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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政策文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04 17:51:52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政策文件是什么

(中地大京发〔2012〕30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00年9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2年5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14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2年5月修订)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开展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对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学校决定每年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评选项目设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优秀毕业生两种奖项。二、评选对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三、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四、评选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并从中择优推选市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五、评选时间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于毕业年级的最后一学期开始,在毕业离校前一个月内完成。六、评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均可申请。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就业违约行为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七、评选程序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登记表,并由班级民主推荐,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条件进行择优推荐,确定拟推荐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经审核无误,报校学工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认最终获奖人选。在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再评选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木村四郎雄教育基金奖优秀毕业生。八、奖励和表彰被评为校级、市级的优秀毕业生,学校将统一奖励和表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载入学生档案。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1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为了表彰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属于和外校合作完成的教学成果,我校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二、奖励标准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并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北京市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50万元,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三、其他说明市级以上的获奖者按最高奖金发放。教学成果奖奖金归获奖者所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37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3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为调动广大教师申报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予以奖励,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教师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的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均属于奖励范围之列。二、奖励标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励150万元/人。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奖励150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80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奖励50万元/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30万元/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奖励5万元/项。三、奖励办法获奖者向科技处提交奖励申请,并出具能说明获奖单位、获奖人在获奖项目中排名次序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奖金的发放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科技处对获奖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校务会议最后决定奖励名单。奖励以获奖项目为单位核算。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根据参加获奖项目人员的贡献大小,在项目组内部进行奖金分配。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对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03〕54号)同时废止。五、本办法经2012年5月28日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政策文件

(中地大京发〔2012〕29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2012年5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14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2012年5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人才,实现我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均可申请学生先进个人的评定。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二、热爱学校,自觉执行国家法规和学校制度,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本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程(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五、一年级学生不参加评选。第三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第二章 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第四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分类一、综合类:包括地大十佳本科生、十佳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地大自强之星。二、单项类:包括学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公益标兵、科技创新标兵和社会实践标兵。三、集体类:包括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宿舍、十佳学生宿舍。第五条 评选条件一、综合类(一)十佳本科生地大十佳本科生是本科生的校级最高荣誉,简称“十佳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生可以申请:当年被推荐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名。德育素质评分为优。学习成绩优异,并且在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或科技创新等任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本科阶段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二)十佳研究生地大十佳研究生是研究生的校级最高荣誉,简称“十佳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阶段,思想积极进步,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习科研任务,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在学习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或有突出进步。(1)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主要考察能否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第一学年安排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科研、体育、文艺、公益、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成绩突出者优先。(2)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研究生:主要考察学位论文进度是否正常,科学研究中成绩是否突出。具体考察发表论文的质量与数量、是否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是否有发明专利,或科研工作是否创造直接经济效益以及有无取得其他创新成果者。硕士或博士申请者在相应阶段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当年被推荐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获得其他校级荣誉称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文艺等各项活动。在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其他方面有被公认的突出成绩,思想积极上进,学习科研工作表现良好者,可以优先考虑。(三)三好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前三名。德育素质评分为优。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研究生在符合第二条基本条件基础上主要考察学习、科研、论文等方面的成绩。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四)优秀学生干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有突出工作成绩,参评年度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积极进取,关爱同学,责任心强,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在学生中有比较强的影响力,人际关系良好。任期至少满一年。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内前30%之内(研究生不受此条件约束)。(五)地大自强之星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具备勤俭节约、诚实可信、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学风,上学年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10%以前。家庭经济困难,但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事迹突出。二、单项类(一)学风标兵学习努力,学习能力强,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带领同学共同进步。学习态度端正,上课出勤率高。品学兼优,各门功课成绩优秀,平均分达到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大三、大四学生须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四级成绩优秀或通过六级者优先考虑。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优先考虑。(二)文艺标兵至少有一项非常突出的文艺才能,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在各级文艺演出或竞赛中表现突出。同等条件,在省部级或全国等获奖者优先考虑。(三)体育标兵有突出的体育才能,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在各级别的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四)公益标兵积极热心投身于校园和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等并有突出表现者。一学年中,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爱护公物、抢险救灾、维护校园秩序、义务劳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五)科技创新标兵本科生(1)有突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投入到创新科研中,起到带头作用。(2)在各种科技创新的活动和比赛中有突出表现,获优异成绩者。研究生申请者在读期间学术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理工类研究生:博士生至少1篇SC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并不少于2篇核心期刊论文;硕士生至少1篇三大检索收录论文(第一作者)。(2)文科类研究生(文、管、经、法、教育学类):博士生至少4篇核心期刊论文,硕士生至少2篇核心期刊论文。(3)作为主要参加者(列入项目合同名单前五名)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攻关项目;或承担了省、部级(由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发展项目)项目,以及其他同等项目,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4)获得省、部级(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技奖励,在完成人中排前五位且在学生中排名第一。(5)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专利。(6)科研工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7)有其他形式的重要创新成果。(六)社会实践标兵社会责任心强,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利用假期或实习期间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科技扶贫、“三下乡”等活动,成绩突出且有社会影响力。有优秀的成果报告。三、集体类(一)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参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二)十佳班集体评选条件参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三)优秀学生宿舍参评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宿舍可以申请:宿舍成员关系和谐友爱,凝聚力强。宿舍成员学习氛围浓厚,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记录。有相应的宿舍管理公约,且执行良好。宿舍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宿舍所辖学生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无宿舍楼内吸烟、违章使用电器及危险品等现象。(四)十佳学生宿舍参评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宿舍可以申请:符合优秀宿舍的基本条件。宿舍所辖学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大三、大四的英语四级通过率100%。宿舍环境卫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宿舍所辖学生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宿舍温馨舒适,富有特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六条 评选名额一、十佳本科生:全校共10名。二、十佳研究生:全校共10名。三、三好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四、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干部数的10%。五、地大自强之星:全校共10名。六、单项类:各类标兵总和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七、优秀班集体: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八、优秀学生宿舍: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总数的2%。九、十佳班集体、十佳学生宿舍:各10个。第七条 奖金额度一、十佳本科生、十佳研究生为1000元。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500元。三、地大自强之星为800元。四、单项类为500元。五、优秀班集体1000元,十佳班集体1500元,优秀学生宿舍500元,十佳学生宿舍800元。第八条 奖金发放一、综合类奖项中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二、单项奖项的评选中,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也可以重复发放。三、兼获综合类、单项类奖项的,荣誉可以兼得,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四、集体类奖项中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第三章 评选程序第九条 综合类奖项、单项类奖项的评选一、学生向本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由各班班委和党、团支部以学年素质测评为基本依据,在广泛听取同学、老师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联席会议提出推荐名单(从申请学生名单中产生),并整理申报材料。二、经辅导员、导师和学院学工组审核、鉴定,学院学工组长同意并公示,报学生工作处评审。三、最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公示。第十条 集体类奖项的评选一、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进行。优秀学生宿舍、十佳学生宿舍的评选,由宿舍全体成员向学院提出申请,辅导员会同学院团总支、学院学生分会等有关方面按规定条件提出推荐名单(从申请宿舍名单中产生),写出详细的事迹材料和鉴定,经学院学工组长同意并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二、学生工作处复核无误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公示。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学生参评年度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评定,评定时间一般安排在十月中旬。第十二条 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收回证书及奖金,取消在校期间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1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为了表彰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属于和外校合作完成的教学成果,我校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二、奖励标准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并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北京市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50万元,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三、其他说明市级以上的获奖者按最高奖金发放。教学成果奖奖金归获奖者所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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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28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及委培研究生)。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规定正常学习年限内,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五)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无补考科目,且学位必修课程成绩优异;(六)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如下情况优先考虑:攻读当前学位近一年期间(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其中:二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三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二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三、四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说明:国家发明专利等同于SCI检索论文进行界定)。第三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五条 为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训练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纪检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工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所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第七条 教育部每年5月31日前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如本学院符合优先评选条件第四条第(六)项的研究生人数大于分配名额,则不受分配名额限制。第八条 学校评选通知下发后,凡符合第四条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以向本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硕博贯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九条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学生名单进行排序,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表、名单汇总表及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审,产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国内SCI奖励2000元,国外SCI奖励4000元,地质大学榜刊SCI奖励10000元。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政策文件下载

(中地大京发〔2012〕74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0月8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宗旨第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由中国地质大学原校长朱训先生捐资设立,用于奖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发展地质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激励广大青年教师教书育人、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努力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第二条 朱训先生1930年5月出生,江苏阜宁人,新中国地矿事业的领导人,找矿哲学学科的创始人,为中国地质工作和地质教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他曾任地质矿产部部长、党组书记兼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主任,全国政协秘书长兼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至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曾先后兼任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全国地学哲学委员会理事长,中国地质灾害研究会理事长,中国地质大学校长,欧美同学会副会长兼留苏分会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荣誉院士,乌克兰国立矿业大学名誉教授,俄罗斯南俄理工大学名誉博士,俄罗斯总统勋章和乌克兰国家勋章获得者。第二章 基金来源第三条 本基金共计人民币50万元。第四条 本基金为动本基金,每年评选一次,进行独立核算。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学校成立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教育基金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第四章 奖励范围与评选条件第六条 本基金奖励范围为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年评选出5至10名,每人奖励6000元。第七条 本基金评选条件为:学校在编在岗青年教师并在教师岗工作满三年,爱国爱校,热爱地质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主讲本科生课程,本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或优秀。重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材建设,或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学术活动、科技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勇于创新、学术成果显著。第八条 学校授予本基金获奖教师“朱训青年教师奖”荣誉称号。第五章 评选程序第九条 本基金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每年上半年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并提交相应推荐材料。组织评审。人事处汇总各学院推荐材料,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进行初审,基金管理委员会就初审材料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基金管理委员会就评审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以文件形式正式公布,并呈送朱训先生备案。颁发奖励。每年校庆前,学校为获奖教师颁发“朱训青年教师奖”荣誉证书和奖金。第六章 其他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1号 关于授予王秉璋等296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号 关于调整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号 关于同意赵强等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号 关于公布2011年本科教学系列评优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号 关于同意石宇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号 关于同意张思齐、邹昶龙同学延长学制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号 关于同意李建伟等同学休养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号 关于下达2012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2号 关于表彰2011年国际、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师生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4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5号 关于给予弋嘉喜等同学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6号 关于同意房东彬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7号 关于同意王奎、张弛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8号 关于同意苏少龙同学延长修业年限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9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21号 关于给予刘通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22号 关于举办2012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本科生军事课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中地大京发[2012]25号 关于报废4台锅炉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2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12]2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8号 关于2012~2013学年校历编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9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 体评选条例》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1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委等七委办局《关于2012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2号 关于同意杨爱凤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3号 关于同意黄敏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4号 关于举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7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3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出入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12]39号 关于公布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食堂检查工作制度(试行)中地大京发[2012]41号 关于同意霍慧妍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2号 关于2012年暑假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5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46号 关于表彰2012年优秀毕业生、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西部志愿者、 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获奖毕业生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7号 关于同意高雅洁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8号 关于张黄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9号 关于同意熊昌杰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0号 关于授予万建华等1584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1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2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3号 关于表彰2012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4号 关于同意王潇等同学赴国外大学自费留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5号 关于成立MBA教学合格评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6号 关于调整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7号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12]59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证(含乘车优惠卡)、校徽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1号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63号 关于同意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00%)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4号 关于2012年迎新工作及入学教育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5号 关于调整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6号 关于签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7号 关于同意白韵雪等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8号 关于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9号 关于举办2012年秋季运动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0号 关于同意王锋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1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2号 关于选拔我校2009级本科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3号 关于调整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75号 关于授予张岳明等14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6号 关于同意王璋旻、邓凯文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7号 关于同意李蕊霞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8号 关于迎接60周年校庆环境大扫除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9号 关于60周年校庆庆典期间停课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1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2号 关于加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60周年校庆庆典日交通管理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翟裕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4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赵鹏大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5号 关于公布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6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朱训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87号 关于给予谈荣钰等同学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88号 关于2012年新教职工入职培训暨第十三届新教师教学上岗培训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9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0号 关于同意嵇恬甜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1号 关于同意郭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2号 关于批准叶枫等同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3号 关于公布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4号 关于嵇宁同学退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5号 关于保留张可同学入学资格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6号 关于给予王永强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99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希乐威矿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1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龙润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2号 关于同意赵琦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3号 关于同意娜日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4号 关于表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5号 关于给予曹建华、洪明刚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107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8号 关于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折价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请示中地大京发[2012]109号 关于同意于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0号 关于同意解统乾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1号 关于同意孔志文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2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中地大京发[2012]114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固定资产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6号 关于表彰教学名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调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8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60周年校庆工作总结》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30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00年9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2年5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14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2年5月修订)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开展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对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学校决定每年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评选项目设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优秀毕业生两种奖项。二、评选对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三、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四、评选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并从中择优推选市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五、评选时间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于毕业年级的最后一学期开始,在毕业离校前一个月内完成。六、评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均可申请。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就业违约行为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七、评选程序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登记表,并由班级民主推荐,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条件进行择优推荐,确定拟推荐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经审核无误,报校学工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认最终获奖人选。在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再评选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木村四郎雄教育基金奖优秀毕业生。八、奖励和表彰被评为校级、市级的优秀毕业生,学校将统一奖励和表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载入学生档案。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论文奖励政策文件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历年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时间从十月上半月。2014年学位论文外审抽查系统开放时间:10月8日-10月13日。此外中国地质大学不用新系统进行匿名抽查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应根据学院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8月3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三条 为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果胜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成员如下:主任:刘志方副主任:王果胜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遵循以下职责:(一)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程序认真审阅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提出中肯的评审意见。(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三)受理评奖过程中的争议事项,接收申诉和组织复议。(四)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五)参评年度内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六)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第九条 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凡符合第六条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召开由学生代表、辅导员、学工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根据下达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申请表及学院推荐意见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0〕63号)同时废止。

顾德林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以 1∶ 5 万区域地质调查为主的基础地质研究任务日趋繁重。为缓解当时区调队伍中较高层次的中青年技术人才的短缺,使新颁布的行业标准 《区域地质调查总则 ( 1∶ 50000) ( DZ/T001—91) 》更好地实施,不断提高区调图幅质量和区域地质研究水平,原地质矿产部直属单位管理局和教育司委托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和武汉) 招收区域地质调查研究方向的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先后共招两期,分别于 1996 年、1999 年毕业。这些毕业生在区调行业为提高我国区域地质研究水平和区域地质调查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这次招收委托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践,为中国地质大学招收大批委培生提供了经验,亦为中国地质大学后来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打下了基础。一、招生背景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陆续开展了 1∶ 100 万和 1∶ 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当时采用的填图工作方法基本是学习苏联的。局部地区也开展了1∶ 5万区域地质填图,其工作方法也是从苏联学来的。随着地质科学的发展,欧美地质科学和地质填图方法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1986 年,原地矿部设立了 “1∶ 5 万区调中地质填图方法研究”项目,并列入部 “七五”重点科技攻关第十六项 ( 编号 86016 -02) ,开展我国花岗岩、变质岩、沉积岩发育区的 1∶ 5 万区调填图方法研究并委托原地矿司 ( 后改名直管局) 负责织组实施。项目研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 “把当代地质科学领域中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区域地质调查中,改革传统的区调填图方法。在既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外有关的先进填图方法,又包容我国自己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选择典型试验区进行填图实践和研究,突破目前地质填图方法的技术难点,总结和创立一套适合我国特色的花岗岩区、变质岩区和沉积岩区地质填图方法,以填制出新一代的地质图,赶上和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区域地质研究程度和水平。”经过 4 年广泛、深入的研究和典型区专题实践,提出了一套适用于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区的 1∶ 5万地质填图方法体系,其最大特点在于: 把当代地层学、沉积学、岩浆岩石学、变质岩石学、变质地质学和构造地质学等学科的先进理论与 1∶ 5 万区域地质填图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在学术理论上和 1∶ 5 万区域地质填图的实践上都具有深远意义和实用价值。在项目进行的后期,这套填图工作方法在全国 1∶ 5 万区调填图中推广,同时原地矿部按照新填图方法制定了 1∶ 5 万区域地质调查的行业规范——— 《区域地质调查总则 ( 1∶ 50000) ( DZ/T001—91) 》,全国区调行业学习新方法、应用新方法形成了热潮,我国的基础地质研究和区域地质调查质量正向着新的水平迈进。“区域地质调查是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系统的地面地质填图、遥感地质解释、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同位素年龄测定、岩矿测试、古生物 ( 包括微体古生物) 鉴定等综合研究手段,阐明区域地质构造、地层、岩石、岩浆活动等基本特征及其与矿产的关系,为矿产普查提供方向和依据,为工农业建设、科学研究和教学等提供可靠的基础地质资料。”这是一项既具专业性又具综合性的工作,要求进行区调工作的技术人员要具有扎实的基础地质理论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还要具有较多的野外工作经验。但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参加区调工作的部分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不够理想,基础地质理论掌握较弱,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和技术较慢,综合研究能力较差,且野外实践经验较少。“七五”末,原地矿部决定,到20 世纪末完成200 万 km2面积的1∶ 5 万区调。要完成这一战略目标是相当困难的。为实现这一目标,原地矿部直管局加大了部署。不但省区调队进行 1∶ 5 万区调,有些勘探队亦进入区调行列,进行 1∶ 5 万区调。同时一些地质院校也参加 1∶ 5 万区调工作。我有幸自 1989 年开始,步入 1∶ 5 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为了尽快掌握地质填图方法和管理要求,经常参加一些 1∶ 5 万区调项目的设计审查、野外验收和最终验收,学习新、老区域地质调查方法和区域地质调查管理。同时亦了解了这些单位参加区调工作的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二、筹备和招生1992 年秋,部直管局区调处在西安召开秦岭造山带填图经验交流会,我参加了会议。会间原地矿部直管局区调处陈克强处长征求我对当时区调工作的意见时,我谈了两个问题,其一是勘探队进行 1∶ 5 万区调的图幅质量问题; 其二是参加 1∶ 5 万区调的部分技术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较高层次中青年技术人才严重短缺。陈处长问我有什么办法解决第二个问题时,我说 “你出钱,我出力,培养一部分较高层次中青年技术人才,然后由他们再带动他们的队友,逐渐提高区调技术人员的素质。”我解释为: 采取委托代培硕士研究生的办法培养区调队的项目技术负责和填图组组长,这些学员毕业后回原单位参加1∶ 5万区调工作,可以担任 1∶ 5 万区调项目技术负责,或者担任项目负责人,甚至可担任区调队的区调质量管理工作。难题是培养经费问题,但也有解决的渠道。例如国家下拨给地矿部 1∶ 5 万区调地勘经费平均费用为 28 万元/幅,而拨给地质院校的地勘费为 22 万元/幅,其余 6 万元是作为人工费扣除了。可将院校参加区调的图幅经费扣除的人员工资部分( 每幅图 6 万元) 作为培养经费。招生名额请部教育司向教育部申请增加委培生名额。陈处长当场就和我讨论了具体工作步骤和招生单位。我提出,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和武汉)是地质矿产部的直属院校,由我们先招生试点,待条件成熟 ( 资金和招生名额) 后再扩大到其他院校。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主要招收北方的学员,而中国地质大学 ( 武汉)则招收南方的学员。当晚,我和参加会议的索书田老师草拟了招生简章和培养方案。回京后,我向区调所所长谭应佳教授、系主任吴正文教授和教务处做了汇报,他们都同意和支持这项工作,中国地质大学区调所和教务处对招生简章和区域地质调查研究方向委托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修改,并向部教育司提出招生申请。期间,陈克强处长到部教育司和直管局就委培生的招生和培养经费的落实做了大量具体工作。经过多方努力,于 1993 年 6 月 20 日地矿部直管局和教育司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局 ( 厅) 发出 《关于招收区域地质调查研究方向委托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函( 地直函 [1993] 052 号) 》,文中强调: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以 1∶ 5万区域地质调查为主的基础地质研究任务日趋繁重。为缓解现有区调队伍中较高层次的中青年技术人才短缺,使新颁布的行业标准 《区域地质调查总则 ( 1∶ 50000) 》 ( 编号 DZ/T0001—91) 更好地实施,不断提高区调图幅质量和区域地质研究水平,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从1993 年8 月起,由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和武汉) 招收20 名区域地质研究方向的委托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经费由部 “八五”后 3 年新增该校 4 个图幅 ( 北京和武汉各 2 个图幅) 的费用基础上,每幅再增加 6 万元 ( 共 24 万元) 解决。文件的两个附件是招生简章和区域地质调查研究方向委托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一:招生简章经地矿部教育司批准,部直管局同意,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和中国地质大学 ( 武汉) 于 1993 年招收区域地质调查研究方向委托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各 10 名。研究方向: 区域地质调查学制: 2 ~3 年招生对象与条件: 各地矿局 ( 厅) 区调队技术骨干。本科毕业,具有 4 年以上 ( 含 4 年) 实践经验,工作能力强,有一定外语基础,身体健康,年龄 45 岁以下。招生办法: 由两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经省地矿局 ( 厅) 及所在单位政审合格、批准。各个省局 ( 厅)推荐 2 名。 推荐由各省局 ( 厅) 向两校统一办理,并随寄体检表,本科 ( 含函授本科) 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推荐书,政审材料,于 1993 年 7 月 10 日前寄往校教务处 [东北、西北、华北及山东省报名材料寄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 中南、西南、华东 ( 除山东省) 报名材料寄中国地质大学 ( 武汉) ]。 被推荐者参加由学校单独命题的入学考试,考前参加外语、数学、政治及专业基础的补习班。入学考试合格者,录取为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由 1993 年 8 月算起。 经费: 在校期间的培养费、完成生产与学位论文各项费用及野外津贴等全部费用,由部 “八五”后 3 年新增给学校的 4 幅图的费用基础上,每幅再增加 6 万元,即按 28 万元/幅全额下达。学生在校期间的工资、书报费、医疗费、探亲费、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负责。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 ( 武汉)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四日附件二:区域地质调查研究方向委托代培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具有扎实的岩石、地层、构造及矿产等基础地质理论,系统掌握区调中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专业文献,具有区调生产、科研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区调人才。二、学制与教学安排学制: 两年半教学安排 ( 见下表)教学安排表 ( 委托代培研究生) ( 初定)第二学期末进行专题报告。学位进修生第一学年在校学习,修满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三、研究方向根据委托单位需要及区调图幅的具体情况,围绕总的培养目标,设立岩石学、地层学、构造学及矿产等研究方向,初步拟定为:岩石学方向: 沉积岩岩石学 变质岩岩石学 ( 含显微构造) 岩浆岩岩石学地层学方向: 地层古地理学 沉积古地理学 生物地层学构造学方向: 区域地质力学 岩石流变学 遥感构造地质学 区域构造学 构造地质学矿产地质方向: 金属矿产 非金属矿产四、课程设置硕士学位必须修满 30 ~ 32 个学分,其课程设置分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选修课及读书报告。具体课程设置如下:公共必修课 ( 13 学分) 马列主义理论课 90 学时 4 学分 第一外国语 160 学时 6 学分 应用数学 60 学时 3 学分学位必修课 ( 7 学分) 1∶ 5 万区调规范及区调管理 20 学时 1 学分 沉积岩区地质与填图 20 学时 1 学分 花岗岩区地质与填图 20 学时 1 学分 变质岩区地质与填图 20 学时 1 学分 现代构造学 30 学时 5 学分 地质构造变形分析 30 学时 5 学分选修课 ( 选满 8 ~10 学分) 算法语言 80 学时 4 学分 应变测量与分析 30 学时 5 学分 显微构造学 30 学时 5 学分 岩石流变学 30 学时 5 学分 地层学新理论、新方法 40 学时 2 学分 沉积岩专题 30 学时 5 学分 岩浆专题 30 学时 5 学分 岩浆动力学 30 学时 5 学分 变质岩专题 30 学时 5 学分 金属矿产地质专题 30 学时 5 学分 非金属矿产地质专题 30 学时 5 学分 现代测试方法简介 20 学时 1 学分 岩石化学在区调中的应用 30 学时 5 学分 遥感在区调中的应用 30 学时 5 学分 物探方法在区调中的应用 20 学时 1 学分读书报告 ( 2 学分)在学习期间必须完成 1 篇读书报告。读书报告围绕论文选题作文献综述。读书报告公开宣读,通过后取得 2 学分。五、野外地质调查、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参加 1∶ 5 万区调图幅的踏勘、剖面测制、填图及专题研究与野外验收全过程。加强实践性环节,结合专题研究,广泛收集资料,参加样品测试与成果分析处理,在此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编写。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 ( 武汉)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四日文件下达后,各省开始报名,由于当时正处于地质行业最不景气的时期,加之正值夏天,区调技术骨干正在野外工作,报名工作直到 9 月中旬结束。材料到达后,中国地质大学和区调处一起进行了审查,最后确定 8 名学员入学。他们是青海区调综合地质大队 2名,甘肃地质科学研究所 1 名,甘肃第一地质队 1 名,河北区调研究所 2 名,辽宁区调队1 名,黑龙江第一区调大队 1 名。这 8 名学员都为男生,都是 20 世纪 80 年代的本科毕业生或函授本科毕业生。在原单位都参加过 1∶ 5 万区调工作,有些还参加过 1∶ 20 万区调,大部分都为项目的正、副技术负责人,个别为填图组组长,野外地质调查经验丰富。学员于 1993 年 9 月中旬入学。至此,中国地质大学第一届委培区调研究生班招生工作圆满结束。三、培 养 补课按照部教育司批准的区域地质研究方向委托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 以下简称培养方案) ,学员入学后就应编入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按课表进修硕士生课程,但这些学员尚未进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当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有外语、数学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于这批学生长期从事野外地质调查,外语、数学由于长期不用而生疏,其专业知识虽然都在用,但让他们完整地答题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为了确保这些学员能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我们调整了教学计划,专门安排基础课教员对他们进行外语、数学补课,并根据他们的需要,进行了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辅导。经过学员和老师们 3 个多月的共同努力,这些学员都顺利地通过了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真正取得了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导师选择导师的安排采取学员选择和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考虑的因素包括学员想侧重的专业和实习地点的安排。当时中国地质大学正在进行的 1∶ 5 万区调的图幅共 5 幅图,其中由宋鸿林、李志忠两位教授负责的河北省 1∶ 5 万兴隆幅和六道河幅,区内除主要为中、新元古代的沉积地层外,还有变质岩区,构造也较复杂; 另一个测区在山东省中部,沂水县城以北地区,共 3 幅 1∶ 5 万图幅,区内水、火、变齐全,沂沭断裂带 ( 郯庐断裂的山东部分)在测区内通过。这 3 幅图区调,由我负责,聘请游振东教授当顾问,陈建强副教授、苏尚国老师参加图幅工作。最后河北兴隆项目安排 3 位学生,由宋鸿林、李志忠两位教授任导师; 山东沂水项目安排 5 位学生,由游振东教授、陈建强副教授、顾德林副教授任导师。 课堂教学由于第一学期没有进行学位课中基础课 ( 外语、数学、计算机语言等) 的学习,不能中途插班上这些课。1994 年春天即区调研究生班第二学期开学后,考虑到夏天的野外实习都是参加 1∶ 5 万区域地质调查,我们给安排了专业学位课,如 1∶ 5 万区调规范及区调管理、三大岩类区地质与填图、现代构造学及地质构造变形分析等。由于这批学员都参加过 1∶ 5 万区调工作,上这些课时采用教员主讲,提出问题,大家讨论,教员总结的方法,或者请学员介绍参加过的 1∶ 5 万区调图幅成果和工作方法,大家进行讨论,指出不足,提出工作建议,收到良好效果。第一届区调研究生班的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主要安排课堂学习。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集中学习了公共必修课、部分学位必修课和选修课。为了扩大学员的知识面,要求学员尽量多听一些选修课。 生产实践野外生产实践分为河北队和山东队两队,以下仅记述山东队情况。野外实习是学员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最好时机。在野外实习前,我们要求学员根据自己的专业侧重和导师的意见,查阅该专业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尽可能带上参考资料。1994 年 6 月初,我们出发去山东进行第一次生产实践。本队由教员 3 人、硕士研究生7 名、本科生7 名 ( 本科生出发时间为6 月底) 组成。实习时间共3 个月,完成约 2 幅图的生产任务。这次野外工作不仅仅是生产,而是现代地质理论和 1∶ 5 万区调填图工作方法野外讨论、研究和实验的过程。由于这些硕士生大都有生产实践经验,因此,实习开始就要求他们阅读测区前人工作成果,在充分野外踏勘后进行讨论,讨论的主题包括: ①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途径和可以作为专题研究的题目; ②工作部署的原则及工作布置; ③不同岩类区采用的工作方法和注意的问题; ④测区的填图单位划分。通过讨论,大家对测区内的填图单位划分、存在的地质问题、解决的途径、采用的工作方法都统一了认识。填图的过程实际是大家学习新的 1∶ 5 万地质填图工作方法过程,因此填图路线采用平行路线穿越的办法,路线上遇到什么岩类就用什么岩类区调填图工作方法填图,回到室内集体连图,如果遇到大片图连接困难时,就组织有关的填图组集体到野外追索和讨论,这样做主要是现场再次统一认识、统一工作方法,保证全队采用同一填图单位,确保图幅填图质量。在全区路线填图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填图的人都阅读地质草图,确定专题研究题目( 这些专题既是学员的学位论文,又是项目的专题研究内容) ,并根据各人专业侧重不同进行分工,各人根据自己专题的题目设计研究内容和野外收集资料的地点和路线,这样便于全队的工作安排。在实测地质剖面阶段,全队所有的人都参加实测剖面,但分工时除保证每一位学员都要参与不同岩类区的剖面测制外,还要兼顾各人的研究专题有所侧重,这样既保证了学员对不同岩类区工作方法的全面学习和全队生产任务的完成,又能保证各得其所,保证论文资料的收集齐全。野外结束前,要求各位学员进行小结。小结内容包括测区地质构造特征和专题研究的资料两部分,在专题研究部分要求提出室内研究工作内容和下一步计划。这样做的结果会使学员在室内学习阶段能结合自己的论文,做一些实际工作。第二次野外生产实践是在 1995 年夏天。野外工作之前,组织学员阅读测区成果草图,查阅测试结果,在熟悉全区地质构造特征的基础上,要求学员做好野外工作计划。野外工作主要根据学员工作计划,安排学员专题研究,进一步收集学位论文资料,进行必要的路线追索、取样等精细观察。在第二次野外生产实践的后期,我们请游振东教授进行野外指导。一方面请游老师对我们近 3 年的工作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前人的工作成果有较大改变或我们工作中有重大发现的地段; 另一方面请游老师对典型地质现象进行讲解和指导,并对变质岩区填图工作方法中的一些问题进行答疑。学员们普遍反映受益匪浅。第二次生产实践的最后还安排一项重要任务是参加我们项目的野外验收。这一次出席我们项目野外验收会的专家有山东省地矿局地科处处长、区调管理专家、局区调质量监控组成员、中国地质大学科技处何科昭处长和专家赵崇贺教授,山东省地矿局的专家都是山东地质通,且对 1∶ 5 万区调填图工作方法及区调工作管理都有丰富的经验,因此要求学员把参加野外验收过程当做一个学习过程。既接受他们的质量审查,又学习他们先进的填图工作方法,也可当做我们的外聘老师的一次现场教学。会议期间,学员们和老师们一起认真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还主动请教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学位论文和答辩第二次生产实践后学员都转入室内研究和学位论文的编写。我们给学员提出如下要求: 其一,确保使用的资料的真实性,无论使用自己收集的资料还是使用别人收集的资料,都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每一个数据、每一张插图都是真实的。其二,做各种测试和鉴定,凡是能自己动手的则自己动手,特别是岩矿鉴定需要自己观测。即使已有鉴定报告也需要自己检查一下,其目的是保证第一手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其三,不要写成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式的论文。区域地质调查报告是通过野外点、线、面的调查收集的资料,通过综合研究和科学总结而写成的,其地层、岩石、构造、矿产、地质发展史等章节齐全,面面俱到,而且可以有不同的观点。论文则要求就某一科学问题进行论证或讨论,最后得出一个恰当的科学结论。其四,论文要精简,如果经过适当修改就可以在科学杂志上发表就更好。经过近半年的努力,每一位学员都完成了一篇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实际上也是一个教学过程,而对于这个班来说,也是委托培养单位对培养效果验收的过程。因此,我们聘请中国地质科学院区调处 ( 原地矿部直管局区调处) 原处长陈克强教授和当时的处长其和日格教授参加他们的答辩委员会 ( 后因陈克强教授有重要会议而未能出席) ,答辩委员会主席分别由吴正文教授和谭应佳教授担任,答辩委员还有邱家骧、周珣若、宋鸿林等教授。正式答辩前由各位导师主持,讲解了答辩的准备工作、答辩的注意事项等,并进行了试答辩。答辩时,学员们宣读了论文的主要内容,在回答答辩委员会和参会者提出的问题时,都能综合各方面的问题,引经据典,有理有据地做了回答,答辩委员会表示特别满意。最后都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论文答辩。四、第二次招生第一批学员毕业后,部教育司和直管局都很满意,并同意招收第二批 ( 第二届) 区域地质研究方向的委培硕士学位研究生。1996 年暑期进行招生,所有招生程序和第一届相同。这次中国地质大学也招了 8 名学生,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地矿局第一区调队 2 名,内蒙古自治区地矿局第二区调队 1 名,山西省地矿局区调队 1 名,山西省地矿局 214 地质队1 名,山东省地矿局区调队 2 名,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科学研究所 1 名。这 8 名学员都为男生。都是20 世纪80 年代中、晚期 ~90 年代早期的本科毕业生,都参加过或正在从事 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个别学员担任过 1∶ 20 万区域地质调查或 1∶ 5 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都希望进一步学习和提高地质理论和地质工作方法。第二届区域地质研究方向委培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第一届相同,培养过程也基本相同,只是生产实践和学位论文编写工作安排有所不同的。“九五”期间,中国地质大学共承担了 8 幅 1∶ 5 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地点都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中固阳地区 3幅,多伦地区 5 幅,大部分学员的生产实践都安排在这两个队,个别学员因原单位也承担着区调任务,且是项目进行中途来参加学习的,就将他们的生产实习地点安排在原单位的原项目。其中仅一名学员随导师的科研项目进行生产实践和学位论文的编写。学员的学位论文取材相对分散,部分学员论文取材于中国地质大学承担的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区调项目; 另一部分学员论文则取材于原单位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区调项目。经过 3 年培养,都以优秀或优良的成绩毕业。五、效 果中国地质大学两届区域地质研究方向的委培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在区调行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青海省一位学员还没有毕业就被局人事处选中,调局地科处负责全省的区调工作管理,后任地调院副院长和青海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所长。甘肃省的一位学员毕业后经过一阶段实践,调任地矿局地科处处长兼地调院总工,后任地矿局副总工程师等职。河北省两位学员毕业后正逢我国 1∶ 25 万区调试点工作,他们都参加了 1∶ 25 万承德幅区调试点项目,其中一位任项目负责。辽宁省学员毕业后被任命为省地矿局区调队总工程师。山西省一位学员在地调院专门管理区调项目,另一位学员参加青藏空白区 1∶ 25 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任项目负责人,成绩显著,被评为山西省劳动模范……。后来部分学生又攻读了博士学位,向更高层次迈进。现在,大部分学生都工作在区调工作第一线,为提高我国基础地质调查和研究水平而努力工作。区域地质调查研究方向委托代培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为中国地质大学在培养在职工作人员高层次学历方面积累了一整套方法和经验,也为后来招收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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