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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官学院学报

发布时间:2024-07-03 14:06:20

福建警官学院学报

我真的觉得你学的应该是火星文。。。。还有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态度就跟传唤服务员似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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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分法学的研究方法从研究者视角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观察法和外部观察法。将刑法置于整个法学体系中、甚至社会的相互关系中加以研究,有时更便于问题的厘清。从外部观察的视角来看,刑法既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就存在对其他部门法的依赖性,存在各部门法相互之间的衔接问题。本文采用外部观察法,欲就刑法与行政法衔接中的几个问题,发表一己之见。一、衔接的前提:行政法与刑法的关系最为紧密在论及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上,笔者认为,行政法是与刑法关系最为紧密的部门法,具体可从如下视角观察佐证:(一)调整对象上的重叠性。刑法学家认为,“刑法所保护的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涉及经济基础,也涉及上层建筑。”⑴行政法学家也认为,“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的内容从行政组织、行政管理到行政救济,从民政管理、卫生管理到教育文化管理,包罗万象。”因为“现代行政,……触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是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位管理。”⑵具体到法律规范本身,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例,共涉及四大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与刑法第二、四、五、六章罪名所保护的法益具有同质性。上述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加以规定,构成犯罪的则规定在刑法之中,二者的区别一般只在于行为危害“量”的差异上。刑法与行政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二者在调整对象上难免有竞合。(二)两者都具有公法属性。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当今整个法秩序的基础,公法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法律关系。刑法的公法属性为刑法学者所熟知,刑法学者认为刑罚权系直接以社会伦理价值观念为运用准据,所以刑法是公法体系中最富伦理性格的部门法。⑶有行政法学者认为,行政法的本质是控制权力,行政法的目的在于公共利益,行政法应坚守行政法定原则,因此行政法亦属于公法的范畴。⑷这里仅从刑法与行政法皆属于公法范畴这一外部观察视角出发,笔者认为:(1)在适用理念上,都奉行“国家干预”,而有别于私法的“意思自治”;(2)对违反规范的行为,都由公权力机关强制启动处罚程序,实行国家追诉;(3)必须依既存的法律规范追究违法责任,行政处罚必须以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为依据,坚持“处罚法定”,如同刑法中的“罪刑法定”;(4)对违法者施罚的目的侧重于对不法者的惩罚与制裁;(5)追诉程序中,举证责任皆由公权力机关承担;(6)为限制公权力滥用,都主张“一事不再罚”。(三)行政违法行为的犯罪化。学界一般认为严重的违法构成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界别主要体现在量的差异,这种量的差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和刑事政策的改变都会导致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界别标准的变化,从而导致犯罪化、非犯罪化现象的发生。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刑事立法的主要任务是犯罪化,实际就是将大量的行政违法行为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如刑法修正案就逐次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开设赌场,持有伪造发票,醉酒驾驶,恶意欠薪等行政违法行为予以犯罪化,可以说犯罪化主要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犯罪化。二、衔接的必要:刑法对行政法的依赖刑法对行政法的依赖性,可从行政犯认定的一般规律寻得更为直观的认识。行政犯刑事可罚性取决于行政法规范的规定或者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具体而言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某些概念术语内涵的界定需要借助行政法规范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危险驾驶罪,何谓“醉酒”、“机动车”,必须依赖相关行政法规范的规定。目前行政法规将“醉酒”的标准规定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而不论驾驶者的神智状态实际是否适宜驾驶;“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类似的情形还有: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管制刀具”的范围,第一百四十一条的“假药”的范围,第一百四十二条的“劣药”的范围,第一百八十条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第一百八十六条的“关系人”的范围,第三百三十条的“甲类传染病”的范围,都需要借助相关行政法规范的规定。(二)空白罪状的适用需要借助相关行政法规范的规定。空白罪状是行政犯的重要标志。现代社会,国家奉行积极的干预政策,行政取缔、禁止行为种类繁多,加之我国对犯罪罪名的规定实行单一刑法典制,因为立法技术的简约,多采用空白罪状模式,文字表述如“违反……管理法规”、“……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国家规定”等,然后附加“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作为对应,行政法规中也会作出某些指引性规定,如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不直接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对此类行政犯的认定必须借助行政法规。(三)行政处置程序、行政处罚是某些犯罪认定的前置程序或前提条件。如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恶意欠薪罪,必须要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成立犯罪;一年内曾因二次走私被给予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政处置程序是恶意欠薪罪成立的前置程序,行政处罚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一个前提条件。此类情形还包括: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二百九十六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除前述刑法条文明确要求行政处置程序作为犯罪认定的前置程序外,司法实践中也有行政处置程序是犯罪认定的前置程序事例。如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实际被行政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大小所取代,司法解释对此也予以明确认可。其他责任事故类犯罪,虽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为依据,但在实际的追诉过程中,也都是先由安监等行政机关组织责任认定,然后再据责任认定结论指控犯罪。(四)违法阻却事由的认定需要借助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刑法中还存在一种未经某种行政许可作为构成犯罪前提的行政犯,如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至于行政许可具体是阻却构成要件的符合性,还是阻却违法性,学界有不同的认识。行政法学者认为,行政许可的实质是“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者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⑸按照这种理解,凡是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阻却构成要件符合性。有学者认为,行政许可分为两种:一是控制性许可,该类许可行为本身并不具有法益侵害性,而是用以审查具体事件是否符合实体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作用是提高公信力和合理配置资源,控制性行政许可阻却构成要件的符合性。二是特别许可,法律对某种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予以普遍禁止,但在特殊情况下,赋予当事人从事法律禁止行为的权利。该种行政许可的作用是控制风险,取得许可后实施的行为仍是一种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但可阻却违法性。⑹笔者认为,这种两分法对问题的见解更为精准。三、衔接的困难: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分由于刑法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上存在竞合关系,刑法对行政法存在依赖性,有时如何区分某一危害行为是犯罪还是行政违法,就成为理论上的困难,同时这也成为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难题。在我国,一般认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所以定量因素是犯罪认定需要考虑的问题,而实际的情况是立法和司法解释仅能对部分常见的罪名作出定量的规定,而对大部分罪名的定量因素没有规定,也不可能完全作出规定。目前,学界对此的态度大致有两种,一是试图在现有机制下探索犯罪与行政违法统一的理论界分标准,二是釜底抽薪,取消现行犯罪的定量规定,按照行为类型决定是行政违法还是犯罪,由此可能产生的犯罪扩大化,通过其他配套措施予以削减。⑺笔者不想纠缠于二者界别的理论探索上,而是想分析研究一下现行法律中二者界分的实然状态,以为理论深入研究的基础。(一)不存在竞合关系时的界分方式。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1.刑法对某些重要法益的保护,排斥行政责任的适用。某些行政犯罪由于涉及法益的重要性,行政违法的结果只有刑事责任,行政法的禁止性规定仅起刑法适用的导引作用。如枪支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凡是制造、买卖、运输枪支的行为皆构成犯罪。又如禁毒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该类行政犯的行政违法行为即是犯罪的实行行为,行政违法同时意味着犯罪的成立,只能追究刑事责任,排斥行政处罚的适用。2.对某些次要法益,只需行政法的调整,而排斥刑法的适用。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罚的适用是最后的选择,对某些次要法益的保护不得动用刑罚手段。现代社会为了行政管理,需要对公民个体采取相应的识别措施。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出租房屋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的,分别违反居民身份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但刑法并不对此作出反应。此外,诸如吸毒、卖淫、冒领他人邮件、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恶劣乞讨、偷开他人机动车辆、噪声扰民、饲养动物扰民等行为只能予以行政处罚,并不构成犯罪。(二)犯罪与行政违法的合理界分标准。不法行为既可能构成犯罪,也可能构成行政违法,犯罪与行政违法界分的立法例大致有如下两种情形:1.以构成要件的差异作为界分的标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秩序,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扰乱社会秩序、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行为给予刑罚处罚,二者的区别在于构成要件是否是“聚众”,凡是聚众进行的扰乱行为,予以刑罚处罚,个人实施的扰乱行为,原则上给予行政处罚。从一般意义上讲,聚众进行的违法活动社会危害性要大于个人实施的违法活动,以此作为犯罪与行政违法的界分具有合理性。2.情节犯、数额犯以犯罪情节、数额作为界分标准。情节犯要求危害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违法行为才可以入罪,在罪状描述中多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形式出现。数额犯则是以违法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作为入罪的标准。如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原则上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其中“情节恶劣的”、“情节严重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则应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对于常见情节犯、数额犯的情节、数额界分通常由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三)容易产生分歧的界分情形。主要分析以下三种情形:1.构成要件相同时的法律规范适用。在构成要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如何区分行政违法与犯罪是个难题。笔者认为,同一行为的法律属性,是行政违法还是犯罪应当是相互排斥的。那么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之间,何者应当优先适用?有学者认为,应当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理由是刑法既然是保障法,就应当在其他部门法不能有效应对时才考虑适用,所以在二者竞合又无司法解释时,司法人员应对刑法进行实质解释,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当行为的危害程度达到应受刑罚处罚时,才动用刑法。⑻笔者认为,适用刑法是首选,只有那些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才考虑行政处罚。对于刑法中有规定,又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笔者的理解是基于刑法第十三条但书的规定作出考量。2.空白罪状情形下的行为认定。目前,刑事立法主要表现为单一的刑法典,行政犯在构成要件上多采用空白罪状,虽然可以实现刑法立法简约的效果,但在认定中往往容易产生分歧。单从刑法的文字表述上看,行政犯的构成要件似乎可以理解为:行政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行政犯罪。实则不然,行政违法仅是行政犯罪实行行为的前提,而不是行政犯罪实行行为本身。只有那些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实害或危险状态的行为才能进入刑法的视野,否则所有的普通行政违法行为皆可视为行政犯罪的未遂犯而加以惩处。3.刑法未作列举的危害行为如何认定。对于刑法没有规定但又与已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有关联性的行为,是坚持罪刑法定排除在犯罪之外,还是可运用帮助犯理论认定为已有犯罪的共犯,值得思考。与行政法将贩卖、购买、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明确规定为行政违法不同,对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没有相应的行政法规定,2001年“两高”《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明知是用伪造的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同是贩卖假证的行为,因为假证的种类不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有违法律的公正性。因为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法定刑配置看,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要比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法律责任重,轻罪的帮助行为入罪,重罪的帮助行为却不为罪,难以服众。【注释与参考文献】⑴赵秉志主编:《刑法总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 2年版,第20页。⑵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5页。⑶参见韩忠谟:《刑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⑷参见马良全:《行政法的公法属性的认识》,载《大视野》2008年第7期,第225—226页。⑸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3页。⑹参见张明楷:《行政违反加重犯初探》,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6期,第62—77页。⑺各方的主要观点和论证,可参见《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及惩罚机制的协调研讨会综述》,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15期,第16—19页。⑻参见张淑平、裴兆斌:《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竞合之研究》,载《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第57—63页;吴情树:《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衔接研究》,载《三明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第61—67页。【作者简介】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文章来源】《人民检察》2014年第2(上)期

太多了,列举一点给你:1 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理论基础与性质——以死刑核准权的变革为视角 刘卉 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6期 2 死刑复核程序的理论思考与三审制改革构想的探讨——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为切入点 朱彦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9期 3 死刑复核程序时限的设置及合理性论证 宫宁 哈尔滨学院学报-2008年10期 4 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定位与实行模式史晓帆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5期 5 浅议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复核秘密性 程鹏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8年9期 6 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权利配置与权力制衡孙厚祥 屠晓景 人民检察-2008年17期 7 论死刑复核程序的重构刘向红 庄家通 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4期 8 完善我国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后续配套改革 邓思清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3期 9 死刑复核程序中法律监督之构建 孙牯昌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年4期 10 让法律监督硬起来——解读重庆市检察院二审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四大关键词 李建超 杨洪广 法律与监督-2008年5期 11 和谐社会与刑事辩护研讨会会议综述 张文静 中国司法-2008年4期 12 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检察监督 韩红 杨春雷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年3期 13 论检察机关参与死刑复核程序的法理依据 白建云 中国检察官-2008年4期 14 “治愈”抑或“缓解”: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评析——死刑复核程序功能之不足与补足 聂昭伟 比较法研究-2008年2期 15 死刑复核程序时限的设置及合理性论证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2期 16 《死刑复核周年记》专题报道之一——死刑复核:一位刑辩律师的苦恼 王健 民主与法制-2008年6期 17 检察机关参与死刑复核程序之构想 王雪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S1期 18 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及弊端新探 刘向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5期 19 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之完善 金琳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1期 20 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原则 赵嵬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4期

重点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部直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军事教育训练学、法律硕士、警务硕士8个硕士学位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和法医学等3个专业。从2007年起,受商务部和公安部的委托,学院开始承办发展中国家警察培训工作,先后有37个国家的129 名警察官员来我院接受刑侦技术的培训。学院出版发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学术刊物。其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是全国公安系统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已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的社科类核心刊物,是广大民警喜闻乐见的期刊。铁道警察学院高等院校。1950年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于北京,时名铁道公安学校。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更名为“公安部郑州铁路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和“公安部郑州铁路人民警察学校”。经历北京,沈阳,上海,西安,唐山,郑州迁建过程。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的“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升格为“铁道警察学院”。学校被誉为“铁道卫士的摇篮”。开设有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卫等7个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公安现役部队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培养边防、消防、警卫专门性人才,地处河北廊坊,公安现役武警的最高学府公安海警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原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是公安边防部队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进行独立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学院实行本科、专科和定向三个层次招生,本科设置航海技术(海警舰艇指挥)、轮机工程(机电技术指挥)、电子科学与技术(公安机要)、电子信息工程(海警信息指挥)四个专业;专科设置边防船艇指挥、部队后勤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边防通信指挥四个专业;定向设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科专业。其他部级直属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位于河北保定,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校,承担着培养全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被誉为中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院创建于1956年,历经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司法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等几个时期,2002年5月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其中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作为部级重点学科,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现有监狱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方向)、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2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主办的《中国监狱学刊》是中国监狱系统代表性理论学术刊物。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江苏南京。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升格为学院。本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学(另设有公安情报和计算机犯罪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另设有警务管理方向)、消防工程(林火管理方向);专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治安管理(另设有交通管理和警务管理方向)等专业。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林业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在学校。主办国家林业局主管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杂志。地方公安厅直属院校本科院校:四川警察学院全国公安高等教育著名学府——四川警察学院,是我国仅有的四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安院校之一。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80年分校先后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察学院。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为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全国藏区公安机关综合实战训练基地,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省国内保卫民警教育训练中心,省公安民警心理素质训练基地。学校被誉为“巴蜀警官的摇篮”。学院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与技术学,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本科专业,1个警务硕士点,建有国家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创新人才基地1个,省级教改专业1个,在公安教育领域均享有较高声誉。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武汉,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广东警官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创办于1949年11月,前身是广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步入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改为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后改称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92年底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广东警官学院”,是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公安院校,也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开设法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犯罪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等11个专业。200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本科专业均获学士学位授予权。举办港澳地区警务人员研修班、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指挥教官培训班、各省市公安局长研修班等。学院学报《政法学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是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广东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等挂靠我院。学院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云南警官学院坐落在西南边境,国际犯罪分子猖獗.该校禁毒专业为此而生,在国内处领先地位山东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位于济南,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警察学院主要承担三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专科类学生。二是为山东省、全国培训在职警察。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之一。三是为国外培训高级警务人员。是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辽宁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位于大连,学校创建于1960年,历经辽宁省公安厅劳改干部学校、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历史时期。1985年5月,在“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同时保留中专教育。1986年3月,原“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劳改专业从“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分开,成立“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1998年7月,“辽宁省警官学校(原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整体并入。2001年8月,“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整体并入“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辽宁警察学院。1995年4月,学校独立试办侦察、痕迹检验两个本科专业,现已发展到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监狱学等6个专业。。现已建成“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信息网络安全辽宁实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江苏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82年10月,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警察管理、侦查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设置治安学、侦查学、警察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和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建有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建立了国内第一个现代警务研究机构,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南岸,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5月的浙江省公安干校,历经浙江省公安学校、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7年3月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是公安部全国公安局长(政委)首任培训基地、商务部援外培训点和浙江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承担了浙江省的教育援藏项目,办有西藏班。每年举办“警察与科学”国际讲坛、每月举办“浙江公安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为公安机关开展高层次警务交流与协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并与美国纽海文大学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美国山姆·休斯敦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英国安保与爆炸物教育国际学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聘请当代美国最著名的华人法庭科学家李昌钰博士、中国工程院刘耀院士等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办有《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和《浙江警察学院报》。福建警察学院学院坐落在福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5年,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三个必训”教材研发基地。设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行政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6年,学院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警务实战训练福建基地”。学院为公安部举办了多期“全国公安民警战术师资培训班”、“全国公安局长战术指挥班”、“全国警务实战指挥员培训班”、“香港警务实战训练课程班”。江西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创立于1951年,现位于南昌,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开设普通本科专业4个,其中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学公安类专业3个,普通专科专业15个,其中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类专业6个,安全防范技术、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摄影与摄像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会体育公安相关专业类6个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其他专业类3个。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地处长沙,前身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被誉为“三湘警官的摇篮”。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之一。吉林警察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吉林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首批设置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之一,1993年9月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在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亚洲冬季运动会、东北亚贸易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中出色地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广大师生成为全省公安机关一支可靠的机动后备力量。《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连续8年被评为省一级期刊。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49年2月成立的中共豫西区党委社会部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河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2010年3月18日,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基础上建立河南警察学院,2010年5月4日,正式建立河南警察学院。学院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北京警察学院创建于1984年1月,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4月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学院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虎峪风景区内,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其建筑面积、设施、设备在全国公安院校具有领先优势。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现承担本、专科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科专业紧贴首都公安实际,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学院现设有3个系和5个教研部,开设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法学、公安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专科专业。学院还是北京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承担对首都公安民警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重庆警察学院原名“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注:但学院贴吧并未更名,仍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吧),于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招收本科提前批学生,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庆警察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委指导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包括大学城校区、石桥铺校区和松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860亩。新疆警察学院是在推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升格而成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前身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六十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开展职业素质教育,锐意开拓进取,为新疆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族应用型公安政法人才。学院占地面积亩,校舍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拥有万册藏书以及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院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31号,系中等职业教育区)、米东新校区(在建)四大部分。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3个,现有在职教职工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94人(教授、副教授105人,讲师124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院现有在校普通专科学生3500余人,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学院现开设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本科专业,同时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等专科专业。专科院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49年6月,其前身是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同时成立的上海市警务学校。1955年,更名为上海市公安学校,主要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中专教育。1983年11月,改建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列入高校建制,主要开展专科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1992年4月,易名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学校与当时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实行“三校合并”。是上海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2007年11月12日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公安院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和熔炉”。2000年,学校首创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机制,组织民警分期分批至学校培训基地参加封闭式集训,同时作为市局的机动部队参加值班备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整治任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安训练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公安大学)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1965年3月改称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3年6月改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74年12月恢复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8年5月又复称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80年11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源于广西省委社会部政训队(对内称广西公安学校)旧址位于桂林市,1984年10月广西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办学。1997年开设普通专科班,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位于南宁市,被誉为壮乡警察的摇篮。开设有: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管理、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保卫(2年)、安全保卫(3年)、防火管理等专业。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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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前身是1978年10月创建的福建银行学校,1985年5月在此基础上成立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1978年10月福建银行学校创建。1979年,为了加强对全国银行中专的统一领导,人总行于9月4在江西庐山召开全国银行中专工作会议。确定全国各省(自治区、市)银行中专学校实行双重管理的体制,即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委托各省人行管理。1980年5月,省人行党组决定,银行学校在面向社会招收中专学生的同时,也作为人行系统干部培训基地。至此,福建银校初步奠定了双重管理(总行和分行)的体制和两个基地(培养中专人才和培训干部)的任务。1981年,首山校舍建成。经过边办学、边建校的发展,教学条件逐步改善,师资队伍不断充实,专业设置日趋齐全,招生规模相应扩大,学校工作逐步上了轨道。1985年5月在此基础上成立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学院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划转福建省管理,直属福建省教育厅领导。2004年2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从成人高校转型为普通高校。 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963年福建省工业交通干部学校创建,1968年学校撤销,1979年复校。1982年福建省财贸干部学校并入福建省工业交通干部学校。1983年福建省工业交通干部学校升格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福建行政学院创建(合署),2002年福建物资学校并入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并入(合署)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51年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创建,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撤消,1979年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复校,1985年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升格为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 1985年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创建 。 截至2015年4月,学校共有教职工931多人,专任教师697人,其中教授46人,副教授27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29人。拥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闽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福建省杰出科技人才1人,福建省第一批6类特支人才“双百计划”人选1人,福建省优秀人才1人,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5人 。名师代表: 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郑建岚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叶文振、黄陵东、潘琰、郑建岚 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屈广清 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吴国平 院部设置 截至2015年4月,学校设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电子信息科学学院、工程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海峡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数理教研部、公共外语部、公共体育部等11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 福建江夏学院二级学院/教学部一览表序号 院(部)名称 序号 院(部)名称 序号 院(部)名称 1 福建江夏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2 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 3 福建江夏学院金融学院 4 福建江夏学院人文学院(设计学院) 5 福建江夏学院电子信息科学学院 6 福建江夏学院海峡财经学院 7 福建江夏学院工程学院 8 福建江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9 福建江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10 福建江夏学院数理教研部 11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12 福建江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13 福建江夏学院公共体育部 14 福建江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部 15 福建江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专业建设 截至2015年4月,学校共有27个本科专业,分别是: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工业工程、动画、投资学、审计学、物流管理、艺术设计学、土木工程、会计学等 。 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本科专业涵盖经、管、法、工、理、艺等6个学科门类。并建设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培育) 。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法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省级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环保节能型高性能混凝土材料与结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教学成果 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金融学、法学、行政管理),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专业类教学示范中心(财务与会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金融人才创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江夏学院实践教学基地” 和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13门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3个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和64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建有实验室93个(32个公共基础实验室,61个专业实验室)。在第七届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中,学校获得了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 。省级精品课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成本会计、银行会计、税法与税务会计、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结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西方经济学(专科)等 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金融学 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企业管理模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心理素质训练室、数学建模实验室、物理综合创新实验中心、素质括展户外基地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三盛集团实践教学基地、百胜集团实践教学基地、财务与会计实践教学基地、福州中级法院实践教学基地 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产学研用联合培养金融应用型人才改革试点(试点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探索建立新建本科院校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革试点、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的制度创新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份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级别2011年 沿海地区流动人口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福安市的实证调研 白江斌 曹剑光 省级 2011年 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非营利组织参与研究 李必清 曾正滋 省级 2011年 福州大学城区流动小商贩治理状况调查 邹劼 程宇 省级 2011年 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研究 崔博伦 张彩云 省级 2012年 “北纬33°”红豆杉资源开发项目 罗德付 刘茂福 省级 2012年 榕城乐cool—服务“超市” 傅明敏 路越 省级 2012年 联通高校,便捷出行——同城高校自行车租赁计划 林洁 陈蕊 省级 2012年 校园淘乐汇 黄文生 路越 省级 2012年 立足妈祖文化,构建海峡两岸网络创意集市 黄永泉 徐刚 省级 2012年 宿舍之家,百变生活——一站式资源整合服务平台 郑丹红 范一青 省级 2012年 江夏基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运作规划 黄文瑾 江东瀚 省级 2012年 法律进社区服务实践和调查 陈朕炜 林忠志 省级 2012年 福建省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卡对大学生的实际作用——基于对福州各高校的调查 蔡雨琛 唐赤华 省级 2012年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研究——基于福安阳春社区的调查分析 林志煌 李秀义 省级 2012年 创恒广告有限公司商业策划书 徐志善 杨雅厦 省级 2012年 积极心理学视角下的大学生自我管理研究 谢攀水 杨慧 省级 2012年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基于福建省农发办产业化补贴项目的调查 周斯嘉 徐青 省级 2012年 RS(remind service)远程秘书式提醒服务平台 江小强 郭有仪 省级 2012年 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构建研究 黄贞 林苍松 省级 2012年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心理转变问题与对策——以福州为例 傅楚楚 梁晋龙 省级 2012年 福州大学城主题文化城镇下的公焦—大学城公共交通问题研究 陈海萍 杨雅厦 省级 2012年 海峡西岸经济区高校资源共享研究 林礼源 林美萍 省级 2012年 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沟通能力提升方案研究 李慧敏 林苍松 省级 2012年 大学生就业歧视调查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 蔡燕华 王书娟 省级 2012年 福建省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查与对策研究 林颖婷 廖萍萍 省级 2012年 高校学生社团组织骨干成员毕业流向的调研——社团活动与毕业生竞争力的探讨 柯丽娜 王采采 省级 2012年 大学生创业观念与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基于福州各高校的调研 陈倩文 安增军 省级 2012年 海峡两岸所得税制比较研究 陈灵枫 郭晓红 省级 2012年 新时期我省高校经贸类大学生自主创业调查与分析 林永强 徐刚 省级 2012年 龙岩市红色遗址开发调查 钟美兰 刘双 省级 2012年 微时尚大学城联盟书友吧 林晓辉 陈端 省级 2012年 福建省中小企业的品牌建设与管理的调查研究——以福建晋江鞋革产业集群为例 林海英 张春霞 省级 2012年 福建省中小企业在融资困境下的生存现状及应对措施的研究——以晋江为例 陈惠梅 吴美满 省级 2012年 黑鸽创业 汤欣 安增军 省级 2013年 “I淘YOU货”校内交易联盟 赵芳 杨敏 省级 2013年 “金点子”创意文化工作室 陈彩霞 安增军 省级 2013年 基于蓝牙技术的“暖阳”创意灯具研发及其推广 黄胜达 沈振辉 省级 2013年 校园微博的推广与运用——微博营销与管理在江夏学院的实际运用 陈晶 宋文琤 省级 2013年 环保型无碳小车设计与开发 阮凤 杨栓强 省级 2013年 大学生志愿服务有效供给机制研究——基于福州大学城的调研 张洁 严圣明 省级 2013年 对毕节地区优势资源信息的开发与利用——大学校园信息咨询公司试点 周旭 范一青 省级 2013年 “E修哥”电子配件—旗舰店 陈明义 杨敏 省级 2013年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现状调查及应对策略研究 罗雄 杨敏 省级 2013年 蚯收公司 林武华 缪匡华 省级 2013年 机械设计虚拟实验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吴倩兰 沈振辉 省级 2013年 时光印橡DIY橡皮章小站 武安恒 郑瞳 省级 2013年 C-life促销生活——同城及时促销商讯发布、预定、分享平台 王小倩 王婉珍 省级 2013年 校园旧书环保漂流之旅 吕泳泳 范一青 省级 2013年 校园文化创意工作室 庄蓉敏 万菊 省级 2013年 果果吧——校园果蔬超市,公平、健康、绿色、光盘理念的领导者 王永冲 李玫 省级 2013年 齿轮系运动与动力综合仿真系统 马晓焜 王铎 省级 2013年 小水家果吧 陈诗颖 安增军 省级 2013年 校园信息服务平台 张佳柠 马莉婷 省级 2013年 “我家”茶店筹建及运营 吴炳辉 刘艳山 省级 2013年 创享咖啡汇所 王小倩 李萍 省级 2013年 易优.com以物易物交易网站 郑雨非 辛琦 省级 2013年 城镇化视角下小摊贩综合治理研究——以福州大学城美岐学生街为例 万珺 陈俊星 省级 2013年 智能风扇设计与开发 黄志兴 苏建仁 省级 2013年 基于GIS的江夏学院垃圾桶优化配置方案 袁燕 曾倩琳 省级 2013年 Show DIY装饰你的美 刘园园 李捷 省级 2013年 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 郭华 吴新江 省级 2013年 文化创意产业视角下的大学校园节庆开发与研究——以喜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载体 卢剑涛 张彩云 省级 2013年 让闲置物发挥另类的价值——“换吧” 王志翔 康迎春 省级 2013年 当代大学生兼职之路该如何走——基于福建省高校的实证调研 刘建场 詹友学 省级 办学特色 (1)综合素质培养和选课制度。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最基本的知识、原理和方法,学校以学分制为基础,开设通识教育课程、推行公共选课制度,全校学生均可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2)转专业制度。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结合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条件,制定转专业的相关政策,允许学生按条件申请转专业。(3)导师制。为本科生配备导师,密切师生交流。导师们根据每个本科生的个性及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通过个性化的具体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养成良好治学精神,更好地安排学习进程。(4)分专业方向培养。为提高学生升学就业的针对性,在低年级开设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开展共同就业的基础上,三年级分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升学要求、就业意向、自身兴趣爱好等修读专业方向课程。(5)“16+2”模式强化实践创新应用能力。为加强学生实践实习教学环节,将从2010级首批本科招生开始实行“16+2”模式,即从每学期18周中抽出2周进行课程实践、集中实习、创新性实验课题的研究等,强化实践创新应用能力。(6)校企订单培养。充分发挥行业背景的优势,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开展订单培养,企业不仅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学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落实“16+2”模式,还设立了奖(助)学金、创新人才培养基金等。(7)学习研究活动三结合培养。在校本科生除课堂、实验、实习、实践学习外,积极参与学校举办学术讲座、论坛、研讨会以及课题研究,同时,踊跃参加学校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卓越工程计划举办一系列二课活动。通过学习研究活动三结合等系列训练,提高实践应用创新能力。(8)知名高校联合培养。清华大学、中国人民的大学等985高校,福州大学等211大学与学校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协议),支持学校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比如,学校每年选拔1名优秀本科生到中国人民大学进修半年。(9)闽台合作培养人才。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是学校人才培养特色之一,目前已有合作高校3所。该项目采取分段对接即3+1模式:学生在学校学习三年,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学生毕业后除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将取得台湾高校的学习成绩证明或结业证书。(10)国际双文凭培养。从计划内拿出200个招生指标,与英国合作开展SQA-HND项目,进行国际化课程教育,采取3+1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学校学校,第四年到英国学习,获得双文凭、双学位、六本证书,享受英式教育,获得英语训练、国际求职优势、SQA质量保障、节约留学费用 。 毕业生就业 201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学校被评为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稳定的实习和就业基地,先后与省内外300多家企事业单位确定了合作关系。并针对社会对毕业生的不同需求,实行“订单式”教学,实现校企联合培养高质量人才。此外,学校每年还有一批专科毕业生考取高职专升本,2013年学校高职专升本报名519人,录取363人,录取率达 。 师生成绩 2011年1月,由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联合发布了最新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福建江夏学院在管理学排名中高居25位,福建省内仅次于厦门大学。 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4日,第十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在福建江夏学院图书信息大厦二楼报告厅举行,福建江夏学院作为第十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承办单位,首次组队参加辩论赛,取得一胜一负的成绩。2011年12月8日至9日,在中国市场营销学会、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主办的“娃哈哈”第五届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总决赛中,工商管理学院谢贵英、黄盈芳、张恒发、邱榕德四位同学组成的“加速度”队荣获本科组二等奖;杨建平、沈雅凤、石晓萍三位同学组成的“破晓队”荣获专科组二等奖。2011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商科院技能大赛财会专业竞赛(学生组)总决赛在北京举行。会计学院积极组队参赛,选派朱明、黄凤钗、陈扬三位同学代表会计学院,由苏回水老师带队赴京参赛。经过激烈角逐,会计学院代表队荣获第六届全国商科院技能大赛财会专业竞赛总决赛本科组三等奖,指导老师韩春燕、金未、郑瞳、苏回水荣获优秀指导老师称号。2011年12月14日至17日,2012年全国啦啦操联赛总决赛暨中国啦啦之星争霸赛总决赛在常州市举行。福建江夏学院派出30人组成的代表队参赛,最终获得3金1铜的优异成绩。吴敏老师、蔡昌文老师作为单项冠军教练荣获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等单位联合颁发的全国啦啦操联赛优秀教练员荣誉证书。2012年12月23日,历时1个多月的“首届海峡两岸大学生电子竞技大赛”落下帷幕。由电子信息科学学院李耀辉、苏晋库、邱清兄、黄有忠、黄志鑫、丁敏等六名同学组成的“江夏,Fight”团队荣获电子竞技大赛“穿越火线”项目亚军。2012年度“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揭晓,全省本科高校共有210个学科获批立项。福建江夏学院应用经济学、法学和工商管理学三个学科被确定为“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这是福建江夏学院首次获得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立项。2013年1月6日,首届网中网杯全国大学生财务决策网络大赛落下帷幕。2010级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原伟翔、武安恒、张红艳、刘能腾、吴涓涓五位同学代表会计学院,由郑瞳老师带队参赛。经过激烈角逐,会计学院代表队在决赛中名列第三名,荣获二等奖。 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金融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1个与清华大学共建的“土木工程安全与耐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土木工程材料研究中心”和“环保节能型高性能混凝土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海峡经济区公共政策研究基地),2个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新型高性能混凝土材料与结构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有机光电子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科研机构(福建省台湾法研究所)和21个校级科研机构,另有福建省和谐社会研究会等5个省级学会和研究会挂靠本校 。2013年度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环保节能型高性能混凝土协同创新中心 省级研究机构: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 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新型高性能混凝土材料与结构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有机光电子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省级学会:福建省国际法学会、福建省和谐社会研究会、福建省行为科学学会、福建省管理教育研究会 校级科研机构:高等教育研究所、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现代营销管理研究所、金融改革与发展研究所、工业技术研究所、高性能混凝土材料与结构研究所、电子信息与光电技术研究所、财税法研究所、金融法研究中心、地方政府法治创新研究所、运动与健康研究所、国际经济研究所、财务管理研究所、流通经济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公共管理研究所、国际比较法研究院、社会心理研究所、海峡女性研究中心 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福建省承接台湾优势产业转移及产业升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涉海法律与海洋深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务与会计协同创新中心、海峡两岸互联网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环保节能型高性能混凝土协同创新中心 学报期刊 学校主办《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海峡法学》和《金融学报》等三个CN刊物,有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是由福建江夏学院主办的公立普通本科学报,刊号CN35-1310/C,2011年10月创刊,为双月刊。学报创刊至2012年4月,共刊发来稿181篇。其中,国家级基金项目27篇,占比16%;省(部)厅级基金项目39篇,占比20%;高职称论文116篇,占比64%。 馆藏资源 截至2013年6月,福建江夏学院图书馆馆藏图书万册,生均图书为册,生均年进书量三年平均为册。2013年生均年进书量为册。电子资源丰富,电子书刊96万册;拥有的CNKI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数据库、中国数字图书馆电子图书数据库、国研网数据库等24个数据库及4个自建数据库均网上开放 。

福建江夏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于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发展历史如下:

2003年12月28日,在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组建的江夏学院在闽侯大学城奠基。

2004年2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江夏学院(筹)。

2010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在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福建江夏学院,同时撤消四所学校的建制 。

2011年,福建江夏学院签署《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高校联盟协议书》,参与组建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高校联盟(教育联盟)。

2013年11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

2018年1月,学校获批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教育视域下的“三言”“二拍”解读 中国期刊网官方账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教育视域下的“三言”“二拍”解读Decode "Sanyan Erpai" in View of the honesty education from Chinese socialism core values[摘 要]本文以“三言”“二拍”中表现“诚信”观念的作品为例,利用文本解读、叙事结构研究等批评方法分析“诚信”在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深入阐释维持传统社会“诚信”观念的力量之源,探寻连接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古典文学的精神纽带。进而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观照“三言”“二拍”,揭示“三言”“二拍”对于第 1 页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意义。关键词:“三言”“二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诚信教育三言”“二拍”是晚明著名小说家冯梦龙编著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与凌濛初编著的《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五部拟话本小说集的总称。冯梦龙、凌濛初以洞幽烛微的目光关注到了经济发展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以封建时代各阶层人物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为叙写对象,以生动鲜活的人物形象、曲折感人的故事情节、巧妙细致的创作手法向读者展现了第 2 页一幅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的中国传统社会风俗画长卷。推崇真诚互惠、崇尚讲信修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高尚品德。“诚信”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代社会的一项重要道德规范,它涵盖了人类在生产生活活动中应恪守的基本伦理要求的各方面内容,是处于社会交际中的个体、群体为赢得良好发展环境必须坚守的价值遵循。“三言”“二拍”中叙写了大量关于“诚信”的经典案例,构造起因小说角色的守信或失信而被圆满或裁决的“叙述圈套”。诚第 3 页信观念在“三言”“二拍”中主要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形式表现在故事文本中,其中与守信、失信行为相关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支撑起编者对诚信观念双向交互的价值实现方式——歌颂信义而贬斥虚伪,从而在“守信”与“失信”的果报中形成“天道轮回”的社会交往链。一、诚信与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公共领域的交往、学习、生活时应遵守的道德准则。“三言”“二拍”在揭示诚信与社会公德的契合时,既选择了拾金不昧的正面示例作为教育民众的榜样,也撷取了贪赃昧财的第 4 页负面案例作为劝谕的典型,并在“因果报应”的氛围中结构故事主人公的不同命运,由此创造出行善惩恶的舆情导向。《警世通言》卷五《吕大郎还金完骨肉》是教导民众从善戒恶、诚实守信的经典篇目。吕玉在偶得二百两银子后原地等待失主,最终确认失主为富商陈朝奉后完璧归赵。小说颂扬了吕玉诚信忠义的美好品质,正是这次拾金不昧的善举让吕玉阴差阳错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儿子,并与陈朝奉一家喜结秦晋之好。小说在这里再次结构了吕玉的“善报”情节:被救的乘客中就有他的三弟吕珍,吕玉从三弟口中得知二弟正在策划“嫁嫂取赃”的消息,于是及时回到家中挽救了第 5 页整个家庭。“三言”“二拍”中也有大量描写被歪曲的诚信观的作品,编者在记叙此类故事情节的同时,也深入剖视人性的丑恶,并在“恶人遭天谴”的警示语中以历史故事的反例劝谏世人坚守诚信品质。《诉穷汉暂掌别人钱 看财奴刁买冤家主》(《拍案惊奇》卷三十五)的入话故事是一个因失信行为而自食恶果的寓言。五台山和尚在张善友家寄存一百两银子,怎奈妻子李氏不贤,意欲私吞这笔钱以弥补前日家中失窃之财。后家中两子乞僧、福僧皆为偿还、索要果报而生,而李氏在抵赖时的赌咒亦一语成谶,苦酒自酿自饮。只因李氏赖了银子,第 6 页不仅李氏自己在阳间备受煎熬、于阴间遍尝苦楚,就连一素宅心仁厚的张善友也受到牵连,主动出家修行以求得心安。诚信的缺失导致一个家庭遭受社会的唾骂与天道的报复,这显示出“诚信”观念在“三言”“二拍”世界观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无与伦比的作用。二、 诚信与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职业实践活动中应遵循的职业行为准则与规范。“三言”“二拍”中的角色繁复多样,各人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职业道德的内涵亦千差万别,但诚信品质确是职业道德内涵第 7 页中关键的一环。这里谨以官吏职业道德的内涵与诚信观念的联系为例进行分析。《韩侍郎婢作夫人 顾提控掾居郎署》(《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塑造了清廉公正的官吏群像,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为官者的道德期盼。小说中的顾芳是审美理想的化身:他力挽江溶于困厄,为江溶洗雪罪名;面对江溶的提亲,他再三婉言谢绝,誓不贪恋美色;于韩侍郎门下办事,他竭尽所能,恪尽职守。凌濛初借以韩侍郎的旌表文深情寄语为官者,在为顾芳大唱赞歌的同时,也是以顾芳美满的掾升结局勉励众官吏克己奉公、以公灭私。况钟断案、第 8 页顾芳乔迁的传奇启示世人:职业道德中的诚信观念不仅是个人道德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个人前途、事业成功的精神前提。为官者唯有将诚信作为行政处务的道德信条才能清廉于任、仁心恤民,进而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构筑起国泰民安的理想社会。三、诚信与家庭美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构建邦国永宁的和谐社会,离不开家庭的和谐,而夫妻间的相互忠诚与信任是家庭和谐的必要条件。同样,忠诚与相互信任是爱情的重要前提,真挚的爱情也建立在忠诚与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对待婚姻爱情是否第 9 页忠诚,是检验一个人是否具有家庭美德的标尺,更是衡量一个人诚信道德品质优劣的杆秤。“三言”“二拍”中的男女爱情故事尤其引人注目,对这一题材中所传达出的传统价值观念的争论是此类作品聚讼纷纭的原因,“三言”“二拍”中的“富贵易妻”题材集中体现了男子在婚恋过程中诚信观念的缺失。《满少卿饥附饱扬 焦文姬生仇死报》(《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中焦文姬以更加残忍而决绝的方式惩戒忘恩负义、贪奸伪诈的薄情郎,小说在结尾处更是构筑起“冥府”与“阴间”来裁决婚姻“家务事”,将忠贞不渝的爱情观由道德层面的家庭美德转化为维护小家庭幸第 10 页福安定的信条与规范,这体现出小说强烈的说教目的与训导意义。此外,这卷小说的意义不仅在于表现对待婚姻爱情应具有的正确态度,而且揭示了“信义”所传达出的审美理想。满生抛弃旧爱、另攀权贵是为不忠,轻薄无度、私淫人女是为不义,欺兄瞒长、唯喏延宕是为不悌,奸贪享乐、忘恩负义是为不孝。焦氏父女悬首而望、翘首以盼,最终受尽苦楚,抱恨长逝,而似此类不忠、不义、不悌、不孝之徒若能身居高位、尽享荣华,不符合中华民族所固有的传统道德价值与审美理想。小说最后写满生“口鼻皆流鲜血”的惨死状既迎合了读者阶层对“满生”这一负心汉的形象第 11 页期待,更传达出“诚信即是天理”的价值观念。“三言”“二拍”不愧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最成功的描摹人情百态、浓缩悲欢离合的短篇白话小说集,将通俗文学的劝谕功能发挥到极致,敷衍出一幕幕精彩生动的市井传奇。当然也存在“因果报应”说教方式与说教依据传统性的局限性,这启示我们对待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时要以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立场和方法辩证欣赏。身处由站起来、富起来向强起来大步迈进的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应有意识地将“三言”“二拍”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语境下进行衡量、考察,令“三言”“二拍”在新时代获得符合社会主义核第 12 页心价值观的全新解读,使这部“世情史诗”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参考文献:[1]杨宗红.三言二拍宣讲小说的伦理本位[J].文艺评论,2021(03):64-74.[2]程慧琴.“三言二拍”的文学人民性[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20,10(03):9-16.[3]谷文虎.浅析“三言二拍”中市井细民的世情观念[J].陇东学院学报,2019,30(06):48-52.[4]任仲夷.浅析“三言”“二拍”中的义仆形象[J].名作欣赏,2018(05):18-21.第 13 页[5]万超.论《三言二拍》的教化思想[J].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6,38(06):第 14 页百度文库 搜索三言二拍可以教化青少年敬畏德性行善行好吗百度文库10亿海量资料,查找管理一应俱全打开APP继续阅读本文档APP内免费读全文免费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全文APP打印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不是核心期刊,只是省级期刊。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设有经济管理、政治法律、语言文学、社会文化等栏目。据2019年5月《福建江夏学院学报》编辑部网站显示,《福建江夏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有顾问7人、有编委28人。截至2018年9月1日,《福建江夏学院学报》主办单位福建江夏学院图书馆有纸质藏书万册,报刊334种345份,电子图书万册,数据库32个。

核心期刊是某学科的主要期刊。一般是指所含专业情报信息量大,质量高,能够代表专业学科发展水平并受到本学科读者重视的专业期刊。有关专家研究发现,在文献情报源的实际分布中,存在着一种核心期刊效应,即某一专业的世界上的大量科学论文,是集中在少量的科学期刊中。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应该不会用了,有的本身管理就涣散不会及时编审的

一、江苏警官学院在哪里 江苏警官学院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该校是江苏省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 二、江苏警官学院介绍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2000年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江苏警官学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2011年被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省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起与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5年、2016年,先后获批成立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两个部省智库。建校7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公安事业服务的办学宗旨,紧跟时代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切实发挥了江苏公安人才输送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主阵地、警务研究主力军的作用。 学院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学院设有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基础课教研部、法律系等教学系部。现有教职工664人,其中专任教师372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7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73人,省“333工程”、高校“青蓝工程”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67人次,省部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和科研团队3个。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常年承担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省厅机关处级干部、市县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基层所队长以及公安部下达的民警和外国警察培训任务。 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方针,推进公安教育贴近实战融入实战,培育“无私奉献”校训和“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基础扎实、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1978年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全日制毕业生5万多人,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2%,其中80%已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以及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被誉为“江苏公安人才的摇篮”。毕业生中有1900多人次受到个人二等功以上表彰,近百人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或省劳模称号。近年来,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等重大比赛竞赛成绩突出,参加南京青奥会、G20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表现优异,公安部两次为学院记集体一等功。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等称号,2018年5月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建立了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并有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诉讼法学等4个省重点建设学科。设置1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有国家精品网络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2门。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6个。建有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民国警察史博物馆、枪械发展史博物馆。公安部先后在学院建立了科技信息化等3个训练基地。 学院科研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建有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三年,共立项科研项目29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47项;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1029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6篇,SCI\EI\CSSCI期刊收录69篇,出版学术著作60部;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3项;获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11项。近年来,部省智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研究,取得了一大批具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有1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领导批示肯定或被采用,30多项研究成果被全省公安机关采纳或推广应用。《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入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报告扩展期刊》。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坚持开放办学,与公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有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代表团来访,多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自2015年起,先后完成公安部下达的29个国家300多名外国警察培训任务,承办了“国际警务联络交流”“中欧IPKEY项目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等引智项目。 进入******,学院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决落实*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一个目标追求”“三个发展阶段”和“五条办学方略”******学院发展布局,按照“办学治校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科研工作高水平、在职培训高标准、队伍建设高要求”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学战略,扎实推进“七个聚焦、七个提升”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努力建设世界一流警察院校、打造国际一流警察学科,更好服务公安事业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月刊)系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本刊系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努力探讨公安教育的内在规律,为公安院校教学与科研服务,为促进公安政法工作服务。 本刊强调学术创新,以质取稿,忌人云亦云,重复研究;强调公安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尤其欢迎对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研究;强调论文规范,不按规范撰写的论文将被视为不合格稿件。 本刊的主要栏目有:应急警务研究、警察史研究、侦查研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刑事法学研究、治安管理、公安科技、警察管理、检察官论坛、警察文化、公安教育、司法制度研究等。

警察临战学研究、警察史研究、侦查研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刑事法学研究、治安管理、公安科技、警察管理、警察文化、公安教育等。欢迎广大作者积极投稿。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1988年创刊,大16开本,双月刊, 每期192页,国内统一刊号:CN42-1743/D,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2391, 本刊强调学术创新,以质取稿,忌人云亦云重复研究;强调公安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尤其欢迎对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研究;强调论文规范,不按规范撰写的论文将被视为不合格稿件。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本刊是《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官网

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警官学院有教职工493人,其中专任教师263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学位教师162人,其中“湖北名师(高等学校)”1人,首届“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知名专家学者26人为兼职教授,高、中级警官60余人为实战教官。“学院教师荣立二等功4人次、三等功16人次、嘉奖63人次,5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2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省级教学团队(2个):诉讼法学教学团队(萧伯符、2009年) 、侦查学教学团队(王丰年、2010年)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智慧计算机法证综合应用平台研究”团队 截止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诉讼法学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2个):“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 截止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侦查学专业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国家精品课程(2门):《侦查学》、《治安学》 省级精品课程(7门):《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 湖北省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李昌钰工作室”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 图书馆藏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警官学院图书馆藏书115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9万余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 学术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创刊于1999年,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2010年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警史钩沉》作为全国首创性警史读本,2011年被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选为会刊。 2014年5月17日至1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4年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法司、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国际法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部门的280多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出席此次学术盛会,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熊安邦博士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2014年3月19日,湖北警官学院教师与第六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研修团开展学术交流讲座活动。国际警务系主任李学阳主持活动,学院相关系、部教师和2013级英语(国际警务方向)专业学生参加了讲座。 2013年10月22日下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李健和教授应邀到湖北警官学院为2012级、2013级治安学专业、治安管理专业、2012级学警治安学专业(二学位)、交通管理专业全体学生作题为“治安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的学科建设前沿动态讲座。讲座由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光明教授主持,治安管理系全体教师及其他系、部、处、室相关教师听取了讲座。 2002年—2014年,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7项,发表学术论文3382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28篇,出版专著、教材199部,有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具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已为各级政法机关、保卫部门培养了4万余名各类人才。现已成为全省公安高等教育的中心,培育人民警官的摇篮,培训在职民警的基地。 学院位于白云黄鹤的故乡、“九省通衢”的江城武汉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面积980亩,其中校本部472亩,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基地100亩,警察实战训练基地408亩。学院现有教师234人,其中正副教授111人。还在全省公安机关聘请了一批有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63部,出版各类教材268部,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一大批论文中不少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有的还获得国际奖项。学院设有十个科研机构,并出版公开发行的刊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学校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建有刑事技术、防暴、现代道路交通科技、消防等5个高科技实验室,其中150万库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XL-30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居全国公安系统之先。同时建有电化教学中心、模拟审讯室、模拟法庭、模拟聆讯室、模拟听证室、测谎室及地下靶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基础教学设施。教学仪器及实验设备总价值3600万元。学院图书馆拥有各类藏书51万册,其中公安类藏书达到国家研究级水平。 学院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消防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8个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预审、安全保卫、侦查技术、治安管理、公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法律、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专科专业。学院被公安部指定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指定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培养目标 学院以“忠诚、团结、严谨、奋进”为校训,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国家需要的公安高等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有志于公安保卫事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米,女生身高不低于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以上,文科考生应在()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招生办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湖北警官学院实行“按需招生”,“毕业生作为全省警力补充的主要来源”的规定,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编制计划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招录新生。 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公安专业考生由省公安厅、学院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招办统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政审由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学院根据省招办的安排择优录取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均实行提前录取)考生。非公安专业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学院录取代码:0950 。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复查,公安专业学生身体不合格或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经上级批准予以退回。学制和待遇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毕业时在校参加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的招警考试,考试合格者录用为人民警察。非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不着人民警察制服,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本科专业1、侦查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检察、海关等部门从事侦查、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犯罪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刑事技术、侦查讯问学。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治安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社会学、公安管理、治安学总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案件查处、户政学、事故对策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社区警务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3、刑事科学技术(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痕迹检验、文件鉴定、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图像技术等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从事刑事技术鉴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刑事证据学、现场勘查学、刑事侦查学、痕迹学、刑事摄影、文件检验学、光学仪器检验与分析。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4、信息安全(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通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维护信息安全,能对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进行侦查的专门技术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电路原理、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病毒学、安全系统分析与控制、计算机信息网络监察等。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系统分析与控制、信号处理原理、通信原理概论。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7、法学(非公安专业)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政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招生计划:150人专科专业1、刑事侦查(公安专业)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侦查高等应用型人才。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手段、刑事案件侦查、现场勘查学、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情报学、犯罪心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文书写作、英语、驾驶、擒拿格斗射击、查缉战术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侦查技术(公安专业) 培养从事侦查技术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技术总论、侦查摄影、痕迹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刑事化验、现场勘查学、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自卫擒敌、射击等。招生计划:10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15人)。3、治安管理(公安专业) 培养掌握治安管理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处理治安案件能力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有:治安管理学、法学、侦查学、刑事技术、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计算机应用、散打、驾驶、文书写作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1988年创刊,大16开本,双月刊, 每期192页,国内统一刊号:CN42-1743/D,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2391, 本刊强调学术创新,以质取稿,忌人云亦云重复研究;强调公安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尤其欢迎对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研究;强调论文规范,不按规范撰写的论文将被视为不合格稿件。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本刊是《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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