儿子家吃饭要付钱的“西方风俗”尤有过之。人性险恶,险恶的人抱成团更难制驭,因此国家应当使人际关系尽量自上而下地“一元化”,即皇帝--官僚--吏胥--下民,而任何横向关系如“朋党”、宗族、同乡等等都应减弱到最低限度。以后的历代王朝一方面“独尊儒术”,一方面“汉承秦制”,其统治精神多少都具有“儒表法里”的性质:王道其表而霸道其里,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看似吏的儒化,实为儒的吏化。历代帝王不论口头上怎么讲,实际上对“法、术、势”的重视远超过四维八德。由汉到清的中国基本上仍是“大共同体本位”的,而不是小共同体本位、更不是个人本位的。像古希腊的德莫、古罗马的父权制大家族,中世纪欧洲的村社、行会、教区这类具有自治因素的“非国家”组织所享有的地位,在传统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与西方相比,这种传统秩序与其说是“家族主义”的,勿宁说是“国家主义”的。科举制度就是这一特点的产物。从科举考试的内容看它似乎有明显的儒家色彩,然而这一制度本身应当说主要是法家传统的体现。事实上,更能体现儒家性善论与宗法伦理的选官制度应当是由道德偶象式的地方元老举荐“孝廉”、“贤良方正”为官的察举制度。这一制度被废弃并代之以“冷冰冰的”科场角逐无疑是极权国家权威对宗法权威、“法术势”对温情主义占优势的结果。而学界对此似乎尚无足够认识。另一方面,这种选官制度与中世纪西方贵族制的区别也正是“大共同本位”与“小共同体本位”之别的反映。我们知道,现代化进程的本质内涵是有个性的公民及公民个人权利摆脱传统共同体的桎梏而崛起。而在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的中世纪西方,“大共同体”长期处在不活跃状态,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障碍来自采邑、村社、行会、家族公社等“小共同体”。这些“小共同体”在近代化过程中所受的冲击,与我国法家传统对“小共同体”的否定往往在表象上颇为相似。这就给人以一种印象:似乎古代中国的某些制度是惊人地“现代化”。象科举考试选官制度、回避制度与“现代文官制度”的相似就是如此。类似的还有由于极权国家对于臣民间横向依附关系的限制而形成的民间人际关系“自由化”表象。我国很早就存在着臣民之间的“自由租佃”、“自由雇佣”和“自由买卖”,而很少有西方那样的采邑农奴制以及自治村社对个人的束缚。如果不考虑专制国家对臣民的桎梏,那么我国人民似乎很早就生活在“自由”之中了。然而这当然只是一种幻象,因为在我国历史上,采邑、村社、教区、行会之类“小共同体”权力的不发达,并不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发达所造成。相反地,它意味着专制国家这一传统的“大共同体”权力的膨胀,它不仅使公民个人权利无由产生,连“小共同体”的权利也被压抑。它“平等地”剥夺了一切人的公民权利。与其说这样的社会不存在着不自由的农奴,勿宁说不存在的只是“自由的”农奴主,而所有臣民都是专制国家及其人格化体现者(君主)的“普遍奴隶”。关于这一点,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水浒》式造反-“庄主”带领“庄客”(或者说是农奴主带领农奴)造专制国家的反-- 成了最好的注解。 使“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科举制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它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最本质的区别。这两者都具有排斥“小共同体利益”的功能,因而在技术上可以十分相似。但前者是从专制国家即大共同体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后者却是从公民权利本位即个性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象黄宗羲那样具有鲜明的个性倾向的中国式“启蒙思想家”在抨击科举制之余,会主张恢复仿佛是更为落后的察举征辟之制:这与社会上的人们宁投“庄主”为“庄客”也不愿做天子爪牙之下的“编户齐民”是一个道理。现在不少论者从技术上指出科举考试仍不如现代文官制“平等”,这自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我认为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公民个性本位还是“大共同体”本位才是根本的区别。科举考试即便再“平等”,只要它是一种排斥个性的“平等”,那么它就并无现代性可言,而只能一种天下臣民“平等”地作为皇上奴才候选人的制度。严格地说,它与天下女子在容貌面前一律“平等”地供皇上“选美”的制度并无实质区别。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性发展的共同体桎梏是多种多样的,而个性发展的进程往往不可能一下同时摆脱所有的桎梏而一步跨入“自由”状态。因此,个性发展的一定阶段就可能表现为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扩张、对主要的共同体桎梏形成消解机与制衡机制。西欧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时“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就是这样。在“大共同体”不活跃的西方,公民权利在一定阶段上与“大共同体”的体现者结盟,联手反对“小共同体”的桎梏,反对领主权与村社陈规,就成为一种积极的进程。而在市民权利成长起来后,便会转而向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大共同体”发起挑战,追求个性的进一步解放。而在传统中国则相反,“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因此如果说在西方王权(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市民社会因素)在一定阶段上可以有助于市民社会的成长,那么在中国,或许公民权利在一定时期却需要与某种“小共同体”结盟。我们知道“庄主经济”对于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而言是一种落后现象,但正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庄主经济”色彩的乡镇企业,在冲破大一统命令经济的蕃篱、推动中国走向市场机制与人的个性解放的特定阶段上却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这个角度上看,清末对科举制的否定也许仍不失其积极意义,尽管“废科举”之后出现的替代物并不令人称道(犹如“庄主经济”或王权也并不是市场化进程与市民社会所追求的东西一样),尽管我们现在还要为摆脱这些替代物、实现政治人材选拔方式的现代化进行艰苦的努力。[13]总之,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作为选拔官员(主要是初入仕途的事务官员)的技术手段,如果不是最好的,至少也是必不可少的。传统科举考试在这方面的确能给人以不少启示。但这一技术手段受基本政治制度(主要是统治合法性的产生机制)制约,正是由于这种制约,科举官僚体系在“官”无选举、“吏”无考试这两点上都根本迥异于现代文官制度,它的积弊及最后被废除都有其内在原因,并不能全归咎于“全盘西化”或“激进主义”。最重要的是:科举官僚制的政治哲学基础是强调“大共同体本位”(君国本位)的传统法家政治理念(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谓儒家文化及其相关概念,诸如性善论、家族本位与“德治”理念等在“中国传统”中的实际地位,至少它与书本上的地位大异其趣)。它与以个人本位(在法理上即公民权利本位)为政治哲学基础的西方文官制由于都排斥“小共同体本位”(家族、社区或利益集团本位),因而可能会有某些技术上的相似。但两者在深层次上的根本区别却可能比它们各自与“小共同体本位”的距离更大。因此,绕开深层次的变革直接借助于那些技术上的相似而从传统官制跨入现代文官制度,恐怕是一厢情愿的空想。在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百年之后,客观地重新评价这一制度并在技术意义上借鉴科举制是完全必要的,但作为历史问题我们不应借弘扬所谓“保守主义”而完全否定“废科举”,作为现实问题我们更不能指望仅靠考试取官就能解决政治体制现代化的出路。注释:[1] , and , An Adranced History of India. Macmillan, [2] Empire:Bureaucracy. in Dictonary of the Middle ;. [3] 《唐摭言》卷一。 [4]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5]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吏胥》。 [6] 明吏》卷七0,《选举二》。 [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9] 《明夷待访录·原法》 [10] 参见秦晖:《宗族文化与个性解放:农村改革中的‘宗族复兴’与历史上的‘宗族之谜’》,《中国研究》(东京)1995年8月号,28-31页。 [11] 《韩非子·备内》 [12] 《汉书·贾谊传》,今本贾谊《新书·时变》文略异。 [13] 关于“大共同体”、“小共同体”及个性发展(现代化)进程间的关系,详见注[10]秦晖,25-31页。

中国科举制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很大的帮助中国人民选拔人才。

1、要点:科举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文化的影响。诚然,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同样,我们评判科举制度也是一分为二,它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通过科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明清时实行八股取士,严重束缚应考者,使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2、详情:追溯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一种熠熠发光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科举制度。科举文化博大精深。中国是一个科举大国,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在中国历史上承负着整合传统社会生活并维系社会内部的文化生态平衡的功能。它对传统中国的政治、文化、思想、教育、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运行均起到枢纽与调节作用。这种制度创立于隋代,完善于唐,发展于宋,中落于元,鼎盛于明,终结于清。100年在中国文明史上不过短短一瞬,但科举的施行历史却超过1300年。以科举为核心的教育制度与精英选拔制度,既是维系社会精英与政治精英相互依存关系的纽带,也是维系社会个阶层对君主、儒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权威效忠的基础。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与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科举制度与以前的各种人才选拔制度最大的不同,也使得它在最大范围内吸引着全国各地的贤能志士。它的确立似乎为那些出生贫寒的人指明了一盏明灯,为他们带来了终有一天将飞黄腾达的美好希望。科举制的发明,最大限度摒除了权力的干扰,保证了官员选拔的公正、公平。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科举制度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在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同时,也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特别是在科举制度日趋完善的宋朝,历代皇帝几乎都以奖掖孤寒、抑制势家自诩,采取了特别举措限制“贵家”子弟,这客观上给了平民子弟更容易崭露头角的机会。宋朝不但出现了“平民”状元的现象,而且很多普通百姓子弟通过科举改变了自身及其家庭的命运。然而,科举不是一个单纯的考试制度,它一直在发挥着无形的综合能力,将文化、社会、经济诸领域与政治权力的结构紧密的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多面互动的整体。科举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因为通过科举可以取得名位,一般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都强烈要求进学读书。科举制度的产生在客观上推动了封建教育的发展。科举考试主要是以儒家经典为内容,这对于结束魏晋以来学校教育所流行的清谈学风和玄虚思想,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统一和标准的一致,对于造成当时出现的所谓“五尺童子耻于不闻文墨”的风气,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科举制度促进了传统儒学文化的传承与普及带动了民间社会崇尚人文、教育。其对于国内民族文化融合、社会整合以及国家统一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它推动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及书法艺术的发展。同时,科举对民俗文化也有重大影响,对文化习俗的流行具有自发性,有的科举甚至转化为民俗。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科举产生出一大批善于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和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众多有杰出贡献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学者、教育家、外交家等,如唐代的王维、韩愈、柳宗元、刘禹锡、颜真卿、柳公权、白居易,宋代的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朱熹、包拯、寇准,明代的张居正、汤显祖、海瑞、徐光启,清代的纪晓岚、刘墉、郑板桥、林则徐、翁同龠、张、蔡元培等文化名人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都是中华民族的英才。时至今日,尽管我们已经进入了计算机、多媒体的时代,但是传统的制度还是影响着我们的文化。因为制度和文化相辅相成,制度是文化的载体。所以看今日的高考,我们不难发现科举与现代高考有很多相似之处,从探索科举与学校教育教学关系的历史发展规律入手,看现代高考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关系,可以为当前的高考改革提供历史借鉴,使高考改革有利于中学的育才,大学的选才育才。科举有如古代的高考,高考有如现代科举。两者都是竞争性的公开的选拔考试,只认成绩不认人。在当代中国,高考制度是社会上最为公平的制度之一,考试选材所遵循的是能力本位的原则,就像游泳一样,游得过去就游过去,游不过去,权力、出生、金钱等其他的办法都旧不了你。科举和高考都能选拔出文化素养较高的人才。科举调动了民间办学的积极性和士子的积极性,推动了文化教育的普及,有利于澄清吏治,以任人为贤取代任人为亲。科举制度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它的存在既依赖于专制王朝,又促进国家的统一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共同发展的历史。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的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客观上使中华文化统一到儒家文化的前提下来,这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的弊端不断暴露,已经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由于科举制度是以儒家的政治标准和价值来选拔人才、凝聚人心和构成获取地位、权力的基本途径的,科举制度的废止,从长远来看,就使国家丧失了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的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这就导致中国历史上传统文化资源与新时代的价值之间的最重大的一次文化断裂。科举制度也产生了家庭悲剧。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而且科举也是普通人出头的重要途径,因此经常会有贫士高中之后抛妻弃子的悲剧发生,相信陈世美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和责任感,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最后,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由于科举的这些弊端,改革科举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终于在1905年9月2日,科举制度结束其长达一千多年的历史,从而使这一年成为新旧时代的分水岭。科举制度的废止,从长远来看,就使国家丧失了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的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这就导致中国历史上传统文化资源与新时代的价值之间的最重大的一次文化断裂。在中国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农村,文盲率反而较之传统社会更为上升。中国近代与现代之间在文化上的断层,至少可以由此得到部分的解释。科举兴废影响深远,意味着中国历史的一个根本性断裂,相对与此前中国的“千年”传承,他是终结之时,相对于此后的“百年变革”它又是开端之时,它构成中国社会变迁链条中关键的一环,其意义要超过一个王朝的覆灭。如今,科举制度已经消失100多年了,尽管科举已如失去的流水,但其作为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是中国原创力的重要基础。它代表的是一种趋势和追求,包括对知识的追求、对人才的渴望和不问背景的公平竞争。百年回眸,我们感到科举制度虽有种种的局限和弊端,但着却是我们民族智慧的一大创造,一个重大发明。科举制度无论过后多少年,它依然功不可末,人们依然能记起它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参考文献:杨齐福:《科学制度与近代文化》

在历史上, 中国教育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选拔“人才”。人们接受国家正规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自己能被国家权威部门选上并得到社会的认可(在封建社会,手工艺的学习好象不是正规的国家教育)。这是中国人之所以会拼命学习的根源之所在。正是由于人们学习的主要目的是被选上,取得名誉与地位,所以,人学习的具体内容自然就是权威规范的内容与社会所认可的内容,至于学习的内容与客观实际是不是相符、在生活生产中有没有实际作用,好象学子们没有什么兴趣,在尽力争势夺利的社会环境氛围中,他们也没有时间与精力来学其它“无用”的歪门邪术。 封建社会中的科举制度实际上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功能就是维持国家政权与社会的稳定,这一方面主要在于科举的内容是国家所规范的内容,但更在于其选拔的人才往往都是有利于维持统治的人才,一般人往往很难发觉其中奥妙,可能绝大数封建统治者自己也没有完全明确这一科举制度对维护他们既得的优势社会地位所起的作用。因为表面上看科举制度是社会最公平的制度,因而得到了社会绝大数人的认可与支持,具有非常高的社会公认性。但实际上,却隐藏着很难为人所发觉的玄机。 实际上科举并不是公平地选拔人才。由于科举所规范的考试内容主要是考试学子学习掌握金科玉律的能力,因而科举所选拔的人往往是那些学习能力尤其是记忆力特强的人,实际上人的智商与记忆力绝不是成正比关系,记忆力仅仅是体现人智商水平的一个方面,人的智商主要在于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主要在于人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尤其在于人寻求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的创新性能力,但是,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强的人尤其是自我创新能力的人,他们的记忆能力往往并不强,很多人的记忆力甚至还不如一般的人,因而一般高智商创新性能力强的人往往很难被科举所选上,对于统治者来说这正中下怀,因为智商高的人往往最容易威胁到他们的优势地位,一方面,从统治者个人心理的角度看,一个能力远远强于自己的人在自己的手下,人自然会感到不自在,难以随便地发挥。面对这样的人,一般的统治者往往会往往存在着敬而远之的心理倾向,另一方面,从国家政权的整体看,自我创新性强的人由于综合分析能力强,因而往往容易看出社会的不足之处,他们往往更有可能成为社会革新的领头羊,这对于已经居于优势社会地位的统治者来说是最不愿看到的,因为他们的优势社会地位很可能会在革新中受到损伤甚至完全损失。因而历代统治者除非万不得以,一般情况往往都不愿任用自我创新性强的人。从个人情感的方面看,自我创新性强的人往往自我主见性比较强,往往难以学习接受别人不同的意见,尤其难以接受在自己看来明显错误愚蠢的意见,因而他们往往难以顺从从别人,有时往往只能有意识地强迫自己顺从。统治者自然也不情愿人任用这样的人,相反,那些学习记忆力强的人却明显不一样,由于他们学习掌握别人思想结果的能力强,他们自己的自主性弱,因而往往容易接受别人的意见,容易顺从别人,自然,一般的统治者往往喜欢任用这样的人。更为关键的是,由于学习能强的人,虽然他们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但是由于他们学到的知识往往比较广,他们诡辩的能力往往非常强,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维护一定的立场,他们往往能够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只是他们的理由往往是听上去很有理的理由,并非是客观真实性的理由。

科举制度论文的参考文献

1、要点:科举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文化的影响。诚然,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同样,我们评判科举制度也是一分为二,它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通过科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明清时实行八股取士,严重束缚应考者,使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2、详情:追溯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一种熠熠发光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科举制度。科举文化博大精深。中国是一个科举大国,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在中国历史上承负着整合传统社会生活并维系社会内部的文化生态平衡的功能。它对传统中国的政治、文化、思想、教育、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运行均起到枢纽与调节作用。这种制度创立于隋代,完善于唐,发展于宋,中落于元,鼎盛于明,终结于清。100年在中国文明史上不过短短一瞬,但科举的施行历史却超过1300年。以科举为核心的教育制度与精英选拔制度,既是维系社会精英与政治精英相互依存关系的纽带,也是维系社会个阶层对君主、儒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权威效忠的基础。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与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科举制度与以前的各种人才选拔制度最大的不同,也使得它在最大范围内吸引着全国各地的贤能志士。它的确立似乎为那些出生贫寒的人指明了一盏明灯,为他们带来了终有一天将飞黄腾达的美好希望。科举制的发明,最大限度摒除了权力的干扰,保证了官员选拔的公正、公平。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科举制度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在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同时,也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特别是在科举制度日趋完善的宋朝,历代皇帝几乎都以奖掖孤寒、抑制势家自诩,采取了特别举措限制“贵家”子弟,这客观上给了平民子弟更容易崭露头角的机会。宋朝不但出现了“平民”状元的现象,而且很多普通百姓子弟通过科举改变了自身及其家庭的命运。然而,科举不是一个单纯的考试制度,它一直在发挥着无形的综合能力,将文化、社会、经济诸领域与政治权力的结构紧密的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多面互动的整体。科举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因为通过科举可以取得名位,一般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都强烈要求进学读书。科举制度的产生在客观上推动了封建教育的发展。科举考试主要是以儒家经典为内容,这对于结束魏晋以来学校教育所流行的清谈学风和玄虚思想,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统一和标准的一致,对于造成当时出现的所谓“五尺童子耻于不闻文墨”的风气,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科举制度促进了传统儒学文化的传承与普及带动了民间社会崇尚人文、教育。其对于国内民族文化融合、社会整合以及国家统一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它推动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及书法艺术的发展。同时,科举对民俗文化也有重大影响,对文化习俗的流行具有自发性,有的科举甚至转化为民俗。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科举产生出一大批善于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和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众多有杰出贡献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学者、教育家、外交家等,如唐代的王维、韩愈、柳宗元、刘禹锡、颜真卿、柳公权、白居易,宋代的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朱熹、包拯、寇准,明代的张居正、汤显祖、海瑞、徐光启,清代的纪晓岚、刘墉、郑板桥、林则徐、翁同龠、张、蔡元培等文化名人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都是中华民族的英才。时至今日,尽管我们已经进入了计算机、多媒体的时代,但是传统的制度还是影响着我们的文化。因为制度和文化相辅相成,制度是文化的载体。所以看今日的高考,我们不难发现科举与现代高考有很多相似之处,从探索科举与学校教育教学关系的历史发展规律入手,看现代高考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关系,可以为当前的高考改革提供历史借鉴,使高考改革有利于中学的育才,大学的选才育才。科举有如古代的高考,高考有如现代科举。两者都是竞争性的公开的选拔考试,只认成绩不认人。在当代中国,高考制度是社会上最为公平的制度之一,考试选材所遵循的是能力本位的原则,就像游泳一样,游得过去就游过去,游不过去,权力、出生、金钱等其他的办法都旧不了你。科举和高考都能选拔出文化素养较高的人才。科举调动了民间办学的积极性和士子的积极性,推动了文化教育的普及,有利于澄清吏治,以任人为贤取代任人为亲。科举制度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它的存在既依赖于专制王朝,又促进国家的统一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共同发展的历史。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的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客观上使中华文化统一到儒家文化的前提下来,这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的弊端不断暴露,已经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由于科举制度是以儒家的政治标准和价值来选拔人才、凝聚人心和构成获取地位、权力的基本途径的,科举制度的废止,从长远来看,就使国家丧失了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的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这就导致中国历史上传统文化资源与新时代的价值之间的最重大的一次文化断裂。科举制度也产生了家庭悲剧。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而且科举也是普通人出头的重要途径,因此经常会有贫士高中之后抛妻弃子的悲剧发生,相信陈世美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和责任感,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最后,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由于科举的这些弊端,改革科举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终于在1905年9月2日,科举制度结束其长达一千多年的历史,从而使这一年成为新旧时代的分水岭。科举制度的废止,从长远来看,就使国家丧失了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的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这就导致中国历史上传统文化资源与新时代的价值之间的最重大的一次文化断裂。在中国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农村,文盲率反而较之传统社会更为上升。中国近代与现代之间在文化上的断层,至少可以由此得到部分的解释。科举兴废影响深远,意味着中国历史的一个根本性断裂,相对与此前中国的“千年”传承,他是终结之时,相对于此后的“百年变革”它又是开端之时,它构成中国社会变迁链条中关键的一环,其意义要超过一个王朝的覆灭。如今,科举制度已经消失100多年了,尽管科举已如失去的流水,但其作为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是中国原创力的重要基础。它代表的是一种趋势和追求,包括对知识的追求、对人才的渴望和不问背景的公平竞争。百年回眸,我们感到科举制度虽有种种的局限和弊端,但着却是我们民族智慧的一大创造,一个重大发明。科举制度无论过后多少年,它依然功不可末,人们依然能记起它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参考文献:杨齐福:《科学制度与近代文化》

一、科举制度与国家治理(一)科举制度对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科举制度兴起于隋唐时期,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繁荣,封建社会开始进入鼎盛阶段,封建制度也日臻完善。随着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中小地主开始要求政治上的权利。统治者对官僚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使官僚机构更加完备,分工也更加细密,从而需要补充大量官吏。为迎合中小地主和统治者双方的需要,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治理庞大国家过程中的一种理性选择,对于国家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科举制度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公平。不管科举制实际上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至公”,但至少其制度设计是体现“至公”精神的。因为科举考试选官制比世卿世禄制及其他选官取士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更先进,更公平,也更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所以自隋唐以来历代统治者皆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它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读书入仕登上政治历史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条件和平台。过去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而今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正因为如此,自五代以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或迟或早都采用了科举制。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和人才选拔制度。2.科举制度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统治者要想更好地治理国家,就需要有一种整合社会的主导思想。秦始皇采用的是法家思想,但由此带来的严刑峻法、横征暴敛使人民不堪忍受,致秦二世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代的教训,采用黄老之学,“无为而治”,至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便成为封建专制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有效地发挥着维护封建统治、实现社会整合的作用。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其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科举制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是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之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维持,一是凭借国家暴力机器,二是依靠制度的力量,三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整合,而这些也都离不开儒家思想滋养出来的官员和知识分子。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国家制度,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唯一标准,所谓“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就使得儒学这一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通过科举制度的推行得以制度化。儒家思想与封建专制制度和科举制度相结合,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因而科举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二)科举制度对社会进步的消极影响历史地看,科举制度一方面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也因其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和自身的缺陷,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带来许多弊端。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以儒学为基础的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日益成为一种障碍。1.科举制度是强化封建专制独裁的工具科举制的价值取向首先是维护和强化封建专制制度,它体现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其目的是通过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在一起,培养和选拔甘心俯首帖耳地服务于封建王权和政治统治的奴才,即所谓“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由于科举制在封建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统治者便不断扩大科举范围,相应地造成日益严重的冗官问题。在宋代,每次科考均以几倍、十几倍于唐代的规模大量取士,凡被录取者都要授官,结果是封建官僚机构日趋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随着科举制的成熟与发展,读书做官的思想日益凝固化,相伴而生的官本位现象也日趋严重。中国古代社会从先进变落后、从文明变愚昧,与此关系甚大。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科举制最终被封建保守派用来抵制思想进步,反对社会变革,成为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2.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并不是无可置疑的随着科举制的不断发展,虽然形成了回避(包括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和保密(包括锁院、糊名、誊录等)制度以防止作弊,保证公平,但这也只是限制了那些没有门路的下层百姓。南宋学者洪迈谈到科举之弊时说:请人代答试卷虽被明文禁止,但“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其不幸而败者百无一二”。考生夹带、传递、换卷、割卷、顶名、冒籍、贿买、钻营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科场舞弊的现象与科举制度共始终。在很多有关科举的博物馆里就陈列有古代科举考试中用于作弊的各种形式的夹带品,上书蝇头小楷,密密麻麻,令人叹为观止。当权者采取各种防止舞弊的措施,追求细节上、形式上的公平,但这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公平。事实上,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提拔亲信子弟,培植自己的党羽,致使政治腐败的现象极为普遍。科举在制度设计上也有不少弊端。在唐代,士人可以在考前请托社会名流将自己推荐给主考官,即所谓“行卷”。常科登第后,还要参加吏部的“释褐试”,合格后方能脱去平民服装换上官员衣冠。其言、身、书、判四个环节,除“身”是天生的,其他都取决于主考官的意志。因此,士人钻营、请托、逢迎拍马、趋炎附势、上书献赋、攀附权贵之风极为盛行。所有这些,都使得科考作弊的各种防范措施常常成为掩人耳目的虚文。此外,科举制度还有对考生身份的限制,如从事娼、优、隶、卒等“贱业”者,其子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女性也是被排除在科举考试之外的。科举制的所谓公平性由此可见一斑。二、科举制度与学术发展科举制度在中国的文化和学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文明与文化学术的发展和繁荣都与科举制密切相关。比如,中国文化在宋代的南移,科举制就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徐晓望先生的研究,科举制极大地推进了东南地区的文化普及,促进了该地区理学的发展、出版业的兴盛、文史艺术的繁荣,使长期处于中华文明边缘的“南蛮”之地呈现出“巷南巷北读书声”及“家有诗书,户藏法律”的景象,由此形成了东南地区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的文化优势。科举在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明末清初在中国居住过22年的葡萄牙人曾昭德(Alvaroz Semedo)所言:中国人热衷科举考试,是因为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取得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种学位,“这些科举考试构成了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因为它事关权位、声望、荣誉及财富。它们是人们全力关注、魂系梦萦的事物”。科举考试凭成绩取士,注重才能,这就在全社会特别是社会中下层形成了一种惜时勉学、自觉求学的风气。无论是仕宦望族、商贾阶层,还是一般平民百姓,都极为重视科举教育。科举制还显然促进了明清时代农、工、商家庭出身的“士人”群体的涌现,使得当时社会知识阶层人数大增,从而对古代中国学术文化与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无论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兴盛还是衰落,都无法排除科举制的影响。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加明显。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科举制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且束缚了学术思想的发展。1.科举制度下“八股取士”的弊端,抑制了中国学术文化的创新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时代,实行八股取士,考试形式越来越程式化、格式化,最终形成“八股文”。八股文是一种非常刻板僵化的文体,限定论题、格式等,被鲁迅先生讽刺为“原是蠢笨的产物”。它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泯灭了人们的个性,销蚀了人们的创造力。考生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也无法展示自己的才华,只能熟读四书五经以应付科举考试。八股取士使得天下千万学子都把精力放在学做八股文上,学问由此而衰败,学风也由此而变坏,社会的学术思维创新的环境也因此走到了黑暗的极致。这使得人们即便有了新的思想和创见,也无力或无法彰显于世。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将许多知识分子的精力与研究都束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种反对独创,只尊孔孟朱程理学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读书人的创新精神,甚至到今天还有影响。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中国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2.科举制度下考试内容狭窄单一的弊端,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进步科举考试的内容狭窄单一,不外四书五经,而且只能为“圣贤”作注,不能越雷池一步。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基本内容,儒学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圣典,其他均被视为异端而排除在科举之外。儒学与科举制结合,显然也大大抑制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古代中国历来重治术轻技术,人文学科高度发达,自然科学地位低下。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侧重宏观而相对忽视微观,擅长思辨而相对拙于实证,这种现象实际上与科举制互为表里。唐代科举系统中曾设有进士、秀才、明经、明法、明算、武举及吏道等科,虽然对考试内容限制并不太严,但明算科是录取人数最少、地位最低的科目。到了宋代,考试科目的设置变成了“精贡举、罢诸科”,独存进士科,即“诗赋取士”和“经义取士”,法、道等体系的思想受到排斥。明清时期考试范围则进一步缩小,仅限于四书五经。清末受西洋坚船利炮的震撼,曾开设算学科,然而所取人数极少。当时多数人在思想观念上根本就不重视自然科学。明代名医李时珍在三次乡试不第后弃举从医,呕心沥血写成《本草纲目》进献皇帝,却被束之高阁。这种状况除了与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有关之外,显然还与科举制度的长期影响密切相关。科举考试在内容上基本把自然科学排除在外,这使得资本主义“分权时代”到来、相应的“分科之学”(西方科学的基本特征)开始主导世界科学发展潮流的时候,富有创新精神的中华民族却无法展现自己的聪明智慧。因此,明清以后中国科技大大落后于西方,科举制或许是难辞其咎的。3.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弊端,扭曲了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使得人们认为受教育、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做官”,科场功名往往成为读书人的原动力和毕生追求。“白发童生”、“寿星举人”这样的现象不仅仅体现个体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学而优则仕”的政治制度和价值取向也极大地缩小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空间。特别是到了明代实行的八股文考试,更是把科举制度的弊端推向了极致。同时,因为学习儒家经典的目的是应付科举考试然后做官,所以与之无关的知识都被视为“形下之器”,是君子不屑的“奇技淫巧”。例如经商,许多读书人只是为了改变自己在经济上的贫困地位才“弃儒经商”、“弃文经商”的,一旦他们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变,他们就往往会由商返儒。自然科学和其他学术文化在中国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知识分子只重科举的价值取向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明朝末年的著名科学家宋应星在其科学巨著《天工开物》的序言中就很有感慨地写道:“此书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显然,这是科举时代注重实际的知识分子所发出的充满郁闷的感叹。三、科举制度与人才培养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取士选官制度,属于文官考试制度,同时还兼有教育考试性质,所以它最直接地作用于教育与人才培养,其进步影响是无法抹杀的。据记载,唐代共开进士科263科,取进士近7000人,有姓名可考的状元148人,10人位至宰相,其他的也多为能人志士。如初唐“四杰”中的杨炯、王勃,其后的陈子昂、岑参、王昌龄、韦应物、白居易,中唐的孟郊、刘禹锡、韩愈、柳宗元,晚唐的杜牧、李商隐、皮日休等等,都是进士出身,王维、柳公权还是登科状元。北宋和南宋共有118榜进士,取进士30000余人、状元118人。北宋71名宰相中,有64名是进士或制科出身。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曾巩、晏殊、梅尧臣、黄庭坚、范成大、杨万里、朱熹、程颢、文天祥、范仲淹、司马光等都是进士出身。明清时代的进士中也不乏有文韬武略的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科举制度造就了古代中国的人才,塑造了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群体形象。然而,物盈则亏,法久终弊。科举制度历经千年,正如康有为所说:“凡法虽美,经久必弊。… …而不与时消息,改弦更张,则陷溺人才,不周时用,更非立法求才之初意矣。”虽然历代统治者都对科举制进行过改革,但大都是治标不治本,致使科举制弊端丛生。科举制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最大弊端在于:1.导致人才知识结构有缺陷科举考试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是一根强有力的指挥棒。由于考试只限于经书的内容,只注重经义的解释,使得考生脱离实际而专注于那种空疏之学,知识面越来越窄。对此一些西方传教士看得很清楚。英国传教士韦廉臣认为:中国士人在科举的指挥棒下,“谬于一偏之见,而不能达观,拾五经之糟粕,拘八股为文章,而于天文、地理、算学、化学、重学… …置诸不论不议之列”。另一位英国传教士麦嘉温批评那些所谓秀才、举人、进士、翰林:“用西方的观点看,获得以上学位所需要的知识是贫乏而有限的。在我们英国学生的眼里简直少得可怜”。2.造成知识分子人格扭曲前面已经讲到在科举制下人们读书就是为了做官,这种思想对读书人的危害尤其严重,不仅使他们的知识残缺,而且使他们的人格扭曲。他们梦想着经过十年寒窗,一旦及第就可一步登天。为了实现读书做官的梦想,他们不惜采取夹带、代考、行贿等舞弊手段,却还满嘴讲着正诚格致、修齐治平的漂亮话;或者像范进那样为求取功名,皓首穷经,耗尽了青春年华,最终中举却成了一个疯子。3.科举制度本身具有非人性化特征科举考试从产生之日起录取率就很低,而且科考间隔时间也很长,竞争异常激烈,在科场上脱颖而出者为数甚少,大部分人终身没有出头之日。因此,科举制的非人性化特征首先在于严重地埋没人才。对此,顾炎武在其《日知录·拟题》中给予了猛烈抨击:“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同时,儒家经典常常晦涩难懂,它远离人们的现实生活,更不会激发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所以在科举制度下,整个学习过程枯燥乏味,成为对读书人身心两方面的折磨。此外,科场考试环境也是非人性化的。为了防止舞弊,作为考场的贡院号舍被设计得狭窄封闭,只给每人约一米见方的空间,形同地狱。更有甚者,“在明英宗年间的一次考试中发生了火灾,由于考生被锁在号舍里不能逃脱,使90余名考生葬身火海”。在科举制度下,教育最主要的功能被异化了,它已经演变成了奴化、禁锢知识分子的工具,使社会的这部分最活跃的精英力量萎缩、沉寂。科举时代出身于八股科举的“人才”,有很多是低眉屏息、蝇营狗苟而绝无信仰、原则可言的庸才。他们除了功名富贵以外别无所求,不想也无力反抗黑暗的朝廷。所以,科举制度在近代教育潮流的冲击之下被废除就是毫不奇怪的事情了。综上所述,科举制度的影响是深远的。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文明曾经“先于天下”,“超于亚洲”,但后来落伍了,这都不能排除科举制度的重要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毕竟存在了1300年,这本身就说明它有一定的合理性。科举制度不仅仅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笔,还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亚洲的朝鲜、日本、越南,欧洲的英、法等国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影响。孙中山先生曾十分欣赏英国通过考试选拔文官的制度,并设想以此来改造中国的官吏体系。但他考察研究的结果是:“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制度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事实上,真正要评价科举这么一个复杂精细、影响重大的制度,需有一定的时空距离。离废科举越久远,人们越冷静客观,就看得越清晰全面。对科举制这么一个选拔了中国从隋唐到明清大部分政治家、文学家和著名学者的制度,对一个与1300年间几乎所有知识分子、所有地区和绝大部分书籍都有关的制度,对一个中国发明的被西方国家所借鉴的制度,在其存在1300年、废止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应仅仅将它作为批判的靶子,而应对它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研究,把它放入历史的长河中加以理性的考察,过滤其陈腐僵化的东西,肯定其合理积极的因素,并从中吸取对当今社会有益的智慧。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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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代进士科举文献地理分布数据库”由孔伟伟与地图书人文地理知识库(以下简称地图书)于2022年3月份共同建立,通过对海内外近四十家图书馆三百多种清代进士科举文献的汇总,按照9个朝代112次科举考试的时间范围,以科举文献的地理分布为依托,通过地图书平台提供的开放协作服务,直观的体现每个科年的文献存世情况,同时提供可在线浏览文献的“一键直达”。“中国清代进士科举文献地理分布数据库”是国内首个对清代进士科举文献进行汇总整理的数据库,旨在为古文献研究、人类学研究、社会史研究、古代教育制度研究、科举文化研究的学者提供方便。同时在版本的基础上开放协作,让更多的爱好者参与到我们的项目中来,完善现有文献数据的刻本、册数等数据,增加遗漏的、将来发现的新的清代进士科举文献。为什么建此数据库?与明代科举文献相比,清代进士科举文献的现存总量更大且类型也更为丰富,不仅有常见的登科录、会试录,还有进士履历便览、会试同年齿录、同年录、会试朱卷、会试闱墨等。馆藏地极为分散,分布于中国各省份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大学图书馆、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日本国立公文书馆、日本内阁文库、法国国家图书馆等海内外几十个地方,造成了信息不明、获取不易、利用率低等问题。虽然世面上已有《历代进士登科数据库》、《中华科举库》等科举类数据库,但存在收录不全、资料重复的问题。目前尚无任何大型数据库对现存所有的清代进士科举文献进行汇总和整理,只有部分科举文献得以公开出版。国内主要有台北成文出版社出版1992年出版的《清代朱卷集成》,全国图书馆缩微中心2011年出版的《中国科举录汇编》《中国科举录续编》;以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登科录(康熙11年-光绪24年)、会试录(顺治4年-广西24年)、会试题名录(康熙21年-光绪30年)、武会试录(康熙24年-光绪21年)的微缩胶卷,均是随科举奏折一同进呈保存至今的版本;其他收藏较多的有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天一阁保存的几十种刻本。海外有日本国立公文书馆所藏的《进士三代履历便览》,为红叶山房旧藏,转至内阁文库后进行了汇编,收入顺治三年至康熙六十年28种科举文献,普林斯顿大学东亚图书馆所藏《进士三代履历便览》为日本国立公文书馆版本的影印版,对国内科举文献有极大补充。还有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东亚图书馆藏《明清科举档案资料》,所收录由明至清、种类繁杂,是收集台湾故宫博物院、傅斯年图书馆等处所藏科举录进行的汇编文献。其他公开的还有法国国家图书馆所藏两科清代科举文献,云南图书馆所藏光绪二十九年登科录和会试同年齿录,美国犹他家谱学会的十余种会试同年齿录,美国HathiTrust网站公开的哈佛大学图书馆、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所藏的几十种登科录、会试同年齿录等。其他分布于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等处的各类登科录、会试录、会试同年齿录则查看难度极大。本数据库创建者在去年至今写作《明清泽州科举研究》书稿过程中,对海内外现存的300余种清代进士科举文献做了整理和汇总,建立此数据库的目的是为国内外科举文化研究者提供便捷,以期能够为诸位查询清代进士科举文献现存数量、现存地点、是否可见、获取难度的时候节省宝贵的时间。数据库做了些什么?1.已收录319种清代科举文献,清代晚期的文献存世较多,其中光绪21年乙未科现存17种科举文献,光绪29年癸卯科16种,光绪30年甲辰恩科14种。2.标注海内外馆藏地38家,其中北京大学图书馆收藏最多72种,其次为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48种,再为日本国立公文书馆28种。3.进行了10种归类,其中登科录44种、履历便览33种、会试同年齿录140种、会试录41种、题名录7种、考官录6种、同门姓氏12种、会试朱卷19种、会试闱墨12种、会试同年录5种。4.已收录国内外古籍文献数据库7个,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目录、中华古籍资源库、全国古籍数目数据库、美国犹他家谱学会图书目录、台湾善本古籍典藏、台湾中研院数位文化中心、学苑汲古—中国高校古文献资源库、HathiTrust、日本所藏中文古籍数据库等古籍数据库。如何使用?通过科年,可以在右侧文献处直观的看到该年份现存的进士科举文献数量。如顺治三年丙戌科已收录2种,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则收录了14种。通过文献,可以详细的看到该科文献的科年、种类、馆藏地、地理位置、是否公开出版,是否有网站可在线查看,以及文献封面图。如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的《康熙十八年己未科会试进士三代履历便览》就可通过网址链接一键直达查看电子版,藏于北京大学的《乾隆四十六年会试录》则可以看到官职页的图片,但并未有在线资源,只能通过所附链接进行咨询。“中国清代进士科举文献地理分布数据库”采用CC BY 协议,采用本着开放共享的原则,允许社会各界用于个人、公益、学术和商业目的,如果你需要使用标注、考证、图标统计等文本和地理坐标信息,请注明来源“孔伟伟:中国清代进士科举文献地理分布数据库()”。数据库中使用的文献、图像版权均归属馆藏者所有,使用者如基于个人、公益或者学术研究等非商业目的,依据馆藏地的版权规定规范使用,如需前往相关图书馆查阅的,请务必遵守图书馆的阅览规定。如用于商业目的,请根据我们给出的来源信息自行仔细确认是否可以商用。目前缺乏来源的图像资料,请谨慎使用。项目不对这些图像资料的使用承担任何版权责任,由此造成的纠纷请自行负责。如果以上图像资料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确认后删除相关信息,联系方式参见文末。如果某些未指明来源的图像资料的版权属于您所有且愿意共享,你可以提供版权证明,我们将补充您的信息,并将您或者您的单位列入贡献者名录。将来还会做些什么?“中国清代进士科举文献地理分布数据库”项目版本发布后,我们希望能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予以改善,同时征集志愿者共同参与到我们数据库的共享协作中来。未来,我们将补充现有319种清代科举文献的载体信息(刻本、微缩品、电子数据)、册数、页数、刻印年代等信息;增加武会试录、武登科录的文献信息;增补遗漏的各类清代科举文献;补充将来新发现的清代科举文献。本数据库主要依托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目录、中华古籍资源库、全国古籍数目数据库、美国犹他家谱学会图书目录、台湾善本古籍典藏、台湾中研院数位文化中心、学苑汲古—中国高校古文献资源库、HathiTrust、日本所藏中文古籍数据库等古籍数据库,以及各高校、各省市图书馆的馆藏古籍目录。志愿者需要如实填写科举文献的科年信息、馆藏地、是否出版、预览或信息来源网址、封面图,文献标题尽量与馆藏地所登记的一致,同时要根据文献的类型进行选择归类。

一、科举制度的产生、发展与废除 (一)科举制度的产生 隋文帝时期,为了建立统一的国家政权,对国家各项政策进行了改革,包括改革选官制度。以门第为评选标准的九品中正制阻碍国家政权的统一,于是察举制的选官制度出现并成为科举制产生的胚芽。在吸取察举制经验的基础上,科举考试制度慢慢形成。首先是开皇七年(587年)正月“制诸州岁贡三人”此令是科举考试制度起步的重要标志。[1]其次是开皇十八年(598年)“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表明察举转向设科举人,具有科举考试制度的重要特征。最后是大业二年(606年)“始建进士科”,[2]表明科举考试制度已经正式的确立。 (二)科举制度的发展 隋代科举制度建立后,历经唐、宋、元、明各代,一直延续至清。 1、唐代的科举制度 唐代基本上是承续隋代的科举制度进行的。在此基础上,唐代对科举的科目标准和考生名额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关于科目的设置方面,有很大程度的丰富与发展,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此外,考试内容有所变更。从隋代的只试策一项发展到每科都有自己的考试内容,而且扩大了考试内容的范围。 2、宋代时期的科举 宋元时期的科举制度已经开始成熟,成为宋元选官制度最主要的途径。主要的表现为武科出现、科举名额大量扩大、科举及第后的地位的显著上升、科举时间成为定制以及州试――省试――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形成。 3、明代的科举 明代是科举的鼎盛时期,这是经历过被荐举取代后,又重新被恢复的命运。其特点是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的四级考试程试成为定制、科举考试有了固定形式的文体――八股文、学校教育与科举的关系十分紧密。 (三)科举制度的废除 清朝时期,科举制度作为政府选拔官员的重要途径的地位并没有改变,然而科举制度的衰落却是从清朝开始的。例如: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科场舞弊现象十分严重等。直至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新式学堂的发展,于1905年被废止。 二、科举制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 隋唐科举制度的建立,对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的教育都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在中国历史上,很少有哪一种制度像科举制那样长久深刻的影响当时的世道、人心、和风气。[3]由于它的重要性,一度被西方学者认为“科举”是中国在精神领域世界中对世界的巨大贡献之一,甚至超过了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视其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4] (一)对封建社会的积极影响 总体来说,科举制度对封建社会带来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改善了中国古代的用人制度,它使得社会身份不再世袭,为封建社会各阶层的人员流动提供了机会。科举制的创立使得士族门第制度瓦解,寒门子弟可以通过科举及第走上上层社会。 其次,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它消灭了氏族制度,巩固了封建君主对中央大权的掌握。豪门贵族的政权的流失以及平民子弟的涌入仕途,是扩大了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了消除了阶级斗争和不满,对于封建政权的巩固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再次,促进了中华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因为科举及第带来的光宗耀祖和改变命运的极大激励作用,促使知识分子都以考上科举为人生目标,于是民众走进学校修习以期望能够通过科举考试,因此,走进学校学习的人越来越多,对知识的普及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得平民百姓中知识分子的比例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然后,它结束了隋以前魏晋风度中遗世独立的士人风气,例如:魏晋时期形成的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有识之士,他们提倡一种超然脱俗的生活方式,进而形成了一种崇尚自然、超然物外的魏晋风度,隋唐科举制度的形成扭转了中国文人的率真自然、不问俗事的思想,为专制政权培养了大量可用之才和治国官吏。 最后,开启了我国封建社会持续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官员选拔制度。从科举制度的建立开始,以后的历朝历代都以科举取士为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中国的官吏选拔制度开始有了正式并有效的规定。 (二)对封建社会的消极影响 科举制度在历史上毫无疑问地起过重大的进步作用,但是随着封建社会的政权更迭,以及清朝后期封建社会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端和消极影响也逐渐显露开来。 首先,科举考试内容狭窄、考试形式僵化。科举考试的内容一直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到了元朝以后,更是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为科举考试的答题标准。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下诏:规定科举考试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5]到了明朝,八股文的出现使得科举制度更是变得僵化,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这样就将考试内容与社会主流思想一致化。 其次,禁锢士人思想、束缚士人才智。科举考试的内容固定在儒家思想和文化范围内,民众便苦捧儒家经典进行反复吸收与学习,没有志趣和精力去研究其他有价值的文化和思想,而且,儒家文化一统天下的局面,使得科学实用的知识被丢弃在一旁,得不到重视。科举考试激起士人都去求学做官,然而当学校已经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时,科举考试的内容便是学校教学的内容,所有教育的目的和学生求学的目的都只是为了科举及第。所有的文体范式被中规中矩的民众遵守与服从,不需要思考,也不提倡创新,民众的思想和心智仅停留在科举严格规定的框架中。 最后,科场考试风气糜烂,同时影响了世风。有些士人用了一生的时间就是为了能够考上科举,改变命运,拥有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于是,巨大的物质利益使得有些人宁愿铤而走险、营私舞弊。清朝的科场考试作弊现象最为严重,能够罗列出的便有以下几种:冒籍、怀挟、倩代、传递、通关节。这种考场作弊风气让科举考试制度的公平选拔受到质疑,并且这种作弊风气的形成严重地污染了社会风气。 三、科举制度对中国当代教育的影响 作为中国文化领域和选官制度的首创之举,科举制度对中国当代教育来说,还是有一定程度的借鉴价值。因为科举制度本身就益害矛盾的共同体,那其对中国当代教育的影响也要从利弊两方面剖析。 (一)对中国当代高等教育的正面作用 首先,科举制度中的以才选人体现的平等精神一直在现今的教育中延续着。科举制标榜公平竞争,及第标准是“一切以程文为去留”。[6]即依照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通过考试的方式,体现了一定意义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冲破了门第、豪世所形成的士族世代官位传袭的局面。这种平等精神体现在今天的教育中,表现为教育的入学资格和入学条件基本上没有严格的限制。不论身份、社会地位、种族、性别,只要达到法定的入学年龄并愿意接受教育,都可以进校求学。其次,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一再强调“学而优则仕”的思想。在现代教育中也有很明显的痕迹。很多参加高考、接受教育的学生是为了学到知识、提升能力后,走进仕途,为官治国,为当代中国的发展培养了大批有志向的青年人才。最后,隋唐科举考试创建了各种考试方式,例如:墨义、口试、贴经、策问等,这些考试方式在当今的教育中也有相当程度的借鉴与发展。 (二)对中国当代高等教育的负面作用 首先,科举制度使得“学而优则仕,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深入人心。造成一种惟有参加科举走上仕途之路才是唯一生存之路的局面。在当今教育中,也造成一种只有参加高考,考上重点大学才是人生的唯一出路的误区,很多父母和长辈倾其所有让孩子上重点大学。推崇读书学习固然是可取的,可是如若把读书学习考重点大学作为一个人一生唯一的生活方式,那么将导致很多问题的产生。例如:学生会只读死书、过分的强调去读重点本科大学,会导致很多真正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的行业出现了短缺现象等。 其次,科举制度盛行的时代,学校的教育任务便是让学生可以科举中第,学校是为科举输送生源的场所。在如今的中国教育中,这种模式和状况仍然清晰可见。即高考考什么,学校便会教授什么。一直以来提倡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已经成陷入了形式主义。现今的“考试主义”与“升学主义”便很好的证实了这种影响的带来的后果。追求成绩万岁的教育现状会让本来追求培养人才的教育目标变得畸形。这种教育下的学生,必定会深受不良影响。例如:缺乏足够的道德教育会导致学生道德缺失;沉重的升学压力会导致学生心理问题泛滥;学校成为高考的附庸也会导致学生创新等精神无法得到正常的发挥等。 四、如何克服科举制度对当今教育产生的负面影响 对于科举制度对我国当今教育的影响,我们应该秉持一种客观的态度来面对。对其进步的方面,应该积极的吸取并借鉴,对其逐渐出现的弊端带来的消极影响,应该加以摒弃并找到方法去消除。 (一)改革应试教育 应试教育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问题的调整。它关系到课程、考试方法、评价体系等多方面的内容。例如:最近几年教育部开始出台的一些教育文件,关于各阶段课程的整合与改革;关于高考考试制度的调整等,都是对应试教育带来的弊端的处理与应对。具体来说,首先,教材要适应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其次,教学管理制度要改进;最后,考试制度要改革。 (二)树立多元化的人才观 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这种不同的个体在遗传、环境和教育三者的共同影响下会表现出不同的特质和天赋,例如:有些人更适合接受普通的文化教育,有人更适合学习音乐或绘画,而有些人有更好的动手操作能力等。真正的多元化人才理念便要善于挖掘学生个体身上的优点,加以培养,任其所能。因此,首先要加强文、理科的融合。其次,专业课和选修课教学兼顾进行。再次,加强学生的道德修养。最后,运用现代化的评估手段来优化教学团队,提高教学质量。 (三)树立教育为本的理念 教育本身就应该是它的目的,除此之外教育别无其他的目的。[7]学校教育应该是以起到教育的作用为最终原则。对于知识的传输与普及是教育本身就应有之义,所以不应该使其成为教育的唯一目的。如果教育的目的变成了对文化知识的传输、对高等学府的一种追逐,如果学校教育变成了走上官场的一种手段,那么教育将失去意义。所以,无论是何种阶段的教育,都应该把提倡教育为本。所谓教育为本是指学校的首要目的是应对学生的成长起到帮助和促进的作用,对于学生的未来和人生发展起到引导和规划的作用。学校扮演的角色是引导者,不应该是决定者。如果学校教育所倡导的理念是追求知识、探索创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与成长,而不是以追求高分数和登上高等院校的学府为最终目的,不是把走上仕途之路作为学生未来的最佳选择,那么教育的意义会更纯粹。 科举制度使我国精神文化领域的一种创新,是我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对待科举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影响的问题上,我们要学会有所选择,在以史为鉴的基础上,不断地反思,不断地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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