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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史导论论文题目推荐及答案解析

发布时间:2024-07-04 10:03:56

中法史导论论文题目推荐及答案解析

1丶法制在我心中2、法律让我茁壮成长3、人人遵守交通法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5、情大?法大?6、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7、法制伴我行8、知法、懂法、守法9、那些年,我们一起打过的官司10、法制教育让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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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制史论文题目推荐及答案解析

1丶法制在我心中2、法律让我茁壮成长3、人人遵守交通法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5、情大?法大?6、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7、法制伴我行8、知法、懂法、守法9、那些年,我们一起打过的官司10、法制教育让我成长

1:(一) “敬天保民” 、“明德慎罚”。 周初统治者从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斗争中深刻意识到“唯命于不常”,即天命难料,但其中也有规律可循,天命总是归于能够为民作主的有德统治者。所谓“作民主”,就是应当像周文王那样“怀保小民”。 周初对周人贵族内部的文告中反复强调保民、安民以及类似的提法,可见他们标榜“敬天”,却落实在“保民”上。周初统治者从夏特别是商王朝兴亡的史实中,悟出天命转移的另一条规律: 天命总是归属于有德者。因此,要“祈天永命”,必须“疾敬德”,时刻以高标准的德严格要求自己,同时注重“德之用”,将德落实在国家活动的各个方面。该理论运用于法制实践中,便是“明德慎罚”, 立法、司法都必须崇德,慎重从事;任用法官、审理案件及施用刑罚等, 都要反复思考,不可轻率。 (二)“亲亲” 、“尊尊”。鉴于统治者的内部关系是事关国家命运和政局稳定的决定件之一,周初统治者十分重视在贵族内部提倡和贯彻“亲亲”“尊尊” 的原则。亲是对疏而言,“亲亲” 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是对卑而言, “尊尊”的涵义较广,不但父子、夫妻之间尊卑有别,在贵族之间、贵族与庶民之间,特别是君臣之间,尊卑也截然不同。通过“亲亲”、“尊尊”,便把人们的血缘关系同政治关系紧密联结在一起。 在“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的前提下, 将“亲亲”、“尊尊”原则制度化、法律化,落到实处,这是西周法制的基本特点。2:《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早已失传,《晋书刑法志》保存了其篇目:“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 以为《杂》律一篇。 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 然皆罪名之制也。 商君受之以相秦”。《唐律疏议》也有如是记载。 明代董说所著《七国考》曾引用西汉末年桓谭所著《新论》中有关《法经》的论述,比《晋书刑法志》较为详细。从内容和文字上看,《晋书刑法志》也是引自《新论》。 从篇目结构上来看,《法经》共有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网法》(也称《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第一篇《盗法》。 “盗” 是侵犯财产的犯罪。 《盗法》是维护封建财产所有权, 惩罚侵犯财产的犯罪的法律。第二篇《贼法》。“贼” 主要指危害他人人身的犯罪,主要是杀人、伤人等。 《贼法》是保护人身安全,处罚侵害他人人身的犯罪的法律。 第三篇《网法》, 也称《囚法》, 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 第四篇《捕法》, 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 第五篇《杂法》, 是补前四篇之不足的拾遗补阙之篇, 内容庞杂, 其主要内容是“六禁”。第六篇《具法》,《七国考》也称《减律》。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 相当于近代法律的总则部分。《法经》在编纂体例上开创了编纂完整的成文法典的新体系,改变了过去单项诏令、法规重叠不齐、规范不一的局面。《法经》设《具法》一篇,集中规定对所有法律条文具有统帅作用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战国时期立法水平的提高,它直接影响了秦律及汉律等,为我国古代法典的编纂体例确定了基本模式。3:秦朝的刑罚制度(一)刑罚的种类 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类:生命刑;体刑;劳役刑;流迁刑;财产刑;身份刑。(二)定罪量刑的原则 主要有: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区分故意与过失;以有无犯罪意识作为构成犯罪的要素;以犯罪后果衡量犯罪轻重;共同犯罪加重处罚;累犯加重;诬告反坐;实行连坐等。4:自汉高祖至汉武帝的七十年间,黄老思想一直居统治地位,而辅之以儒、法思想,尤其是将黄老学说运用到政治与法制的实践中去。约法省禁是汉初黄老法律思想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汉初统治者在完成了对立法思想的选择与定位后,便开始对秦朝遗留下来的苛法进行改革,实践立法思想,其中酷烈的刑法与思想言论罪成为蠲削与修正的重点对象。汉初统治者对刑法系列改革的最大举措, 就是文帝十三年(前167)下令废除肉刑。5: (一)三国时期的立法概况 在鼎立形势下的三国法制,一般沿用汉制,承袭汉律。但都有自己编纂的法律,尤以魏国法律较详备。魏明帝时制定的魏律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魏明帝曹睿下诏改定刑制,由陈群、刘邵等人参酌汉律,“作新律十八篇”,这就是三国时期著名的《魏律》。魏国这次大规模的修律活动,实际上是对秦汉相沿的旧律作了一次较大的改革。魏律内容与条文更加统一,结构更加严密。对晋律的制定有直接影响。蜀国定都于成都之后,曾由伊籍与诸葛亮、法政等人“共造蜀科”,作为蜀国的重要法典。在吴国,据《文献通考》记载,“吴之律令,多依汉制”。其立法活动。 (二)两晋的立法概况 西晋时颁行过律、令、故事、式,皆为东晋所沿用。《晋律》(又称《泰始律》)对后世的影响最大。《晋律》与汉、魏律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法律概念更加规范、准确。由于律学的发达,晋代统治者对律之“理”的研究格外深入,他们首次区别了律与令的性质。《晋律》颁行后,张斐、杜预两大律学家为之作注,经朝廷批准,颁行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效力,称为《张杜律》。2、体例设置更加合理。《晋律》将《新律》的《刑名》篇分为《刑名》与《法例》两篇,置于律典之首,以完善《新律。刑名》中的刑法总则,并加强其统领诸篇的地位。3、礼律进一步融合。为了维护士族利益,晋代统治者将礼入于律中,“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三)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 从立法情况看,总的来说是北朝法律优于南朝。南朝统治者由于热衷玄学,崇尚清淡,朝野上下都不重视法律的编纂,因此在封建法制方面没有什么建树,基本上是沿用《晋律》。北朝几个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都十分注意吸收汉族的先进文化,重视律令的编纂。其中《北魏律》和《北齐律》上承汉、魏、两晋,下启隋、唐,在完善我国封建法典的历史过程中,起了重要的承上启下作用。《北齐律》不但吸收魏晋立法的经验,而且经过当时律学家总结前代法典编纂的得失,被称为“法令明审,科条简要”。《北齐律》共计十二篇,949条。其中将《北魏律》的刑名、法例合为名例篇冠于律首,使其在刑律中起着定罪制,“较举上下纲领”的统摄作用,增强了封建法典的科学性。而定律十二篇,则是完成了汉以来封建法典由繁至简的改革过程。6: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法律,经过夏商两代的发展,到西周集其大成。西周开国之初,为统治形势的需要,进行了制礼的工作。在周公旦的主持下,以周族自己的习惯法为基础,同时吸收夏商两代礼仪制度中的有用部分,经过整理之后,制定了有关国家制度、调整社会关系以及生活规范的礼典。经过周公制礼活动,力求使西周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直到人们的生活和思想言行,无不以礼为依据,以礼为准绳。 因为礼是周朝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范,所以内容极为广泛,大而包括国家的根本法,小而遍及待人接物等生活细节,几乎整个上层建筑领域都在它的支配之下。 7:1.《武德律》。《武德律》共12篇500条,是唐朝的首部法典。唐朝建立后,于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命刘文静等在隋开皇令的基础上进行增删,制定五十三条新格。武德四年,又命裴寂等撰定律令,大致以《开皇律》为准。将五十三条新格入于新律,余无所改。 2.《贞观律》。唐律最大的一次修改是在贞观时期。唐太宗是个有头脑的皇帝,对法律非常重视。他认为刑罪仍然过重,下令加以修改。最初决定将绞刑50条改为断趾(断右趾),但肉刑废除已久,忽然恢复肉刑,难免遭到人们的反对,后来又把断趾改为加役流,即在流三告里的上面加一个加役三年的流刑。此外,还采取了一些别的轻刑措施,如限制缘坐。依照隋律,犯谋反大逆,兄弟尽管分居,也发缘坐俱死。可是同祖却中以免配流。当时发生了一个案子,尚州有个人叫房强,他的弟弟在岷山当军官,因谋反被诛,他也应缘坐死刑。唐太宗认为,兄弟分居后,荫不相及,而犯罪要连会俱死,比对祖孙的处罚还重,太不合理,于是改为兄弟也免死,与祖孙一样配役流。    贞观修律是一次对律令格式的全面大修改,到贞观十一年才告完成。最后结果是:定律500条,分为12卷;定令1590条(一说为1546条),分为30卷;又从武德贞观两朝发布的诏敕三告多件中定留700条,编成格18卷,又定式33篇,分为20卷。《旧唐书·刑法志》说新律比隋代旧律"减大辟者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唐六典》也说:"正凡三百条,减开皇律大辟入流者九十三条,比古死刑,殆除其半。"《唐六典》与《旧唐书》的记载略有出入,一说93条,一说92条,一条之差。二、三字形相近,可能是传抄或刻写中的错误,这没有什么关系,因为记载的基本事实是相同的,即贞观修律朝着减轻刑罚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 3.《永徽律》及《律疏》。 唐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又命长孙无忌等修订律、令、格、式。次年,完成《永徽律》十二篇五百零二条。永徽年间最大的贡献,就是对律文的本身作出详尽的注疏。《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唐立法最高成就,也是中国封建制法律典型代表。永徽二年,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以《贞观律》为蓝本制定。《永徽律》12篇500条。鉴于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及每年科举考试缺乏统一标准高宗又下令对《永徽律》逐条逐句的进行统一而详细的解释,阐明《永徽律》的精神实质,重要原则制度的源流演变和立法意图,并设问答,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这些内容称为“律疏”,附于律文之下。经皇帝批准于永徽四年颁行天下,律文与律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时称《永徽律疏》,元后称《唐律疏议》。 4.《开元律》及《开元律疏》。开元二十二年,唐玄宗命李林甫等刊定《开元律》十二卷,《开元律疏》三十卷。 5.《大中刑律统类》。唐宣宗大中七年将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有关的格、敕、令、式,编成《大中刑律统类》十二卷,也称《刑法统类》。《统类》在法典的编纂上是一种新的形式,对于五代和宋朝的立法技术有重大影响。 6.《唐六典》的编纂及其影响。《唐六典》是唐玄宗年间编撰的一部有关唐朝中央和地方官制的法规大全。所有篇目完全是按唐代官制来设置,详细地列出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的组织规模、官员编制及其职权范围。《唐六典》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开启了中国古代行政立法法典化的先河,从此编制行政法典和制定刑法典一样,成为中国古代立法的一种传统。唐玄宗于开元十年命令大臣以当时的国家行政体制为基础,仿照西周《周官》一书依官职分类的体例编纂《唐六典》,至开元二十六年完成。其内容,共30卷,分理、教、礼、政、刑、事六部分,主要记载了唐朝国家机构的设置,官员的编制、品级及职责,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监督、奖惩、俸禄、退休等制度的规定,可以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集秦汉以来行政立法之大成,把凡具有行政性质的立法汇集在一起,经精心编纂,与律令格式相辅而行,这是封建立法史上的一个创举。从此以后,单纯行政性质的立法规范和制度开始从“律”和“礼制”中分离出来,编为“典”,使得封建刑律与行政法典成为基本并行的两大体系,为后世封建王朝所仿效。《唐六典》的编纂是继《永徽律疏》后唐代立法的又一重大成就,也是中国封建行政法制逐渐走向成熟完备的标志之一。

不要选概念太大的题目,否则会不得要领。最好是找一个比较新、研究的人相对比较少的题目,比较有开拓性。实践性的案例题目比纯理论的要简单些

国际商法导论论文题目推荐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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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浅见:1 答案:虽然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但装运期和信用证的不符,所以银行是不可能付款给你的。首先,我方是否能出具“卖方所订船只因故未能按期抵港装运”是由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其次,我方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由第三方(可以我方和对方协调确定)出具的货物损坏等证明,都则对方没有权利进行就地销毁等行为。再次,通过和对方进行协调,协调不成选择仲裁或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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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论文题目推荐及答案解析初中

魏晋南北朝文学论文选题参考:1、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的任侠主题。 2、汉魏晋南北朝文学的任侠主题。 3、魏晋南北朝文学与道教。 4、继承与超越——新世纪以来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综述。写论文注意事项:1、论文里面千万不可以出现“我”这个词,论文具有科学的严肃性、严谨性,避免出现“我”人称代词。当然现在也有很多的论文改成了“笔者”呢,实际上,用“本文”来替代比较是聪明人的做法,也是在各类文献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2、论文写作过程中避免出现感叹号,论文应以陈述语句为主,出现语气叹词瞬间降低论文的层次,问句主要在写文章的结构和结论的时候使用,其他的地方能少就少。3、杜绝排比句,排比句很没有逻辑,尤其是文科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排比句会让别人将你的论文当成作文,切记论文不是作文。4、直接引用不超过文章全文的百分之十五到二十,间接引用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主要放在文章的前人研究成果的部分。避免直接引用,一个小技巧就是把直接引用放在注解里面。

不太明白lz的题目要求 不知是哪门课的作业,老师如何要求的?这段历史是隋唐之前,那么是那个朝代之后呢? 个人感觉,应该是秦汉到魏晋南北朝这一段的历史论文,如果往前追溯到夏商周甚至五帝时期,共性太少,无从下手研究。 如果写秦汉到南北朝的历史,肯定要找一个视角来写。几百年的时间发生了许多事情,无法一一穷尽,其实历史无非就是几大块的内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思想、科技) 不知lz写哪一方面比较擅长,个人感觉国家统一与民族融合比较好写 秦代:统一六国,施行郡县制。统一文字、度量衡,修筑长城、北击匈奴,统一南疆,修筑灵渠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逐渐削弱藩国,统一岭南、西南,收复河西走廊,打击匈奴,经营西域,使北方少数民族内附三国魏晋:这一时期,与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有着密切联系的各族,他们出现在中原政治舞台上以后,骤然间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过程,纷纷离散聚合。建立过政权的许多民族都纷纷与汉族融合。不论南方还是北方,民族之间双向或多向的迁徙、对流,是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特点。即一部分汉族往周边去,周边的少数民族往内地来。 形式表现为:①民族迁徙:  魏晋以来,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大批内迁,他们在北方各地和汉族人民杂居相处。 ②联合斗争:  西晋末年统治者对各族人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十六国时期的连年战乱,北方经济破坏严重,人民生活困苦,迫使各族人民联合起来,共同斗争,从而使民族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 ③友好交往:  魏晋以来,我国北方出现过几次统一局面,在和平的环境中,各族人民交往频繁,使民族融合步伐加快,(即使在战乱期间这种交往也始终没有间断) ④少数民族统治者的改革:  如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汉化政策,促进民族大融合。   *特点:时间长 民族多 范围广孝文帝改革 写的不全,相关的lz可以去搜索民族融合方面的资料。 具体来写的话,可以这样 一、简单谈谈学习这部分内容的感受,就是你对书本上这块内容的理解和感悟二、选取历史上的某一段时期或者某一个事件,应用你学到的知识进行分析 举上面民族融合的例子,比如说,孝文帝改革 叙述改革的背景、内容、影响,最好不要照抄,用自己的话润色下。然后进行分析,易服装:鲜卑贵族一律改穿汉装。   讲汉语:孝文帝宣布以汉语为“正音”, 称鲜卑语为“北语”,要求朝臣“断诸北语,一从正音”。   改汉姓:定门第等级。孝文帝下诏,将鲜卑人原有的姓氏改为汉姓。他还参照汉族门阀制度的做法,来确定鲜卑贵族的门第高下,并按照门第高低来选拔人才,任命官吏。 以上三个都是为了减少民族差异、民族隔阂,在民族征服的过程中,北魏统治者对各族人民实行了民族歧视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在征服战争中也常常出现疯狂的民族杀戮,民族矛盾不断激化(改革的必要性)。到了北魏中期,民族矛盾虽已日趋缓和,但由于统治阶级过度的剥削和压迫,阶级矛盾也日益尖锐起来,北魏官方必须学习汉人的制度典章,缓和各种矛盾(只是给个思路,lz可以自己发挥)  通婚姻:孝文帝提倡鲜卑人与汉人通婚,通过这种政治联姻把两族统治者的利益和命运紧密联在一起,以巩固统治。   改籍贯:凡已迁到洛阳的鲜卑人,一律以洛阳为原籍。目的:进一步学习和采纳汉族的典章制度和生活方式,促进鲜卑族贵族积极接受汉族文化。作用:促进了鲜卑人对汉族文化的认同,争取到汉族地主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政权向汉族王朝统治模式转化。 孝文帝还主张同汉族通婚是为了拉拢汉族地主,扩大统治基础,。他自己率先娶汉族大姓卢、崔、郑、王4家的女儿为妃,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汉族大姓,还为自己的6个弟弟都娶了汉族地主的女儿为妻。这种姻亲关系,把汉族地主和鲜卑贵族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壮大了北魏的统治力量。而且,血统的交融,加速了鲜卑的汉化。 改籍贯迁居洛阳的鲜卑人,籍贯不得再称「代人」,须改称「河南洛阳人」,且死葬洛阳,不得回到北方落地归根,又「太和十九年……诏迁都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於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这样一来便可绝代人故土之恋;反之,若不如此,鲜卑终无法成为中原士族。 三:最后谈谈学习感受,展望未来,对今天的启示什么的,完事 个人感觉这样的论文不会太正规,千万不要泛泛而谈这么多朝代的历史,一定要找一个点来写,以上是思路,lz可以借鉴参考,也可以自己发挥

其实你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去确定一个方向,然后再具体的去找下资料和范文,先不着急去写,然后再定题目,最好要根据题目去找找资料和文献,再然后列个大纲给你们老师看,跟你们老师请教一下。汉武帝“独尊儒术”对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发展的影响 北朝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的历史条件及表现士族门阀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及其衰落原因隋唐时期的政治体制的内容及其意义科举制对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影响科举制的公平性及现代思考科举制的废除与清末绅士的命运魏晋时期中央行政体制的发展演变汉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宦官之祸的根源及社会影响论汉初统治思想变化汉武帝时期的经济政策述评论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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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论文题目推荐及答案解析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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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历史专业,建议考虑未来2020年的金融危机,从牛顿的金本位开始。如果历史刚研究没有对未来指导作用的话,要历史没用

jia'ru'wo'shi'qin'shi假如我是秦始皇

写关于南北朝时期的文化发展,比如文学昭明文选,还有玄学,史学的造诣,还有经济发展。政治的运作,改朝换代,派系宗室之争。还有北方孝文帝改革和北方太武帝的统一战争,以及北魏的分裂,北齐和北周的建立,北周的军事制度对隋唐的影响,内容选择性不少,我是这方面专家,希望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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