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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分级标准表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4-09-09 15:23:19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分级标准表怎么看

刊物的级别应该是普刊(国家级、省级)、科技核心、北核、南核。影响因子越来越高。这些都是预先评估好了的。北核三年评一次。

等级 论文收录数据库一类 《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新华文摘(全文)二类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三类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四类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论文分好几个级别看看你的水平呢。

论文分为六个级别,具体解释如下:1、T类:特种刊物论文,指在《SCIENCE》和《NATURE》两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2、A类:权威核心刊物论文,指被国际通用的SCIE、EI、ISTP、SSCI以及A&HCI检索系统所收录的论文。3、B类:重要核心刊物论文,指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刊登的论文。4、C类:一般核心刊物论文。5、D类:一般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6、E类:受限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但受发行限制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目的:1、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2、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3、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意义:1、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2、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需要。3、提高大学生的写作水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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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考试成绩不合格是会挂科的,而且影响毕业的,来年需要补考,再不过重修。吸取教训,以全新的面貌对待新学期。要通过新学期更加努力的学习弥补之前对学业的亏欠。

一般论文的格式,要求都是差不多的,网上都是有各种范文的,可以搜索学习下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8月3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三条 为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果胜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成员如下:主任:刘志方副主任:王果胜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遵循以下职责:(一)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程序认真审阅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提出中肯的评审意见。(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三)受理评奖过程中的争议事项,接收申诉和组织复议。(四)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五)参评年度内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六)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第九条 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凡符合第六条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召开由学生代表、辅导员、学工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根据下达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申请表及学院推荐意见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0〕6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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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不是985,是211!

补考。考试成绩不合格是会挂科的,而且影响毕业的,来年需要补考,再不过重修。吸取教训,以全新的面貌对待新学期。要通过新学期更加努力的学习弥补之前对学业的亏欠。

中地大京发[2012]1号 关于授予王秉璋等296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号 关于调整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号 关于同意赵强等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号 关于公布2011年本科教学系列评优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号 关于同意石宇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号 关于同意张思齐、邹昶龙同学延长学制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号 关于同意李建伟等同学休养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号 关于下达2012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2号 关于表彰2011年国际、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师生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4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5号 关于给予弋嘉喜等同学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6号 关于同意房东彬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7号 关于同意王奎、张弛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8号 关于同意苏少龙同学延长修业年限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9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21号 关于给予刘通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22号 关于举办2012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本科生军事课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中地大京发[2012]25号 关于报废4台锅炉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2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12]2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8号 关于2012~2013学年校历编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9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 体评选条例》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1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委等七委办局《关于2012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2号 关于同意杨爱凤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3号 关于同意黄敏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4号 关于举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7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3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出入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12]39号 关于公布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食堂检查工作制度(试行)中地大京发[2012]41号 关于同意霍慧妍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2号 关于2012年暑假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5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46号 关于表彰2012年优秀毕业生、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西部志愿者、 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获奖毕业生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7号 关于同意高雅洁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8号 关于张黄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9号 关于同意熊昌杰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0号 关于授予万建华等1584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1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2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3号 关于表彰2012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4号 关于同意王潇等同学赴国外大学自费留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5号 关于成立MBA教学合格评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6号 关于调整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7号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12]59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证(含乘车优惠卡)、校徽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1号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63号 关于同意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00%)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4号 关于2012年迎新工作及入学教育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5号 关于调整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6号 关于签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7号 关于同意白韵雪等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8号 关于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9号 关于举办2012年秋季运动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0号 关于同意王锋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1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2号 关于选拔我校2009级本科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3号 关于调整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75号 关于授予张岳明等14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6号 关于同意王璋旻、邓凯文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7号 关于同意李蕊霞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8号 关于迎接60周年校庆环境大扫除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9号 关于60周年校庆庆典期间停课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1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2号 关于加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60周年校庆庆典日交通管理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翟裕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4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赵鹏大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5号 关于公布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6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朱训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87号 关于给予谈荣钰等同学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88号 关于2012年新教职工入职培训暨第十三届新教师教学上岗培训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9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0号 关于同意嵇恬甜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1号 关于同意郭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2号 关于批准叶枫等同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3号 关于公布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4号 关于嵇宁同学退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5号 关于保留张可同学入学资格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6号 关于给予王永强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99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希乐威矿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1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龙润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2号 关于同意赵琦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3号 关于同意娜日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4号 关于表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5号 关于给予曹建华、洪明刚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107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8号 关于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折价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请示中地大京发[2012]109号 关于同意于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0号 关于同意解统乾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1号 关于同意孔志文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2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中地大京发[2012]114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固定资产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6号 关于表彰教学名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调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8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60周年校庆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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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 SCI是由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SI)1961年创办出版的引文数据库,其覆盖生命科学、临床医学、物理化学、农业、生物、兽医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性检索刊物,尤其能反映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水平,是目前国际上三大检索系统中最著名的一种,收录范围是当年国际上的重要期刊,尤其是它的引文索引表现出独特的科学参考价值,在学术界占有重要地位。许多国家和地区均以被SCI收录及引证的论文情况来作为评价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EI(工程索引)The Engineering Index,简称EI创刊于1884年,是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出版的著名工程技术类综合性检索工具。EI每月出版1期,文摘3万至4万条;每期附有主题索引与作者索引;每年还另外出版年卷本和年度索引,年度索引还增加了作者单位索引。出版形式有印刷版(期刊形式)、电子版(磁带)及缩微胶片。EI选用世界上工程技术类几十个国家和地区15个语种的3500余种期刊和1000余种会议录、科技报告、标准、图书等出版物。年报道文献量16万余条。收录文献几乎涉及工程技术各个领域。具有综合性强、资料来源广、地理覆盖面广、报道量大、报道质量高、权威性强等特点。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简称ISTP。创刊于1978年。该索引收录生命科学、物理与化学科学、农业、生物和环境科学、工程技术和应用科学等学科的会议文献,包括一般性会议、座谈会、研究会、讨论会、发表会等。其中工程技术与应用科学类文献约占35%,其他涉及学科基本与SCI相同。ISR(科学评论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Reviews 简称ISR。创刊于1974年,收录世界各国2700余种科技期刊及300余种专著丛刊中有价值的评述论文。高质量的评述文章能够提供本学科或某个领域的研究发展概况、研究热点、主攻方向等重要信息,是极为珍贵的参考资料。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formation英文名称首字母缩写,是由南京大学研制成功的、我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领域的标志性工程。科学引文索引是从文献之间相互引证的关系上,揭示科学文献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的检索与查询,可以揭示已知理论和知识的应用、提高、发展和修正的过程,从一个重要侧面揭示学科研究与发展的基本走向;通过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的统计与分析,可以从定量的视角评价地区、机构、学科以及学者的科学研究水平,为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与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CSSCI俗称“南大版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下简称《要目总览》)。《要目总览》不定期出版, 1996 年出版了第二版, 2000 年出了 2000 版,2008年又推出了最新的版本。《要目总览》收编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各种学科类别的中文期刊。其中对核心期刊的认定通过五项指标综合评估。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就是通常所说的中文核心期刊,俗称“北大版核心期刊”。CSCI(中国科学文献数据库)是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资助的项目,建设目标是建立中文科技期刊的基于web的科技文献文摘、引文、联合目录馆藏的科技知识服务体系,面向广大机构和个人用户提供中文科技期刊文献资源的有效发现和评价服务。结合对全文数据库的开放链接,建立基于核心科技期刊的知识发现、评价和推介服务体系。ASPT (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数据库)ASPT是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A)、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S)、北京大学图书馆(P),中国学术(光盘版)电子杂志社(T)共同建设的《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数据库》。CJFD(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hinese Journal Full—text Database)的英文缩写属教育部主管,清华大学主办,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创办的我国第一个学术期刊全文检索与评价数据库,是我国知识信息生产、传播、应用和期刊评价、管理的现代化运作平台,以光盘和网络等形式向国内外读者提供动态知识服务,并为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进行期刊评价提供基础数据,为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期刊管理部门提供期刊管理数据。如刊物被这些数据库收录,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期刊的权威性。CJCR(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是按照美国JCR的模式,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以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为基础,选择数学、物理学、力学、化学、医药卫生、工业技术、电子与通信、计算技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等学科的1000多种中国出版的中英文科技期刊作为来源期刊,根据来源期刊的引文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计算了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被引半衰期、论文地区分布数、基金论文数和自引总引比等十余项科技期刊评价指标,并按照期刊的所属学科、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和期刊字顺分别进行排序。CMCC(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是解放军医学图书馆创建的中文医学期刊文献的数据库,是面向医院、院校、科研、图书情报、医药卫生和医药出版等单位的文献摘要数据库。它收录文献量大,专业性强,信息新,查询途径广,更新及时,系统功能比较完备,用户界面友好,使用方便,是检索最新医学文献的重要工具,几乎收录了国内生物医学领域的全部核心期刊、重要刊物以及与生物医学相关的一些自然科学期刊,内容涵盖了生物医学的各个领域及其边缘学科的相关领域。CMCC 是目前我国同类产品中提供信息量最多、传递速度最快的中文医学文献数据库。CASS(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在多年的期刊研究基础上完成的一项科研成果。它采用我国目前年度收文量最大的引文数据库和其他大型文献数据库作为统计数据源,运用文献计量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综合统计分析,邀请各学科权威专家进行评审,力求客观地反映期刊的“学术影响力”。该书评出哲学、政治、法律、经济、文学、历史等重要学科领域中的344种核心期刊,涵盖了目前我国人2社会科学期刊中使用率和学术水平均居前列的权威期刊和优秀期刊。CASS也有人称之为“社科院版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统计源期刊)是按照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期刊引证报告》的模式,结合中国期刊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在中国出版(不含港、澳、台)的1576种(2004年版)科技期刊列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学科范畴主要为自然科学领域,是目前国内比较公认的科技统计源期刊目录。因其受科技部委托,带有官方色彩,具有很高的学术权威性,人们习惯称其为“统计源期刊”,又称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CSTPCD(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ISTIC)是受国家科技部委托,从1987年开始对我国科技人员在国内外表论文数量和被引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利用统计数据建立了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和广泛好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CSTPCD的数据来源。通过中国科技期刊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对期刊学术质量的考核,CSTPCD每年对收录期刊的范围进行调整。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入我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医药卫生、工程技术、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出版的中英文科技核心期刊和优秀期刊近千种,其中核心库来源期刊670种,扩展库期刊为 378 种核心库的来源期刊经过严格的评选,是各学科领域中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核心期刊。扩展库的来源期刊也经过大范围的遴选,是我国各学科领域较优秀的期刊。具有建库历史最为悠久、专业性强、数据准确规范等特点,被誉为“中国的SCI ”。CAJCED(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是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是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专题全文数据库的评价数据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大型数据库。是《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数据源统计的分析工具、《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和《中国人文社科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的重要依据。该数据库为各期刊管理部门进行期刊管理、评比及期刊的其它定量分析研究提供依据和统计分析结果。在《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及其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由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专家遴选900多种社科类优秀期刊作为来源期刊。 中国期刊方阵“双高”“双奖”“双百”“双效”期刊 “中国期刊方阵”的基本框架分为4个层面,形成宝塔形结构。第一个层面为“双效”期刊。以全国现有近万种期刊为基数选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好的1000余种期刊,作为“中国期刊方阵”的基础。第二个层面为“双百”期刊。即通过每两年一届评比产生的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百种重点科技期刊。每届进入全国“双百”重点期刊数量控制在200种左右。 第三个层面为“双奖”期刊。是全国“双百”重点期刊基础上评选出的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的期刊。此类期刊约100种左右。即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的期刊。此类期刊约50种左右。“双奖”和“双百”期刊通过评选产生,“双高”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科技部确定。国家级期刊“国家级” 期刊 ,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 ”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省级期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为省级期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也被视为省级期刊。增刊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每本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增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刊号都是与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完全一致的,不能称之为非法或违规出版物。大众期刊的增刊一般用来出版专辑、合集或纪念特刊。学术期刊通常把一些具有相当水准,但又无法在正常周期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稿安排在增刊上,因此增刊的学术影响力较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为弱。在评定中级以下职称时,省级期刊的增刊大多不被承认。但国家级期刊或核心期刊的增刊往往会被降级使用,相当于省级期刊或普通学术期刊。

通过文献名在数据库里面检索! 有的数据库会直接给出的 但页码之类的可能要下载完文章以后看页面上的页码标注了这是论文里面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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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质, 2003 (2): 53-张翠利, 孙燕 钢板桩围堰的设计与施工 公路交通技术, 2005 (6): 66-方法:直接将标更多关于论文参考文献的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这个要怎么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分级标准表最新

一般论文的格式,要求都是差不多的,网上都是有各种范文的,可以搜索学习下

(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28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及委培研究生)。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规定正常学习年限内,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五)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无补考科目,且学位必修课程成绩优异;(六)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如下情况优先考虑:攻读当前学位近一年期间(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其中:二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三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二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三、四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说明:国家发明专利等同于SCI检索论文进行界定)。第三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五条 为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训练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纪检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工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所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第七条 教育部每年5月31日前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如本学院符合优先评选条件第四条第(六)项的研究生人数大于分配名额,则不受分配名额限制。第八条 学校评选通知下发后,凡符合第四条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以向本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硕博贯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九条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学生名单进行排序,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表、名单汇总表及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审,产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补考。考试成绩不合格是会挂科的,而且影响毕业的,来年需要补考,再不过重修。吸取教训,以全新的面貌对待新学期。要通过新学期更加努力的学习弥补之前对学业的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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