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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官制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3:41:50

齐国官制研究论文

隋书·百官志》说:“后齐(即北齐)制官,多循后魏(即北魏)。”中枢最高官置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位拟上公,非勋德崇者不居;二大(大司马、大将军),典司武事;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废帝乾明中(公元560年)又置丞相。武成帝河清中 (公元562—565年)分左右丞相,各置府僚。 行政机构设尚书省,置令、左右仆射。又置录尚书一人,位在尚书令之上,职掌与令同,但不负责纠察。下置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等6尚书。尚书省的属官又有左、右丞。左丞掌吏部、考功、主爵、殿中、仪曹、三公、祠部、主客、左右中兵、左右外兵、都官、二千石、度支、左右户17曹,又主管辖台中事。有违失者,兼纠骏之。右丞掌驾部、虞曹、屯田、起部、都兵、比部、水部、膳部、仓部、金部、库部十一曹。也管辖台中,但不负责弹劾。6尚书分统列曹。吏部、三公二曹置郎中2人,其余各曹1人,共郎中30人。 门下省,掌献纳谏正,及司进御之职。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6人,录事4人,通事令史,主事令史8人,统摄六局;领左右局,掌知朱华阁内诸事;尚食局,总知御膳事;尚药局,总管御药之事;主衣局,掌管御衣玩弄之事;斋帅局,负责铺设洒扫之事;殿中局,掌管驾前奏引行之事,制请修补,耕种则进耒耜。 中书省,置监、令各1人,侍郎4人。传达王言,及宫殿乐队,并司伶官西凉部直长,伶官西凉四部,伶官龟兹四部,伶官清商部直长,伶官清商四部。又兼领舍人省,中书舍人、主书各10人。 秘书省,典司经籍,置监、丞各1人,郎中4人,校书郎12人,正字4人。又统领著作省、郎2人,佐郎8人,校书郎2人。 集书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备6人,谏议大夫7人,散骑侍郎6人,员外散骑常侍20人,通直散骑侍郎6人,给事中6人,员外散骑侍郎120人,奉朝请240人。又领起居省,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各1人,校书郎2人。 中侍中省,掌出入门阁。置中侍中2人,中常侍中、给事中各4人。又置中尚药典御及丞,中谒者仆射各2人。中尚食局,典御、丞各2人,监四人。内谒者局,统、丞各1人。 此外,又有御史台,掌察纠弹劾;都水台,掌诸津桥;谒者台,掌诸吉凶公事,导相礼仪事;卫尉寺,掌禁卫甲兵;大宗正寺,掌宗室属籍;太仆寺,掌诸车辇、马、牛、畜产之属;大理寺,掌决正刑狱;鸿胪寺,掌蕃客朝会、吉凶吊祭;司农寺,掌仓市薪菜,园池果实;太府寺,掌金帛府库,营造器物;国子寺,掌训教贵族之子;长秋寺,掌诸宫阁;将作寺,掌宫廷营造;昭玄寺,掌佛教事宜。北齐也设九卿,其职掌略如前代。北齐还特置“行台”,这是在国都以外的中央机构,有令、仆射及尚书郎、丞,均随权制而置员。 一品职官:太师、太傅、太保、王、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爵:无从一品职官:开府仪同三司爵:开国郡公正二品职官:仪同三司、太子太师/太傅/太保、特进、尚书令、骠骑/车骑将军、卫将军、四征将军、左右光禄大夫爵:散郡公、开国县公从二品职官:尚书仆射、中书监、司州牧、四镇将军、中军/镇军/抚军将军领军、护军/翊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爵:散县公、开国县侯正三品职官:吏部尚书、四安将军、中领军、中护军、太常/光禄/卫尉卿、太子少师/少傅/少保、中书令、太子詹事、侍中、诸曹尚书、四平将军、诸王师、大宗正/太仆/太理/鸿胪/司农/太府卿、清都尹、上州刺史、左卫将军、右卫将军、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爵:散县侯、开国县伯从三品职官:散骑常侍、中州刺史、司徒左长史、四方中郎将、护匈奴/羌戎/夷/蛮越中郎将、国子祭酒、御史中丞、中侍中、长秋卿、将作大匠、冠军将军、太尉长史、领左右将军、武卫将军、太子左/右卫率、辅国将军、护匈奴/羌戎/夷/蛮越校尉、太中大夫、龙骧将军、上郡太守 爵:散县伯正四品上职官:镇远/安远将军、太常/光禄/卫尉少卿、尚书吏部郎中、给事黄门侍郎、司徒右长史、司空长史、三公府司马、中常侍、中尹、城门校尉、虎骑/云骑/骁骑/游击等将军、大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少卿正四品下职官:建忠/建节将军、通直散骑常侍、诸开府长史、中散大夫、下州刺史、三等镇将、诸开府司马 爵:开国县子从四品上职官:中坚/中垒将军、尚书左丞、上州长史、前左右后军将军、中书侍郎、中郡太守、左右备身正都督、刀剑备身正都督、备身正都督、御仗正都督、直荡正都督、上州司马从四品下职官:振威/奋威将军、谏议大夫、尚书右丞、左右中郎将、步兵/越骑/射声/屯骑/长水校尉、朱衣直阁、直阁将军、三等镇副将爵:散县子正五品上职官:广德/弘义将军、中州长史、秘书丞、国子博士、散骑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中州司马正五品下职官:折冲/制胜将军、主衣都统、太子旅骑/屯卫/典军校尉、领护府长史/司马、 爵:开国县男从五品上职官:伏波/凌江将军、下州长史、三公府掾属、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太子洗马、左右备身刀剑备身副都督、御仗/直荡副都督、左右直长、下州司马从五品下职官:轻车/楼船将军、驸马都尉、翊卫正都督、奉车都尉、崇圣/归义/归正/归命/归德侯、清都郡丞、治书侍御史、邺临漳成安三县令、下郡太守、大理司直 爵:开国乡男、散县男正六品上职官:劲武/昭勇将军、尚书诸曹郎中、中书舍人、三公府主簿、三等镇长史正六品下职官:明威/显信将军、虎贲中郎将、羽林监、冗从仆射、千牛备身、大理正/监/评、上郡丞、上县令、平准署令从六品上职官:度辽/横海将军、直突都督、给事中、骑都尉直后、符玺郎中从六品下职官:逾岷/越障将军、直卫副都督正七品上职官:戎昭/武毅将军、勋武前锋正都督、员外散骑常侍正七品下职官:雄烈/恢猛将军、翊卫副都督、詹事府丞、左右备身五职、秘书郎中、著作佐郎、中郡丞、中县令从七品上职官:扬麾/耀锋将军、勋武前锋副都督、强弩将军、长秋寺丞、将作寺丞从七品下职官:荡边/开域将军、勋武前锋散都督、奉朝请、公车/京邑二市署令、侍御史、前锋正都督、诸戍主、诸军主正八品上职官:静漠/绥戎将军、协律郎、殿中将军正八品下职官:平越/殄夷将军、刀剑备身五职、前锋副都督、太子内直备身、主书、殿中侍御史、下郡丞、下县令从八品上职官:飞骑/隼击将军、门下录事、尚书都令史、检校御史、衣冠将军、诸开府典签、中谒者仆射、中黄门冗从仆射从八品下职官:虎牙/虎奋将军、备身御仗五职、宫门署仆射、员外将军、勋武前锋五职、诸戍副诸军副、清都郡丞正九品上职官:清野将军、内谒者局统、中黄门、公主家令、校书郎、都水参军、七部尉、诸郡尉正九品下职官:横野将军、殿中司马督、御仗、平准署丞、公车署丞、中州典签从九品上职官:偏将军、诸宫教博士、诸关津尉、诸县丞从九品下职官:裨将军、员外司马督、太学助教、诸幢主、下州典签、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医师 文职官 武职官 爵 正一品 王太师太傅太保司徒司空 太尉大司马大将军 从一品 开府仪同三司 开国郡公 正二品 仪同三司太子太师/太傅/太保特进尚书令左右光禄大夫 骠骑/车骑将军卫将军四征将军 散郡公开国县公 从二品 尚书仆射中书监司州牧金紫光禄大夫 四镇将军中军/镇军/抚军将军领军护军/翊军将军 散县公开国县侯 正三品 吏部尚书太常/光禄/卫尉卿太子少师/少傅/少保中书令太子詹事侍中诸曹尚书诸王师大宗正/太仆/太理/鸿胪/司农/太府卿清都尹上州刺史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 四安将军中领军中护军四平将军左卫将军右卫将军 散县侯开国县伯 从三品 散骑常侍中州刺史司徒左长史国子祭酒御史中丞中侍中长秋卿将作大匠太尉长史太中大夫上郡太守 四方中郎将护匈奴/羌戎/夷/蛮越中郎将冠军将军领左右将军武卫将军太子左/右卫率辅国将军护匈奴/羌戎/夷/蛮越校尉龙骧将军 散县伯 正四品上 太常/光禄/卫尉少卿尚书吏部郎中给事黄门侍郎司徒右长史司空长史三公府司马中常侍中尹大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少卿 镇远/安远将军城门校尉虎骑/云骑/骁骑/游击等将军 正四品下 通直散骑常侍诸开府长史中散大夫下州刺史 建忠/建节将军三等镇将诸开府司马 开国县子 从四品上 尚书左丞上州长史中书侍郎中郡太守 中坚/中垒将军前左右后军将军左右备身正都督刀剑备身正都督备身正都督御仗正都督直荡正都督上州司马 从四品下 谏议大夫尚书右丞朱衣直阁 振威/奋威将军左右中郎将步兵/越骑/射声/屯骑/长水校尉直阁将军三等镇副将 散县子 正五品上 中州长史秘书丞国子博士散骑侍郎员外散骑常侍 广德/弘义将军中州司马 正五品下 折冲/制胜将军主衣都统太子旅骑/屯卫/典军校尉领护府长史/司马(不定) 开国县男 从五品上 下州长史三公府掾属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太子洗马左右直长 伏波/凌江将军左右备身刀剑备身副都督御仗/直荡副都督下州司马 从五品下 崇圣/归义/归正/归命/归德侯清都郡丞治书侍御史邺临漳成安三县令下郡太守大理司直 轻车/楼船将军驸马都尉翊卫正都督奉车都尉 开国乡男散县男 正六品上 尚书诸曹郎中中书舍人三公府主簿三等镇长史 劲武/昭勇将军 正六品下 大理正/监/评上郡丞上县令平准署令 明威/显信将军虎贲中郎将羽林监冗从仆射千牛备身 从六品上 给事中骑都尉直后符玺郎中 度辽/横海将军直突都督 从六品下 逾岷/越障将军直卫副都督 正七品上 员外散骑常侍 戎昭/武毅将军勋武前锋正都督 正七品下 詹事府丞左右备身五职秘书郎中著作佐郎中郡丞中县令 雄烈/恢猛将军翊卫副都督 从七品上 长秋寺丞将作寺丞 扬麾/耀锋将军勋武前锋副都督强弩将军 从七品下 奉朝请公车/京邑二市署令侍御、 荡边/开域将军勋武前锋散都督前锋正都督诸戍主诸军主 正八品上 静漠/绥戎将军协律郎殿中将军 正八品下 主书殿中侍御史下郡丞下县令 平越/殄夷将军刀剑备身五职前锋副都督太子内直备身 从八品上 门下录事尚书都令史检校御史诸开府典签中谒者仆射中黄门冗从仆射 飞骑/隼击将军衣冠将军 从八品下 备身御仗五职宫门署仆射清都郡丞 虎牙/虎奋将军员外将军勋武前锋五职诸戍副诸军副 正九品上 内谒者局统中黄门公主家令校书郎 清野将军都水参军七部尉诸郡尉 正九品下 御仗平准署丞公车署丞中州典签 横野将军殿中司马督 从九品上 诸宫教博士诸关津尉诸县丞 偏将军 从九品下 太学助教诸幢主下州典签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医师 裨将军员外司马督

春秋时期齐国是第一个称霸中原的大国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强国之策就是齐国宰相管仲当时施行的史无前例的改革 当时主要把齐国推向中原第一强国的核心人物是管仲和鲍叔牙其中管仲对齐国的强大起到了最支撑的作用和巨大贡献管仲施行的改革措施在当时就是一种颠覆、颠覆旧有的凝固的传统制度、就好像当今时代的互联网颠覆传统企业一样。管仲的改革分以下几步行政改革管仲整顿行政管理系统,“叁其国而伍其鄙”。所谓“叁其国”,就是将国划分为21乡,士居15乡,工居3乡,商居3乡,分设3官管理。所谓“伍其鄙”,就是将鄙野(国都之外的广大地区)分为5属,设立5大夫、5正官分管。属下有县、乡、卒、邑4级,分别设立县帅、乡帅、卒帅、司官管理。整顿行政系统的目的是“定民之居”,使士、农、工、商各就其业,从而使部落的残余影响被彻底革除,行政区域的组织结构更加精细化,并且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人事改革国中“慈孝”、“聪慧”、“拳勇”出众者,由乡长推荐试用,称职的委任为吏,任用称职的又可以晋升,直至升为上卿助理。选贤任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世卿世禄制,扩大了人才来源,这一制度成为日后科举制度的雏形。兵制改革其原则是“作内政而寄军令”,其措施是“参其国而伍其鄙”,其内容为:将全国分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工商之乡不从事作战,实际从事作战的是士乡十五。五乡为一帅,有一万一千人。由齐君率为中军,两个上卿各率五乡为左右军,是为三军,就是“参其国”。一乡有十连,一连有四里,一里有十轨,一轨有五家,五家为一轨,这就是“伍其鄙”。轨中的五家,因世代相居处在一起,因为利害祸福相同,所以,“守则同固,战则同强”。(见《国语·齐语》)。这是一种社会与军事相结合的战斗体制,亦为后来大规模的战争作了准备。经济政策管仲相齐的经济政策是“遂滋民,与无财”(《国语·齐语》),“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史记·齐太公世家》)。或言“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史记·平准书》),以至“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史记·管晏列传》)。四库全书管子管子反对向“树木”、“六畜”和人口抽税,而主张“唯官山海为可也”,“山海”就是铁和盐(《管子·海王》)。若此记载为可信,则于管仲时就已经实行了统治盐铁的经济政策了。管子熟练的运用轻重之术对外策划了衡山之谋、石壁谋和菁茅谋,堪称古代货币战争的经典案例。管仲实行了粮食,“准平”的政策,即“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则准平。……故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汉书·食货志》下)。这种“准平”制,平衡粮价,间接承认了农民自由买卖粮食的权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保障了私田农的生产利润。管仲提出“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质好坏、产量高低来确定赋税征收额,同于马克思级差地租。管仲面对当时“竭泽而渔”的经济开发,为了有效利用齐国的林木和渔业资源,制定了“山泽各致其时”。即历史上最早的自然环境保护法,即禁止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滥伐滥捕,以保护树木和鱼类的正常生长、免遭破坏。伐木和捕猎只准在适当的季节进行。管仲修齐太公“九府圜法”,在齐国设立了专管货币的机构——“轻重九府呻”。齐国由政府统一铸造货币,这种规范的货币呈刀形,名为“齐法化”或“节墨法化”,俗称“齐刀”。在《管子·奢靡》一文中,系统的阐述了消费对生产的促进效用。法制改革管仲以法治国,“事断于法”。提出:“明主者,一度量,立仪表,而坚守之;故令下而民从。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明主者有法度之制,故群臣皆出于方正之治而不敢为奸。百姓知主之从事于法也,故吏所使者有法,则民从之;无法则止。民以法与吏相距,下以法与上从事。故诈伪之人不得欺其主,嫉妒之人不得用其贼心,谗谀之人不得施其巧,千里之外不敢擅为非。故明法曰: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正法直度,罪杀不赦,杀戮必信,民畏而惧。武威既明,令不再行。”就是:法律公正,制度明确;杀有罪,不宽赦;执行刑罚一定说到做到,民众就会畏惧。权威明示于众,法律就不必一再重申。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严格执法,公开执法。“君一置其仪,则百官守其法;上明陈其制,则下皆会其度。君之置其仪也不一,则下之倍法而立私理者必多矣。”翻译过来就是:国君统一立法,百官就能守法;上面把制度公开,下面行事就都能合于制度。如果国君立法不能统一,下面为公法而另立私理的人就会增加。换成今天的说法,就是公开公平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制“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则死,益令则死,不行令则死,留令则死,不从令则死。五者死而无赦,唯令是视。故曰:令重而下恐。”翻译过来就是:英明的君主知道治民的根本,根本中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所以说,随意增删法令的,不执行不遵守法令的和扣押法令的都必须处死,法令有了权威,下面的人就畏惧了。“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公元前685年,齐桓公同意管仲以法治国的法制主义理念,在齐国实施。此后,“事断于法”便成为法家法治的基本理论。在这一基本理论的指导下,管仲整肃齐国内政,上下齐心,国家实力得到迅速提升,从而实现了称霸中原。第二步:就是思想的改革人性趋利管仲最核心的,也是最被后人所漠视的治国思想是“以商止战”。就国家内政而言,“以商止战”就是发展商品经济,让国民富裕而不至于造反。就与各诸侯国的关系而言,“以商止战”就是扩大对外贸易,并以军事的威慑力维持均衡。管仲有很强烈的民本思想。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他不主张用严酷的刑罚来威慑百姓,因为“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顺民心”?管仲的答案是要“从其四欲”,即“百姓厌恶劳苦忧患,我就要使他们安逸快乐;百姓厌恶贫困低贱,我就要使他们富足显贵;百姓厌恶危险灾祸,我就要使他们生存安定;百姓厌恶灭种绝后,我就要使他们生养繁衍”。他认为,为政者只要懂得这些道理,把给予看成是取得,就是从政的法宝了。基于此,管仲提出了那句非常出名的格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6] 管仲雕像在管仲眼里,老百姓是“人”---好逸恶劳,贪财好色,自私自利,但也有人情亲情。在管仲眼里,官员和皇帝也是“人”,只是多了一些欲望野心和责任而已。在管仲眼里,这个世界不是由“好人”或“坏人”组成的,而是由“自私自利”的人组成的,所以“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孔子和孟子看到了人性的善,尤其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商鞅和韩非看到了人性的恶,尤其在面临利益冲突的时候。所以,儒家和法家的观点确实是对立的,但他们都推崇管仲。管仲既看到了人性的善,也看到了人性的恶,更看到了人性的“贪”---贪生怕死,贪财好色。齐国之所以富强,正是基于管仲对人性的了解,并想办法使之有机会得到人性的满足。藏富于民在经济方面,管仲把富民放在首位:‘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和“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实现‘富民’,管子认为发展农业最重要。因为‘五谷粟米,民之司命也’,‘粟者,王者之本事,人主之大务也’。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就要‘辟田畴、制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此谓厚其生’。管子不仅重视农业生产,同时也十分重视工商业。他说:“无市,则民乏矣。无末利,则本业何出?”因而认为,农、工、商各业必须同时兼顾,‘务本饬末则富’。在社会政策方面,特别重视调节贫富差距。他主张:治理国家,要‘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他认为,‘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又说‘甚富不可使,甚贫不知耻’,因此,他认为统治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及时地调节社会贫富:‘散积聚,钧羡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也’。如何调节?他的办法是‘长者断之,短者续之;满者洫之,虚者实之’;‘富而能夺,贫而能予,乃可以为天下’。如何夺富予贫呢?他提出了以下措施:向富者征收消费税;限制富人进入某些行业,以免与民争利;间接运用行政手段,以迫使富人散其财物等。同时,对贫者要‘厚其生’、‘输之以财’、‘遗之以利’、‘宽其政’、‘匡其急’、‘振其穷’。此外,管子在对外贸易、货币和价格、粮食等许多方面都有深刻而精彩的论述,这些论述集中在《管子·轻重》篇里,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思想财富。均田分力管仲推行的在‘均田分力’基础上的‘相地而衰征’的政策,顺应时代发展,以适应当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齐国收到了‘粟如丘山’之效,导致了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均田分力’就是把土地经过公开折算后租给农民,使其分户耕种。《管子·乘马》中说:‘把土地分下去,实行分户经营,可以使人民自觉抓紧农时。他们会知道季节的早晚、光阴的紧迫和饥寒的威胁。他们会自觉地早起晚睡,全家人都关心劳动,不辞劳苦地经营。若不实行均田分力,地利就不能充分利用,人才不能充分发挥。不告之农时,人民就不抓紧;不教以农事,人民就不积极干活。’‘均田分力’把劳动者在土地所有者野蛮强制下的劳动变为自觉主动的尽心尽力的劳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与‘均田分力’相配套的是“相地而衰征”的新田赋制改革,就是依据土壤的肥瘠征收数额不等的实物农业税。‘相地’又称‘相壤’,就是把可耕地核正准确,再对土壤进行质量区分。四民分业这一方针是把国民分红军士、农人、工匠、商贾四个类别,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区域。管仲指出四民分业好处:一是“相语以事,相示以巧”,同一作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经历,进步技艺;二是“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对推进商品出产和流转有很大效果;三是营建专业空气,使民众安于本业,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然后构成作业的不稳定性;四是无形中营建杰出的社会教育环境,使子弟从小就潜移默化,在父兄的熏陶下自然地把握专业技能。管仲将“工商”与“士农”并排,以为这些人是“国之石民”,他说:“齐国大众,公之本也。”专业分工、子承父业的准则让齐国的制造业技能领先于其他国家,以丝绸为例,中国最早呈现的丝织中间就在齐国首都临淄。其时,临淄出产的冰纨、绮绣、纯丽等高级丝织品,不只齐国国内供应充沛,还许多热销周边各诸侯国,乃至“全国之人冠带衣履皆仰齐地”。对外开放齐国地处海边,渔业和煮盐业一贯兴旺,管仲规则,鱼盐能够自在出口,关口只挂号而不予交税,以便当诸侯各国。其他的出口商品也实施单一税制,在关口征过了的,在商场上就不再征了,反之亦然。关于前来齐国经商的商人,他更是大开国门,无尽期待,提出“空车来的不要去讨取税费,步行背东西来的不要去交税,这样来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他还主张齐桓公专门建立款待外国商人的客舍,每三十里有一处,来一搭车者供应自个饭食,来三搭车者供应马的饲料,来五搭车者装备可供自在调遣的人员。从此,“全国之商贾归齐若流水”。为了活泼贩子,管仲乃至首开公营色情业。“管子之治齐,为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7] 他在国都临淄开了七间官办的倡寮(“女市”),每一间有妓女(“女闾”)100人,共700人。管仲以此招引外来商旅,并大收其税。在后世,管仲因而被拜为娼妓业的“祖师爷”,好像鲁班在木匠业的位置。在这种自在贸易方针的鼓舞下,能够想见齐国商业的昌盛以及商人的活泼,《战国策·齐策》如此记载齐国首都临淄盛极一时的富贵现象:“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据核算,其时临淄的居民人数达30万之多,是其时国际上最大规划、最富贵充足的城市,而与其一起的雅典城生齿不到5万。战略合赢齐桓公与管仲屡次商讨富国之策,齐桓公主张对生齿、房子楼台、树木、家畜交税,管仲逐个否定,在他看来,税收是有形的,直接向公民收取财物,自然会导致公民的不满。“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管子·国蓄》。最佳方法是“取之于无形,使人不怒”并提出了“寓税于价”的方法。并给指出“唯官山海为可耳。”在农耕时期,盐和铁是最为重要的两大支柱性工业,无一民众能够顷刻脱离。他说,万乘之国的生齿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交纳者约为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三十钱,为三千万钱。若是进行盐的专卖,每升盐斟酌涨价出售,每月能够得到六千万钱,就可望得到一倍于征人头税的收入。表面上,政府确乎不曾交税,不致导致公民的“嚣号”对立,还可运盐出口而获取重利,即“煮沸水以籍全国”。铁的专卖也是相同。管仲说,大凡一个农户,无论是从事耕耘仍是做女工,都需求针、刀、耒、耜、铫、锯、锥、凿等铁制东西,只需在一根针上加价一钱,三十根针就可收三十钱,即等于一人应缴的人头税了,由此类比,则全国收入总数亦不下于人头税的征收总额。表面上,国家并没交税,实践是“无不服籍者”。管仲发起盐铁专营,但不是主张政府亲身下场,兴办公营盐场或公营铁厂---后世之人学管仲,以为专营即是公营,多入歧途。食盐工业在盐业,管仲实施专卖方针,敞开盐池让民间自在出产,然后由国家统一收买。因为操控了盐业的出售和产值,进而操控了报价,齐国的盐出售到别国去,价格能够举高到成本价的四十倍,国家和商贾都得利颇丰。在冶铁业上,管仲实施的是国有民营。他首要严峻地着重了国家对一切矿山资源的独占,所谓“泽立三虞,山立三衡”,他出台法则宣告,只需一发现矿苗,就立刻要由国家保护和封存起来,有勇于私行挖掘者,左脚伸进去的,砍左脚,右脚伸进去的,砍右脚。进而,政府又控制了铁器的定价权,并对所出产出来的铁器进行统购统销。在这些条件之下,管仲敞开冶铁作坊业,答应由民间商人自主经营,其增值有些,民商得七成,政府得三成,适当于征收30%的所得税。《管子·轻重乙》:“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因为自己的经商经历,管仲深知经商之苦,故对“负任担荷,服牛辂马,周流四方”的商人恤怀有加。他虽最早倡导“盐铁”官营,但是并没有禁断民间商人的介入。《管子·海王》篇记载,齐桓公曾要求管仲下令“断山木,鼓山铁”,禁止民间商人经营冶铁。管仲不同意。管仲说:“如果那样去做,会激起民怨,一旦国家危难,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故善者不如与民分利共赢,民得其十,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如果国家以垄断经营的方式经营冶铁,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是得不偿失的。管仲主张制定严格的交易法规以规范市场,将商人的趋利行为纳入一个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公平环境之中,才能使工商经济发展健康有序。他实行的“轻重”之法,即国家干预与市场竞争并重的经济政策使齐国终于跃上春秋五霸之首。[3] 由政府控制资源,然后把经营权下放给民间商人,以必定份额分配利润,这即是后世十分盛行的“财物国有、承包经营”的雏形。‘官山海’政策的推行盐铁利润的获得,迅速增加了齐国国家财政,为齐桓公的霸业奠定了坚实的财政基础。早在公元前841年之前,周厉王就任用荣夷公大力推行‘专利’政策,其本质也是国家对战略经济资源的掌握。但由于种种原因,周厉王的改革很不得人心,导致改革走向彻底失败。管仲的国家专营政策建立在对周厉王改革失败的经验教训之上,增加了这项关系到齐国富国强兵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性改革成功的可能性。管仲推行的国家战略资源专营的理论和具体实践对后世王朝国家经营管理产生了重要历史影响,并成为大一统之后的帝国存在下去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一。统计考核年终总结很重要,考核制度很重要。每年的腊月最后五天是年终总结,齐桓公亲自临朝听政,议定罚、罪、刑、杀。年终总结之后,就是全年考核。每年正月初开始,就是齐国的考核期。考核也是五天时间,也由齐桓公亲自进行。考核的对象是五乡乡师和五属大夫,考核之后,做得好的有赏,最后一名会受到批评警告。在今天,就是末位淘汰。考核结束之后,开始法律学习班。新的法令在正月初一向百官颁布,但是在初六开始召集五乡乡师和五属大夫进行学习,认真领会法律精神。为什么五乡乡师和五属大夫要专门有一个学习班?因为他们还要负责把法令传达到各地。学习班结束之后,五乡乡师和五属大夫回到各自的管辖范围,必须第一时间把新法令公布出去,然后才能回家,否则这叫做“留令”,属于死罪。同时管仲设立了“啧室”,啧是什么意思?就是七嘴八舌吵吵嚷嚷的意思,“啧室”就是信访办。“察民所恶,以自为戒。”这是管仲设立“啧室”的目的。信访办的门口写着四句话:法简而易行,刑审而不犯,事约而易从,求寡而易足。翻译成现代话就是:法律是不是简明易行,刑罚是不是审慎公正,政事是不是简单而不扰民,税收是不是少而且方便缴交。什么意思?就是说在以上这些方面有投诉的,无任欢迎。直接批评国君的过失的,被称为正直之士,他们的意见都会被受理。宏观调控《管子》认为,商品、谷物和货币之间存在着如下关系:商品轻重与否,取决于这种商品的多少,“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谷物被“囤积则重,被抛售则轻。集中于国家则重,流散于民间则轻;货币流通得通畅则重,流通不通畅则轻;国家政令与该商品关系重大则重,关系不大则轻,这些论点在《国蓄》、《轻重乙》、《揆度》等篇中都有论及。有形的手,无形的手《管子》把谷物、货币从万物中独立出来,指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乘马数》)‘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山至数》)并强调了粮食在三者关系中起决定作用。轻重之术有以下几个方面:1.稳定物价的措施。国家采取“敛轻散重”的策略,购进人民所轻者,抛售人民所重者,这样既可以稳定物价,又能使政府从中获利。‘故善者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有。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故人君散之以重。’(《国蓄》)国家还需要采取‘以重射轻’的方法稳定物价。就是用高价收购市场上跌幅较大的商品,以改进商品价低滞销的状态,使物价稳定下来,防止商品飞散他处。因为任何商品都是‘重则至,轻则去’,(《揆度》)商品的价格‘重’,外地的同类商品就会涌人;商品的价格‘轻’,本地的商品就会外流。与‘以重射轻’相对应的措施是‘以贱泄贵’,就是以低价推销的办法,把过高的价格拉下来,这就防止了‘大贾蓄家’囤积居奇而‘豪夺吾民’。(《国蓄》)2.国家采取对粮食、食盐、铁等重要商品进行控制的措施。国家控制了‘民之司命’、‘万物之主’的粮食,就可以控制整个经济,利用对粮食的垄断价格,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从而保障国家的经济基础。管仲建立了国储粮准则,国家收买储备了许多粮食,其数量足以操控商场粮价的动摇,以到达丰饥平衡的成效。管仲对粮食十分重视,他不容许任何人操作粮价,禁止在饥馑之年使用粮食生意欺凌农人,粮价动摇有必要由国家掌控。3.调控货币。《管子》认为,货币是国家控制经济的重要工具,‘先王运用货币,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轻重乙》)为了掌握货币的铸造和流通,《管子》制定了一个货币投放与管理的措施,称为‘币乘马’。‘乘’指‘算’,‘马’指计数的‘法码’。《管子》提出的货币投放与管理的基本步骤和方法是:第一步先在方圆6里的地区内作典型调查,第二步由点及面估算全国的货币需求量,以此为基础确定货币的铸造发行量。这样周密的治国理财谋略,必然带来经济的稳定发展。《管子》主张在对外贸易中灵活运用轻重之术:为保证本国缺少而重要的商品不外流,采取‘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的措施,保持重要物资的高价,也会使天下的重要物资流入我国。而对本国的剩余商品,则采取‘天下高而我下’‘天下重我轻’的低价政策,促其对外倾销。在一般情况下,要做到‘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保持大体相同的轻重关系。刺激消费对于国外的富商、官员和百姓,必须提倡“消费主义”,让他们想方设法穷奢极侈。要提倡让他们吃最好的饮食,听最好的音乐。把普通的蛋品雕画,敬之若稀有之物,吹嘘它的妙用,然后煮食,吸引敌国以十倍之利加以购买;把木柴刻得美轮美奂,然后焚烧,假称这是比万年青松还要珍贵的材料,敌国的富商必然纷至沓来,加速进货,争当代理。丹砂矿产的洞口不要堵塞,商贾贩运的渠道不要阻滞。让外国用这些“无用之物”的富人奢侈消费,让本国制造这些“无用之物”的穷人劳动就业。这样,本国的百姓将安居乐业,敌国也就危如累卵。管仲的商业头脑与战略齐桓公把南方的楚国看成王霸事业上的“假想敌”,整日里都在琢磨如何削弱楚国①。但楚国的军事战斗力很强,这让齐桓公头疼。他问管仲:“楚国是一个强国,其人民精通格斗的技巧。我们要举兵讨伐楚国,恐怕力不从心。一个楚国就很麻烦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管仲说:“大王您出高价购买楚国特产的鹿吧。这一招准管用。”齐桓公于是在与楚国交接的边境上设立了一座小城,并派人到楚国购买活鹿。楚国活鹿的价格为八万钱一头,管仲让齐桓公派中大夫王邑带了二千万钱去楚国大肆搜购。楚王听说了这件事情,乐了,对其宰相说:“那个金钱,是人都喜欢的,也是国家赖以生存的东西。而鹿,不过是禽兽而已,楚国多的是,即使都不要也无所谓。现在齐国出那么多钱来买我们不需要的东西,这是我们楚国的福气啊!老天让齐国这个傻冒来便宜我们,太好了!赶快发布命令,让老百姓赶紧捕捉活鹿,尽快把齐国手上的钱换过来!”为炒做这一事件,管仲还煞有介事地对来自楚国的官方采购商人说:“你能给我弄来二十头活鹿,我就赏赐你黄金百斤;弄来二百头,你就可以拿到千斤黄金了。楚国就算不向老百姓征税,财用也够了。”于是楚国上下都轰动了:无论官方还是民间,无论男女老少,全都来劲了,颇有点“全民炒股(或炒房)”的意味。老百姓都放下手头的农活,漫山遍野地去捕捉活鹿。这个时候,管仲让大臣隰朋悄悄地在齐、楚两国的民间收购并囤积粮食:楚国靠卖活鹿赚的钱,比往常多了五倍;齐国收购囤积的余粮,也比往常多了五倍。于是,管仲对齐桓公说:“好了,这下我们可以安心去攻打楚国了!”齐桓公问:“为什么?”管仲回答:“楚国拿了比往常多五倍的钱,却误了农时,粮食又不可能几个月时间就可以收割的,楚国到时候一定会去收购粮食的。到时候我们封锁边境就行了。”齐桓公恍然,于是下令封闭与楚国的边境。结果楚国的米价疯涨,楚王派人四处买米,都被齐国截断,逃往齐国的楚国难民多达本国人口的十分之四。楚国元气大伤,三年后向齐国屈服。注:①齐桓公大会诸侯,讨伐楚国,借口是楚国一直不向周王室交纳贡品。齐国主导的诸侯联军出兵进攻楚国是在公元前656年,楚成王派大臣屈完去和齐桓公谈判,接受了齐桓公的责备,并答应向周王室进贡。战争结束。衡山之谋衡山国盛产兵器,衡山利剑,天下无双。管仲早就在谋划征服衡山国,不过,要想以武力攻打衡山国,肯定要费一番功夫。替代性做法是,管仲在起兵前一年就派人到衡山国高价收购兵器;十个月后,燕、代、秦等国都跟着到衡山国收购兵器,可谓天下争购。看到赚钱的情况,衡山国君告诉宰相:‘天下各国都争购我国兵器,可使价钱提高二十倍以上’,衡山国百姓于是纷纷放弃农业转而打铁。一年后,齐国派人到赵国购运粮食,赵国粮价每石十五钱,齐国却按每石五十钱收购。包括衡山国在内的诸国都运粮卖给齐国,就在各国为发财欢呼的时候,齐国突然封闭关卡、停止收购粮食和衡山国兵器。在夏收前,对衡山国出兵。此时,衡山国已经无粮可用,兵器也差不多卖光了,又不能在别国买到粮食,在经济和军事两个战场上败的精光,只得奉国降齐。‘衡山之谋’说穿了其实很简单,以高价诱使敌方放弃本业,追求某种产业的畸形利润,最终造成敌人经济瘫痪。在任何时代,一种商品价格暴涨都会带来巨额利润。这种利润高的让人炫目,除非这种利润来自于国内垄断性技术,那是一定会出事情的。高利润会吸引相当一批人冲进去,而且,这批人往往还是能率先看到商机的精英。等到一个国家几乎全民干一件事情的时候,暴利就要终结了。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强国之策在当时乃至至今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希望这些对你有帮助或启迪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官职名称有县令、县丞、县尉、县司马、县司空。

齐桓公时,管仲整理政治军事,实行“叁(三)其国而伍(五)其鄙”的政策,曾把鄙分为五属来统洽。战国时,齐设五都,可能是从五属演变而来的。五都不同于五属,就是五都已带有郡的性质。

当时各国郡的设置,虽仅限于各国的边区,但县的设置已很普遍。大概凡是有城市的都邑都已建为县,所以史书上县和城往往互称。只有秦国在战国初期还未普遍设县,因而普遍设县也就成为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扩展资料:

公元前1000年前,姜子牙辅佐周武王灭商后,被封国建邦。自太公望封国建邦以来,煮盐垦田,富甲一方、兵甲数万,传至齐桓公时,已经是疆域濒临大海的大国,齐桓公也依靠海上的资源,迅速成为春秋五霸之首,齐国被当时的人称为海王之国。

姜齐传至齐康公时,大夫田和放逐齐康公于临海的海岛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田和自立为国君,是为田齐太公。

公元前386年,田和被周安王列为诸侯,姜姓吕氏齐国为田氏取代,田和正式称侯,仍沿用齐国名号、世称“田齐”,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在战国中晚期称王(曾一度称东帝)。前221年,齐王建向秦王嬴政投降,秦国统一六国,齐国覆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战国官制

桓公任用管仲进行改革,一时间齐国大治。建立宫廷官制。在相之下,设立大司行、大司田、大司马、大司理、大谏之官等五官,分别掌管外交、经济、军事、刑法、监察等,削弱了世卿的统治权力,增强了君主集权,形成了完整的中央政权机构。构建地方行政机构,实行国野分治的方法,国都为国,其他地方为野。国中设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每五家为一轨,轨设轨长。每十轨为一里,里设里司。每四里为一连,连设连长。每十连为一乡,乡设良人。再为臣设三卿,工设三族,商设三乡,泽设三虞,山设三衡,加强管理。对于野,以三十家为一邑,邑设邑司。十邑为一卒,卒设卒帅。十卒为一乡,乡设乡帅。三乡为一县,县设县帅。十县为一属,属设大夫。全国共有五属,设五属大夫分别治理。并划分各级官员的职权范围,属大夫管刑狱,县帅管划分田界,乡帅管一般政事,要求他们兢兢业业,不许荒废政事,不然处以刑罚。每年正月,五属大夫要向桓公汇报述职,桓公根据政绩来进行奖惩。

研究春秋战国官制的论文

数 的 由 来 和 发 展 你是否看过杂技团演出中"小狗做算术"这个节目?台下观众出一道10以内的加法题,比如"2+5",由演员写到黑板上。小狗看到后就会"汪汪汪……"叫7声。台下观众会报以热烈的掌声,对这只狗中的"数学尖子"表示由衷的赞许,并常常惊叹和怀疑狗怎么会这么聪明?因为在一般人看来狗是不会有数量概念的。 人类是动物进化的产物,最初也完全没有数量的概念。但人类发达的大脑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已经达到更加理性和抽象的地步。这样,在漫长的生活实践中,由于记事和分配生活用品等方面的需要,才逐渐产生了数的概念。比如捕获了一头野兽,就用1块石子代表。捕获了3头,就放3块石子。"结绳记事"也是地球上许多相隔很近的古代人类共同做过的事。我国古书《易经》中有"结绳而治"的记载。传说古代波斯王打仗时也常用绳子打结来计算天数。用利器在树皮上或兽皮上刻痕,或用小棍摆在地上计数也都是古人常用的办法。这些办法用得多了,就逐渐形成数的概念和记数的符号。 数的概念最初不论在哪个地区都是1、2、3、4……这样的自然数开始的,但是记数的符号却大小相同。 古罗马的数字相当进步,现在许多老式挂钟上还常常使用。 实际上,罗马数字的符号一共只有7个:I(代表1)、V(代表5)、X(代表10)、L(代表50)、C代表100)、D(代表500)、M(代表1,000)。这7个符号位置上不论怎样变化,它所代表的数字都是不变的。它们按照下列规律组合起来,就能表示任何数: 1.重复次数:一个罗马数字符号重复几次,就表示这个数的几倍。如:"III"表示"3";"XXX"表示"30"。 2.右加左减:一个代表大数字的符号右边附一个代表小数字的符号,就表示大数字加小数字,如"VI"表示"6","DC"表示"600"。一个代表大数字的符号左边附一个代表小数字的符号,就表示大数字减去小数字的数目,如"IV"表示"4","XL"表示"40","VD"表示"495"。 3.上加横线:在罗马数字上加一横线,表示这个数字的一千倍。如:" "表示 "15,000"," "表示"165,000"。 我国古代也很重视记数符号,最古老的甲骨文和钟鼎中都有记数的符号,不过难写难认,后人没有沿用。到春秋战国时期,生产迅速发展,适应这一需要,我们的祖先创造了一种十分重要的计算方法--筹算。筹算用的算筹是竹制的小棍,也有骨制的。按规定的横竖长短顺序摆好,就可用来记数和进行运算。随着筹算的普及,算筹的摆法也就成为记数的符号了。算筹摆法有横纵两式,都能表示同样的数字。 从算筹数码中没有"10"这个数可以清楚地看出,筹算从一开始就严格遵循十位进制。9位以上的数就要进一位。同一个数字放在百位上就是几百,放在万位上就是几万。这样的计算法在当时是很先进的。因为在世界的其他地方真正使用十进位制时已到了公元6世纪末。但筹算数码中开始没有"零",遇到"零"就空位。比如"6708",就可以表示为"┴ ╥ "。数字中没有"零",是很容易发生错误的。所以后来有人把铜钱摆在空位上,以免弄错,这或许与"零"的出现有关。不过多数人认为,"0"这一数学符号的发明应归功于公元6世纪的印度人。他们最早用黑点(·)表示零,后来逐渐变成了"0"。 说起"0"的出现,应该指出,我国古代文字中,"零"字出现很早。不过那时它不表示"空无所有",而只表示"零碎"、"不多"的意思。如"零头"、"零星"、"零丁"。"一百零五"的意思是:在一百之外,还有一个零头五。随着阿拉数字的引进。"105"恰恰读作"一百零五","零"字与"0"恰好对应,"零"也就具有了"0"的含义。 如果你细心观察的话,会发现罗马数字中没有"0"。其实在公元5世纪时,"0"已经传入罗马。但罗马教皇凶残而且守旧。他不允许任何使用"0"。有一位罗马学者在笔记中记载了关于使用"0"的一些好处和说明,就被教皇召去,施行了拶(zǎn)刑,使他再也不能握笔写字。 但"0"的出现,谁也阻挡不住。现在,"0"已经成为含义最丰富的数字符号。"0"可以表示没有,也可以表示有。如:气温 ,并不是说没有气温;"0"是正负数之间唯一的中性数;任何数(0除外)的0次幂等于1;0!=1(零的阶乘等于1)。 除了十进制以外,在数学萌芽的早期,还出现过五进制、二进制、三进制、七进制、八进制、十进制、十六进制、二十进制、六十进制等多种数字进制法。在长期实际生活的应用中,十进制最终占了上风。 现在世界通用的数码1、2、3、4、5、6、7、8、9、0,人们称之为阿拉伯数字。实际上它们是古代印度人最早使用的。后来阿拉伯人把古希腊的数学融进了自己的数学中去,又把这一简便易写的十进制位值记数法传遍了欧洲,逐渐演变成今天的阿拉伯数字。 数的概念、数码的写法和十进制的形成都是人类长期实践活动的结果。 随着生产、生活的需要,人们发现,仅仅能表示自然数是远远不行的。如果分配猎获物时,5个人分4件东西,每个人人该得多少呢?于是分数就产生了。中国对分数的研究比欧洲早1400多年!自然数、分数和零,通称为算术数。自然数也称为正整数。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又发现很多数量具有相反的意义,比如增加和减少、前进和后退、上升和下降、向东和向西。为了表示这样的量,又产生了负数。正整数、负整数和零,统称为整数。如果再加上正分数和负分数,就统称为有理数。有了这些数字表示法,人们计算起来感到方便多了 应该是这个吧参考资料:

春秋战国(1)经济上:春秋战国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标志着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我国的封建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尤其北方成就更为突出。生产力的飞跃引起了生产关系的革命。春秋战国时期, 井田制(公田)逐渐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取代,并最终通过各国变法确立了下来。(2)政治上: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战争破坏了奴隶制的旧秩序,给人民带来了灾难和痛苦。但战争的结果加快了统一进程,促进了民族融合,也加快了变革的步伐。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壮大,他们在各诸侯国先后开展了变法运动,新的封建制度终于建立起来。变法最彻底的秦国,成为各诸侯国中实力最强者,后来发展成统一的核心力量。(3)文化上:文化是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的反映。春秋战国时期,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变革,促成了思想的空前活跃和文学艺术的繁荣。春秋战国时期,旧制度、旧统治秩序被破坏,新制度、新统治秩序在确立,新的阶级力量在壮大。隐藏在这一过程中并构成这一社会变革的根源则是以铁器为特征的生产力的革命。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导致各国的变革运动和封建制度的确立,也导致思想文化的繁荣。“春秋”由于鲁国孔子的编年史《春秋》一书而闻名天下。《春秋》记事从公元前722年开始,至公元前481年结束。“战国”由于各诸侯国连年发生战争而得名。历史上通常将周平正东迁至公元前476年之间的历史时期称之为“春秋”时代,这段时间基本上和《春秋》一书记事所跨时间差不多。通常将公元前475年至秦始皇统一中国之间的时间称之为“战国”时代。

1)春秋时代的!!题目可以写(退避三舍)就是春秋时晋楚争霸的故事,你可以从晋国公子重耳流亡开始写~后来流亡到楚国受到楚庄王的照顾,最后重耳答应他,等回晋国做了国君,一旦晋楚两国爆发战争,我一定退避三舍以报其恩~~结果后来不幸言中了~~晋国和楚国开战争夺霸主的地位~~晋文公(重耳)信守诺言退避三舍,报答以前楚庄王的恩情!!写这篇文章你可以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做人要知恩图报,信守诺言)2)也是春秋时代的!!题目可以写(卧薪尝胆)就是越王勾践努力报仇灭到吴王夫差的故事所谓(苦心人,天必佑,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写这篇文章中心思想可以表达(只要努力一会得到回报)3)战国时的故事!!题目叫(商鞅变法)写写战国时商鞅变法强大秦国的故事(这篇文章你可以把商鞅比喻成邓 小 平 同 志把变法强秦国比喻成改革开放富强我国~~)(拍拍领导马屁会吧???)第三种方安不推荐啊~~~写好了大家都高兴~~写不好就惨了~~~

你可以看一下《左氏春秋》转,还有公羊转等等吧,还是很多的。

中国政治制度选官制度研究论文

参见《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浦兴祖,复旦大学出版社。

行文思路如下,建议自己搜索相关事件及史实对框架 进行填充。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愿君采纳,感激不尽。夏商时期初步建立官制,在地方封候伯;   周朝建立分封制和宗法制,在地方封诸侯,实行森严的等级制服分封制使地方封候势力逐渐扩大,在东周时严重威胁中央政权的稳定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在中央高皇帝制度和中央官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用于加强中央集权 汉初实行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的方式,封国逐渐强大,出现“七国之乱”。武帝推行“推恩令”削弱封国力量,加强中央集权    隋唐朝时实行“三省六部制”,削弱相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宋朝通过“杯酒释兵权”等方式,把地方的财权、兵权、行政权收归中央,削弱了地方权力。元时建立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有效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明时废丞相,六部分权,加强中央集权  9.清时设南书房,设军机处,废内阁,取消议政王大臣会议,使中央集权达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最佳答案首先是地理环境:希腊是环绕着爱琴海发展起来的,由多个岛屿组成的海洋国家。同时期的中国(具体时间得自己查查,大概是西周末以及春秋战国时期)是以黄河流域为核心发展起来的陆上国家。两者最大的差别是:一个是围绕着海洋发展起来的文化与经济强国,一个是以陆地河流为核心发展起来的军事强国。由于地理环境的区别,造成了2国在经济,社会生活,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区别。首先,最根本的区别是经济基础的本质不同。希腊以爱琴海为核心,利用便利的海上交通,建立了与小亚细亚、埃及北非各国的贸易往来。(希腊的主要出口品是陶器,橄榄油)并逐渐成为地中海的贸易主体,希腊各城邦从这种贸易往来中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并逐渐发展为一个强国。而东方的中国,由于是围绕大河进行生产和发展的,于是形成了自给自足的农耕文化。商业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次要地位, 商业在对国家的贡献远不如希腊。其次,由于经济的差别,使得社会阶级关系和政治制度有明显的差异。在希腊,商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它们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在希腊产生了“共和制”以及“议会”,商人通过这种手段获得政治权力。而由于是由多个岛屿组成的国家,各个岛屿都希望享有自主的经济权力,又同时希望能有一个可以维持秩序与安全的中央,所以在希腊形成了联邦制。各个城邦都具有高度的自主权。所以希腊的政体是:共和制,政治制度或国体是:联邦制。而中国,由于以定居的农耕文化为核心。拥有土地的奴隶主或早期的地主是社会的统治主体。他们更加需要一个稳定而强有力的中央来维护他们的统治,因而国家的政治制度倾向于“中央集权制”发展(分封制与郡县制都是中央集权的体现),并以发展农业作为国家富强昌盛的核心,因而国家的基本特点是“重农抑商”。由于经济形式与政治统治秩序的差异,当两个国家逐渐发掌壮大之后,两者产生了更大的区别。希腊强盛之时,仅在地中海沿岸建立了几个殖民地,作为贸易据点,希腊对外扩展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贸易市场,其目的是为商人追逐更多的利润。而中国的扩展更多的是为了获取土地和人口,因而在中国完成了统一与发展之后,国土都一直在扩展。在文化上。由于松散的中央控制以及相对独立的联邦制度,希腊的文化相对较为活跃,并且多样。大家所熟知的亚里士多德,阿基米德等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物理学家等等都出自于这个时期,这个时期的希腊文化是人类古文化上最闪亮的一颗星。而相对于此,中国的文化就显得不甚活跃。虽然中国的分裂时期曾产生过灿烂的文化,但国家一旦统一,为了维持政治秩序,统治者一般都采取抑制思想自由的政策。相对于统一的希腊,中国在这点显得逊色许多。而相对希腊,中国也有其自身的长处,由于政治的统一,使得国家相对稳定,对周边国家和其他具有很强的向心力。而由于领土扩展带来了广阔的领土,大国具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尽管国家曾多次遭遇少数民族的洗劫和侵占,(早在原设社会的西周,就是被北方的戎狄给灭了的)但文化从未断裂过,相反是将周围的落后国家给同化进来,促进了自身民族的发展壮大。而希腊,自从被亚历山大大帝洗劫之后,国家就不复存在了,但是强大的文化还是继续往外扩展,并为罗马帝国所继承。证明了希腊文化强大的生命力。打了这么多,真是累...找点材料进去,够楼主写篇论文了!选中了记得加分。我回答过一个类似的问题,可以让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我没写过啊 不过是议论文可以仿写 只要论据充足就行

1.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3)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因为王位世袭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私有制发展的结果,阶级对立的产物。2.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等的设立。3.西周的宗法制:(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其特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3)宗法制的作用: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4)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影响:①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如“尊宗敬祖”“认祖归宗”;②消极影响: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如“认人唯亲”“宗派主义”。4.秦朝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1)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①建立:从秦朝开始,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全国军政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调动军队的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②特征:秦始皇首创的皇帝制度,一方面以皇位世袭显示了权力的不可转移,另一方面以皇权至上显示了地位的不可僭越。这是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重要特征。(2)建立较为完备的中央官制:①职能:秦始皇建立的中央机构中,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全国军事事务。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②评价: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操纵在皇帝手中。然而,对于军政大事的决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5.从汉至元君主专制的演进:(1)汉朝: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工作人员,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2)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逐步形成三省体制。(3)隋唐时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司、工六部。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4)北宋:措施: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5)元朝: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相权得到加强。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6.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1)宰相制度的废除:元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内乱屡生。明初沿袭元朝制度,明太祖认为丞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这样,地方权力就集中到中央。统领中央各部的宰相,职权也随之扩大。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同时,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巩固统治;有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使中国历史上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延续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但是废宰相,过分集权于皇帝,造成了明中期以后的太监乱政。(2)内阁的出现: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帮助他处理繁多的政务。这些大学士很少能参决政事,一切大事仍由明太祖亲自主持。明成祖在位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值宫内的文渊阁,随侍皇帝,并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由此出现。明宣宗时,内阁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至明朝中后期实际掌握了宰相的权力。张居正任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明朝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3)军机处的设立: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最高的决策和中枢机构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使皇权受到很大制约。康熙帝设置南书房,使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南书房三足鼎立,加强了皇权。雍正帝时为办理西北军务,又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这样,地方军政首脑实际上也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军机处的设置,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处理各种文书;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是皇权高度膨胀的产物,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法国法官遴选制度研究论文

法律分析:(一)基层人民法院面向本院法官助理和员额制实施前担任过法官的人员。

(二)中级人民法院面向本院下列人员

1.员额制实施前在中级以上法院担任过法官的人员;

2.员额制实施前在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担任法官、检察官3年以上,符合现法院入额条件,且仍在本院审判业务部门工作的法官助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从律师或者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中公开选拔法官。 除应当具备法官任职条件外,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应当实际执业不少于五年,执业经验丰富,从业声誉良好,参加公开选拔的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有突出研究能力和相应研究成果。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负责初任法官人选专业能力的审核。 省级法官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省级法官遴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高级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 遴选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负责法官人选专业能力的审核。

一、法官选任。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一般都是从律师中选任的,取得律师资格并具有一定期限的律师从业经验是担任法官的必要条件,即所谓法官选任制度上的一元制。英国法律规定,除治安法官以外的所有法官都只能从参加全国四个高级律师公会或初级律师协会的律师中任命,且至少有7年的出庭律师的经历。 美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官的任职资格,但在司法实践中,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除要求取得竞争极其激烈,难度很大的.学位以外,还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取得律师资格,且已从事律师工作若干年。 而在德国、法国以及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是作为法律职业者(通常称为法律人、法律家或法曹)之一专门培养的,法官一般不从律师中选任,即所谓法官选任制度的二元制,又称生涯制或官僚法官制。在德国,法科毕业生通过国家第一次考试合格以后,便开始为期三年半的实习训练。实习训练期间,要分别到民事法院、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某种类型的行政部门及私人开设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工作,实习结束后,法官便有资格终身任职。 二、薪金待遇。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培训、选任和晋升都不同于职业文官,其社会地位、名誉、威望远较文官为高,因此,法官的待遇也远较文官丰厚。据1983年11月15日《英国经济学周刊》公布的资料,英国大法官年薪高达53300英磅,竟然比同期首相年薪高出10300英磅。 三、地位。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决定着法律的效力,就是说,已通过的法律只有经法官运用时,才成为法律。法官办案时,不按新法律,而按早就实行的不成文法是司空见惯的事。 四、对担任法官的条件要求较其它司法人员高。许多国家对法官资格的要求一般比律师和检察官高。在部分国家,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必须经过相同的司法考试。而法官在司法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还必须从事相当长时间的律师或检察官业务之后,才能得到任命。 六、任命程序特别严格。各国在法官任命程序上特别注意以下两点:其一是任命法官的主体层次很高。许多国家法官的任命是由国王(女皇)、国家元首、总统或政府首脑以国事行为的方式进行的。任命本身就是一种国家荣誉,这有利于强化法官对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从而严格依法行事;同时,由于任命法官的主体地位相对较高,有利于防止地主势力的干扰,从而保证独立行使司法权,避免司法腐败行为。其二,程序严格,一般要经过激烈的,甚至多次司法考试和长期的司法实习或律师工作经历。这样,从法学院学生到律师或司法实习生,再到法官是一个漫长而充满障碍的过程。这一过程自身的漫长、艰辛和严厉性使法官一般都具有优良的法律专业素质,同时也使法官认识到自身的任命就是一种巨大的荣誉,是来之不易的,从而自觉严格依法行事,消弭司法腐败行为。同时,严格任命程序也利于从严掌握法官资格的统一适用,保障进入法官队伍的人员素质。如英国法律规定,大法官、常设上诉议员、上诉法院法官由首相提名,英王任命。美国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总统有权提名,并在取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在日本,最高法院院长根据内阁提名,由天皇任命。这种任命是天皇的一种国事行为,在内阁的建议承认下进行。最高法院的法官由内阁任命,天皇认证。认证同样是天皇的一种国事行为,是为了增加任命的庄重性。根据惯例,内阁提名最高法院院长和任命最高法院其他法官前,还要征求现任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法院法官会议的意见。下级法院的法官,依据最高法院提出的名簿,由内阁任命。 五、任命程序特别严格。麻烦采纳,谢谢!

唐代官制研究论文

会影响到百姓,也会影响到当时的制度,还会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会出现新的系统,也会出现新的方针,权利划分会出现变化,担任的职位不同。

三省六部制。

唐代是中国统一时间最久的一个王朝,综合国力最富强的时期之一。618年由李渊建立,建都长安(今西安),设东都洛阳,武周阶段洛阳神都,北都太原等陪都。唐朝文化兼收并蓄,接受各个族与宗教信仰,开展沟通交流结合,对外开放交流。那么唐代的官衔也是怎样区划的呢?

唐代官制分中央官制,地区官制,少数名族政党的职官制好多个层面。

唐代的官制基本上是承袭隋制。《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称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多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代表的封建社会国家体制,在唐高祖武德阶段就较为完善地创建起来。皇帝把握着我国的最大权利,操有对一切百姓生杀予夺的实权。法律法规和法案都以皇帝的为名施行,皇帝有权利改动法律法规和法案,并可以不会受到法律法规和法案的管束。在皇帝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管理体系。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决议机关与事务机关是职责分工而又协作的。政务服务机关和事务管理机关的岗位职责是很明晰的,监督组织也很完善。除此之外,也有一套非常完善的品级爵位规章制度。《新唐书·百官志》说:其辩高低贵贱,叙劳能,则严选,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机之,因此任群材,治百事可乐……方唐之盛时,其制这般。

伴随着社会问题的快速发展和国内形势的转变 ,唐代的职官规章制度也发生了转变 。“使职派遣”慢慢侵夺了原先职官的权利,新产生的一些使职,促使原先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混乱。她们拥有了地方与地区的绝大多数权利。那时候的局势,如同李肇《唐国史补》常说的“为使则重,做官则轻”。这类情况对宋朝官制也是有一定的危害。

三省六部编写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一样是国家最大的政务服务组织,各自承担管理决策,决议和实行国家的政务服务,与此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尚书,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责任人称陪王,员外郎。

隋朝三省六部制的建立,是秦汉至今封建社会国家中央官制持续演变的成果。其机构较完善,职责分工较确立,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完善环节的一个标示,一直沿续到清朝,大部分没有更改。但有一点与明朝清代不一样的,唐朝的尚书省有一个总组织,名叫“都省”,都省当中以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兵、刑、工右三部。左右丞处于行政监督地位,而左右司则兼有总务管理的性质。

这样的话可以加强中央集权,可以带动政治经济发展,可以让更多人在工作岗位上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之后可以扩大领地面积。可以带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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